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偶像:
我从高中开始听你的歌。某一年夏天,我在朋友的车上第一次听到你的歌,年少的我的第一印象是:“这人怎么这样唱歌呢?”
不久之后,我在朋友的家中看到了你的另一盘录音带,走不进别人的心,却意外地走进了你的抒情旋律里,我执着地爱上了这种生活。夜深人静听着歌词揣测,我知道我迷恋的不是具体的你,而是你弥补了我空洞和无秩序的生活。
最初,曾在士林废河道看过你的演出,后来开始参加跨年演唱会。也曾听说你会出现在某一间我常去的公寓隔壁,我还曾贴着墙听隔壁的动静。
我的最疯狂也仅止于此。
不过,我当然知道偶像不是人当的。
一般来说,偶像可以素颜,但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则:不能公开恋情,不能乱发脾气,不能人间蒸发,不该让人惧怕,不能随便改变,不能一成不变,凡事客气满意。总之,偶像不该是人,偶像对凡人的意义就是尽量延迟我们幻灭的时间。但怎么办?我想到的每一样,都在我为你建构完美之前就已经错过幻灭的时机。我为何可以异常冷静地看着你的一切,然后敞开心胸说,“没错,你做什么都是对的”,我为何这样地肯定呢?
我想,并不是因为认识你的日子等同于我认识爱情的日子,而是我真的感觉到,你一定就是那个了解我的人。
当然,更不是因为后来你认识了那个肤浅的我,而是因为,你真的认识你自己。
我可以大胆摆出歌迷的架子对你说,你不必为了我的信任而忠于自我,也不必为了怕我失望而不敢背弃自己。当然,你可以为了生存做出那种深陷泥沼中无暇思索的决定,也可以为了挥霍生命自行负责。我不怕你拿着自己的人生惊吓我,我感激你曾经带着我的心逃离幽暗,但我更感激你勇敢地接受你想要的一切。
即使是你每次出现,身边都伴着不止一位年轻女孩,或曾不情愿地出现在医院里。还有一次,你醉醺醺地盯着我把一首歌从头唱到尾,更别说我唱着唱着你就躺平在舞台上的那晚……在绿岛,深夜带我们去露天温泉裸泳……最可恶的是,要出一本书也不让我先看就要我写五百字……而且“夺命连环”地催稿,还叮咛我千万要乱写……
看你像永不凋谢的花朵恣意嬉笑,在阳光下挥汗狂奔,搂抱着来来去去的友谊却仍不放弃,不间断地用作品刻画自己的生命,引导众人跟随酒神的灵魂起舞……
而我怎么能乱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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