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
我知你乖
◎ 周耀辉
我在还没有发表任何作品之前,已经想过一定要写一篇小说。小说的主题、主线甚至主角我都不清楚,只知道开始的一幕必定是一个父亲的葬礼,儿子刚好撒下一抔土,视角居然是从下而上,看到零零碎碎的土扑面而来,撕裂了一片蓝天。
我知道那是我对我父亲的愤怒。他在我2岁的时候抛下了我们,跑到遥不可及的地方,和我们唯一的联系就是隔一段时间寄点零碎的家用。
我打电话给他是因为我妈的死亡。他大概也很错愕,然后问我刚寄回来给我们过年的家用收到了吗。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愤怒,姐姐看到了,把电话接过去,叫爸爸不要担心,说我们会打点丧事,待一切办妥再告诉他。姐姐诡异地安静,这大概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吧,女人总是心肠软。
我妈喜欢好莱坞大片,尤其爱看动作片和恐怖片。从我两三岁起,她便带着我和姐姐去看电影,有时一天看两场。后来我猜测她在那个说英语而简单的世界里看到了她的男人。最后一场和她一起看的电影是《2012》,当时她83岁了,外出都要靠轮椅,但那一次看完后她自己撑着拐杖跑到洗手间。我从来没有问她电影对她的意义,但我明白那是她生存的力量之一。
我写歌词写了一二十年,还念了博士,对我妈来说都是匪夷所思的事。她有时说:“仔啊仔,如果当年你留在政府部门工作,今天一定赚很多钱了。”尽管如此,她从来没有阻挡我的选择。
在种种小事情上,例如去哪家酒楼吃饭,什么时候应该回家,我妈处处霸道,但在大决定上,她都由我。我小学毕业,她希望我读工业中学,因为我们穷,有门手艺总是好的,但我没有听她的。后来我入大学选了文学院,而不是她期望的法律系。
有一次,家里只剩下我和她,她说我没结婚,没有机会抱孙成为她最大的遗憾,我粗暴地说:“你当初不也是个走上异路的人吗?”
我妈很少向我和姐姐提及自己的往事以及她与我爸的纠结,我只能间接听回来,加上自己的推理与幻想,成为我所相信的历史:她在还是少女的时候离开自己的家,搬到了一个相熟的男生家里,后来又跟他们一家去了香港。我妈本姓周,到香港后跟这男生一家姓成,谁知后来又嫁给了一个姓周的,可后来那个姓周的与另一个女人在另一个地方经营了另一个家,剩下她、我和姐姐在香港。
我认定她当时一定是个离奇的少女。这个离奇的少女在我认识她的最后几年不是抱怨周身骨痛,就是哀叹百无聊赖。她躺在床上的那种孤独,我无能为力,幸好在她体力还可以的时候,我说服她来阿姆斯特丹探我。
那一年的夏天特别明媚,她开心地坐在轮椅上跟着我们到处观光。有一天下午,我们坐在路边的咖啡店里,我妈对旁边的一家杂货店很有兴趣,于是一个人撑着拐杖蹒跚地走过去,尽管语言不通,她还是满载而归。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过如此活泼、有生命力的妈妈。
在阿姆斯特丹机场送别的时候,我强烈地觉得我可能不会再见到如此的她了,所以不知所措。我妈握着我的手,说:“仔,我知你乖。”
假如我是乖仔,我妈是不是良母呢?我不是不明白“女良成娘”,但我更觉得是娘必须抛弃作为女人的一些珍贵的东西才成就了“良”。所谓的美德难道都是残缺的,都需要抛弃才能成就?
(摘自《突然十年便过去》法律出版社 图/花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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