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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红过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者·校园版 热度: 19285


  巩高峰,天蝎靠谱男,专栏作家,忙时固执卖命,闲时吐槽卖萌,专栏和随笔多见于《三联生活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等,写过畅销书《一觉睡到小时候》,新书《把世界搞好啊,少年》已经上市。

  编者按:青春是葳蕤绚烂的夏花,青春是悠扬动人的欢歌。尽管时光荏苒,青春易逝,但每个人都有过不一样的流金岁月。近期,我们约请了一些知名学者、媒体人、专栏作家,撰文回忆自己的中学时代,和广大读者朋友一道分享他们的青春之歌。我们从2013年第14期开始,连续刊发,敬请大家关注。

  我根本没有想到,初二那年的初夏,我竟然一夜间成为全班甚至全校的焦点。

  嗯,我尝到了走红的滋味,而且我玩得有点大,上报纸了。

  事情起因再简单不过,初二时我的新同桌叫卓之豹,名字很酷吧?但人一点儿也不酷,他每天最热衷的事,就是从报纸和杂志上搜集全国各地的作者的地址,然后给人家写信,求交笔友。而且每一次他都认真地沾口水、贴邮票,再满脸虔诚地把信封严严实实地糊好。

  我们俩的交流就是从这儿开始的。我略带不屑地问他:“每天这么写信,有用吗?手指都磨细了,怎么不见你收到回信?”

  我承认当时我有一点幸灾乐祸,尽管交笔友这件事全国风靡,很时髦,可是卓之豹手头也不宽裕,邮票买了一排又一排,信寄了一摞又一摞,那花的可都是他省下的午饭钱。那时我也在拼命省钱,因为我大姐快出嫁了,我想送她一样特别的礼物,可是没钱,我只好饿着肚子从午饭钱里克扣。那一阵子我和卓之豹下午上课时,都能听到对方的肚子“咕咕”叫,还趴在课桌上相视苦笑着,久了我就替卓之豹觉得不值——我为了我姐的结婚礼物好歹还有点意义可言,他呢,连回信都没收到过一封。他这不是从牙缝里省钱拿去打水漂吗?

  卓之豹一听,急了,歪着头朝我嚷嚷:“你是羡慕啊还是嫉妒啊?我交的笔友都是什么人?是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以后都是大作家,懂吗?作家能有时间写信吗?我就是表达一下崇拜,没幻想人家用写文章的时间来给我回信。你要是也能在这上面发表文章,我也给你写信,你也不用回!”

  为了配合自己的愤慨,卓之豹顺手往我面前扔了一份皱巴巴的报纸。我拿起来一看,《农村孩子报》,班上好多人都在订。说实话,我也没觉得上面的文章比我写的作文好多少,但我也不敢夸海口就一定能在上面发表文章。所以,我只好忍气吞声,闭嘴。

  但我是天蝎座啊,岂肯轻易服输?

  当天晚上,我就把我的作文本翻了好几遍,挑选了一篇被语文老师表扬过的《我》,准备抄写一遍投稿。可是想着作文里的那个“我”是假的,是为了应付老师的要求写的,很寒碜,于是我临时起意,重新写,改成真实的我,一身毛病的我,成绩中不溜的我,整天胡思乱想的我。写到第三遍,我才略感满意,工工整整抄了,第二天上课之前,塞进校门口的邮筒。

  赌气这事吧,在我这儿也就是脑袋一热,我压根儿就没做过什么作家梦,也从来没有让自己的文字和名字变成铅字的理想,所以几乎是信寄出之后,我就把这件事忘了。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我干吗跟卓之豹过不去,他愿意崇拜就崇拜去呗,也不损失我一毛钱。

  事情有点诡异的变化,是因为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三封陌生的信,开始我怀疑是不是搞错了,可地址、邮编、姓名都是我的。一拆开,先掉出一张照片,然后信里莫名其妙地都是要和我交笔友的请求,然后求回信,求回赠照片。之后,几乎每天都有类似的信,而且越来越多,直到有同学在报纸上发现了我的名字。

  我的天!那篇赌气忙活了一晚上改写的《复杂的我》,包括我的通讯地址、邮编,每一个字都变成了铅字,陌生地出现在报纸上。

  求交笔友的信每天都在增加,用“雪花般”形容真的不算太夸张。等到我收到样报和稿费时,我的书包里已经塞不下那些信了。我妈好奇,用细绳50封一小捆扎起来,有200多封,信封上的很多地址我都闻所未闻,新疆、黑龙江、辽宁、广西……我已经看傻了,终于明白卓之豹的那些信为什么没有回音了,如果每封信都回,我的稿费还不够买邮票的。

  而我一直担心的给我大姐的结婚礼物,这下终于解决了。能有什么比拿自己人生的第一笔稿费买礼物更体面、更有意义的呢?那可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换来的,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还顺便让卓之豹花痴一般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报纸确认事实。

  当然,我也顺便解救了卓之豹,他从此再也不干克扣钣钱换成邮票的傻事。身边就有一个同桌可以成为笔友,那还舍近求远干什么。卓之豹每天义务为我取信、拆信,汇报信件内容。有同学好奇,过来参观,卓之豹还热情地解说来龙去脉。

  被全校同学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我知道那都是虚的,一切都不如稿费来得实在,因为我大姐的结婚日期眼看快到了,即使全国的同龄人都给我写信,也换不成我的礼物。于是,我把语文书里夹得整整齐齐的两张十块的、一张五块的、三张一块的人民币装进口袋,决定尽快去镇上买一份特别的礼物。

  趁着午饭时间,卓之豹热情踊跃地陪我去了一趟镇上。我们俩看遍了两家书店、三家工艺品店,没有一样东西能入我的法眼。下午的课上,卓之豹想了一个主意——周末他陪我去县城买。

  小镇离县城60里路,骑自行车差不多要两个小时。卓之豹拍着胸脯说没问题,我自然没话说。当然,我心里有点感动。

  到了县城,已经不是东西合适不合适的问题了,而是我很快挑花了眼,觉得哪个都很特别,恨不得把整个县城的工艺品都买下来。最后,难得我和卓之豹都特别喜欢一个工艺品,方方正正几近透明的有机玻璃里,悬空一尊大笑的弥勒佛,晶莹剔透,特别得有些夺目。只是价格稍贵了些,我犹豫半天,准备放弃,因为钱不够。卓之豹在玻璃柜前愣了一会儿,咬咬牙,从兜里掏出他的一小沓零钱,给我凑上了。

  拿到包装好的礼物,我们俩身上的钱只够买两个烧饼的了,吃完还要再骑两个小时自行车。

  回家的路上,太阳西斜,我觉得卓之豹浑身都闪着金光。骑了一阵儿,他忽然扭头问我:“你以后没准儿会成为一个作家,你姐姐结婚你送这么一件礼物,你不觉得俗气吗?”

  我愣住了。说实话,卓之豹的这个问题相当有水平,也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我们俩接下来一路都在商量再加一件什么礼物,才可以显得不那么俗气。当然,这件礼物最好是免费的,因为我们俩都没钱了。

  卓之豹建议我单独为我大姐写一篇文章,在她出嫁那天当众朗读。写一篇文章当然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从未在那么多人面前说过话,一下子就要朗读一篇文章,这跟在很多人面前扒光我衣服的难度差不多。我说:“换一个。”

  “为你姐唱一首歌?”

  “可是我五音不全,一句都找不着调儿。再说当着那么多人,我也不敢。”

  回到我家门口,无论我怎么挽留,卓之豹也不肯去我家吃饭。我带着感激、愧疚,忍着自行车坐垫给屁股带来的疼痛,送了卓之豹很远一段路,才挥手告别。回家时,村口的大喇叭已经在播放“每日一歌”,这是固定节目,播完之后喇叭就会关闭,正式进入夜晚。

  天已经黑透了,我却被这“每日一歌”拨弄得眼前一亮。我一下找到了那个不俗气的礼物——我几乎天天听广播,竟然忘了这个简单、特别、浪漫又几乎免费的礼物。

  第二天上学,卓之豹知道我连夜送出的礼物,激动得站了起来,击节叫好。

  原谅我粗线条,这件事情同样没在我的脑子里停留太久。如果不是那天我大姐突然回娘家,我真的都忘了我送出的那份礼物。那天是大姐结婚后的第三天,按道理她和姐夫开在镇上的理发店正忙,既没什么风俗要求她回娘家探亲,也没什么需要她帮忙。可她回来了,还穿着结婚那天那件鲜艳的衣服,进门时满脸通红。

  一进门,大姐不是找我妈,而是直奔我而来。我妈正在和面准备包包子,我在帮我奶奶捶萝卜。大姐走到我面前,满脸的惊喜和感动,眼泪都快下来了。

  我妈有点诧异,直问大姐怎么了。大姐带着哭腔说:“一大早开门,就好几个人跑来告诉我,说昨天广播里的‘每日一歌,弟弟专门给我点了一首歌。主持人还念了弟弟写给我的信,都念哭了……”

  大姐指着我,眼泪下来了。

  我举着捶萝卜的石锤,愣了一小会儿,才慢慢回想起这件事。

  如今,我已经好久没贴过邮票了。我大姐即便当初感动如此,到底也早该忘了点歌那件事。但大姐家那个有机玻璃中坐着的大笑弥勒佛,摆放的位置总让人第一眼就能看到。

  大姐过得挺开心,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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