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暑假作业我一个字也没写。
之前一学期,曾有人把空白练习册埋进操场上跳远用的沙坑,不幸被大扫除的值日生刨出并向老师举报,该同学后来被正值更年期的教导主任虐至精神恍惚。我吸取教训,骑行十几条街至一处废弃工厂,把装满练习册的书包狠狠甩到杂草丛生的厂房屋顶。返校当日,班主任逐个质问我们没交作业的理由。我说我的书包丢了。未曾料到的是,老师竟说:“哦,那算了吧。”
原来很多事只是自己放不下,别人根本不在乎你曾失去什么。
那个书包可是西瓜太郎的啊,那时我才学会骑车不过一个礼拜——那辆慢撒气儿的坤车还是跟表姐借的。彼时的表姐早已摆脱暑假作业的梦魇。本是适龄初中生的她,学习极不灵光,便退学去学了美容。她是不知道当年我有多羡慕她。
表姐还念初中那会儿,雇我帮她写暑假作业。我说:“我帮你抄小楷吧,不用动脑,一页算你两毛钱。”表姐拒绝,坚持亲笔抄小楷,把数理化作业推给我。我说:“我不会啊,看都看不懂。”表姐说:“你就胡写,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两块钱一本。”
我心软,说:“干脆连小楷也帮你包办,算买三赠一,不另收费。”
表姐说:“免了,我最爱做抄小楷这种费力又不用动脑的活儿。”
表姐当年跟所有的同龄女孩一样,爱死了小虎队。另外还有很多人忙着爱“四大天王”。其中最爱刘德华的是表姐的一个闺密,看在姐妹多年的情分上,才跟表姐吐露了一个惊天秘密——她坚持给刘德华的海报喂饭一个月,结果刘德华“活”了。
从此,我眼睁睁看着表姐一日三餐地侍奉小虎队的海报:霹雳虎一口,自己一口;小帅虎一口,自己一口;乖乖虎一口,自己一口。一个月过去,海报上的小虎队没活,倒是苏有朋的嘴被勺子戳出了一个窟窿。我说:“人家华仔一人吃一碗,当然发育得快;你的小虎队仨人分一碗,当然会失败,你得准备3碗饭。”表姐恍然大悟,骗着求大舅午饭时给她多盛两碗饭。
那两碗多出来的饭,都被我吃了。
暑假结束,小虎队还是老样子,反倒是我发育得特快,开学后座位直接被往后调了两排。对镜久照,深觉自己才貌双全,足以胜任小虎队第四,于是悄悄地给自己起了个昵称:机灵虎。
1996年,满世界都在放任贤齐的《心太软》,唯独表姐还在唱小虎队的歌。她一次次教我那首《爱》的伴歌手语,可我始终没学会。我反过来要教表姐唱《心太软》,却被她拒绝。
1998年春天,满世界都在看《泰坦尼克号》,杰克与露丝拥吻的海报遍布大小影院和录像厅。每个钻进放映厅的青年,表情都不大自然——相传影片中有长达一分多钟的全裸镜头。可偏偏我把电影看了3次共计8个多小时,竟始终没见到不穿衣服的露丝——第一次,爸妈租碟在家看,露丝要杰克为她画画时,我爸说:“儿子,你下楼把垃圾倒了!”第二次,表哥租碟带着对象偷偷来我家,当露丝要杰克为她画画时,表哥说:“弟弟,你去厨房把我买的葡萄洗了!”第三次,我为避嫌,跑到离家两个街区的一家地下音像店,把杰克和露丝夹在中间,上下是《霹雳贝贝》和《逃学威龙》,押上10块钱押金,老板会心地瞟了我一眼,成交。忐忑地回到家,我双手颤抖地将碟片放进VCD机,当露丝要杰克为她画画时,卡碟了。
春天的尾巴,我过生日。表姐问我想要什么,我想了想说:“你带我去看《泰坦尼克号》吧。”
大风中,表姐死命地蹬着那辆慢撒气儿的坤车,我坐在后座上搂着她的腰,一路驶向无尽的憧憬。当大银幕上的露丝就要让杰克为她画画时,我对表姐说:“姐,你去给我买一瓶汽水呗。”等表姐拎着汽水回来时,我却不想喝了——露丝全裸的梨形身材让我一瞬间长大了。
期待蛰伏越久,收获越大。漆黑的影院里,我长吁一口气,怅然若失。
那部电影唱红了一首英文歌:席琳·迪翁的《我心永恒》。很多中小学生为唱此曲苦学英文,而我也不例外——除了表姐,她正是于那年退学的。
1999年,新世纪来临前,全民最后一次同歌一曲: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彼时我身为一名12岁的单身学生,也学着唱,每唱一次,都能比前一次体会到更多的凄凉——单身可耻。只有表姐家墙上的海报仍是几年前的小虎队,但3只“小虎”却还是一个也没从墙上醒过来。
2000年后,《流星花园》风靡,F4这4个长发美男的火爆程度堪比当年的小虎队。一夜之间,学校里每个班级都涌现出自己的F4,女生们会为了争辩哪班的F4更帅而大打出手。时值初二,正式迈入青春期,我也不自觉地染上一种青春期顽疾——装酷。本来话很多的我,突然从某天起一个字也不说了,一连多日,“病情”严重到连上课回答问题时也只是点头或摇头。老师受够了,传唤我妈,我妈迎面一脚,终于使我开口说了两个字:“哎呀!”
表姐那两年已在美容界崭露头角,人生第一次找到自信,事业蒸蒸日上。有一次她升了职,请几个女同事唱歌,叫上我去活跃气氛。我到场一看,都是一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姐姐,只有我一个男生,正在痊愈中的“装酷病”即刻复发。
表姐说:“来,咱们姐弟俩合唱一首《爱》,伴着手语。”
我说:“姐,不要了,我不再是机灵虎了,我现在是花泽类。”
姐姐们笑了,说:“那就唱一首《流星雨》吧。”
她们非要跟我合唱,可我不想,我坚持自己唱。我故意变换高低调一人分饰四角,可唱着唱着还是有人加入,一会儿又加入一个,终于沦为小合唱。我心中生起无名火,因为合唱这种事违背了装酷的基本原则,于是悻悻离开,同时痛下决心,今后再也不唱这些“口水歌”了。也是从那时起,我正式告别了渴望寻求理解的年纪,开始了所谓的孤独成长。
青春期对于大部分人,基本延续着同样一种成长节奏:最好全世界都懂我→最好全世界都不懂我→至少还有那几个人懂我。直到长大后逐渐明白:理解这种东西不过是一群孤独的生命嚷着要组合唱团,一开口才发现,原来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独立的声部,每个生命都是沿着同方向的谱子前进,在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上唱着各自的“口水歌”。
表姐一直坚持喜欢小虎队。后来她也频繁地更换过喜欢的明星,但都只是三分钟的热度,直到结了婚,再无暇喜欢任何明星。表姐的结婚对象是经人介绍、被认为跟她门当户对的陌生人,可惜他们结婚不到两年就分道扬镳了。
我总听长辈们慨叹表姐感情观幼稚,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我猜表姐对爱情的憧憬停留在了20世纪90年代末,真正令她不满意的,大概是那个男人没能像许文强对冯程程一样对她吧。又或者,表姐始终坚信:爱情跟抄小楷一样,根本就应该是一件费力但不用动脑的活儿。
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小虎队重聚。3个四十不惑的男人比画着手语合唱《爱》的那一刹那,我热泪盈眶,忍不住想把手中的年夜饭伸到电视机前喂他们一口。那些逝去的记忆真美好啊,在你还相信那就是永恒时,在你无果而终地决定放弃之前。直到有一天,生活替你给曾经的美好卸了妆,一些人尝试爱上真面目,一些人选择避而不见。我相信选择避而不见的人不是真的懦弱,而是心太软。
人喜欢念旧,无非是发现自己敌不过现实后坚守的一份优雅。高瞻远瞩者,总把目光留给明天,于他们而言,快乐来自未知;但于念旧的人而言,快乐来自失去。爱着那些没能实现的爱情,总叫人心欢;活在那些从未醒来的梦境,方能永生。念旧的人总是心软,也只有心软,才能让比爱情和梦更易碎的东西在心底安全着陆。
真想跟表姐成功地演绎一次《爱》啊,可那复杂的手语我一直记不下来,如今恐怕连她自己也都忘了。但我能清晰记得的是,那个15岁的姑娘在春风中猛蹬撒气儿自行车的背影,它比春风还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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