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由谁掌控
◎ 林欣浩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从英国继承而来,历史也不短了,但在咱们看来实在是古怪至极。首先“陪审团”是一个错误的译名,“Jury”本没有“陪”的意思,原意大约是“临时裁决委员会”。在法庭上陪审团是负责裁决的主角。法官才是陪衬,只能做做解释法律、引导庭审之类的服务工作。
让我们难以理解的是:美国陪审团的成员都是普通老百姓。法庭对他们的学历水平、法律知识几乎没有任何要求,一个小学水平、没学过法律的人也能有权决定犯人是不是有罪。
所以在美国,一个亿万富翁该不该破产的命运可能就掌握在一个不爱读书、不爱思考只喜欢喝啤酒、看脱衣舞的蓝领工人身上。这不是乱弹琴嘛!
在美国人看来,这种制度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能保证每个案件的裁断都符合大众的道德观。这能避免法律人士凭着专业优势玩弄法律条文,也能用来对抗失去民心的恶果,所以至今被大多数美国人所接受。
(摘自 《哲学家们都干了些什么》 辽宁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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