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香港人翻译外文名字,一向生猛劲爆。迈克尔·乔丹叫米高佐敦,贝克汉姆叫碧咸,乔布斯叫贾布斯,观其用字,颇为拗口。但香港人振振有词,说香港译名读音最准,非内地译名可比。听来有理,但看旧的港文,有些还是会保留旧译,把内地译做莫桑比克的那个东非国家,译成了莫三鼻给,未免让人可怜东非那近2000万人口。我的一个朋友说:“不知者乍看这4个字,还以为一人姓莫,排行第三,被行了割鼻子的劓刑呢!”好好一个国名,都给译出故事来了。
早年中国定译名,有一个奇妙的原则:不管你来自哪里,是啥姓氏,务必入乡随俗。比如利玛窦先生,一个意大利人,若按照当今新华社的译法,该叫里奇·马特奥;又比如花剌子模王阿拉乌丁·摩诃末,若按照现在的译法,该是阿拉丁·穆罕默德。但因为译得太早,他俩没法从坟墓里爬出来抗议,只得罢了。
把外国人的姓名变成中国字,当然要礼敬有加,给点好字眼。美利坚这个名字,最初不过是阿美利加·韦斯普奇先生远航到那里,马马虎虎,拿自己的姓氏定的名,哪里承想就意思丰富,美而且利,还坚起来了。瑞士、瑞典如果搁到今日,多半会被按音译成斯维策兰、斯维登,那祥瑞典雅之意就荡然无存了。又比如,华盛顿这个名字华贵繁盛,可是读音本该是沃辛顿;英国首都,英语读音更接近朗登,法语读音干脆是隆德,但一被译成伦敦,立刻就伦理敦厚、从容温雅了。
早年间的译名并不统一,所以读音古怪者有之,比如莫三鼻给;优美典雅者有之,比如枫丹白露,法语原意是蓝色泉水,读音更接近“封太纳布勒”,译做枫丹白露,实在是神来之笔。又比如,徐志摩将佛罗伦萨译做翡冷翠,逸清沁碧,绝妙好词。民国时有一些奇怪的译法,比如雨果在鲁迅笔下被呼做“嚣俄”。有些报刊为显得风流雅致,热心地把托尔斯泰译成陶思道,把果戈理译成郭歌里——不知道的人真以为前者是饱学宿儒,后者是风流诗人,他们是两个出身书香门第的中国人呢。晚清时,把拿破仑译做拿破轮,还出过考试题:《项羽拿破轮论》。有士子不通外务,真以为让项羽去拿破轮子,上来就想当然发感慨:“以项羽拿破轮,是大材小用,其力难施,其效不著,非知人善用之举也!”
后来翻译界有了规矩,首先是名从主人。比如利玛窦既然已经叫了这个中文名,就不要改叫他里奇·马特奥了;晚清修士伊萨克·罗伯茨自称罗孝全,也就只好任他去;澳大利亚总理凯文·路德既然自称陆克文,咱也就跟着叫吧。然后是便于反推,按照新华社的译音表,大家也就有了对应的称呼了。但这样一来,失却不少乐趣,还让人误会。
比如,你看约旦国家男篮打球,人人身上写着“乔丹”,乍看触目惊心,觉得个个都是球神附体?细看才知道,约旦的英文写法Jordan和乔丹本出一脉。只能怪译名没统一,约旦、乔丹本是同根生,却认不到一块儿。又比如,伟大的哲学家罗素,按照现在的译法,该叫拉塞尔——真要改了,他一下子就从素雅的哲人变成豪迈的大汉了。幸而名从主人,罗先生也可以瞑目了。
英语里有Elliot这个姓氏,比如在鸦片战争时,英国驻华商务总监就姓这个姓,旧史译做义律,乍听以为是一个中国老爹给孩子起的名,劝儿子要讲义气兼自律。英国诗人艾略特其实也姓这个姓,但名从主人,就不特意改了。钱钟书开他的玩笑,在《围城》里扔给他一个译名,叫爱利恶德,不大好听。新华社如今把这个名字译做埃利奥特,倒也罢了。妙在香港大学有一个Elliot Hall,按照新华社的译法,就该叫做埃利奥特礼堂。可是香港的读书人聪明劲一犯,就有创意了:仪礼堂。
当然,也不能一味瞎客气。《鹿鼎记》里,清朝翻译想礼敬俄罗斯苏菲亚公主,于是给她定译名为苏飞霞,好听;韦小宝懂点俄语,给两个俄罗斯兵士起译名:齐格诺夫叫猪猡懦夫,华伯斯基叫王八死鸡。可见金庸先生早谙熟中国人民的智慧:给人家起好名字不难,想玩谐音骂别人更是翻脸间的事。中国汉字五彩缤纷,赞骂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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