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竹教书时,有一阵子,下课的时间刚好和附近几所学校放学的时间相同,在回家的路上,常会遇见学生在十字路口做交通安全的宣导工作。
不管是小学生或初中生,还是高中生,大概都是轮流担任公差的吧。他们穿着特制的黄背心,戴着黄臂章,有的还举着一块木头牌子,上面写着“请走斑马线”“请勿闯红灯”之类的标语,写得最多的两句话,当然就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了。
可是,尽管这些孩子站得笔直,牌子也举得高高的,他们周围的人群却似乎活在另一个世界里:所有的人依旧任意穿越、任意行走、任意破坏一切规则。
在欧洲,其实也常有行人在绿灯没亮时就赶着跑过去了,好像也没有人会特别怪罪他。可是,昨天下午,我和父亲站在波恩街头等着穿越马路的时候,我们身边有一个男子已经都跨出一只脚了,又忽然收了回来,然后乖乖地等着信号灯变换之后,再和大家一起走过去。
父亲对我说:“你注意到那个男子没有?因为对面有人带着小孩。在德国,凡是有小孩在场的时候,大家都要切实遵守所有的交通规则,给孩子做榜样,这可以说是成人之间的一种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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