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影视以其高速的发展态势和日趋广泛的影响力成为网络文艺研究中的焦点。从传统影视到网络影视,发生变化的绝不仅限于传播媒介,更在于艺术特征、美学特征、传播特征等多个维度的变革。及时准确地把握这种新形态和新特征,不仅关乎网络影视理论研究和行业发展,更关乎我国的文化传承、创新与建构,甚至会对时代、国家、民族的发展与进步产生一定影响。
2018年10月1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发起主办的“网络影视叙事、视听与传播”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作为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节目研究”的阶段性专题会议,以“网络影视叙事、视听与传播”为主题,分为专家研讨和青年教师、研究生交流两个单元,分别由北京师范大学张智华教授、史可扬教授、路春艳教授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胡智锋教授在致辞中肯定了课题组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指出网络影视作为传统影视在网络时代的一种延伸,是当今时代最具大众性和广普性的存在,同时因为其出现和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网络影视的研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依,研究积累薄弱,传统影视的理论范式和评价标准不再适用,对网络影视独特的叙事、视听和传播特征的精准把握和研究因此显得既必要又困难重重。胡智锋教授同时指出了网络影视之于社会文化建构和国家、民族、时代发展的重要性,也期待课题组能够通过专题研讨把大家的思想、观点进行凝练,形成优质成果,为课题研究、学科发展乃至学术研究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彭文祥先生认为,网络文艺是网络影视发展和研究的大背景,网络影视的研究理应纳入网络文艺的大范畴,在网络文艺的研究框架之下,用对比性思维审视和思考网络影视发展、实践、传播和美学问题。彭教授以中国传媒大学在网络文艺研究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出发,认为网络文艺、网络影视的新美学对影视教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网络文艺研究已进入“爬山”阶段。具体论及会议主题“网络影视叙事、视听、传播”时,彭教授以网络剧为例,认为网络剧对重大革命历史等题材的故意回避,对青春、悬疑、偶像等题材的热衷表象背后,都有其深层次的原因,指出在当下的网络影视研究之中存在一种用传播学的概念或者网络传播的一些技术性特点直接覆盖在网络影视和网络文艺之上的误读,有隔靴搔痒之嫌。中国的网络影视研究应始终立足于中国的独特语境,然后再探究其在叙事、视听、传播等方面的特征。
《中国电视》主编、研究员李跃森认为,网络影视的研究本身非常有价值,网络影视的叙事、视听、传播包含两个大的层面,一是内部的内容和形式,二是外部的传播。李跃森认为,网络影视研究一要强化问题意识,二要在历史和空间这两个更广泛的维度上对其进行关照和研究,既要看到历史传承性,又要看到关联性。新形势下,网络短视频也应纳入课题的研究范畴。同时他预测,未来所有视听媒介和艺术的边界都将趋于模糊并逐渐消失,真正的跨媒体、跨文体的写作方式将出现。李跃森认为,当网台同步成为电视剧播出的常态,网络剧的定义更新,未来的剧可能是一种在内容、形式,尤其是与观众关系方面都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全媒体剧。网络影视的研究不仅要将艺术或内容与观众的关系研究透,也要将居于网络视听创作前端的“IP”研究透。再者,中国的视听艺术有明显的政策敏感性,视听艺术的研究需密切关注政策和资本等因素。最后,李跃森认为网络影视的研究主要包含两方面的价值,一是视听艺术形式本身具有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另一方面则是其负载和传播的价值,厘清网络视听艺术的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的区别与联系,也是网络影视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教育部戏剧与影视学教指委主任周星认为,会议主题“网络影视叙事、视听与传播”的设定十分全面而贴切地囊括了关于网络文艺和具体研究对象本身已经涉及和感知的问题。周星教授首先以《延禧攻略》和《如懿传》的热播为例,认为不论是网剧还是电视剧,最终沉淀下来的都是内容,传播需要借助内容来实现。他同样认为研究网络影视或与网络相关的其他内容,网络文艺都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十分重要的大背景,网络文艺的核心内容网络文学、网络剧、网络音乐以及网络短视频之间有着相互交织的复杂关联,网络文学在这里核心性地引导了所有相关的东西,而抖音、快手等网络短视频里其实暗含着非文字和影视语言的叙述,电视剧毫无疑问要越来越依赖于网络文学大众IP和精致性,网络音乐则是网络文学文字上的想象交流。所有的研究只有归结到网络文艺的大背景之下,我们才能更好地感知生产方式、传播方式以及受众的变迁,才能更好地理解网络影视与传统影视在播出平台、人物表现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性。周星教授认为,未来由于政策、审查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先网后台、付费收看将成为电视剧的常态传播方式,互感性更强的网络剧将拥有更大的传播优势。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该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之一史可扬认为,研究网络影视需将一般性研究的三个途径充分结合:一是大量观片基础上的归纳观察;二是将网络影视纳入网络文化的研究范畴;三是借用某种理论,如影视批评理论等具体剖析网络影视,这其中大量观片是最基础的,但的确难度很大。之后,史可扬教授将网络电影的叙事特征概括为多样化、平面化、怀旧式、拼贴和零散性、游戏化、调侃式的语言,情节的套路化和大众化等,并再次强调网络影视的研究一定要建立在大量观片的基础上。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路春艳老师作为网络影视课题组网络电影子课题的负责人,带领课题组成员对网络电影的创作现状作了梳理、描述、分析和评价,通过艺术批评为主的研究方法将网络电影与院线电影以及其他的媒介叙事产品在题材选择、类型建构、风格探索及文化内涵的表达等方面做了对照研究,接下来将继续探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作为大众文化或流行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消费主义盛行的社会语境中,网络电影这一更受青少年观众喜爱的艺术样式和文化产品,它的传播效果、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何在?二是,网络时代公共空间内部的分裂和异化带来的价值观的撕裂、冲突以及社会议题的分化等在网络虚构作品中并没有直接的呈现,相反,网络电影在叙事及其他很多方面都在复制和模仿,消费主义理性之下,网络影视对青少年以及整个社会的文化建构的影响值得进一步探究和挖掘,受众不断获得更多关注和重视的前提下,流行文化在迎合之外,理应寻找更多途径实现对受众和文化的引导和引领。最后,路春艳教授指出,作为研究者,需要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提供真相,同时作为教育者,又要在研究的过程中提供价值判断和价值引领,为学生打开获取思想资源的大门,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认识和解读世界的批判性思维。
《电影艺术》编辑部主任王纯以《我在故宫修文物》在传统媒体的低收视与网络平台上的爆红为例,论证了在互联网平台,观众对于视听产品的接受度与关注重点的不同。认为网络平台的互动性能够引发更多的话题讨论与持续关注度。其次,“网生代”受众对于“颜值”的推崇使得满足视觉感受成为影视创作的潜在要求。她认为,视听产品在网络上的爆红,应该满足信息量大、故事化、碎片化叙事的特点。视频网站在类型上有各自偏好与所长,形成了对网络剧类型市场的初步划分。而在行业竞争中,为了争夺受众,各家视频网站对于戏剧点与情节冲突在创作上的不断调整,使行业呈现出了良性的竞争局面。同时,视听传播产品的另一重要特点是媒介特性上的差异,网络受众对于互动的要求例如弹幕的使用,使得网络平台变成了一个交流、分享、社交的空间,这是传统的媒介所不可能具备的。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影视系主任宋维才教授分析了网络影视研究中学者和学界的尴尬处境以及网络红人、微博大V等的绝对话语权,并指出网络影视实质上由资本主导。同时,宋维才教授引用大量数据,分析了网络剧、网络节目、网络电影在网络影视中的份额与地位,指出短视频的播放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网剧与网络电影所有时长的总和,并对短视频的盛行情况作了简单的原因分析,认为短视频风靡的根本原因是传播形态上的强互动性。他指出,在网络影视的诸多构成中,网络电影与传统电影的差异性最大。首先,网络电影的投资与院线电影存在较大差距,直接导致制作水平与形态,以及审美性上的巨大差异。网络电影在网络上的热播更应从传播角度或消费心理寻找原因,并对网络电影的不同形态做区别研究。最后宋维才教授以学术研究作为落脚点,认为作为研究者首先应该明确问题、方法与研究领域和研究目的,从创作、传播或营销角度出发,用新的方法与工具,并在现象描摹的基础之上做一些可视化的数据量化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音乐系主任郭兰兰教授谈及对网络音乐节目的相关思考,认为网络音乐节目是彻底的音乐与影视的结合,是“视”与“听”的统一。目前的网络音乐节目彻底颠覆了原来按部就班的以展示为主要形式的节目模式,更倾向于通过互动和游戏普及知识,满足受众的观看欲望。另外,网络平台为受众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音乐媒体形式,给老中青三代提供了更多个人化的自由选择。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学院王宇红教授认为,网络影视的研究应当提升它的分析工具,把研究方法向哲学层面提升。王宇红教授从语言和存在之间的关系出发,探索建构网络影视的科学评价标准和语言哲学,她指出虽然网络剧与电视剧相比文化性和艺术性不一样,但仍然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她以热门网剧《延禧攻略》的弹幕语言为例,认为碎片化的网络语言叙事,实际上是网民作为一种实在的主体存在的表现,对于每一个读者的受众意义、目标不同,构成了网络影视剧的审美价值多元性。她指出,青年人和主流的文学研究、艺术研究以及不成熟的网络的研究都可以在追寻语言的存在方式中找到和解。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课题总负责人张智华从中国网络剧叙事、视听与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认为美剧《纸牌屋》对观众的把握是具有网络特征的,在叙事和价值取向层面上都得到了广泛认可。同时指出中国优秀的网络剧例如《白夜追凶》《无证之罪》在全球范围的传播给中国网络剧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张智华教授认为目前中国网络剧发展快速,叙事、视听、传播与植入广告结合较好。在网络剧发展中,应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特点,适当参考弹幕的意见反馈,完善网络剧的叙事。同时,他认为应深度拓展中国网络剧产业链,生产中国网络剧的典型性、品牌化作品。最后,针对中国网络剧发展存在的问题,诸如原创比例小,改编比例大,同质化、庸俗化倾向严重等,张智华教授提出中国网络剧应当做好叙事、视听和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网络剧的精品意识。
会上,来自安徽、湖北、山西、北京及日本等地的青年教师、文艺工作者和研究生聚焦各自在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节目范畴的思考与研究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安徽巢湖学院艺术学院副教授田世彬对网络电影相关文献做了系统综述,分析了网络电影目前的研究趋势与研究特点,论证了网络电影研究在学术界的薄弱性和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巨大潜力。
山西师范大学戏剧影视学院赵琳以宏大叙事与微小叙事的对比论证了电视节目向网络节目过渡的叙事转向,认为这种转向源于叙事艺术的整体转向和网络化的个人主义转向。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王兰侠老师以青年亚文化视角出发,梳理了国内网络剧的发展历程。她聚焦于网络剧与青年亚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与相互影响,以及在媒介生态环境下的价值审美,与行业发展态势的走势判断。湖北襄樊学院谢周浦老师分享了自己的一项探究网络电影与院线电影在叙事层面的差异性时所做的量化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博士后宋秉华结合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分享了关于网络剧的前沿看法。在对“爆款”网络剧的分析中提到“圈层营销”这一概念,认为形成“爆款”除了在内容制作上下足功夫外,必须在营销层面打破圈层,抓住各个圈层的好奇心。
《文艺报》徐健结合多年来进行网络视听节目评审监管的经验,总结了网络视听影视剧的三个特点:第一,网络影视作品的原创水平依然不高,亟待原创力的提升;第二,叙事中由于政策对于题材与价值观的管控,存在“打擦边球”和偷换概念现象。第三,仍然存在制作大于内容创作、宣传策划大于内容经营的特点,缺少把关。他认为网络影视作品的叙事和质量的提升,是进行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关注影视作品和网络综艺,目的还是要建立营造一个有序、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对此他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网络影视作品要从内容上进行雕琢,创作真正的文化产品;二是网络影视节目也要建立衡量标准与参照。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张璐以网络音乐的视角切入,阐释了网络音乐的内涵与外延,表示从早期的电视音乐综艺选秀到目前网络音乐现象级节目频出,音乐内容已经实现了从草根海选转换为高质量编曲、创作、演唱、制作的巨大变化。网综节目已经成为年轻人了解流行音乐的主要窗口。网络音乐综艺节目聚焦音乐,同时呈现出综合性特点。张璐认为,网络音乐审美功能在网络音乐综艺节目中具备实现的可能,呼吁网络音乐节目应该同时兼顾审美性、文化性和价值性。她指出,学院派的研究要具有生产性,对网络现象的研究是社会文化生产重要的组成部分,影响着整个文化生态,是必须要进入我们学术研究的视野之内的。
会议进入最后一个议程,由北京师范大学张智华教授主持和点评。课题组博士生与研究生代表分享了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思考。日本北海道大学博士生王梓安从媒介环境、网台互动、网络剧制作特点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日本网络视听产品现状,认为中国目前发展网络内容应当寻求国际合作,中国视频网站将会有全新的发展机会。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白素贞针对国漫网络剧在叙事上的不足,以战斗热血传奇的英雄成长史叙事类型为例,指出国漫网络剧在叙事结构上可以通过尖锐的敌我对立意识、热血战斗以及突破用户生理极限产生快感,激发用户黏性,实现网络动画市场在游戏化叙事中构建的全新审美。博士生刘佚伦从bilibili网站的使用经验延伸出思考,认为弹幕在解释剧情、调动观众情绪方面参与了叙事。博士生康思齐认为研究网络电影叙事功能核心观点是故事为王,网络电影与传统电影相比创作规则束缚小,具有低成本、短周期、灵活播出的特点,在未来影视行业发展中可以成为中国影视的预备军,起到发现人才和提供素材的作用。博士生张志秀则认为网络电影存在的问题大于其成果,应结合网络大电影生产规律思考网络电影类型建构,主张网络电影应该通过差异化和精品化实现类型的拓展升级。她强调网络电影的最终落脚点是电影,要有故事情节和鲜明的价值立场,在此基础上进行突破,有利于网络大电影品质的提升。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苏美娟以网络音乐节目《明日之子》为例,认为在网络化时代大背景下,以开拓创新的互联网形式通过星推和粉推方式强化观众参与,能使比赛更具时代信息和看点。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辛明嫣从行业角度出发,结合网络电影创作流程的策划、制作和宣发三个环节,提出影片前六分钟可以成为网络大电影吸引观众的先导要素,但不是决定性要素,质量才是制胜关键。王一从受众角度分析了宫斗题材的网络剧,认为宫斗剧未来的趋势是以剧作来诱导和服务广告消费,尤其将女性角色作为各类消费品的载体,对应为剧本的主角。陈蕊对近年来网络电影的类型化探索和热点话题的表达进行了探讨,网络电影投机取巧、迎合观众趣味的做法罔顾了电影的艺术追求,高品质作品才会获得观众的喜爱,形成口碑,带动影片的营销,实现良性循环。张琳瑜认为在互联网语境下,网络经验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是一种从观众的角度出发、强调观众至上的互联网思维,网络电影呈现电影化的趋势,题材类型具有差异性和多样性,宣扬积极的价值观,不能忽略网络电影对于网感浅表的表达。武依洋认为,很多的网络音乐节目其实是以音乐为媒介或者形式,实质是综艺节目和访谈类节目,对于网络音乐节目的定义给出了自己的思考,认为网络音乐节目可以有更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民族器乐所代表的传统音乐文化可由此推陈出新,获得更大的发展。
此次“网络影视叙事、视听与传播”研讨会的召开对于丰富我国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节目的前沿动态及未来发展趋势都有很强的启发意义,为网络视听传播的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支撑。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