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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在墙上的法治精神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者·校园版 热度: 17117
李永君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教学区有一座漂亮的教学楼,我们在亚非学院法律系学习期间,经常在这里上课。课程中有一项很特别的内容,叫做“WalkAroundLegalLondon”,意思是步行参观附近的司法机关、律师公会和法学研究机构。那天上午,我们在教学楼前集合完毕,学院的一位先生带我们参观。他说:“我们就从这座教学楼开始吧。”

  从教学楼开始?我们感到很奇怪。

  他领我们转到教学楼临街的一面,指着墙上一人多高的地方,那里镶着一块铁牌,铁牌上记载的是这座楼房历史上的一个故事。

  此楼建于20世纪80年代,建楼的资金来自一笔善款,因此校方决定要把此楼建得漂漂亮亮,永垂青史。经过名师设计和将近两年的施工,大楼建成了。校方筹备了隆重的落成庆典,还特别邀请了市长、议员和地方名流前来剪彩。

  庆典的前夜,校方接到一个电话,问建设这座大楼是否经过了地方政府的批准。

  校方答复,当然,我们办齐了一切手续。

  那么你们征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了吗?对方接着问道。

  土地所有人?谁是这块土地的所有人?

  是罗素家族,这里是罗素家族的私有地皮。你们仅有政府的批件不行,这儿是私人财产,你们没有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

  啊?怎么会是这样?实在对不起!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很简单,拆掉大楼,恢复原状。

  这怎么可能?明天就要剪彩了,而且有很多要人参加。

  这是你们的事,与我们无关。

  伦敦大学着急了,校方与罗素家族进行了紧急协商,答应赔偿损失。但财大气粗的罗素家族不要钱,只要原来那块草地。这不是存心过不去吗?颇有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的伦敦大学坚持保存楼房,不予让步。互不相让的双方终于将纠纷诉之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伦敦大学未经土地所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土地,属明显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土地所有人的要求,拆掉楼房,恢复原状。在法院的判决面前,伦敦大学无话可说,拆吧,自认倒霉。然而,就在动工拆楼的前夜,罗素家族又打来一个电话,表示大楼不用拆了。

  不用拆了?校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不用拆了。我早就想好了,当你们真要拆楼的时候,我就会放弃自己的要求。

  哎呀,罗素先生,十分感谢,十分感谢!那么我们尽可能多地赔偿您的损失。

  不用了,罗素家族不缺钱。

  啊!您真是大善人!那么我们能为您做点什么呢?

  很簡单,我只要你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一份道歉声明,并将此事刻碑,警示后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校方很快写出了一份措辞恳切的道歉兼感谢信,并准备在大楼的路旁树碑。“大善人”说,哪用得着这么长的文字,几句话就行了。特别是不要在路旁树碑,说不准什么时候觉得碍事,就被搬走了。你们只要把关键的几句话镶到墙上,让它与大楼同在就行了。于是这块小小的铁牌,在大楼落成典礼上,就被庄严地镶在了崭新的楼墙上。

  我凑前细看,那几句话是:伦敦大学因侵犯罗素先生土地所有权的违法行为而向他表示道歉,并对他大公无私、热心助教的高尚品德表示真挚的感谢!

  离开伦敦大学的前一天,我带上相机,专门给这块铁牌子照了一张相。这块小小的牌子,不正宣示着虽看不见却能让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的权利、自由和法治精神吗?

  (流水摘自中国法制出版社《法里法外》一书,刘 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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