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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代中国大陆地区流行音乐若干问题的思考

时间:2023/11/9 作者: 艺术评论 热度: 10785
明 言

  古人云:“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笔者云:“引领风尚,莫善于歌。”笔者又云:“各类歌中影响力至大者,均莫过于流行歌。”故,大众流行音乐在当代中国大陆地区国民音乐生活中的影响力,与该文化产业在当代第三产业中所占比重,均是至重、至大的。专业音乐教育群体对于这个数额庞大、影响力深远的“同行”,采取蔑视的态度是自负的,采取轻视的态度是自闭的,采取无视的态度是主观的。这些态度均不利于当代中国音乐生活的健康发展与长足进步。正确的态度只有一个——重视,及其后的积极行动。何去何从?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与中国流行音乐学会联合创意,召开了“首届高校流行音乐专业教育理论研讨会”,可谓恰逢其时的“久旱逢甘露”之举。

一、前辈的示范

值得回味的是:25年前的1993年4月,由中国音乐美学学会在中央音乐学院召开的“作为社会文化现象的流行音乐”专题研讨会,可以视为当代中国大陆地区专业音乐理论界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专门针对大众流行音乐开展专题研讨的学术关怀活动。仅从会议名称来看,就说明专业音乐理论家开始“面对现实”地思考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大众流行音乐的文化学、社会学、传播学、心理学等层面的学理问题。于润洋先生的话,集中代表了部分具有现实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的专业音乐学者,对大众流行音乐认识观念的变化:

  “我认为,既然流行音乐是一个客观存在,那么,不管你厌恶它,还是喜欢它,都既不能简单地无视它,鄙视它,也不能对它陷入盲目性。它并不因为你厌恶它,批判它,就不再存在;也不因为你喜欢它,赞扬它,就改变了它自身的性质和艺术品格。法兰克福学派的主将阿多诺对流行音乐的批判不可谓不深刻、不严厉。然而,这个音乐品类并没有因为这种批判而不再存在和发展。我主张,对它应该采取冷静的、分析的态度;与其批评它,判决它,不如认识它,阐释它。”

  面对流行音乐的诸多社会与艺术上的问题,于润洋先生认为,我们音乐学者应责无旁贷地站出来,使严肃音乐与流行音乐在交互的对话中,各自获得自我的发展。因为“严肃音乐自身也有一个使自己走出狭小的专业小圈子,面向更多的听众,主动占领阵地的问题”。蔡仲德先生认为“今天的中国流行音乐品位较低(从创作、表演到欣赏都是如此),与世界优秀流行音乐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所以“我们不能任其自生自灭,而应进行引导,加以提高”。钟子林先生在介绍了美国的情况以后,也认为“国外的流行音乐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自生自灭的,是可以引导的”。

  令人遗憾的是,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大众流行音乐以“地下”的方式“顽强地”生存与发展的时候,专业音乐界的诸多专家学者就针对其存在的各类痼疾展开过很多善意、深刻、甚至尖锐的批评,虽然在当时起到了某种纠偏的作用,但历史效果不明显。令人惋惜的是,25年前的这次专题研讨会的成果,未能成为专业音乐领域的普遍认识与行动,致使流行音乐在专业教育、社会传播等方面原先存在的各类痼疾依然存在,且不断恶化。

  面对于此,本次会议应当承载着怎样的历史使命?不言自明。

二、现实的问题

(一)大众流行音乐在宏观层面上的问题是:

1.从传播层面看,存在着一味博眼球、震耳膜,博点击率、下载量、浏览量的问题。

  2.从艺术层面看,存在着一、二度创作品味低下(甚至低俗、恶俗)的问题。

  3.从社会层面看,存在着水平不高、“派头”不小,贡献不大、收入畸高的问题。

(二)大众流行音乐在具体角度上的问题有:

1.创作层面——未能处理好“三者关系”:能者不屑做、做者不善做、乐者不能做的问题。

  所谓“能者不屑做”,即歌曲创作是音乐创作领域中技术含量最低的,绝大多数的专业作曲家都不屑于从事这个领域的创作活动。这种现实导致当代中国最具有创造能力的音乐家,主动选择了自绝于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音乐品种的处事方式。

  所谓“做者不善做”,即现实社会音乐生活中正在从事流行歌曲的创作者,多是创作能力不高、文化修养较低、艺术品味较低的人。整体上看,他们不具备驾驭这个艺术品类的“资质”、才能与天赋。但由于现实的原因,他们做了起来。效果如何,自不待言了。

  所谓“乐者不能做”(此处的“乐”,即“乐此不疲”),即当下音乐生活的现实经验和教训昭示我们,被津津乐道于网络和电视综艺渠道上的流行音乐创作与传播者,恰恰是社会不能够赋予其创作与传播权利的人。因为,现实音乐生活中的诸多“顽疾”,都是由这群人肇始并逐步推衍、恶化而来的。

  由于这里的“三者关系”一直未能处理好,导致了音乐创作的“优质资源”长期不能进入歌曲创作领域,而现在从业者总体上又存在着创作能力较低、艺术品味低下、文化修养浅薄等问题。故,这种现实状况亟待改观。

  2.传播层面——存在着“一抓就死、一放就乱”“劣币驱逐良币”“为求接受没有下限”的问题。

  所谓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乱”,即管理机构在对网络、电视流行音乐进行管理时,存在着管理——萧杀——放松——散乱——再管理——再萧杀——再放松——又散乱的“螺旋怪圈”现象。如何从源头上探索一个长效机制,是国家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专业从业者共同面临的一个急迫问题。

  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即有文化品味、艺术含量、职业操守的歌手与作品,被无品、无术、无良的人物及其作品“驱逐”出流行音乐的主流平台,乃至被“流放”出流行音乐圈。

  所谓的“为求接受没有下限”,即流行音乐创作者仅仅关注其作品的社会销量和网络点击量,为了追求这个目标,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内容没有底线,节操没有下限。在传播实践中,越是超越底线、被国家管理机构“封杀”者,其传播量反而急速上升,“翻墙”下载、“地下”传播盛行。国家法律与管理机构常常被这些现象的操控者所奚落与嘲弄。

  3.管理层面——存在着“从业无门槛”“生活无保障”“娱乐无底线”“品位无下限”“传播无上限”“收入无极限”的问题。

  所谓的“从业无门槛”,即流行音乐的创作、表演群体,作曲作词者、歌唱者无论是专业能力高低,有无专业背景,任何专业学历背景者,只要是怀抱一把吉他、能弹会唱,就可以登台演艺、以此为业。

  所谓的“生活无保障”,即流行音乐从业者群体的绝大多数人漂泊于各城市的夜场,长期处于社会生活的底层。他们仅仅依靠歌厅、酒吧驻唱为生,依靠走场、计次为酬,没有“五险一金”,缺乏社会关爱,人格得不到尊重,难以获得人生所必须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地位。由此,该群体已经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所谓的“娱乐无底线”,即在可以“娱乐至死”的魔咒下,娱乐可以僭越政治、宗教、伦理、常识等,也可以娱乐政治、宗教、伦理、常识等。在以娱乐为最高目标的价值观念驱动下,全民娱乐解构与坍塌的是长时期形成的约定俗成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秩序。在“毁灭崇高”的口号下,被“毁灭”的,往往都是当代社会急需呵护与彰显的“崇高”;在“消解秩序”的旗帜下,被“消解”的,恰恰是构建当代文明社会所必须的软件环境。

  所谓的“品位无下限”,即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可以无所遮掩、让人喜闻乐见。不加隐晦的男女调情、赤裸袒露的肉体欲望,可以冠冕堂皇地登堂入室、任性恣意。网络、歌厅等公共空间,俨然成为一个可以任意排泄个人污秽物的“公共厕所”。

  所谓的“传播无上限”,即在“流量经济”主导的背景下,衡量歌手、作品的“唯一标准”仅是流量是否足够大。于是,传播量大者为王、流传面广者为帝的畸形价值观念,已经成为流行音乐行业唯一的“普世价值”。

  所谓的“收入无极限”,即当今中国社会人均收入方才超过温饱线的情况下,少数靠“炒作”“包装”“假唱”发家的“歌星”的年收入动辄上亿,且这群人在享受着“不劳而获”“劣劳优酬”“少劳高酬”的不合理的社会分配机制的“红利”的同时,大多存在着偷税、漏税的法律问题。

三、解决的办法

流行音乐的诸多问题表面看上去繁多、凌乱,归纳起来无非就是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与相应的解决办法: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农村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控制建房规模,坚持一户一宅,实行建新拆旧,并引导村民集中居住,注重农房风貌管控。

  

  2017福布斯中国名人排行榜[5]

  

  2017福布斯欧洲名人排行榜[6]

(一)行业管理层面问题的解决办法

行业管理层面的问题,当然要由政府职能部门“认领”。国家各层级的职能部门应当在广泛深入社会调查的基础上,适时启动行业管理规范、法律的修订(制订)工作,将这些问题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之内加以规范。之后,便严格按照法律与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即可。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个层面系列问题的解决,只需要抓住一个主要矛盾——“收入畸高”的问题,并从税收机制上进行“削峰垫底”的政策调整,其他连带问题即可迎刃而解。上表数据为2017年度福布斯名人排行榜收入名单(福布斯选取2016.7-2017.6在各自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名人作为候选,使用收入、曝光率、作品影响力等多个指标,对全球各地区名人进行综合排名)。

  对于极少数收入畸高者,可采用课以重税的方式进行调节。将课税的资金,用于该群体底层音乐人的业务培训、素质提升、生活低保的系统工程。

(二)社会传播层面问题的解决办法

当前流行音乐创作与传播的产业模式和盈利方式的本质,就是“强者恒强”“赢者通吃”(不管其是通过何种手段强起来、赢得的)。这种源自于工业生产的文化艺术管理模式,弊端已经是无需明言了。对此,应当在全社会形成这样一种共识:流行音乐既是一个文化产业,也是民众审美趣味塑造与引领的社会精神产品的制造者和输出者,其审美引领的责任、社会道义示范的责任、文化传播的责任均不可无视。对于社会传播层面的问题,也需要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认领”。从制度规范上入手,在集合各方智力、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启动行业产品传播管理规范的制订工作。该管理工作的要义应当在于——流行歌曲的传播主体对其传播作品的社会效果尽到相应的社会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艺术创作层面问题的解决办法

这个层面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假唱。应当像管理“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假奶粉”一样,严格治理流行音乐歌手的假唱、假奏行为。对于“涉假”的歌手、经纪公司、传播平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涉假”音乐人,终生失去从业资格;让“涉假”经纪公司,终生失去经纪资质;让“涉假”综艺导演,终生不得从事综艺类节目的导演工作。

  这个层面的中期任务——解决一、二度创作品味低下,甚至低俗、恶俗的问题。

  1.宣传文化管理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转换观念,实施流行音乐文化产业管理的“三步走”战略——由当下的“封杀”“堵截”往“疏导”“引领”的可持续方向转变与发展。由社会艺术创作、表演、传播实践的“有形之手”“管理者”的身份,逐渐往社会艺术创作、表演与传播“无形之手”“引导者”的身份转换。“堵截”与“引领”并重,以“堵截”为过渡,以“引领”为长治久安之道。

  2.政府管理机构制定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引领与鼓励专业音乐创作群体,积极参与大众流行音乐的创作、表演与传播实践活动,以其高素质、高品位、通俗化、大众化的作品,逐渐成为当下“三俗”作品的取代者、替换者。

(四)专业教育层面问题的解决办法

从专业音乐教育的根源上找大众流行音乐的问题,就是:

  1.专业音乐教育从业群体,面对社会大众流行音乐实践中的诸多艺术问题,长期采取了“三不主义”(不关注、不介入、不作为)的态度。

  2.专业音乐教育不能够大量、长期、可持续地为社会输送适应于流行音乐艺术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对此,笔者曾经在另一篇文论中这样说过:“任何社会问题,都能从教育层面中找到原因。”“从根源上看,却源生于我国的音乐教育、文化管理的体制、观念、实践之内。所以,对于大众音乐审美品味低下的现实问题,我们不能责怪于普罗大众,而应当反思我们国家整体现行的音乐教育体制结构、文化管理方式、观念思维定势等。”正如于润洋先生所言的那样:“严肃音乐自身也有一个使自己走出狭小的专业小圈子,面向更多的听众,主动占领阵地的问题。”我们音乐学者应责无旁贷地进行交流,使严肃音乐与流行音乐在交互的对话中,各自获得自我的发展。

  由于前面所述两个问题的缘故,导致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大陆地区音乐艺术创作、表演的一流人才一直不屑于从事大众流行音乐的创作、表演与传播实践;大陆地区的专业音乐教育,基本上未能形成向大众流行音乐源源不断地输送专门音乐人才的职业音乐教育和机制。现有的从业者基本都是未经过专业音乐学院科班训练的自学成才者。“动辄‘粉丝’上亿的网络歌手不识谱,下载量达数亿的网络歌曲作者不懂乐理、不通音乐史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个群体整体的基本素质与艺术水平远低于欧美,甚至还不及日韩。由此,面向社会音乐生活的现实实践,深化专业音乐教育体制的改革,应当提上我们的议事日程。

  要不要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如何改,从哪入手改,则是见仁见智的。笔者在此不揣冒昧地提出个人管见以供大家思考与批判:

  改革的方向与目标——经过改革建立起面向社会音乐生活的,稳定、长期、可持续、源源不断地输送经过专门训练的优质流行音乐创作、表演、传播人才的机制。

  改革的措施与手段——除了几所顶尖的专业音乐院校可以继续“任性”地搞“古典”“精英”“高雅”音乐的教育与传播之外其他的专业音乐学院、综合大学的音乐系科与专业,均应当根据社会音乐需求,面向学生实施普及与教授流行音乐基本技能与理论课程的教学工程。可以搞“专修制”(即专门的流行音乐术科、专业的学习),也可以搞“兼修制”(即现在管弦乐器、美声唱法、传统作曲专业里,兼修流行音乐的乐器演奏、歌唱、创作的课程等)。

  为了营造一个有品位、有秩序、多元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众流行音乐文化环境,我们呼吁有现实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的作曲家、演奏家、歌唱家、音乐教育家、音乐批评家、音乐理论家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努力。期待着经过一个历史阶段以后,我们对历史留下的当下这个时代的声音,不仅是《老鼠爱大米》《小苹果》《我的滑板鞋》《cucci cucci prada prada》《学猫叫》之类的“口水歌”和“神曲”。

  注释:

  [1] 明言.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导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2] 于润洋.对流行音乐应取冷静的分析的态度[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3(3).

  [3] 蔡仲德.我看流行音乐[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3(3).

  [4] 钟子林.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反叛——协调”现象[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3(3).

  [5] http://www.forbeschina.com/review/201709/0065851.shtml

  [6] http://www.forbeschina.com/review/201710/0065908.shtml

  [7] [8] 明言.部分国民音乐审美品位低下问题析解[J].艺术评论,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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