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乌兰图雅《花开四季》巡回演唱会在重庆大剧院举办。自《套马杆》《我要去西藏》《七月的草原》《站在草原望北京》《我的蒙古马》等时期以来,笔者作为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的一位忠实乐迷和曾经维权事件的参与者,一直在关注作为草原歌手的该公司艺人乌兰托娅和乌兰图雅。虽然在不同时期,乌兰托娅和乌兰图雅均为广州新月公司艺人,同为该公司包装的草原歌手。但自2007年至2016年期间,乌兰托娅和乌兰图雅与广州新月公司分分合合,在签约、解约、回归、诉讼等一系列“风波”后,乌兰图雅离开广州新月公司,开启了新的音乐征程。乌兰图雅的《花开四季》正是在这种新环境中,在人们仍然对草原歌手原有的认识基础上,用新的音乐作品和新的演出表现形式开启了一种新的尝试。歌手乌兰图雅的经历、广州新月公司在歌手乌兰图雅和乌兰托娅的相互代替中艰难前行的历程,实际上也是中国流行音乐演出行业的一个缩影,极具代表性。管窥歌手与音乐版权的关系,重新审视艺人、经纪公司、音乐作品等产业要素,可从多维视角下加深对中国流行音乐产业发展的理解。
乌兰图雅在签约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时,公司着力将其打造为“草原歌手”。而完成草原歌手形象的塑造需要彰显两方面要素,一是艺人为蒙古族歌手,具有蒙古族歌手的演唱功底和典型特征;二是音乐作品体现草原特性。如果说唱片公司在艺人选择方面已经完成了第一方面要素,那么音乐作品就是连接歌手与演出特定营销“卖点”的重要纽带。乌兰图雅《花开四季》演唱会是在艺人签约新的经纪公司后推出的,该演唱会中的音乐作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几乎全部是新的原创作品,是该场演唱会的一大亮点。然而,这些音乐作品和艺人形象明显带有原属唱片公司和其出道时唱红作品的特征。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我国港台地区流行音乐为代表的流行音乐文化进入大陆以来,国内大陆地区唱片公司一直在流行音乐产业的边缘艰难前行,由于国内版权保护措施不力、产业化不成熟以及艺人与唱片公司持续解约等原因,中国大陆流行音乐产业在一家家唱片公司“前仆后继”的进程中发展。所以,国内唱片业急需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流行音乐产业发展之路,有些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歌手选择签约国外唱片公司,通过完全的形象改变以及使用新的音乐作品,重归大陆发展。但这种方式存在对艺人要求较高、形象转换成本巨大,以及国内整体音乐环境等原因,使得该方式对整个中国大陆流行音乐产业的促进效果十分有限。与此同时,中国流行音乐开始从自身音乐基因出发,将带有地方特色的传统音乐引入流行音乐范畴,探索一条适合中国流行音乐发展的新路。这在摇滚乐、新民歌和民谣音乐等流行音乐领域开始了新的尝试,并且一些国内大陆唱片公司大胆引入海外音乐制作团队,用新的流行音乐形式去包装现有的音乐作品,这些作品本身在民众心中就有一定基础,再加上流行音乐形式的推动,在中国大陆地区取得了丰硕的传播效果,对中国大陆流行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乌兰图雅的走红可以说是和原属唱片公司——广州新月公司在作品的打造上是分不开的,在2011年广州新月公司签约乌兰图雅前,该公司于2007年包装了另外一位艺人——乌兰托娅。该公司从内蒙古地区采购了《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幸福花儿开》《莲的心事》《爱不在就放手》《塑料花》《今夜的草原》《火凤凰》《七月的草原》等歌曲的版权,重新制作后进行发行。在乌兰图雅签约前,乌兰托娅已经将《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等作品在中国唱红,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而在2010年,艺人与唱片公司关系持续紧张时,乌兰托娅离开了原属唱片公司,但原唱片公司仍然享有上述作品的音乐版权。我们可以从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对外发布的公告来看,公司禁止乌兰托娅在离开后继续演唱上述作品,意图用音乐作品版权控制歌手。随后,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出的裁定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州榕城歌剧院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6日在福州榕城大剧院举办的乌兰托娅演出活动中不得表演涉案歌曲《套马杆》《高原蓝》《我要去西藏》《七月的草原》《幸福花儿开》。”该裁定为中国第二例“禁唱令”,也就是广州新月公司向法院申请在未来所有乌兰托娅的演唱会中不得再演唱已有的成名歌曲。在此环境下,虽然这些草原歌曲是乌兰托娅唱红的,但“禁唱”后的乌兰托娅无权继续演唱,这种结果是唱片公司在唱片行业未形成普遍的良性业态之“无奈之举”。在这个大环境下,广州新月公司2011年签约乌兰图雅,将原作品《套马杆》作为其主打曲目重新进行录制和包装推向市场。在公司推广和乌兰图雅自身努力的基础上,乌兰图雅携《套马杆》在2014年登上春节联欢晚会舞台,自此之后,乌兰图雅在中国迅速提升了知名度,并将草原歌手的形象进一步个性化。“草原之花,乌兰图雅”成为该时期乌兰图雅自身形象的高度概括。
中国唱片行业中,艺人与唱片公司的关系受到产业不健全、法律执行层面难以及诚信机制不完善等方面影响,在相互博弈过程中,双方始终处于矛盾状态。在签约三年期满后,乌兰图雅离开广州新月公司,选择了新的经纪公司——司麦澳(北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颇具戏剧性的是,在时隔五年后,乌兰托娅回到了原东家广州新月公司。2016年广州新月公司再度发出歌曲版权声明,“鉴于广州新月公司与歌手乌兰图雅的演艺经纪和唱片合约全面终止,现禁止各大电视台、媒体、网络及演出组织单位播出使用歌手乌兰图雅演唱以上十首歌曲的素材”。同时,广州新月公司发布了“版权授权书”,授权书指出“广州新月公司拥有《套马杆》《我要去西藏》等版权唯一合法者,为推广优秀民族特色音乐作品、繁荣文化市场,丰富电视荧屏,配合电视台各大型文艺晚会及相关栏目,现将十首歌曲演唱权授权于本公司签约的蒙古族歌手乌兰托娅为唯一合法演唱者”。
上述两则版权声明颇值得分析,在第一条“禁唱”版权声明中,罕见地指出“歌曲的素材”,第二条“确权”版权声明中,直言目的是“推广优秀民族特色音乐作品”。唱片行业中一直存在着一个行业惯例——“流水的歌手,铁打的版权”,这是中国唱片行业普遍做法,即通过音乐作品版权来控制歌手。无论歌手如何流动,音乐作品版权牢牢控制在唱片公司手中。在乌兰图雅和乌兰托娅案例中,唱片公司都把音乐作品的版权作为包装歌手、推广演出和实现收益的重要根基。音乐作品版权是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唱片公司在音乐作品版权上的投入也是巨大的,不仅包括购买音乐作品词曲部分,也包括后期制作、录音和选择歌手等投入。
但上述声明所依托的商业惯例在今天的音乐产业环境中遭遇了巨大挑战,5月22日,乌兰图雅《花开四季》巡回演唱会来看,经历了五年沉淀以及新东家的重新包装,乌兰图雅在保持原有歌手形象和在原有音乐作品素材的基础上实现了蜕变。无论从歌手、演员造型、音乐作品、舞台美术设计还是演出主题都有着浓烈的原有的草原传统音乐元素,这在中国流行音乐现场表演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当晚演出场馆在重庆大剧院,一千多个座位数的场馆,座无虚席,这对于一个国内知名度一般的流行歌手来说已实属不易。演唱会于晚上7:30分开始,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乌兰图雅先后演唱了二十余首音乐作品。乌兰图雅演唱会流行音乐的形式引入了大量传统音乐元素,原汁原味的传统音乐在这场演唱会中有了新的表达方式。在引入传统音乐元素方面,首先,在唱法上,乌兰图雅是一名出生于内蒙古科尔沁草原的蒙古族歌手,虽然使用了流行唱法,但在演唱唱腔上具有典型的蒙古族歌手风格,尤其在气息把控、甩腔、拖腔等方面展现了一名蒙古族歌手的基因。其次,该场演唱会在歌手造型和舞台美术设计上,大量使用了蒙古族服饰、头饰、风景和室内外布置场景,使得演唱会在画风上有着蒙古草原的元素。再次,该场演唱会演唱的音乐作品本身,也带有大量的民间音乐素材,如草原歌曲常用的小调与大调结合,配器音色中大量引入了马头琴音色。大部分歌曲采用了蒙古传统音乐的五声音阶,以羽音作主音的调式在整场演唱会很常见。通过《我的蒙古马》《凤凰飞》《阿尔山的姑娘》《站在草原望北京》《送你一首吉祥的歌》《火辣辣的情歌》《小草》《梦中的额吉》和《蓝色故乡》凸显了演唱会的主题——“故乡”,用故乡的音、故乡的景、故乡的人来表达埋藏在心中那份最柔最美的情。音乐作品是创作人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正如大自然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著作权制度保护的是作者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并且原属草原歌曲的素材本身属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没有明确的作品,是集体智力成果,不能归属于一家唱片公司。所以在乌兰图雅演唱会中没有一首是原属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的老作品,而更换成同一民族音乐素材的其他音乐表现形式。
所以,在广州新月公司将乌兰托娅更换成乌兰图雅,意图用音乐作品控制歌手的同时,忽视了歌手在作品基础上本身的成长。无论是乌兰托娅还是乌兰图雅,在经历了一系列签约、解约、和解、回归以及更换公司的各种反转闹剧之后,如果没有正常的音乐产业逻辑和惯例,很难说谁输谁赢。没有时间和作品积累的歌手仍然无法摆脱“昙花一现”的结局。
在广州新月公司与乌克托娅和乌兰图雅的案例中,深刻反映出这十年以来中国唱片行业由于行业规范未形成的普遍现象。在整个过程中,不仅当事方利益受到影响,“乌兰图雅”和“乌兰托娅”无论在歌手艺名、歌曲风格、歌手形象上均带有明显的相似性,而这种相似性不是来自于歌手自身而是来自于唱片公司的包装,普通民众可能会将两者完全混同,继而民众的信赖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后果是严重打击了大众对中国音乐产业的信心。此外,在三年一个周期,歌手和音乐作品的交替过程中,浪费了极大的社会资源,尤其在今天唱片产业推广歌曲普遍艰难的情况下,没有稳定持续的沉淀、音乐版权保护力度有限、歌手和唱片公司利益矛盾冲突严重以及行业诚信机制未建立等原因足以吞噬整个音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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