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看书看到精彩的地方,我就忍不住想做记号,以便日后重温——至于日后是否真的会回头重温,那是另外一回事——但如果那是一本我喜欢的书,便舍不得折角,更不用说在书上乱涂、乱写、乱批了。于是手边能找到的任何扁东西都成了我的书签。诸如医生的名片、自己的名片、朋友的贺卡、多余的签证照片、报纸的一角、夹在《纽约客》刊物当中的征订广告、被撕成条状的香水广告、电话账单、买菜的发票,甚至拔一根又长又亮的头发……要是刚巧坐在咖啡馆或小食铺,黄不溜秋的再生纸巾便是再好不过的书签,又可胡乱涂写,就像故事里的大家抓住灵感时的那副模样;要是坐在街边长凳上,身旁刚巧有一棵树、一丛灌木(而不是一位老人),树叶也可将就为书签,好像夹进一个罗曼蒂克故事的开头,但这个“故事的开头”往往会把我喜欢的书页压出一枚树叶印子,让我懊悔多日。
最最不留痕迹的书签是每天夜晚掀开被单,把自己夹进去,这是睡梦的一枚书签。
只是你知道这枚书签夹过的那一页,你是不可能再翻回去重温的。
书挡
读书时,住在格林威治村,房间小得像一块豆腐干,放不下书柜,书就紧贴墙站着。街上大卡车驶过,或地铁轰隆隆经过时,它们就摇摆不止。一日在学校附近的旧书店里发现一对书挡,是石膏捏的俩小人儿:背靠背,席地而坐;一个仰头,一个俯首;一个似乎在望天上的云、鸟、飞机(还是超人?),一个好像睡不醒在打盹儿;一静一动,一抑一扬,有呼有应,别有意趣。我买了回家,让望鸟的那个顶在书列之首把持,打盹儿的那个押在队伍之尾督阵,厮守我那几十本书。这下,卡车也罢,地铁也罢,哪怕洪水猛兽来了,我的书也岿然不动。
“不许捣蛋,不然我把你们一齐扔到街上去!”我对他们说。
每天一早我醒来,就见地下一夜坐到天明的两个小童。望鸟的马上打个哈欠,似乎叫道:“嘿,有什么新鲜事儿?”打盹儿的便不耐烦:“哎——呀——人家梦还没做完——”半夜回家,一开门,又听见望鸟的在静黑的屋子里叫喊:“哎呀,有什么新鲜事儿?”打盹儿的还是不耐烦:“走开!人家要睡觉。”
紧张得没时间偷乐的日子里,这对小童儿跑进我的陋室,在我的头脑里发出许多小声响,吵吵嚷嚷,叽叽喳喳,一刻不停。一个人的公寓,即便隔墙有斗嘴的,好歹也是一种热闹。我想象我不在家的时候,他们会两面派地为谁靠在《愤怒的葡萄》《草叶集》旁边争吵不休,为谁坐在一角缓缓西移的滚烫阳光里你推我搡;像所有的男孩那样,他们还挥拳头打架,把我的书当盾牌,把我的笔当长矛,将我的陋室闹腾得尘土飞扬、鸡飞狗跳,像电影里的古战场;我想象他们勾手言和之后,又勾肩搭背地坐在同一堵墙下,靠在同一本书上,像两个玩累的孩童,轮番喝着我的一罐易拉罐可乐,把两张汗津津的脸对着同一阵南来的凉风。望鸟的喊道:“喂,有什么新鲜事儿?”打盹儿的睁开眼睛说道:“这些劳什子书,到了明年夏天,统统要进垃圾箱。到时咱就失业啦,怎么办?”望鸟的说:“你这脑袋怎么不开窍啊?飞啊,像鸟儿那样。”打盹儿的说道:“坐着也能飞?睡着也能飞?”
到了夏天,我毕业了,不久就搬出了格林威治村。帮我搬家的是一个从中国城打电话请来的短工,腰间箍着一尺来宽的厚牛皮护腰,像是来扔铁饼或举杠铃的。他一抬手就把望鸟小童的头“当啷”一声敲了下来,滴溜溜滚到墙脚。
这打打闹闹一对儿的书挡,像兄弟,像情人。留下一个,就冷清了。
我把十几本这辈子再也不会去翻的教科书搬到了楼下,堆在街边。打盹儿的那个书挡也一起下了楼,留在了那一堆书旁。地铁经过,轰隆隆的巨响像一股黑烟一路翻滚过去,小街也跟着发抖。我将书挡靠着那堆书坐稳了,让他替我的书守望最后一夜。第二天,不知是学生还是清道车将他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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