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蕊恋:广东星海音乐学院舞蹈系讲师
一、舞蹈音乐的本源
若某一个舞蹈作品,做到了极致,从头至尾完全摒弃了音乐的相应,用肢体流动与内心情感控制各点各线,呈现出的应该是怎样的情景。现代舞早已尝试了这样的极致,如果是严格意义上的音乐的话(即不把任何声音都归结为音乐元素的传统观点),于是舞蹈本身的存在被体现得更为独立。中国古代舞蹈发展史中,都是以“乐舞”之词概括主流舞蹈的表演形式,乐在舞先,舞是乐之附庸,是随“乐”而存在的,是以“歌”、“舞”、“乐”及其他艺术元素结合而寓教于乐、歌功颂德的功利性“艺术”产品 称“雅乐”。这自然是上层建筑的宣传渠道,是统治者的教化手法。
而民间乐舞的产生在于与劳动人民的生活、生存息息相关的各种精神需求。例如,祭祀和劳动场面的偶然形态,包括祈求庇佑的祭拜图腾或祖先,各种节日及丰收庆祝的社火,是精神需求的随机而动。至于音乐的概念,从简单的节奏和念诵开始逐步发展才有乐的概念,因此是舞在乐先。
之后,在逐渐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的历史中,生活资料得到一定的满足,相应的文化艺术必然得到发展,音乐和舞蹈都出现了独立形式。当然舞蹈的独立形式大部分还是与音乐结合的。音乐独立形式当然不用借助舞蹈,因为音乐是听觉艺术,通过听觉进入内心可以拥有画面的思绪。舞蹈是视觉艺术,本身就是画面的呈现,多是通过听觉辅助而达到更好的视觉展现。舞蹈的发展中,几乎都离不开音乐的支撑。于是便有音乐是舞蹈灵魂的观点。
当现代哲学侵入世界文化艺术后,一切的真理都被撕扯得支离破碎。音乐和舞蹈一样,走完了浪漫主义这个文艺复兴巅峰时刻的产物之后,各自都奔着自由前行散去,向现代主义摸索出发了。
二、对“音乐是舞蹈的灵魂”的看法
舞蹈,在传统的意识里面,必然是要和音乐如影随形的。即便是特立独行的现代舞派也仍有音乐的伴随,只不过是大多编舞抛弃了音乐主导灵魂的概念而已,但仍有音响效果在帮助肢体流动冲击你的感觉。舞蹈发展至今,按照音乐的起伏与节奏环环相扣已不能满足观者的审美要求,必须要找出陌生的点让观者感到“间离”,就像布莱希特戏剧观点那样,找到一种陌生的间离感,让观者原有的审美惯性破碎,找到新奇的感受,使其熟悉又陌生的思考生活,得到审美的高一级满足。于是,在当代编舞技术上面产生了许多的“突然”性,不以音乐的表面意识逻辑而转移肢体的节奏与内在表现,甚至反逻辑,反“线型”,反“理性”。那种带着理性和逻辑的美丽线条逐渐被淡化在灯光色泽之中,埋没于音响铺盖之下。无法引起大家的注意,观之当下是种“块状”的情感理解,观后则于脑海荡然无存。因为我的诠释是以肢体为主要语言,以音乐为催化剂而展现的。我把音乐关掉,肢体的质感不变,精神投射随之,仍旧会产生同样的情感,只不过是以另外的形式出现而已,都是成立的。当然,失去了音乐,也就失去了一种色彩,失去了音乐,也就失去了更广的情感深度。大众的审美习惯需要声形并茂,需要情感在舞台上呈现之时不同于现实生活,音乐起的作用就是把不安的个体灵魂更强烈地带入作品中凝聚的情感表达。如今,后现代主义的表象及理念走入中国,造成的结果是大多以一种假装的艺术存在,以刻意的个性突出,搞怪为理念,产生各色各样的怪异形式。当然也会掺加一些所谓高深的人生与社会课题进入,然而这只是个名称和表面的依托罢了,真正的深度与意义无从感受。现代舞从一开始的反抗传统肢体到逐渐地对整个空间扩展及视觉和听觉的实验,已经做到不以单一元素为主要依托而向各种元素融合发展。那么音乐自然就不能成为了唯一的灵魂元素,因为舞蹈在现代的发展道路上越来越以单纯的肢体至上出现了。然而,这个被一直称之为“舞蹈灵魂”的地位也越发站不稳脚跟了。
三、好听的音乐不一定适合舞蹈
好的音乐都好编舞,但编得透彻、编得好就难了。所谓好编,意思是好音乐可以弥补舞蹈的不足,随便动态就可以蒙混过关,可称为好看。而编得透彻是要用舞蹈压过音乐,使其为附属。为舞蹈表现的内在做铺垫,达成互溶,让欣赏者从内心得到满足,得到美感。初踏创作之时,学生都选择自己收藏的好听音乐做编舞的音乐素材。然而大多的结果只是一组精心编排的漂亮动作配之自我收藏的好听音乐,之间的关系便不能深究,谁赋予了谁更高的情感,大概这时候是音乐。因为动作的组构仅仅是根据一个主题的扩延,而音乐的选择是根据自己的嗜好。配到一块不能说是不够成立,而是少了许多契机。少了那些创意的契机之亮点,就少了构成好作品的元素。因此,这时候音乐的作用不仅仅是配乐而是根据情感线的起伏催化。
融进相对专业的舞蹈肢体都应该不会难看。毕竟音乐好听了,即便平乏的肢体,仍会被高度的音乐语言托出质感。也正应了先前所说的,好的音乐都好编舞,但编得透彻、编得好就难了。此刻,舞蹈的质感在经典音乐的烘托下可以出现,而存在的意义却是寥寥无几了。
如前所述,最开始的舞蹈是以简单节奏或是喊诵作为伴奏的,是与生命的气息和自然的节奏息息相关的,是人对宇宙神奇律动的潜意识感知及自然流露。这种最纯真的状态是内在的,以感性至上的,完全没有经过意志刻意规划的。后经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变更才促使其成为了独立的具有社会价值的艺术。我称这为上古时期人类劳动间歇的意识形态,为艺术形式的本源。
音乐是抽象织体的交错而生产出的音响。当打动心灵的优美旋律进入心中,脑海里面会根据生活的经历和境遇产生浮想联翩的画面,音乐的美感对于听者的冲击也在于此。而此时的画面一般是抽象的,是一种感受的朦胧内心呈现,是经验的综合联想。音乐的音响冲击影响了舞蹈的产生逻辑,是音乐启动了舞蹈的画面成形,给予了舞蹈作品结构和动机,情绪和力度。
而另外一种情况也是我们常见的,编舞内心已然有了作品主题的定位,动机,画面以及基本调度等元素的概念,却需要选择音乐。这种情况下就是根据主题动机和画面概念及表现力度的节奏去寻找音乐。此时,舞蹈被动于音乐,在不违背舞蹈主题、动机及表达力、度节奏的情况下,要根据音乐的情绪产生,对立与和谐的统一而进行的。那么,舞蹈与音乐的关系是舞蹈主题的表现逻辑赋予音乐具体的意象。
然而,前面说过,好听的音乐不一定都适合舞蹈。所以当编舞偶然听到一首对其内心有颤动的音乐时,脑子出现画面,但不一定能够成为舞蹈作品,即便是有些肢体的痕迹想象,也不能完全地表达和升华,这是音乐织体丰富所产生的影响。
一个好的舞蹈作品,必定是有完美相互融合的音乐作品相映成趣的。许多人认为好的舞蹈作品就必定要有好的音乐作品烘托,才能到达震撼和美。我不认为是这样的,这样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震撼和美已然都存在着矛盾了,前者是快感,后者是美感,概念上存在着偏差。还有就是对于舞蹈来说,什么样的音乐作品才叫好的音乐作品呢?这是非常主观的认知。与编舞者的情感和理性思维都有密切关系。也许此时此刻的肢体运动在音响要求上是此处无声胜有声,而此刻的无声就是最好的音乐作品。在审美态度上,人们的思维是主观的。特别是音乐这种听觉艺术,每个人的认知和素养不同,也必定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思考。就例如一部听起来好听入耳的某个音乐作品,不一定就是我此刻所合适要用的,可能我创作的作品更合适另一种不和谐和旋以及旋律的风格。
所以,音乐作为一种独立形式存在和作为舞蹈音乐以环境和情绪节奏出现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独立的情感音响效果渲染意象,让听者以自身的情绪和经验产生对其作品情感的理解和自身情感的变化,是相互作用的;后者是音形并茂的,音乐主要作为环境和情绪节奏配合肢体做到情感的诠释和宣泄,让观者在视觉上得到感受,听觉是辅助视觉更容易地感受其中,得以审美的完成。
四、如何做到音乐与舞蹈的相得益彰
在建国初期,我国舞蹈教学及专业表演团体开始逐步建立。舞蹈的训练和创作,是以前苏联的模式为主要的。而此时,苏联的创作理念基本上开始进入“交响芭蕾”时期。于是,我国的舞蹈创作很大程度上受到交响编舞的影响。那么,从音乐中舞蹈的理念对我国的创作影响十分深刻,以至于成为了一种惯性,成为了一种传统习惯。少了许多陌生化和“间离感”,审美已经疲劳,于是引起不了太多的美感,最多只是在副歌时随之以托举和技巧,而达到震撼罢了。实践之中,在灵感发生的主题思维出现后,从音乐入手寻找舞蹈的结构和画面元素以及在音乐之中得到灵感,后出现画面,甚至结构及肢体运动的想象成就了主题思维。这是作为创作舞蹈作品比较普遍的形式。这似乎像是一种呼吸,霎那间的存在与消失。不同的入门道路,没有规律可循,没有定律可循。因此,到底是从音乐中找舞蹈形象,还是经过舞蹈的动机所产生的意象去配音乐,都是没有一个定数的。所以,在考究音乐与舞蹈的地位高低或者谁是主导谁更有利的呈现时就已经片面了。然而,有太多的语言和文字引导我们创作时对音乐与舞蹈的关系认识。大概都是对音乐的渲染是多么重要,或者编舞技法要如何用得漂亮做出理论的支持,而这也许并不是一种理论而是经验的总结。经验固然是重要的,作为基础学习也是值得学习者认真研究的,然它并不能成为一种理论,成为定律。因为经验是依靠着当下一切元素的影响而成为普遍,创意的偶然是存在的,并成为经验又逐渐地成为普遍。所以不是依靠一种经验就能成为某种定律而做出一切的推理。
创作是没有任何定律可授的,而是经验累积与告知。因此,也没有任何一种固定的模式依靠。所以音乐主导说和技法主导说都是形而上学的,片面的。我们不能模糊音乐与舞蹈之间的关系。先前所说那样,音乐并不是舞蹈的灵魂,但音乐是对舞蹈有着重要的作用,是给予舞蹈情绪的环境与肢体运行的节奏的。
在进行舞蹈欣赏的时候,视觉的感受主要是透过肢体的点线面的运行和身体整体的空间运动(占有空间和放弃空间)而被作用的。在肢体对于整个有用空间而进行运动时,主观设计有点像中国画的特色,有份“留白”(即空间放弃),让观赏者获得一份联想的条件而产生美感和感悟。这是画面对于人们视觉的力量作用。在主观意识的刻意或客观音乐素材的影响下,所呈现的舞台画面是通过一种综合感觉冲击人们的心灵。音乐在此刻不再是单纯独立形式的音乐存在了,而是给予舞蹈情绪的环境和肢体运行的节奏。而当下舞蹈在追求绝对肢体的时候,把音乐的位置淡化许多。而此正符合上面所述,是一种情绪环境的营造和运动节奏的配合。当然也有更为极致的是完全摒弃了任何声音,以肢体行为主要运作元素,有时会夹杂少许的语言或周边环境的偶然声音作为背景环境,这只能说是一种实验和尝试,不考虑时代的审美态度和倾向。不能说这样的做法不成立,但缺少当下人们普遍情绪夙愿。在进行中是与人们的习惯及自然情绪和心率节奏及态度是矛盾的。
结 语
作为一个舞蹈工作者和教育者,在肢体的运用和教授学生运用的同时,在高度提升上,还要对音乐做出一定的认识。因为肢体在达到一定的高度时,感觉的最初阶段是要靠乐感的。因此大量的音乐欣赏是会影响内心对肢体节奏的思考和处理的。在自身创作时和教授学生进行创作时,平时大量的音乐素材积累是作为一种厚厚的土壤而有着重要的帮助。动机的来源肯定是可以从音乐的音响刺激听觉与联想的视觉中寻到的。音乐的结构也是可以为舞蹈结构作为铺垫的。在舞蹈的传授和创作中,对音乐素养的培养更是极其重要的。所以,在普遍的舞蹈技艺传授过程中,对不同领域的艺术形式都要做出一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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