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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长水远,路遥马亡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者·校园版 热度: 16737
刘文,女,香港青年文学奖冠军,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现留学美国。

  我18岁之前的生活乏善可陈,没有谈过恋爱,没有和同学打过架,没有差点被学校开除,也没有背着老师抽烟喝酒,我算是特别主流的好学生: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然后早早就被保送到最好的高中里最好的班,在英语演讲比赛和化学竞赛中都拿过奖,时不时还能在当地的报纸上发表一篇“豆腐块”文章。我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的练习册,眼睛的近视度数与日俱增,书包里揉成一团的演算纸越来越多,抽屉里有好几袋开着口的零食,以备我趁老师不注意吃一颗话梅或者嚼两片口香糖。

  那时候我们班的名字叫“教改班”,大家私下戏称为“劳改班”,每次月考、模拟考、期中考的年级排名贴在学校的公示栏里,前50名里起码有49个人来自我们班。我们的教室在教学楼的顶楼,取的是“一览众山小”的意思。运动会全校走方阵的时候,我们总是走在最前面,团支书举着红色的班旗,步子迈得特别趾高气扬。班主任管我们管得非常严,除了要求我们门门功课都得在年级里遥遥领先外,还要求我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军训的时候方阵走得要比其他班整齐,就连午睡的时候也要比其他班安静。外校的领导来我校考察的时候,常常会被我们班那种整齐肃穆的氛围给吓着,大家拼命学习的劲头里有种视死如归的悲壮。

  我的同桌是个另类,她当时在偷偷谈恋爱,她的书包里有一支口红,她不敢涂得太鲜艳,所以只在嘴上稍微点一点。我们学校不允许烫头发,她打了个擦边球,把齐刘海给烫得微微卷进去,脑后还是扎着一把清汤寡水的马尾辫。就是这些小小的改变,让她在整排整排穿蓝色校服的女孩中显得格外出挑。她偷偷发短信的时候,我就偷偷看她抿起来的嘴角和笑意盈盈的酒窝。那是我从未涉足的世界。我知道她喜欢后座的男生,他们常常在下课的时候吵架,吵起来也无非是“你好讨厌啊”“你好白痴啊”“你怎么什么都不懂”,把这些话翻来覆去地讲。同桌说不过的时候就把男生的笔记本、摘抄本藏起来。男生倒是也不恼,趁午休的时候溜出学校,给她买两元五角钱一根的“和路雪”雪糕吃。放学的时候他们会一起走到学校门口,然后一出校门就立刻拉着手,咬着耳朵约晚上几点要打电话。

  我的秘密则是每天晚上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小说,这个秘密听起来既不浪漫也不靠谱。在所有的课程里,语文是最不被重视的。当时大家都信奉“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我们从高一开始就被编入各种竞赛班里,没日没夜地背艰涩难懂的物理公式、做化学实验,以期得到20分的高考加分。但我就是忍不住想要看小说,想看故事里的人背后藏着怎样的故事,想看早就埋下的伏笔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想看不同背景的人最终会有怎样的结局。做着物理竞赛题的时候,我仿佛总能看到故事中的人物在向我招手,呼唤我和他们一起继续命运的旅程。我把竞赛题典的封面拆下来包在《悲惨世界》的外面,还骗妈妈说《红楼梦》是高一学生的必读课外书。小说看得多了,我也不免手痒,想要写属于自己的小说,终于在一张英文练习卷的背面写下了300字的开头。我还记得我写了一个古代卖花女子偶遇微服私访的皇帝的故事。放到现在来看,这个故事说不定能发展成一部流行的“玛丽苏小说”。

  我高二的语文老师程老师是教过我的所有老师里面最有心的。他有一本厚厚的摘抄本,每天早读课上,他会读中外名家的小说选段给我们听,从马尔克斯读到海明威,他那因为吸烟而变得沙哑的嗓音带我走进文学的殿堂。他不拖堂,也不占用我们体育课的时间。他讲解唐诗宋词的时候,眼神里充满了感情,仿佛看到了他的爱人。直到第一次月考前他都没有给我们讲命题作文的答题套路,也没有让我们做往年的练习卷。

  他说:“语文这个东西,不是说做几套练习题、背几种答题套路就能学好的。把唐诗、宋词背得滚瓜烂熟,也只是理解了皮毛。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韵脚,每一个声音,它们背后的故事是什么,作者写下它们的时候有怎样的心境,我们必须竭尽所能地去体会。我们要学会观察我们所在的世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每一缕光线,每一丝声音,都有属于它们自己的诗意。”听程老师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只觉得很玄乎,尚未能理解其中的奥妙。那时他要我们学写诗填词,在春节的时候学写对联,学平仄和韵脚。他还说如果我们能看一本小说或者一部电影,并且愿意写读后感或观后感的话,我们就可以不做《每课一练》。

  我有一次误将自己写小说的本子当成随笔本交了上去,当我发现的时候吓得不轻,怕自己不务正业胡乱写的东西被他笑话。3天过后,他将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把小说本还给我。我看到他用红笔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评语,字数竟然比我的正文还要多。“结构太拖沓”“人物形象不鲜明”“句子结构太复杂”,我越读心情越沉重,却没想到在结尾看到一个大大的100分。

  程老师从桌子下面找出来一大摞书,放在最上面的是一本《中国当代小说选》。他说:“你很有天分,只是不知道如何运用,先把这些书看完,然后再写一个故事给我看。”

  坐在我前排的大周在程老师的鼓励下看起了各种各样艰涩深奥的电影,因为大周在随笔本里面写他想做一个导演。有一天他神秘兮兮地从程老师的办公室回来,给我看程老师写给他的电影清单,排在第一位的是法国影片《红》《白》《蓝》三部曲。

  我和大周跑遍了学校周围的影碟店,都买不到这几张DVD。程老师给了我们一个地址,是他大学同学开的DVD店,在城市的另一头,那里收藏着各个年代的小众文艺电影。对17岁的我们来说,那里像是充满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

  我和大周窝在他家的阁楼上,一口气看完了这三部电影,看的过程中连大气也不敢出,我到现在都还记得电影里的那些长镜头:女主角在游泳池里来来回回地游着,巴黎阴暗昏黄的天气,礼帽和长大衣……大周看着看着竟然有些激动,他紧紧握着遥控器,说他将来也要拍出这样的电影。

  “这是我的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他抓着我的书包带问我。

  “我要当村上春树那样的作家!”我那时候刚看完程老师借给我的《海边的卡夫卡》。

  “那你写完了小说,我把它拍成电影,然后你拿诺贝尔文学奖,我拿奥斯卡奖。”他想了一会儿说。

  “一言为定!”我和他拉钩。

  我上高二、高三的那段时间里,在各种竞赛中并没有取得什么出色的成绩,倒是写完了整整3个随笔本,大部分的故事都毫无新意也缺乏技巧,但也有几篇最后发表在一些杂志上。我锲而不舍地做着我喜欢的事情,倒也不觉得辛苦。在那些早晨6点半出操、7点钟上早自习的乏善可陈的日子里,我怀揣着小小的梦想,竟然也觉得每一天都熠熠生辉起来。

  程老师在我们高二结束的时候,就被教导主任“贬”到普通班去教学。教导主任觉得他总是教一些高考不考的无用之物,害得一个个本来想要考清华、北大的人开始心心念念要当作家、导演。大周的爸爸把大周收藏的所有碟片都给烧了,他借给我的那几张得以幸存,大周说:“那几张干脆送给你好了。”那时,我们已经开始进入高考前的总复习。

  程老师经过我们班门口的时候总是行色匆匆,我们邀请他来教室里聊聊,他都找借口推辞了。直到高考结束,我的语文考了全校最高分,他才重新对我们展露出笑容。

  他说,他一直觉得我有写作天赋,但又怕我最终没有办法在应试教育这个制度下得到我想要的东西,好在我最终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我高中毕业就去了香港念大学,之后去了法国,现在来到了美国。绝大部分的高中同学我从毕业典礼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而我自己也不是一个擅长缅怀的人。我只是在人生中,一次又一次告别了熟悉的人和事,迷茫又执拗地向前方冲去。

  我在网上看到了我同桌和后桌男孩的结婚照,他们在大学和工作之后分分合合了很多次,最终确定了要相守一生。大周按照家人的意愿念了生物,从本科一直念到博士,发表了不少论文,我不知道他看显微镜的时候会不会像他之前看小众文艺电影一般快乐。我学了会计,做了审计师,写了5本书,最终决定到好莱坞拍摄独立电影。在奥斯卡获奖者教授的电影赏析课上,我又一次看了《红》《白》《蓝》三部曲。我走了许多弯路,做过很多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但大周给我的那些碟片却在冥冥之中指引着我一路走到这里。每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些窝在大周家阁楼看碟片的日子,以及他说日后要做导演时眼睛里的光芒。

  我再也没有见过程老师,我给他送去了我写的书,他回短信说为我感到骄傲。他换了工作,去了别的地方,我想,他也有除了三尺讲台之外的梦想要追求吧。

  我在后期制作室里通宵剪辑片子,未来的日子依然是“山长水远,路遥马亡”,但我很庆幸,至少这10年来,我明白了许多事理,虽然走了许多弯路,却越来越明白自己的内心,离我的梦想也近了不少。中学时代埋下的种子,总算慢慢开出了一朵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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