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段精致的时光,染着月光的素色,被我的十指小心拈着,软软地铺在一杯茗、两三本书与从窗棂溜进来的风旁。
在我的心里,这段精致的时光有着最美丽的镂空雕花,有着世上最惊艳无双的色彩,但听起来,也并不是那么的精致——
看见小鸡,就跟在它屁股后跑;
看见小猪,就学着它哼哼叫;
看见流云,就随它飘向远方;
看见风,就在它的怀里堕入梦乡。
那段时光很近,翻开相册,我还可以看得到——
五月槐花满地,零落成雪。我去书法老师家,无意间却瞥到老师家窗外的精致风景。这栋老楼被大片大片浓密的墨绿色森林环绕着,好似空中楼阁。于是回到家,我飞奔到自己家的落地窗前,小心翼翼地把小腿伸出窗外,两条摇摇晃晃的小腿像嫩脆的藕一样,在半空里自在地晃荡。偶尔,有风吹过。我深吸一口气:七楼的风和地面的风的气味,是真的不一样啊!之后每天放学,趁爸爸妈妈不在的时候,我都坐在窗台上,以危险的姿态,在风的耳旁絮语。
我从未那样亲切地接近天空,所以,分外怀念那一段精致的时光。
那段时光很远,我的瞳孔里只有它模糊的光影,怎样辨认——
有球场上的男生在纷扬的汗水里显得粗糙而不修边幅,但当我看着“学霸”匆匆回家,而他们跳跃的姿态刻在夕阳的画中时,我的心告诉我:这便是精致。就如《百年孤独》里的美人儿蕾梅黛丝的生活一样,凡人眼中的最简单,却是世上的最睿智。三岛由纪夫似乎说过:“人的一生便是一张白纸,一瞬间的犹豫是锐利的折痕,把正面变成反面。”那段时光,我常捧一本《百年孤独》,安静地在篮球场边沿等他们和她们打完篮球,一起回家。
我从未那样把粗糙的诗意喷薄地激发出来,所以,分外怀念那一段精致的时光。
那段时光的安然,像期末考试前刚好温暖我的阳光,温柔倾诉——
我喜欢暑假,不是因为放假没有压力很爽,而是因为在显得格外悠闲的时光里,我可以尽情地阅读。读书的话题显得万分俗套,但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很享受。当我捧起一本厚重的名著,眉头微皱,抚摸着它们不显眼却深沉的封面时,时光仿佛随我而停滞。这时的精致,在文字的清新或洒脱中。不是所有的名著都能让人津津有味地品读,但只要逐字逐句地读下去,任何名著都可以使人心如止水,难起波澜。最近读爱丽丝·门罗的《RUNWAY》,心里似乎也种下了逃离的种子。我在精致的书本里甘愿沉溺,谁人又陪我浅吟低唱。
我从未那样全心全意地把自己的时光奉献给名著,所以,分外珍视那一段精致的时光。
我之所以用“精致”来诠释我最爱的时光,是因为我愿精致成为我永生永世的人生态度。我可以身披精致的云裳,勇敢地前行在路上。不知道在哪一篇文章里看过的句子,很喜欢——“原来每一天,都是黄昏。”原来啊,每一天都在精致的时光里流转。在我和楼下的母鸡赛跑的时候,当我在大马路上看见一群小猪在卡车后面“哼哼唧唧”的时候,在我闭上眼睛,让整个人沉溺在云水间的时候,便无意中撷取到了精致的时光。
啊,原来每一天,都是那段精致的时光。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新钢中学八(8)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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