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总比想象多
◎ 吴淡如
有个妻子告丈夫外遇,凭借的不是捉奸成双的证据,而是许多封电子情书。
丈夫在计算机中建立了一个隐藏式的文件夹收藏与女友的火辣情书,本以为十分妥当,却被精通计算机的儿子破解了告诉妈妈。
这位太太一状告到法院,要求丈夫和他的“电子情人”给付三百万元精神抚慰金,因为她觉得这对电子奸夫淫妇已严重干扰她的婚姻生活。
而丈夫答辩:“女人只是红颜知己,并没有发生任何通奸行为。”
结果,由于只是精神恋爱缺乏“不法行为”,法官判妻子败诉。
女人很难容忍男人的精神外遇。有女人会说:“我宁可他有肉体关系,也不要他有精神外遇。”但我劝男人别当真,其实是两者都不可以。这就跟专制政府抓思想犯一样,如果连想想都不可以,怎么能真做呢?
女人说这话,只是故作宽容。其实在精神外遇上,女人不必太苛刻,因为情敌会比想象多,电子女友、饭岛爱、草莓牛奶,抓不胜抓,终归抓狂。
(摘自《成全自己》漓江出版社 图/乐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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