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十岁。
母亲差我到附近的杂货店买一瓶急着要用的酱油,一时找不到散钱,便将一张五十元的大钞交给我。
杂货店的伙计,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性子非常开朗,常常在工作时愉快地哼着歌儿。活泼的音符,把杂货店五味杂陈的酸腐气息都驱散了。他的歌声是如此浑厚、说话是如此幽默,常常勾出顾客唇边一串串愉悦的笑声。
那天,买了酱油之后,我将他找给我的钱紧紧攥在手里,也没细数,便离开了。回家之后,我把卷成一团的钞票还给母亲,母亲摊开来,还没算,便嚷了起来:“哎呀,怎么多出了五十元啊?”
我低头一看,吓了一跳。原来他把我交给他的五十元钞票夹杂在其他钞票里,错误地还给了我。
母亲说:“快拿去还给他!”
我几乎是以羚羊飞跃草原的速度冲向杂货店的。
杂货店里顾客很多,年轻的伙计一面唱歌,一面用秤称绿豆,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他面前,缓了一口气后,便摊开掌心,以响亮的声音说道:“你刚才找错钱了!你多给了我五十元!”原本嘈杂的环境突然诡谲地出现了一个静音,我以为他会感激涕零地向我道谢,可他没有,只是一声不吭地从我手中接过了那张钞票。杂货店一隅,老板以猎鹰般阴沉的目光盯着他。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这个浑身都是音符的年轻伙计。
老板把他辞退了。
这件事,成了我心中一个永远的疙瘩。
【名师有话说】 如果“我”不去还钱,或者私下还钱,杂货店的伙计就不会被辞退。正因为“我”太幼稚,当众指错,才砸掉了人家的饭碗。“我”本想做好人,不想却做了“罪人”。其实,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人与人相处会更和谐,这个世界也会更美好。本文言浅意深,让人警醒,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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