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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我在学校“走私”辣条

时间:2023/11/9 作者: 故事会(蓝版) 热度: 17477
@故事F M 淼淼口述

  

我发现了一个了不起的商机

我叫淼淼,今年15岁。

  我之所以要卖辣条,原因很简单:想赚钱。

  我爸妈虽然一贯“放养”我,但是,在钱的问题上,他们坚持“男孩儿要穷养”。所以说,我在上了初中,开始住校以后,他们每个月只给我600—800元的生活费。

  我不确定,在大家看来,一个孩子有物欲是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在那个时候,我确实有一些想买,却无法拥有的东西,比如一副更好的耳机,比如Kindle,而我的生活费只能保障基本的开销。

  初二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商机。

  我们初中是一所封闭式的寄宿中学,整个学校只有一家小卖部。但是,这家小卖部里只卖“健康食品”,比如牛奶、水果和果汁。但你懂的,像我们这么大的孩子,有谁能离得开零食、泡面和汽水呢?

  我注意到,在学校里,有的同学会趁着周末从家里带很多零食来学校,有的同学嘴馋,又不好意思白吃人家的,就会出钱来买。

  自从观察到这个商机之后,每周回学校的时候,我都会在行李箱里腾出一半空间,用来装泡面、辣条和汽水,找机会卖给嘴馋的同学。我带得最多的还是辣条,毕竟,它占空间小,而且人见人爱。

  生意进行得很顺利,利润也和我想的一样高。比方说,一包3元买来的辣条,我一般可以卖到10元。最夸张的一次,有个同学为了买一桶泡面,居然愿意出70元。

  为了打开销路,我还会在别的班找同学当“托儿”,安排他们在教室里放肆地吃辣条,引诱其他同学来买。

  当然,我得承认,有的时候,连我自己都经受不住诱惑,把本该用来卖的辣条给吃了。毕竟,那玩意儿真的好吃。

港仔阿飞

小打小闹了几个月之后,我决定扩大生意的规模,寻找合伙人。

  我想到了阿飞。他是一个比我高一年级的学长,高高大大的港仔,很有生意头脑。

  我是在初一的时候认识他的。那个时候,我们学校搞了一个“模拟创业”项目,在学校里开了一家奶茶店,由初二某个班的学生自主经营,赚到的利润交给学校做公益。当时,阿飞就是奶茶店的骨干成员。我出于对这个项目的兴趣,主动和他结识,由此成为了朋友。

  那个时候,阿飞有一个大胆的计划。他希望能找一个初一的学生合作,让他升到初二后接管这家奶茶店,而阿飞自己则作为股东,提供一部分启动资金和促销方案,帮助奶茶店提高收入,多出来的利润二人平分。我对这个计划很感兴趣,但令我失望的是,到了初二,奶茶店并没有像学校承诺的一样,对每个班公开招标,而是被指定给了另一个班来经营。

  计划泡汤了,我和阿飞都很失落。我觉得很对不起阿飞,总想着,如果我当初能更主动一点,早早写好商业企划书交给学校的话,校领导应该会给我一个机会。

  正是因为这次遗憾,初二的时候,当我想把辣条的生意做大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阿飞。

群聊:×××实验中学辣条总代理(3)

确定合伙之后,阿飞拉来了他的另一个同学,阿鸡,三人组成了辣条“走私”的初创团队,共同出资,利润平分。

  为了增加出货量,我们直接在网上整箱整箱地购买辣条。但为了不引起学校的注意,带来麻烦,我们买辣条是以老师的名义购买,寄到学校的传达室,然后再趁着月黑风高的时候偷偷搬到宿舍。

  我们的销售模式也从散客上门,改成了上门推销。我负责初二的市场;阿飞和阿鸡则负责初三的市场。

  每天下午放学后,我一有空就会到初二各个班的教室里卖货,同学们也都逐渐习以为常。为了防止被摄像头拍到,我一般会把书包背在前面,里面放着辣条和汽水,在教室里低调地“沿街”贩卖。

  每个星期,我们三个会分一次账。因为学校里不允许用手机,所以我们收到的都是现金。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分账数钱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种真实的、由物质带来的幸福感。

我是没朋友的“李老板”

不久后,学校里就出现了模仿我们的人。但很少有人有我们的胆量,敢冒着被学校发现的风险,进那么多的货。所以,在学校的“辣条走私市场”上,我们始终保持着垄断的地位。

  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主要是因为我爸妈知道我卖辣条的事,并且表达了默许的态度。在他们看来,这是个不错的锻炼机会。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和同学们的关系却悄然发生变化了。自从初二卖辣条之后,在同学们眼中,我成了一个谈钱的“商人”,一个他们口中的“李老板”,而不再是一个可以“谈感情”的同学。

  不仅如此,在“赚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初衷上,我也有些迷失了。我赚到的大部分钱都被浪费在了一些无意义的消费上,而我最开始想要的耳机和Kindle反而很长时间后才最终买到。

  我知道自己不该乱花钱,但是,我管不住自己。这很悲哀——我利用他人的欲望来获取利益,自己却也被欲望打败了。

  

东窗事发

初二下学期的某一天,我在去阿飞那里拿货的时候,听他说,我们的事情被同学告发了,学校的“德育处”已经找上了他们,下一个就是我。

  果然,没过多久,我就在一节体育课上被班主任叫到了“德育处”。场面很严肃,我心中战战兢兢。老师要求我得当场把事情的经过写下来。按照阿飞原本和我核对过的“口供”,我本该谎称生意刚做了几个星期,没有太大的规模。但是,在“德育处”,我改了主意,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写了下来。

  德育处的老师说,他觉得我们很有想法,但是,我们所做的事情间接危害了同学们的健康。他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把利润全部拿出来做公益;二、帮学校做一个别的公益项目。

  最终,这两件事都不了了之了,学校也并没有公开惩处我们。

  但是,对我而言,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东窗事发后的第二个星期,年级里突然组织了一次“违禁品”的突击搜查,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在这次搜查中,我靠卖辣条买来的耳机和Kindle都被班主任没收了,直到毕业才能拿回来。

  我只能回到以前的生活,好好学习。阿飞和阿鸡从学校毕业了。他们都考上了排名靠前的高中,我们也常常联络,保持着革命友谊。

  一年后,我也考进了排名靠前的高中。

  我不再喜欢吃辣条了,和辣条有关的创业记忆也伴随着紧张的中考而远去。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却都确确实实地不同了。

  我想,等我长大了,我大约还是会创业,做我想做的事业。

  但长大还太遥远。在当时当下,我能预想的是,上了高中,我肯定不会再做生意了。也许,我是一个怪人,但同时,我也是一个想要交朋友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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