愧悔
◎ 刘庆邦
母亲到矿区帮我们看孩子,老家只有我的弟弟一个人在家。弟弟当时正在镇上的中学读高中。母亲不在家时,弟弟只好自己生火烧饭。那是1975年,母亲秋天到矿区,直到第二年麦收之后才回老家。也就是说,连当年的春节,弟弟都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度过的。
母亲对儿子肯定是牵挂的,特别是过年的时候,可是,母亲并没有把牵挂挂在嘴上。直到临回老家的前一天,母亲对我提议说要把我的一双翻毛皮鞋捎回家给我弟弟穿一穿。
让我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的是:这年秋天,一位老乡回家探亲前找到我,问我有没有什么事托给他。我想了想,让他把我的翻毛皮鞋捎回来。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有些不妥,母亲既然把皮鞋给了弟弟,我怎么能再要回来呢!当然,我至少可以找出两种理由为自己开脱。
比如:因我小时候在老家被冻烂过脚后跟,以后每年冬天脚后跟都会被冻烂。我当上工人后,拿我的劳保用品深筒胶靴与别的工种的工友换了同是劳保用品的翻毛皮鞋,并穿上妻子给我织的厚厚的毛线袜子,脚后跟才没有再被冻烂过。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些后悔,一双旧皮鞋都舍不得留给弟弟,是不是太过分了?我哪像一个当哥哥的!
我心里悄悄想,也许母亲会生气,拒绝把皮鞋捎回来;也许弟弟已经把皮鞋穿坏了,使皮鞋失去了往回捎的价值。老乡回老家后,我不但不希望老乡把皮鞋捎回来,倒希望他最好空手而归。
十几天后,老乡从老家回来了,他把那双刷得干干净净的翻毛皮鞋捎了回来。接过皮鞋,我心里猛地一沉,没敢多问什么,就把皮鞋收了起来。从那以后,那双翻毛皮鞋我再也没有穿过。
我有兄弟姐妹六人,最小的弟弟七岁时病死了,还有五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认识到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如同手足,因血脉相连,彼此之间也是负有责任的,应当互相关心、照顾才是。回过头看,在翻毛皮鞋的事情上,我对弟弟是愧悔的。时间愈久,愧悔愈重。
时过境迁,现在大家都不穿翻毛皮鞋了,就算我现在给弟弟买上一百双或者一千双翻毛皮鞋,也弥补不了我当年犯下的错。我应该对弟弟说出我的愧悔,作为弟弟的长兄,因碍着面子,我都迟迟没有说出。那么,我对母亲说出来,请求母亲的原谅总可以吧。可是,还没等我把愧悔的话说出来,母亲就去世了。
每念及此,我眼里就含满了泪水。有时半夜醒来,我突然想起那双翻毛皮鞋的事,难受得好一会儿无法入睡。现在我把我的愧悔对天下人说出来了,心里才稍稍觉得好受些。
但愿弟弟和母亲能接受我的愧悔。
(摘自《南京日报》 图/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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