亲爱的老爸:
这是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后一次因为这种事给您写信。
我知道您不愿给我买相机的原因,不过是担心我痴迷于它、不专心学习罢了。
可我写下这一个个字,也是思虑了良久——相机不是手机,功能单一也难懂得多,不用说上什么QQ、微博了。我想有相机的原因很单纯,现在也不流行搞摄影,压根不可能存在什么虚荣心、攀比心。如果说当时想要手机是因为虚荣,那这则是对手机莫大的讽刺——这不过是一份真心、一份喜爱、一份小小的贪婪罢了——我舍不得放過那些比小鹿眸子还要清澈美丽甚至比其还多了几份壮丽的天空,我想把它收入囊中。我像《冰与火之歌》中的布兰一般:他喜欢行于楼与楼、墙与墙之间,而我也爱得如他一般,无法自拔。
我曾仰头看见冬日黎明时分太阳初升前的云,它从天空中裂开,就像许多书中所描述的,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我所能眺望到的最远处已被曙光染成金色。当时我的脑海中涌出了一个词:瑰丽。
那时我就开始嫉妒苍穹,嫉妒造物主,我嫉妒他们拥有这一切的一切。
天空也曾是素雅的,底色只是单纯的白色,干净得无以复加;大朵大朵的云像是故意染上了淡淡的墨迹,均匀得很。那时的天空像最纯白的岁月,眼角眉梢还带着一丝青涩,委实让人想抬手撩起她的一束长发,别在耳后。
傍晚时分她又像待新郎子掀起盖头的新娘,浅浅的粉色的天空是嫁衣,淡金色的霞是妆容,鲜艳的红色则是她娇艳欲滴的红唇,无与伦比的美丽。
当天再暗下来,灯火映在她澄澈的眼睛里的同时也应在树叶子上,惹得我想据为己有,折一段下来。我总想着,那才是真正的“金枝玉叶”。
上帝给了我们发现美的眼睛,却没有给我能铭记它到永远的脑子,这实在是一种遗憾。幸好相机可以让它永存。当我很久以前拍下第一张照片时,就有了要拍到永远的念头,我纵容它生出了芽儿,也想看它渐成参天大树。
老爸,世界那么美,我感觉不记录下来是一种罪过。您说呢?
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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