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听了一场演唱会,坐在我前排的是一对父女。
女儿一副中学生模样,全程热情很高,不是跟着大声唱就是不停地挥舞荧光棒。一旁的父亲头上戴着荧光蝴蝶结,膝盖上放着女儿的外套,认认真真地低头玩了两个小时手机象棋。
我觉得这位父亲有点可爱,这大概就是“我反对你追星,但你非要去的话,我也会陪你”。
在真挚的情感面前,反对往往是无效的,这种无效不是说我失去了自己的立场,而是因为在乎你,所以愿意站在你的立场。
我读高中的时候,女生流行烫直发,头发烫直之后,又垂又顺,像瀑布一样,看得我也跃跃欲试。
那时候我是一个乖孩子,听老师的话,听家长的话,所以在决定烫发之前,先在饭桌上征求了我妈的意见。我妈黑着脸说:“不行,高中生烫头发像什么样子,应该把心思放到学习上才对。”
我說:“我周围的女生都烫了,不会影响学习的。”
她坚持:“不行就是不行!”
那天我特伤心,觉得我妈是老古董,觉得自己无法拥有平等的青春,吃着饭还哭了起来,然后一个人关在房里生闷气。
于是,我做了一个叛逆的决定,拿出自己攒的零花钱,决定自掏腰包去烫发。在我准备出门时,我妈问我去哪儿,我赌气说:“不用你管!”
毕竟是亲生的,我不说她也知道我要去干吗。她说让我等她一下,然后她穿上外套拿上钱包,跟我一起出门了。
走在路上时,我妈说:“有些理发店很黑的,看你是小丫头就宰你,或者给你用很差的药水,我陪着去会好一点儿。”
后来,她就在理发店里陪了我一下午。那时候人们不怎么玩手机,她就什么也没干地看了我几个小时。
我当时有点嫌我妈为何不一开始就答应,弄得这么不愉快。现在想起来还挺感动的,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支持过我烫发这件事,但我非要去的话,她还是会陪我。
大学同学的闺密曾经去见网友,当时同学劝她别去,说女孩子见网友容易有危险。
闺密说没事的,就吃个饭看个电影,彼此了解一下。同学还是对她不放心,毕竟诸如此类的社会新闻见过不少。
闺密讲:“那你每半个小时,假装有事给我来个电话,这样就能确定我的安全了。”
同学说:“傻瓜,你真遇上事情的话,我给你打电话也来不及了。”
最终,见闺密执意要去,同学决定假装路人甲,坐在同一个餐厅的不远位置陪闺密吃饭。闺密看电影的时候,同学就坐在大厅里玩了两小时手机。电影散场后,同学假装偶遇,这样才把闺密从网友手中拉走,然后一起回宿舍。
说实话,这样陪吃陪等的“电灯泡”,我做不来,大部分人应该也做不来。
只有关心你到极致,才愿意冒着被嫌弃的风险,厚着脸皮在背后守护你。
珍惜每个陪伴你的人吧,他们也许不支持你,但他们真的很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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