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看了这么多书,如果你不能驾驭它,看多了只是累赘。
一般人一本书拿起来看完以后,再看第二本书的时候,第一本书就离他远了一点;看到第三本书的时候,第一本、第二本离他又远了一点;到了第十本书,前面九本书,尤其是第一本书已经离他十万八千里了。
我李敖看书很少会忘的原因是我的方法好。什么方法?心狠手辣,看的时候剪刀、美工刀全部出动,把这本书“五马分尸”。好比这一页或这一段有我需要的资料,我就把它剪下来。背面怎么办?背面的内容复印出来,或者一开始就买两本书,两本都切开。结果一本书看完了,这本书也被我“分尸”了。我有很多夹子,在上面写上字就表示分类了,好比我写“北京大学”,夹进去的就全部是关于北京大学的资料。我不断用这种夹子分类,可以分出多少类呢?几千类,分得很细很细。
换句话说,一本书被我“大卸八块、五马分尸”后,我并不凭记忆力去记它,而是用很细致的分类方法,很有耐心地把它钩住,放在资料夹里,这样我就把书里面的精华逮到了。
这就是我的读书法,看起来笨笨的,可事实上是科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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