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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穿越指南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者·校园版 热度: 17159
森林鹿

  唐朝禁止吃牛肉

  你穿越成了唐朝一名小官吏,到了一家饭店坐下,按照穿越剧情张嘴就说:“小二,上五斤牛肉、十碗好酒!”小心被店主揪着衣领给扔出去。

  满头雾水了吧!唐朝人做生意这么不讲究和气生财吗?怎么随便踢人出门啊?其实你惨遭驱逐是因为说了当时的人们很忌讳的话,饭店主人怕被“钓鱼执法”。

  什么话犯了忌讳呢?

  《唐律疏议·厩库》记载:“主自杀马牛者,徒一年。”主人私自杀掉自己养的马或者牛,要服一年苦役。也就是说,国家禁止民众私自宰杀这两种牲畜,当然更禁止吃牛肉了。你那句“上五斤牛肉”,一不小心就要把饭店主人送去服苦役啦。

  所以,穿越到唐朝以后,不要指望在饭店里能看见水煮牛肉、杭椒牛柳、灯影牛肉、香辣肥牛、西红柿烧牛腩、干煸牛肉丝、土豆炖牛肉……统统不供应哦。

  逛街只能下午逛,没有夜场供你玩通宵

  说到长安城的商业服务,你要逛街消费的话,有两种错误印象是必须纠正过来的。

  一种印象是从近代城镇集市或者《清明上河图》里得来的,以为长安城主街的两边,有很多店铺摊位依次排开,面向行人招揽生意,迫使街面上走路的人流与购物的客流混杂在一起,显得人气兴旺、繁华热闹。

  很遗憾,这种景象你穿越到唐朝以后看不到。

  走在长安纵横交错的三十八条主要街道上,你能看见的是脚下压实的黄土路面,路两边是成行的榆树,道路边有深深的排水沟,沟外就是各坊的坊墙,坊墙内有深宅大院、寺庙道观的飞檐重楼。偶尔能看到一座很气派的宅院,在坊墙上开了大门,门口列着两排戟架,还有甲士豪奴看守。这是王公贵族和三品以上大官的家,经特许,才能对着大街开门,一般人家的门都只能向着坊内开。

  大街上不许开店,你要逛街,去哪里呢?请打听东市、西市怎么走,那是长安城内的两个“中央商务区”。

  被你叫住问路的长安人会告诉你,要去东市、西市,得先到皇城的正南门朱雀门,沿着东西向大街,往东走三坊地就是东市,往西走三坊之地就是西市。“哎,贵人不用慌张,现在天色尚早,就算匆忙赶到了东、西市,不到午后,市鼓不响,那些店铺也不开张啊。”

  东、西两市都有政府设立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市署),每天中午,两市击鼓三百下,各家店铺开始营业。日落前七刻,敲锣三百下,店铺关门,顾客回家,不准开夜场、玩通宵。入夜以后有市场保安巡逻,防火、防盗、防穿越者。

  如果你穿越成了唐朝的王子或公主,见到皇帝可别叫“父皇”

  如果你穿越成了唐朝的王子、公主,见到皇帝亲爹,该怎么叫他?

  唐代一般人对皇帝的当面称呼,比较流行的有“圣人”“主上”“大家”(皇帝身边人用,大臣一般不用)等,“陛下”这个称呼当然也可以使用。至于“皇上”这个穿越流行词,在唐代似乎是一个书面用语,没看到活人这样当面称呼皇上的例子。“万岁”则是群众情绪激动时给皇帝拍马屁用的词,平时并不把这个词当做一种称谓。

  至于你这个刚穿越而来的王子(公主),不建议见着皇帝就叫“父皇”,这个词在唐代也未见作为称呼语出现。如果感情很好,你就像平民家庭一样直接叫唤“父亲”或者“阿耶”就行了。

  唐代对父亲最流行的称呼是“耶”(爷)的各种衍生,如“耶耶”(爷爷)、“阿耶”(阿爷)。父母合称为“耶(爷)娘”也很常见,如《木兰诗》:“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杜甫《兵车行》:“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不能“诛九族”,也不能“拉出去剐了”

  如果你穿越附体到了正在审谋反案的唐代刑部官员身上,你千万别张口就说:“把犯人都拉出去给我活剐了!诛他九族!”

  旁边的人肯定会用看珍禽异兽一样的眼神看你,性子直的同事会对你说:“审案判刑要按法律条文来行事,《唐律疏议》里,没有‘诛九族,更没有‘活剐。”

  你呀,赶紧恶补唐代法律去。唐代的刑罚种类说多了也就五种,说少了只有三种:打屁股、流放加苦役、杀头。

  打屁股,最少打十下,最多打一百下。打十下、二十下……至五十下,叫“笞刑”;打六十下到一百下,叫“杖刑”。杖刑不准打更多,再打多叫“鞭尸”,也不准打非整数,没人肯动手给犯人“笞三十七”“杖六十六”。

  贬为奴婢去做苦役,叫“徒刑”,往往跟“流刑”并用。徒刑分五等,即做苦役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流刑”分三等,即流放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

  “死刑”只有两种:绞刑,用绳子把人勒死,因为可以留个全尸,是较轻的一种死刑;斩刑,砍掉头,是较重的死刑。

  唐代合法的刑罚,只有以上这些。除此之外,什么夹手指、割耳朵、砍手砍脚、剥皮碎剐、绑台上烧死、沉水里溺毙……一律属于“私刑”,在正式的朝廷文件里是看不到这些的。

  什么,你问啥?知道不能剐人了,但为啥也不能诛九族?这不是很古老的刑罚吗?

  唐代的种种私刑,我们暂时先不论,只说《唐律疏议》上规定的合法刑罚,最严重的十恶之首——“谋反”,处刑也不过是:主犯斩首,主犯的父亲和成年儿子绞死,“三族”之内的亲属受牵连没收财产或流放,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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