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号通常由冠名、矢名、数名和格名组成。冠名,表示单位的隶属范围和建制关系;矢名,表示单位的性质;数名,表示单位的建制序列;格名,表示单位的规格、等级层次。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边防第1团”,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为冠名,“边防”为矢名,“第1”为数名,“团”为格名。
有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部队,如“塔山英雄团”、“刘老庄连”、“黄继光班”等,通常使用荣誉称号,不使用番号。
不少人不清楚番号和代号的区别,甚至以为番号就是代号。实际上,部队的代号是为密化部队番号而授予的代称,通常由数字、字母或字词组合而成。部队代号由总部统一编拟、授予和管理,一般授予团以上的部队和需要保密的军事单位,主要用于单位或个人的对外联系。
中国军方从1950年开始统一使用数字部队代号;1962年全军统一使用4位数字和带字头的3位数字部队代号,如“8341部队”、“总字190部队”;1975年全军改用5位数字部队代号,团及团以上单位均使用首位不为0的5位数字代号,如“37001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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