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高二下半学期末突然决定去学画画的。
但认真说来,这并不是突发奇想,而是蓄谋已久。
我的成绩并不好,从学生生涯伊始便呈直线下降趋势:一年级是年级第一,二三年级稳坐中队长宝座,五六年级成了“一道杠”,初中漂浮在班级中下游,后来进入三流高中,在全校最差的班级仍旧垫底。
父母见我直摇头,老师的说辞成功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心灵:“这孩子聪明,只是心思不在学习上。”后来我才知道,这份“荣耀”并不是我独有的,几乎每个差生的父母都曾听到过。
但我想去学美术并不是因为成绩差、想另谋出路,而是觉得艺术生听起来特别洋气,且福利特别好。学校里的几个“风云人物”都是艺术生,且艺术生们从来不用出操,也不用上自修,偶尔旷课,只要对老师说一句“培训去了”,便能逃脱被记过的厄运。
我天生五音不全,又懒惰成性,美术相对要比音乐和体育门槛低,于是乎,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父母同意让我学美术。
但艺术生之路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走。
因为没有基础,夜以继日地上了两个月课程后,素描画得仍旧惨不忍睹,更别提色彩。上学庸庸碌碌、得过且过的我,偏在这一刻不肯服输,成了每日最早抵达、最晚离开画室的人。起初父母也是破罐子破摔,后来见我如此认真,也上了心,为我联系了省会某所有名的画室,让我去那边学画画。
所以,当我的同学在教室里埋头做题的时候,我却在几百公里外的画室里,穿着脏兮兮的风衣画石膏像。对面的老陈坐在地上,一边在画板上涂涂抹抹,一边时不时低头吸溜几根面条,直到被老师怒目而视,一脚把他踢到外边去吹风。
老陈是我的校友,也是我的室友。
起初我们并不相识,只是在学校碰过几次面,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直到在异乡的画室相逢,昂贵的学费和画具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拮据,一拍即合,便在郊区的筒子楼里合租了房子,与我们同住的大多是和我们一样的学生。
老陈名叫陈方圆,与唱《童年》的女歌手差不多同名,他觉得太女性化,于是不让我们喊他的全名,老气横秋地称自己为老陈,而我也姓陈,他便喊我小陈。
画室的老师叫老墨,是美术学院的退休教授,在业内颇有名气,都说学艺术的人多少有些怪脾气,老墨亦如是,他平时特别好说话,唯独恨学生懒散,大冬天的还硬性规定到达画室的时间,三次没有按时点卯的话,下次就别想再进画室的门。
画室在市区,我们住在城郊,公交车和地铁换乘最快也要一个多小时。八点点名,我五点钟便要起床。小心翼翼地低着头,避开晾在室内的衣服和球鞋,去隔壁唤醒老陈;再躲开地上的锅碗瓢盆和画具,去公用洗手间洗漱。
天还没亮,我和老陈便要迎着阴冷的北风出门,公交车站附近多的是早餐点,星期一、三、五吃煎饼果子,二、四、六是豆浆油条,周日老墨不点名,我们可以去吃牛肉面——白胖的面条,软烂的牛肉,配上辣椒红油,汤上漂浮着翠绿的香菜。遗憾的是,老陈不吃香菜。所以,吃完面后,我们总是在互相嫌弃的目光里,呼啦啦喝完各自碗里的汤。
午餐和晚餐大多是在街边各种油腻的餐馆对付,偶尔也会为了碗里最后一块肉而大打出手。老陈虽然人高马大,抢肉这门功夫却比不过我,大多数时候都是看着我大快朵颐,兀自痛心疾首。说来也怪,那是大排档最简单便宜的饭菜,在家挑食的我却吃得不亦乐乎,几个月里胖了将近十斤。
夜幕降临,同学们都走得所剩无几了,老陈便会在我画得出神的时候大喝一声:“回家了!”把我吓得手忙脚乱,他便笑得开心。回租住屋的路很黑,有眼神闪烁、衣衫褴褛的男人出没,我不敢一个人走,总是要拉着老陈的衣服,他一边念叨我的胆小,口中还夹杂着画室里某个漂亮师姐的名字,一边为我开路。
如今想来,那几个月枯燥乏味得很,甚至有些辛苦,每天重复走着画室与租住屋之间的两点一线,没日没夜地画,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可奇怪的是谁都不曾觉得辛苦,亦不曾开口抱怨。
后来我才明白,那种生活窘迫却每天笑着出门的日子叫作“穷开心”,据说很难得,十个人之中,大概只有一个能有这种品德。
很庆幸,我和老陈都有。
那时我和老陈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两人每日同出同进难免会受人诟病,但我们彼此都清楚地知道,我们只是朋友关系。
纵然背井离乡,我仍牵挂着某个高中同学;至于老陈,他一直暗恋着老墨的女儿,也是我们的师姐。我们在某个停电的深夜里,大方地向对方分享了自己的秘密,以减轻走那段漫长的无人夜路时的恐惧。
所以,当全世界都拿我们起哄开玩笑的时候,我和老陈相视而笑,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默契。
认真说起,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虽然贫穷、苦累、寒冷,却是快乐的。
时间在兵荒马乱中一天天过去,接踵而来的是艺考,大多数同学都松了一口气,可我和老陈却不同,我们还要进行院考。我和老陈心仪的院校科系,那一年在省内只有五个名额,这对于我们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所以,当同学们已经回归学校或者奔波到更远的地方参加院考时,我和老陈还留在画室奋战。那些日子我们身边只剩下画笔和颜料,常常清晨到画室,一眨眼就到了深夜,索性在画室凑合过一夜。
临考前老墨实在看不下去,害怕我们太拼了会在画室闹出人命,强制将我们“驱逐出境”。我和老陈裹着大衣,站在冷风中面面相觑了许久,决定去逛街。
北京路人满为患,那一天也不知是什么节日,整个城市的霓虹都亮起,老陈靠着路灯突然问我:“小陈,要是现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人能上美院,你会让给我吗?或者你希望我让给你吗?”
我认真地思索,继而摇头:“我不希望你让给我,也不会让给你,我希望我们都可以考上!”
“要是我们两个只有一个机会?”
我诚实得很:“如果有这个机会,我希望自己能得到。”
谈话就此结束,我知道老陈多少是有些不开心,可我不屑于说谎。即便说了谎,他也不会相信。
回去的路上我们皆是沉默,没有像往常那般聒噪。
而偏偏就是在那个夜晚出了事。
我们租住的房子在郊区,下了公交车后要路过废弃工厂、施工工地以及一段没有路灯的泥泞小路,是这个城市的事故多发地段。往常我都是紧密地跟着老陈,可那天我们心里都憋着气,谁也没有与对方搭话,一前一后、一快一慢也拉开了一小段距离。
在经过满是钢筋水泥的工地时,我感觉有些不对劲,还没等我叫住老陈,已经有人捂住了我的嘴,有刀子抵在了我的腰间,熏天的酒气与粗糙的手掌让我无法喘息。我不知道他有何企图,为钱还是害命,我只是奋力地挣扎,直到感觉刀子划破了我的衣服。但预想中的疼痛没有到来,因为有人将他从我身上扯开。
工地没有灯,只有月亮暗淡的光芒,神奇的是,当那把匕首狠狠地扎入老陈的手掌的时候,我看得清清楚楚,甚至清楚地看见他掌心的痣。
那个夜晚是过往的路人报警救了我们,醉汉被抓走,最后被判定为酒后蓄意伤人,而老陈的右手被匕首扎穿。虽然没有像电视小说里那种再也拿不起笔的狗血情节,但接下来的几个月,老陈是别想画画了,更别说院考了。
与我半路出家不同,老陈兢兢业业地学了将近十年的美术,是我们画室最好的种子选手,可这场意外,让他彻底与这一年的考试无缘。他的母亲恨不得将我撕成两半,拒绝让我探视老陈,而我也突然放弃了艺考,在父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里回了家。
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年,这六年里发生了很多事。
我放弃了艺术,老老实实地参加高考,临时抱佛脚考上了一所私立大学。我从一个艺术生变成了一个文字工作者,还是拿着笔,却再也不画画了。而老陈错过了那一年的艺考后,没有再复读,听说去了北京,而我费尽心思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直到今年过年前,在一场校友聚会中我又遇见了他。
他变了不少,高了瘦了,也帅气了,我“近乡情怯”一般地不敢靠近他,因为心里还是多少有些愧疚,他却像多年前那样,在人群中大声地喊我的名字:“喂,小陈,好久不见。”
我才知道,那一场意外后他不再执着于上美院,他忽然发现了自己更喜欢画漫画,于是伤好后背着父母偷偷去了北京,先是给杂志当枪手,后来自己出漫画集,现在已经成立了小有名气的动漫公司。
我问老陈:“你为什么救我,明明知道他手上有刀,为什么还要去抢?如果伤的是我,你就少了一个竞争……”
后面的话我没有说下去,因为老陈正恶狠狠地瞪着我:“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是我的朋友,什么狗屁艺考,哪里有人命重要?!”
他的眼睛大而明亮,倒映出这整个城市的所有霓虹。
谢谢你,老陈。
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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