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时,我喜欢的少女名叫丁离,坐在我的前座。
那时候女生中间流行一个游戏,挑10名歌手,喜欢或者讨厌,以匹配率确立友情。我和丁离的匹配率只有2。10名歌手中我们都喜欢的只有沈庆和孙燕姿,而选孙燕姿还是因为我作弊——我知道丁离有孙燕姿所有的卡带。
这完全不妨碍我喜欢她。喜欢她永远干脆爽朗,喜欢她总是坦坦荡荡。我没有想到她会喜欢沈庆,这是一个意外之喜。
那时候我疯狂迷恋三件事:温瑞安的武侠小说、校园民谣、前座的丁离。而后两者总是相伴而来,我经常轻轻哼着民谣,带着一种喜欢丁离的温软心情。没有升学,没有名次,没有不被人看好的未来。
我精心策划着一场告白,决定把自己的心意唱给她听。我在家关起房间门跟着复读机一遍遍地唱,直到机会来临。
市里要举办一场中学生定向越野竞赛,全市高中每个班都选出一男一女两个学生参加。丁离是长跑好手,选她是众望所归;我是地理课代表,选我也算差强人意。她扭头丢给我一句话:“第一归我,第二随你。”
定向越野竞赛在一个有山的公园举行,需要依次到达指定的地点,最终到达终点。利用太阳和光线判断方向,利用地图等高线判断地势高低,我很快完成了所有点的探测。但在终点处我没有看到丁离,想着要不要拐回去帮一下她,一扭头,她和我擦身而过:“快走呀。”
我跟在她后面跑过终点。她是长跑健将,我是运动“废柴”。但这场定向越野竞赛,体力与智力并重,所以我们也会交会。内心有种不能与他人言说的窃喜,我顺路载她回家。
天气爽朗,微风轻拂,我们路过一片河边的青草地时,她从后座跳下来,我推着车跟上去,再也没有更好的告白时机了。我在她身边轻唱在家练了无数遍的歌:“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盛开的她,洋溢着炫目的光华,像一个美丽的童话……”她的表情古怪极了,等我唱完,终于说:“你知不知道,你唱歌根本没有调?”要表白的话便再也说不出口了,我的心情跌落到谷底。
她后面的一句话又拯救了我:“让你感受一下这首歌的正确唱法。”她也唱了一遍这首歌,音色略微低哑,神情邈远。她转过头告诉我:“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我们仍然是前后座,我们没有“学霸”与“学渣”的距离,也没有“麦霸”和“麦渣”的距离。只是少年和少女的成熟啊,总是那么不同步。
五音不全的我,在往后的人生里,已再也没有勇气为另一个人唱一首歌。大约,一生,也就是在那个年纪,面对那个人,才能荒腔走板地唱一首《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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