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亦有道
◎笑阳
由于海盗中的大部分人都是从军舰上或商船上逃跑的水手,他们最憎恨的就是原来船长暴虐的统治方式,所以大部分海盗都有着严格而公正的纪律,而且通过投票来决定很多事情,显得相当民主。
以下是18世纪流传较广的一条海盗船上的行为守则:
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偷取同伙财物的人要被遗弃在荒岛上;严禁在船上赌博;晚上八点准时熄灯;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临阵逃脱者死;严禁私斗;在战斗中残废的人可以留在船上不干活,并从“公共储蓄”里领800块西班牙银币;分战利品时,船长和舵手分2份,炮手、厨师、医生和水手长分1.5份,其他有职人员分1.25份,普通水手每人分1份。
如果违反了这些纪律,海盗们也会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惩罚措施,比如将受惩罚者直接抛入海中,残酷一点的还要用一根系在船尾的绳子在水里拖行。
此外,海盗们还会将受惩罚者丢在荒岛上。如果附近没有岛屿,受惩罚者会被置于舢板上独自漂流,直到死于日晒或鲨鱼之口。更有想象力的,可能会将受惩罚者固定在船底的绳上,使其受到来自龙骨的摩擦,而大多数的木制船底满是剃刀般锋利的毛刺与碎片。
(摘自《偷窥历史学家的书桌》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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