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于我
在我的高考语文成绩考了148分的消息被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提问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的眼镜去审视它。
“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语文基础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此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和文学大师,我不愿、更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某种特定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在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
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的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是有语文素养的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本能的行为之一。
所有的学生都是读书的,但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语文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功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它们都可以称为读书。
一个有语文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被迅速地抛诸身后;经典名著带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车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会少得近乎于无。
至少就我的阅读经验来说,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时可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方式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对你才算得上是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几天读10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让内心变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我从小学时学会了选择正确的书,阅读在此后的10年里从来没有间断过一天,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文学理论、读时事。
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20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对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习惯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心去读书,也是件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做题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经过时间沉淀后的精华,其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准确、质量最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便很容易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正确”的语言。学英文时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明显的益处。
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一块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着另一面。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一下我得了54分的一篇作文里引用的数量,接近20条,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用都是我平时阅读时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1100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在一篇作文里同样存在大量引用,有些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些人的作文则显得“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由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些人是在阅读中看到、研究并思考过的,有些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哪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写作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建立自己的风格。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后,大家会说“这次是模仿××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一天,我惊觉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的文章是在模仿某某作家了。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也会知道哪篇是我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人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一篇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很容易。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完成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写作,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趁老师不注意时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的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给学生办的杂志、给校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征文比赛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文章发表在报刊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作文,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种分类,是我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阅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1000多字,或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表现出你的高水平,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
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我必须感谢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情怀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我的父母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他们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正如《海的女儿》的内核是爱与牺牲,《夸父逐日》的内核是执着,《秘密花园》的内核是自然与成长,中文的内核是它所包含的精神,是它所蕴藏的感动。
儿时的学习过程,对我来说已经过于模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习的拼音规则、笔画顺序等,我几乎都不记得了。然而,我仍然有着绝不会褪色的记忆——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抄写词语的作业、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所描绘的悲惨情景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场面欣喜若狂……我绝不会忘了这些。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什么?为了在考试中拿好看的分数?为了考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如果一个人对于上面问题的答案是“是”,那么,他已经忘记了语言这种东西产生的初衷。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语言的内核,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也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
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高考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这才是我热爱语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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