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我“小茹子”,有时叫我“大宝”,有时更省略一点,只叫我“宝”。现在,我40岁了,他还是这样称呼我。
有时,我一回头,会发现他正在看我。
他比我大七岁,喜欢以庇护人的姿态站在我面前。婚姻越往后走,他好像越把我当个孩子。以至于今天,我突然发现自己不会做很多事,比如我不会给自己的手机充值,我没有买过充值卡。每次我的手机没钱,都是他在给我打电话后发现的,晚上他就赶紧给我买一张充值卡。再比如我不会用家里的洗衣机,我也不会用家里的照相机。自从家里的电视装上机顶盒后,我开始不会用家里的电视。我也不会上银行取钱存钱,我不会交煤气费,我不会使用我的工资卡,等等,但是这一切,他都会帮我去做。
他经常陪我去书店,其实他并不爱看书,但喜欢捧着我选好的书去买单,然后拎着一塑料袋的书出来。在西单图书大厦的门口,他常会去买两个冰淇淋,一人一个。
他很喜欢在做妥一切家务后,坐在沙发上,点一支烟,满足地看着我学习。
在我的努力没有什么结果的时候,有时我也会很沮丧,觉得自己很笨,低着头跟他说:“我真的这么笨吗?”他就会用那种惯常的平静语气说:“不笨,现在还不到发挥你聪明才智的时候而已。”
应该说,17年的婚姻生活并没有训练出我做家庭主妇的能力,倒是让一些不切实际的爱好断断续续地跟随我。比如在夕阳将我们的小卧室照亮的那一刻,我总想冲出去追着夕阳一起奔跑。又比如我怀念我儿时的草滩,在夏日的阵雨之后,我尤其渴望回到那里。
希望17年之后,我能够为他变成一个更庸俗的妇人,穿着最家常的衣服,说着最家常的话,手里拿一块抹布,到处抹一抹,要不然把几件衣服一件一件叠平。我们的生活开始像秋后的大地,明净质朴。我的性格越来越好,甚至变得爱唠叨了: “不干活的时候,你一定找个地方闭目养神,咱们都老了,就得自己多注意。”“吃点蜂王浆吧,你得补补。”“真不容易, 你竟然爱吃枣,我又给你买两袋了,装在小桶里。哎,就在这儿,你记得吃。”“哪儿能买到狗皮背心,咱们转转去!”我是真的开始疼惜他,知道他才是与我相依终生的人。以往的那些我认为最平常的事,现在全想起来了,点点滴滴,我品出来的都是他对我的好。
我开始想,想我们有一天老了,他拄着拐杖,我驼着背,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街道上。我们头发都花白了,但他仍然会攥我的手,而我会冲他娇嗔地笑。他看我的眼神,会让我觉得他仍然把我当成他手心里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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