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四岁,我是一个笨拙的少年,喜欢去古老的城墙上数蚂蚁,书包丢过很多次,我的学习成绩是中等偏下,没人指望我能考上高中,大学更是遥不可及。
但那一年,我写了一篇好作文。没有想到这篇作文被当作范文在初二年级的6个班上轮流读。于是,我小小的虚荣心膨胀着,有人指着我:“看,那个就是写那篇《秋天的风景》的女孩子。”
我忽然感到被崇拜与羡慕的好,于是开始发奋读书学习,这才发现,原来学习是如此有意思的事情。我不讨厌化学元素表了,不讨厌几何老师那张严肃的脸了。期中,我进入了前十五名;期末,我第三名;然后整个初三,我再也没有让别人得过第一。
还记得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去给自己买了一本书,是席慕蓉的诗集《无怨的青春》。我收到的第一笔稿费,买的也是书——《张爱玲全集》……学习带给我无限的快乐,那快乐超越了红尘中太多东西,我的心里,好像有一朵一朵的花在开放,那么安静,又那么美丽。
还有比学习更有意思的事情吗?翻开一本书,这个世界就是你的了!你是它的主人,你主宰着这个世界!你可以在那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你可以在里面哭、在里面笑,可以养一盆小小的花,只属于你自己的花。春夏秋冬,雨雪风霜,这是你一个人的花儿,让它尽情地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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