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认为,过日子是活人的事。人活着的标志就是动,不能画地为牢,总在一个地方打磨,这样无异于死。我想放弃整天为钱而活、为名而做的活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怎么乐呵就怎么活。然而想归想,一直做不到,直到有一天我去医院检查,查出三期乳腺癌。
化疗时,我的左手臂肿得像牛腰。我用了所有的抗生素,24小时不停地打点滴,半个月过去了却不见好!医生怀疑我的血里有毒,不知抽了多少回血做血培,也得不出一个明确的结果。我每天仰卧在病床上,只能不停地默念一句话:“人没有遭不了的罪。”我还把自己当成地下党,想象被敌人抓住了,正在接受严刑拷打,但就是不说。
记得手术的第二天,女儿在电话里问我怎么样,我说挺好玩的呀。妹妹在电话里泣不成声,我大声说她:“人家好不容易得个癌症,你哭什么呀!”朋友一进病房就要大嚎,我立刻制止她:“雷大侠不需要眼泪!”其实受罪也不是绝对的坏事,它能让你迅速开悟。如果不能开悟,这罪受得就太吃亏了。我很快就悟出一条真理,上帝让我受的罪越多,就是越爱我。这么想的时候,我就特别心甘情愿地受罪,仿佛占了大便宜!其实,我也的确占了大便宜,否则哪有如今这成色:淡紫色的灵魂!散发着淡紫色的香气,就算不能醉人,也能让人感到清新,不是吗?
我完成了化疗和放疗之后,腿却不行了,因为大量的骨质流失,一坐下就站不起来。医生怀疑是肿瘤转移到脑子里,导致腿不好使,让我去天坛医院做检查。到了天坛医院,医生问我怎么了,我说腿站不起来,不过也挺好的,一路上坐公交,一上车就有人给我让座,这之前都是我给别人让座,我感觉这社会风气一下变得好了似的。医生都被我逗笑了。
出院以后就是三天两头地感冒,一感冒就是一对儿,我传给胡子,胡子又传给我。我们双双去医院开药,一开就是两大堆,放在餐桌上,一边是我的,一边是他的,吃完了这堆吃下一堆。
药吃多了,就连吃饭也是药味,我开始绝望。住院时还有个盼头,盼着有一天会好,这时却感觉再也没有指望了。如果就这样子活到死,还不如早死。活着就是为了吃药,吃药就是为了这样地活着,周而复始地循环,还有什么意思呢?我把这想法跟胡子说了,胡子立马作出决策:彻底改变生活方式。
于是,我和胡子在北京周边转悠,平谷、密云、怀柔、房山转了个遍,想找一个比秦岭还好的地方。
有一天,胡子在网上查到了一个环保组织的培训基地。他一头扎进山里,以《玩日子》杂志记者的身份去采访人家。一共两天,他到处走,到处看,最后问了一句:“我们来行吗?”
答案是肯定的。于是,我俩带着小嘟嘟(我的外孙女)打点行装,住进了这个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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