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美声”的思考
宋 璐
“中国美声”起初是2014年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金曼教授在北京大学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名称。之后,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通过一系列的理论阐述、艺术创作与实践,对“中国歌剧需要什么样的唱法”“为什么今天的中国歌剧要采用美声唱法”“美声唱法在中国运用时遇到的问题”等问题进行了诠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美声”与“中国美声流派”的概念。概括而言,作为“中国美声”概念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对于“中国美声”概念的定义为:建立一种适于中文发音的美声演唱方法,并以此作为基本方法去确立中国歌剧一度创作和二度创作的原则,从而创建一种既不同于西方传统、也不同于中国传统的“中国美声流派”。
近年来,相近的概念和行动在各个艺术领域中都有出现。笔者认为,这是中国艺术在经过百年现代化进程后,对于现代化的缘起、过程、现状、方向的进行的全面反思。构成这种反思必要性的压力,来自于艺术实践现状中存在的某些不可调和的冲突,特别是西方艺术体系与传统的中国文化认知体系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中国艺术继续发展需要解决的现实障碍。
在音乐学科,与“中国美声”相近的概念还有以金湘提出的“中华乐派”。“中国美声”与“中华乐派”的相近之处,在于都承认了西方音乐体系在中国现代音乐生活中的客观存在、承认了西方音乐体系在中国存在的积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中国因素在中国现代音乐生活中需要得以彰显和重视的重要性。他们的主张既不同于“纯粹西方”的西进路线,也没有走向“纯粹传统”的回头路,他们主张的是构建一种面向未来的、融合西方音乐体系和中国文化认知体系的一种新的中国音乐。
同“中华乐派”概念的境遇相似,“中国美声”的概念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如果说围绕着“中华乐派”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中华乐派”所指代范畴的合理性方面;那么围绕着“中国美声”的争议,则更多地集中在中国歌剧流派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方面。那么,“中国美声”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呢?
一、“中国美声”的源起
美声,起源于意大利。美声在中国的存在,与我国音乐教育的现代化进程相关。1904年,清政府审定颁发了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重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完整的近代学校体系的建立。《癸卯学制》中《学务纲要》对音乐一科的表述如下:“今外国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均设有唱歌音乐一门,并另设专门音乐学堂,深合古意。唯中国古乐雅音,失传已久。此时学堂音乐一门,只可暂从缓设,俟将来设法考求,再行增补。”作为中国近代学校教育的早期纲领性文件,《学务纲要》对于音乐一科的表述,几乎覆盖了有关音乐教育发展讨论的各个方面,这也成为中国音乐教育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本文暂不讨论“古乐”为何。历史发展的事实是,“古乐”“失传已久”的认识直接导致了《奏定学堂章程》中音乐学科设置的缺位。但是,在中国近代学校的建立过程中,对于音乐学科的建立并未按照“暂从缓设,俟将来设法考求”的初衷“再行增补”,而是在“拿来主义”的旗帜下,以东洋和西洋引入的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为基础,完全重新建构了现代中国学校音乐教育体系;1927年上海国立音乐院的建立,标志着以西方音乐体系为主体的包括学校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在内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现代化构建的全部形成。
人类历史上,因为战争、商贸、人口迁徙、文化交流等原因,音乐在不同的地域文化和种群文化背景下,会出现交流、融合的情况。但是,以教育为先导的音乐生活的重新构建,一般出现在完全殖民化的过程中。类似近代中国这样主动以他文化背景下的音乐体系为主体构建本国音乐教育系统的情况非常罕见。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对于本国音乐教育发展历史的看法并不全面和客观;二是对于教育现代化的渴望强烈;三是对音乐教育内容的文化属性认识不足。
种种原因,导致了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在与传统音乐教育完全割裂的情况下实现了重建。音乐教育系统的西方化重建,是美声进入中国音乐生活的初始通道。美声作为一种外来的演唱方法,首先进入了中国的音乐教育系统,进而介入到中国的音乐生活中。“中国美声”即是美声在中国的发展状况的客观写照,它代表着“美声”作为外来音乐语汇在中国的存在。
二、美声在中国的发展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美声在中国的发展历经了“中国的美声”“中国化的美声”两个阶段,并必将向着“美声的中国化”方向前进。“中国的美声”,是指中国人用美声唱法演唱西方的作品。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成功的标志之一,就是通过专业化的教育,培养了一批达到或接近国际专业水准的音乐表演人才。同传统的中国音乐教育相比较,现代化的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突出成就更多地集中在培养了一批西方音乐的优秀表演人才。这一成就本身,既证明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在培育专业人才方面的有效性,也证明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以西方音乐体系为主体的系统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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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的美声”,是指中国人用美声唱法演唱中国作品。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用西方音乐语汇进行中国文化表达的一度创作,另一方面是二度创作中为适应“中国文化表达”而对美声唱法进行的本土化改造。如果说,“中国的美声”是“美声在中国”的引进阶段,那么“中国化的美声”则是“美声在中国”的消化吸收阶段。
“中国化的美声”,既是对中国本土音乐生活强大的发展惯性和吸引力的呼应,也是调和中西方音乐认知冲突的努力。美声的形成,是意大利人音乐感知系统形成与发展的结果,体现着意大利文化的系统认知特征。它与中国本土音乐感知系统存在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人类整体音乐感知系统存在的同一性,这是美声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存在的基础;然而,我们也不能否认不同文化特征的差异性,尤其是在声乐领域,这种差异性造成的冲突较之其他音乐种类更为突出。具体而言,声乐作品中的词曲,是文学和音乐两种艺术形式的综合。用美声演唱西方作品,实际上是西方音乐语汇与西方语言的综合,自然没有冲突之处。而美声演唱中文作品,则是西方音乐语汇与中国语言的综合,这一现象并不存在于西方美声表演的传统之列,是美声遇到中文以后才产生的一个纯粹的中国问题,解决这个中国问题的方案之和,就是中国化美声的范畴。
中国原创歌剧集中地暴露了西方音乐语汇与中国本土音乐感知系统的冲突。歌剧的综合,是音乐、文学、戏剧的综合,中国音乐与中国文学、中国戏剧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发展差异,是中国歌剧在综合过程中产生冲突的根源;中国观众基于本土文化认知形成的对于音乐语言表达、人物形象塑造的具体需求与西方音乐语汇的冲突,是中国歌剧面对的现实困境。解决这种困境,成为了中国化美声的具体目标,这也是中国美声发展的现实阶段。
“美声的中国化”,是中国美声发展的理想状态。它代表着中国音乐发展在经历了一段特殊的历史过程之后,中国音乐表演体系的重新构建。这种构建本身并不否定西方音乐语汇进入中国音乐生活的历史,而是将这种历史存在作为一个因素,吸收到基于中国本土音乐感知系统之中来。正如当年西域音乐对于华夏音乐的贡献一样,西方音乐语汇终将作为一个因素融合到中国音乐认知系统的重建过程中。理想状态实现的前提,是我们对于中国音乐近百年的发展要进行认真的反思,这也构成了“中国美声”概念的重要意义。“中国美声”概念的提出,以及围绕着它开展的讨论,就是对于中国音乐现代化过程的反思。
三、“中国美声”的意义
对于“中国美声”的争论,围绕着“中国美声”及其概念的存在是否有必要性而展开。有一种观点认为,任何学派和乐派都是一个过去式概念,乐派是否成立,需要以作品的历史影响力来检验。以此为标准,以某一种概念来指称各种行动计划和预估的未来结果并不合适。
对于“中国美声”和“中华乐派”等概念而言,概念的本质含义并不是指称业已形成的作品的影响力,以及以这种影响力为标志在音乐发展历史中的辨识度。“中国美声”等概念,本质是在历史反思的基础上,对于现实音乐生活的一种选择,对于未来音乐生活的一种引导。它的提出,为中国音乐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和选择。
回到中国音乐教育现代化的原点,正是因为对于传统的音乐教育、现存的音乐生活、音乐生活所需要的文化背景的忽视,中国音乐教育的现代化才会以西方音乐体系为基础。而随着音乐教育引导的音乐生活的发展,被我们忽视的那些方面以强大的文化惯性成为我们音乐生活发展的阻碍与冲突。如果我们不在一面醒目的旗帜下,对中国音乐现代化过程进行反思,我们将既去不了西方的圣地,也回归不了自己的家园,势必在东西方的夹缝中苦苦地煎熬。正如欧美音乐学院以中国传统音乐体系为基础构建体系不可想象一样,中国现代音乐体系构建的过程和结果都应该重新检视。以文字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体系对西方音乐体系的排斥反应,集中地显现在声乐领域,应该说,“中国美声”是对于这种冲突的正面回应。如果我们不举起这面旗帜,我们就会在“对东西方文化发展均不求甚解”的状态下继续迷惘。
“中国美声”的概念,在于对中国音乐发展方向的关切。关切的前提与基础是“中国美声”对中国音乐现代化进行了反思,表达了对于中国音乐发展进程中“中国”文化基因的珍视。前文提及声乐创作中(包括一度创作和二度创作)所集中暴露的西方音乐语汇与中国文字的冲突,以及由此导致的观众认知的不适应问题,是美声在中国发展必须要进行改革的主要原因。毕竟,中国音乐生活的主要对象是中国观众,我们在“中国的美声”阶段取得的巨大成绩,为西方音乐生活输送了优秀的表演人才,而我们的发展重心必然在“中国化美声”阶段回归中国音乐生活,面对中国的观众,这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发展的必然。正因为要面对中国的观众,中西方文化的冲突才得以暴露,技术层面对于美声作品创作的中国化才成为一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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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璐:武汉音乐学院声乐系教师,国家二级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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