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莹的笔记《湘山野录》卷中载:
鲍当做睦州知州时,曾经说了这样一件案子。桐庐县有一村民,人品很差,乡里人背后诅咒他:死了一定要做牛!一天早上,此人死了,邻村某农户家果然生了一头白牛,牛肚子旁边清清楚楚写着此人的户籍地、姓名,牛主人暗地里报告了那人的儿子,儿子一看,果真如此。牛主人出价很高,儿子虽然悲愤,也只有忍着,没有讨价,悄悄买回了白牛。儿子将“父亲”牵回家,好生养着。
没过几天,一专门刺字的人拿着十千金子,到州长那里自首:某某让我在那新生的白牛肚子上刺字,我们约定,讹到的金子平分,但那人多占了许多,所以我来自首!
审问的官员很好奇,要那刺字人详细招来。那人说:用快刀剃去小牛的绒毛,用针墨刺字,毛长出来,字就如娘胎里生下来一样。鲍州长深恶痛绝,将这两个奸人脸上都刺上字,发配千里外的海岛。
案中主角,除了刺字者,还有就是牛主人。这牛主人估计自己的牛要生了,又听得那品行不好的人被人满大街地诅咒,于是摸清一切情况,想好一切计策,喊上合作伙伴,如果不是这么高难度的技术,估计他就单干了。
那人死了,他的牛生了,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那人儿子得到这样的消息,看到真实的场景,不由得不信,我们还要生活下去,总不能再背着骂名,必须大事化小,要将父亲恶劣的影响化到没,那只有用钱了。
这则人为的投胎再生案,它有着广泛的思想基础,好人好报,恶人恶报,恶人来世要变牛变马变畜生,环环相报,一报还一报,历朝历代,书上写的,口头传的,都是这种相报故事。这里的“牛案”,至少说明,很多所谓的异象,其实都是人为的。
(司志政摘自《大公报》 图/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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