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说初印象最为重要,其实初印象也常常是最为不准确的。
初次见宜萱的时候,我觉得她应该就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小孩。她放在课桌上的书本全都包着干净整洁的碎花书皮,写在右下角的名字字迹娟秀可人。我凑过头去念道:“齐——宜——萱。”
宜萱抿起嘴,笑容羞涩。这让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她像一只单纯无害、可爱内向的小白兔。
不过事实证明,初印象什么的,全是骗人的。
我们班上有一个以欺负女生为乐的男生,叫方宇。他经常耍一些恶作剧,诸如在同桌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抽掉她的板凳,女生从过道经过时伸出脚使绊,藏起女生的文具,拽女生的发圈,等等,惹得一众女生恨到牙痒痒。
不过他从来没有欺负过宜萱。
我特别惊奇地和宜萱说起这件事,宜萱却笑得有些神秘:“我和方宇是初中同学啊。”
嗯?原来方宇和宜萱的同学情不是塑料的,而是真金白银的吗?
正好这一天下午上自习之前,我刚打开笔盒就发现一只绿油油的虫子躺在橡皮与圆规之间。
我放声尖叫,声贝高到几乎震破天花板。
虽然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汉子,但我仍然有一颗少女心,并且有着少女共有的弱点:怕虫子。
方宇在后面笑得最响亮,我气得咬牙切齿。
我就知道是他干的好事!
这时候同桌的宜萱伸出手,竟然径直用手抓起了虫子,放在了她的桌兜里。
我颤颤巍巍地指着她:“宜……宜萱你这么勇敢的吗?”
宜萱拍拍我的肩:“好啦,别怕了,方宇哪敢抓真虫子来吓人啊,那就是一条假的。”
她特意拿出来在我眼前晃了晃,我还是心有余悸:“宜萱,真有你的,假的我也不敢碰。”
宜萱笑眯眯地附在我耳边说:“方宇其实胆子可小了,看我给你报仇!”
第二天自习前,与哥们儿打完篮球回来的方宇刚坐下,打开桌上的水杯正要喝一口,就和杯口的蟑螂大眼瞪小眼。
“嗷!”方宇吓得打翻了水杯,把手伸入桌兜里要抽出纸擦一擦的时候,又摸到了一堆滑溜溜的东西。
“啊——”惨叫划破天际,全班女生都在捂着嘴偷笑。
我和宜萱相视一笑。我给宜萱比了个赞:“宜萱,怪不得方宇不敢欺负你,肯定初中时就领略到了你的厉害!”
宜萱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嗯,因为我妈在我报到前特意嘱咐我,别再像以前那样疯疯癫癫的,吓到新同学就不好了。”
我扑哧笑出声。
之前的初印象自此算是全部被推翻了,宜萱简直是一个比我还勇猛好几倍的酷女孩。
并且因为她为全班女生都出了口恶气,现在全班女生都视她为偶像。
变成了“万众偶像”的宜萱,反而没有了偶像包袱,变得更加狂放不羁了。
虽然她不再是那个初次见面文静、乖巧的小白兔女孩,但是在我心里她总是那么可爱。
宜萱像一颗独一无二的沧海遗珠,由内而外散发着光芒。
其实啊,喜欢和一个人做朋友,并非因为她性格如何,更多是因为她有一颗纯净美好的心灵。
如果说青春是一片柔软的沙滩,那么友情便是温柔抚摸它的海浪。而挚友就是被海浪送来的美丽贝壳,点缀在沙滩之间,构成了一幅浪漫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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