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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 络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文学 热度: 15192
⊙ 文/刘汉斌

叶脉

从叶柄开始端详一片杨树叶子,叶肉丰腴,叶脉纵横交织。叶肉似沃野,叶脉如阡陌,叶片大的崭新世界,时光静好。稀薄的晨露顺着叶脉滑动、聚集,汇集在叶子中心的主脉上,然后从叶尖上滴落,一滴露水从叶尖上滑落的瞬间,这个世界在为之震颤。

  小小的蚂蚁探着纤细的触角爬上叶柄,抬眼望望这硕大的叶片,两只眼睛闪现着欣喜的光,那光中有它的新大陆。叶脉交织的叶片上似乎全是路,怎奈叶脉细碎,盛不下蚂蚁的脚步。露水沿着叶脉汇集,而蚂蚁偏偏不走既定的路线,它要么立在叶面上正着走,要么挂在叶子的背面倒着走,在树叶上,蚂蚁是自由的行者,它从不走寻常路。

  比目光所及的绿色更为浓烈的色彩,便是比蚂蚁更为细小的生命体在纤细的叶脉中涌动,给了叶片以勃勃生机。杨树暗藏于土壤中的根系,是大地的脉络。每一株植物都以不同的姿态表达着对土地的感受,叶脉传导着根的旨意,同时也将阳光雨露传递给终不见天日的根系。舒展的叶子上,阳光普照,渗入叶脉的阳光和雨露,被根系寄存着,根系输导给叶脉的暗流,浸透着水和光。叶脉是太阳织在世间的网,它织下网时,只为给大地以生命和生机,而到了收网的时候,理所当然从大地上打捞了生命无数。

  一片树叶的自然死亡,不是树木生命的终结,而是让树木在季节的轮回里复制或者复原了一个更好的自己,重新开始。

  叶螨爆发的夏日,玉米的叶子一度失色,绿色从叶尖开始褪去,在日光下泛着白。螨虫刺吸过的叶片伤痕累累,叶螨隐匿于叶子的背面,在刺吸汁液的同时,将叶子的细脉全部阻断,它们强行在每一片玉米的叶子上安家落户,自由繁衍。

  对体型娇小的叶螨而言,任何一根叶脉都是巨大的,叶螨密密匝匝地吸附在叶背上,它们只需要在一棵硕大的玉米的营养输送中枢上随意刺吸一口,玉米就在夏日里迅速失色。叶螨在攫取自己所需的同时,将玉米的营养输送线破坏了,玉米根系再发达,茎秆再粗壮,也无济于事。叶螨守在叶脉上,从叶片上截留了阳光,又从叶脉上汲取了养分和水分,病斑隐现,从细微之处不断发生,扩散,一棵植株高大的玉米,叶脉断裂,叶肉枯死,病斑迅速蔓延、汇集;世间到处都暗藏着让玉米叶脉断裂的物种,却没有修复叶脉、叶肉的良药,玉米的叶片渐次败枯,死亡势不可挡。不必刻意去掩饰生命中已然显现的病斑,任何掩饰都是自欺欺人,是徒劳的,机体的损伤已然出现,不如坦然面对,没有比坦然面对更好的良药了。

  把叶脉如织的叶子握在手中,它就是一面能够映照心灵的镜子,叉状脉、平行脉、网状脉,脉脉相连、互通,每一枚叶脉的繁茂都是我内心的博大,每一枚叶脉的断裂和枯败都是我内心的痛楚所在。置于叶肉中的每一根叶脉,都可以精准抵达我的血脉,无论是在脉管里汩汩流淌的汁液,还是呈现在我面前的整个世界,每一片叶子,我都称它是我的兄弟。我不曾到过的地方,有树守着大地,我离开过的土地上,它们替我站着,只要一抬眼,眼前的叶脉交织,我就感觉自己不曾被这个世界所遗弃。

村道

我出生的时候,麦田就在那里。我用来到世间的第一声啼哭,向世袭的麦田问声好,老村长闻讯赶来,给父亲道喜的同时,不忘怀抱一大捆绳子,指使人在麦田里为我划割下一块地,算作见面礼。从此,那块被划拨下来的土地,就成了我的口粮田。

  口粮田是我来到这个村庄时,村庄给我最大的福利。田在村外,与我居住的地方之间有半截土路。路面不宽,仅够两辆架子车错行。野草大都生于路肩,偶有一两棵固执的车前草非要生长在路面上,被人畜踩踏,车轮碾轧,带着满身的伤痕,死皮赖脸地活着。

  每一条路注定属于脚掌。从一个村庄到一块庄稼地,山路在播种和收获的脚步声里欢畅。春天,北山梁上,肩膀上扛着种子的农人,从村庄里走出来,将一年的希望播撒进大地敞开的胸膛,沿山的路就在怀揣着梦想的脚步声里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一粒等待发芽的种子,吸足了水分,静静等待着一双憨实的脚掌在松软的土地上轻轻踩踏一下,根就扎实了。

  一株庄稼卧在脚掌的印痕里茁壮成长,六月里的锄头,在一个村口到另外一个村口的山梁上奔走,将杂生的草连根斩断,在大旱的六月,给大地上饥渴的庄稼留住一滴清水。

  等到秋天,大山的脊梁上,掮着粮食的农人,从庄稼地里走出来,把一年里最灿烂的笑容挂在脸上,山梁上洒下一路粮食的芳香。

  路肩上的蒿草长势凶猛,一季便可长高,我花费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个头才长到一米七,而路两旁的杂草每一年都会先于我的身躯长高,从春至秋,蒿草是急于让土地变得荒芜的物种。如果它们在春夏时节不死于我的足下,在秋日一定会高过我的头顶。

  我心无旁骛地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奔忙过五年,统共不下一千次,常走夜路,漆黑阻挡了视线的同时,将我周身的空间无限放大,心就不由得紧缩,腾出手,在头发上抹几下,火光哧哧,灼得手发麻,被自己电着了,心里就踏实。我不怕鬼,不怕被打劫,怕的是,路面在我出去后回来前被人挖了坑,坑里被人埋了粪便,上面搭了草,用土找平了,而我根本不知道,一脚踩下去,我不怕臭,却怕崴了脚,耽误出工。如果路面上没有发生改变,就无所谓白天还是黑夜了,那半截土路,我闭上眼睛,也能回到家。

  在人人都想将所有的土地都种上庄稼,产出更多粮食的时候,庄稼偏偏半死不活,野草总会从稀疏的庄稼中钻出来,替作物将土地铺满。当我彻底失望了,转身离开后,再返回来看它们的时候,发现撂荒的土地草木葳蕤,高处的树,低处的草,处处都是植物苏醒的种子替我守护着土地。

  荒芜的土地上草木葳蕤,且大都无名,未名植物,不是一些植物的代名词,而是对我的一种鞭策,我总以为自己是热爱植物的,每当遇到一种不知其名的植物,我会寝食难安。这不是一件小事,对我而言,植物不分尊卑,只要遇见,我至少应该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我喜爱植物,植物就像是生命中突然遇到的一个人,理应给予最起码的尊重,至少得知道他的名字,仅仅是一面之缘,兴许恰到好处给记忆忝列一份美好。

  小径两边的草太茂盛,年幼的孩子走在上面,掩映于其中,我在心中说,孩子,你还是那么幼小,你还来不及长高,小径就已经荒芜了。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要坚持不懈地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不要离开,你一离开,草就钻出来,再也无法下脚了。

  阻止一条路荒芜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它置于来去之间,路的一头系着家,一头系着田地,奔忙之间,人成就了路,路也成就了人。人生中总有那么一些时日令人心情晦涩,稍有怠慢,路就荒芜了,荒草覆盖了的小径,它已被遗弃,已与人的命运没有了关系,它只是一片适合长草的土地。

  伸向麦田的小径,已经模糊不清,我的出生地坍塌了,一片狼藉,我的口粮田荒芜了,我拨开萋萋野草,却无从下脚,它们是我离开这片土地后的那一段岁月里新生的草芽,草芽密集,像一把把通体生锈的锁,而握在我手中的那一把钥匙,已经无法将它们一一打开。

山脉

北山空灵,你对着它喊一声,它会立即应你一声。北山上草木葱茏,每一种植物都各自有名。高耸者为木,低伏者为草,高大的乔木一再将暮气沉沉的北山拔高,密集的野草矢志不移地呈现着北山的新颜。我若指着北山的草木,你能随口喊出它们名字,你就一定是北山的人。

  北山地处黄土高原干旱丘陵区,黄土堆积成丘,山丘密布,被冠以山区,山区是山的世界,也是沟的世界;群山之间全是沟壑。山丘是大地上隆起的肌肤和骨骼,山峦凸显的是一片土地的脉络,大都以方位命名,比如:北山。

  北山山势陡峭,不易攀爬,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草木就越是丰茂。半山腰缠绕着一条细径,是北山的项圈。四季有山羊出入其中,也有绵羊跟着山羊试图爬上北山,绵羊笨拙,不适合攀爬,结果都是失足跌入沟壑,摔成了一锅羊肉。体肥膘壮的骟驴在北山葱绿的时候,总忍不住抬头望一眼北山,然后甩甩耳朵,打个响鼻,一尥蹶子在塬上狂奔一气,就当是上了回北山。

  在北山下大声说话,必有回音。七爷说北山是空的,有洞口为证,夏秋季草木繁盛时,洞口被掩隐起来,只有在草木将叶子散尽的冬日,洞门才会显现出来,洞口呈窑门状,成年人一低头,就能走进去。远观北山,北山是鼻眼模糊而嘴巴洞开的一张脸,它是北山人的脸面,每个北山人自来世后就试图从那张洞开的嘴巴里得到关于北山的一些事情,而北山只是一遍遍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你喊出的话,而关于它的事,从不会多透露一个词。

  山脚下沟壑环绕,沟底狭小,有细细的溪流,歪歪扭扭,像麻花辫,歪处分流,扭处合股,自成一股溪流,流水清澈,水质绵甜、清冽,一年四季都有水活着,不紧不慢,细流不绝。

  依山而居的村庄,遂傍水而立。每一个庄院都有一条小路通往沟壑深处的溪流。沟壑以南是塬,全是良田。麦子、豆子种一颗,能收一大把,土豆种半个,能收一窝窝,萝卜籽儿小,一个萝卜占一个坑,田不以作物而分,也不以植物而分,却以人的名字分割成块,网状的埂网住了庄稼,网住了杂草,同时也网住了飞禽和走兽,却始终是没有网住以田为生的人。

  黎明时,北山下的鸡鸣,北山上的鸡也鸣,山上山下鸡鸣一处,一只山羊在春天进入北山,到了深秋时节再回到村庄,是两只或者三只山羊。为此,山羊的主人心里对北山满怀感激。冬日的北山,清明祥和,肥硕的犍子依在拴牛桩上蹭痒,半截子干树桩是它的痒痒桩,山羊竖着耳朵,聆听风过北山的嘶鸣,一撮白生生的胡须在冷风里飘摇不定,麻骟驴把长长的脑袋架在圈墙的缺口上,一面灰土色的老墙上顶着一颗驴脑袋,目光深邃,遥望北山,小花狗拖着修长的铁链,独身蜷缩在烟熏火燎的炕洞里,偶尔叫一声,北山上的狗也跟着叫一声,寂静的村庄里就会响起阵阵犬吠。

  北山人的面目,大都像北山那样,鼻眼模糊,千人一面。年幼时,觉得新奇,对着北山不住地呼喊,北山就不住地应着声。而等到长大了,被山下的水土磨得没了锐气,听到北山的回声还显得有些不耐烦。能让我深深记住的,并不是我的父母,而是七爷。从我记事起,七爷就是个老头,仿佛人到了七爷那般年龄,时间就拿他没有办法了,过上一年,他是那个样子,再过上一年,他还是那个样子,我都三十多岁了,再看七爷,还是原来的那副模样。

  果然,再一次回到北山的第一眼就看见七爷筒着双手靠在马厩的半截干墙下打盹,七爷的耳朵背了,需要大声说话,我贴着七爷的耳根大声说,七爷你要是感到困了回去到家里睡,天凉,千万别染上风寒,七爷便咧着没有牙的嘴对我一笑,说,太阳底下暖和,太阳一晒就困了,睡一觉分外的香,回到家却睡不着了。人老了就难了。我有意取笑,当老人比当官还难吗?

  七爷梗着脖子争辩,当官有什么难的,能上也能下,觉得不美气了还可以不当,可是当了老人好赖就这样了。我心头不禁一颤,这句话像一颗钉子,将我钉在村口良久,心里不由得暗自思量,七爷老了老了,却成了人精。

  马厩坍塌了,马匹不知所踪,泥质的马槽依然光洁,是被马的脖子在天长日久的吃草料的过程中打磨出来的,似乎还留存着马的体温,生锈的马嚼子挂在槽棚外的木桩上,锈迹印在桩体上,散发着铁锈的味道,成色如新。耳畔隐隐约约响起马的嘶鸣,北山上有风吹过,嘶鸣声此起彼伏。残存的墙体掩隐着马匹旧时的踪影,那些残缺不全的土墙,固执地立在北山坚守的岁月里,它们是逝去的马匹留在土地上唯一的痕迹。

  北山下的土地上,依然有大片的麦子立着,叶片低垂,只有满地的麦穗在风中摇曳。我正欲问,这么好的麦子怎么还不收呢?七爷早看出了我的疑虑,他叹口气说,收粮不可尽绝,留一些在地里,给土地留一些种子,就不会辜负来春,留一些给北山上的飞禽走兽,让它们在冬日里抵御寒冷,留一些给秋虫,它们也眼巴巴地等待了大半年,让它们贴一身秋膘,给家族一个未来。

  为此我感到羞愧,此前,我只觉得北山上的每一株植物都是春天的孩子,亲眼看着它们各自成长、开花、结果,然后在暮冬里又亲历它们的干枯和逝去,心底便像沉积下每一个冬天一样积攒下了对植物的哀思,而这一地干枯的麦子,从细微处将我的心胸打开。

血脉

横呈于麦地的是我亲手收获的麦子,还有我没有来得及伸把手就倒下去的七爷。说好的,我们一起搭工收麦子。收完了七爷家的麦子,轮到收我的麦子了,大半晌,七爷才双手拄着根榆木拐棍颤巍巍地来到田头。七爷说他浑身没劲,乏得不行。七爷把这句话吊在嘴上说了十几年了。人老了,困乏是常事,我只是一味地劝他乏了就缓着,并没放在心上。

  七爷嘴上说缓着,两只手却像镰刀一样,已经将围着他的麦子放倒了一片。七爷撇下手中的拐棍,双膝跪在地上,寻着麦垄往前赤手拔麦;七爷的腿脚不好,走路得拄着拐棍,只要他双膝一着地,拔起麦子来俨然就是个壮劳力。

  我在前面,七爷在后面,我们隔着好几米长的麦行说话,猛然间却听不到了动静,回头一看,七爷倒在了麦茬前,双目紧闭,眉头紧锁,豌豆大的汉珠子从额头上涌出来,脸像水洗了一样,耳后的麦土洇湿了一片。双手却死死地攥着两把麦子。我一把把七爷揽进怀里,使劲地摇,大声呼唤,我们身上的麦土潸然而下,他依旧攥着两把麦子一动不动。七爷紧闭双眼,没有应声。我双臂掬着七爷,想把他放在身后铺开的麦子上,七爷身下的麦地被他猛然倒下的时候砸了一个坑,掬在臂弯里的七爷轻得像是一把干透了麦子。七爷的脸和手一色的铁黑,没有一丝活色,脖子上的青筋高凸,一下一下地闪动,一下比一下微弱。我猛然意识到,七爷这是要把一大堆事情交给我,他一撒手,不管了。

  我抱着七爷一路小跑,七爷在我一路的颠簸里缓过了气,却说不出话来,微睁的双眼无光,灰蒙蒙的,像搁置的旧物上落了一层灰土。可是眼睛里满满的全是祈求,我知道七爷这时候需要我帮他打一个电话,将他的病情原原本本告诉他的儿子北民。

  北民是七爷的儿子。这几年,村里的年轻人像是外面有一疙瘩狗头金等着他们去捡呢,挤着挤着往外面跑。北民得知消息后,比我预想的要冷静,仿佛他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天,他决意不让我带着七爷去医院,而是央求我从七爷炕头的红木箱子里取出寿衣给穿上。

  我抱着七爷回家的路上,双腿像灌了铅似的,只见一块块麦地倒着往我的身后跑,所到之处,每一块麦地里都会钻出一两个灰头土脸的人,然后二话不说跟在我们的身后,只是个跑。

  此刻钻出麦地的人,都是一些和九爷年纪相差不多的老年人。村里就只剩下一些如九爷一般年老的人和个别像我一样唯恐离开麦地会不知如何是好的年轻人。

  跟在我身后的人并没有因此而乱作一团,他们看一眼我怀里的七爷,就都明白了。妇女们抱柴火的抱柴火,烧水的烧水,男人们围在炕头上,九爷摸一摸七爷的领口,从脖项里拽出一根闪现油光的鞋带,上面拴着一只白晃晃的钥匙,他转身打开柜门,伸双手捧出个红绸子包袱,放在铺盖上。屋里只留下五个男人,其他的人都被九爷遣散各自回了麦地。我被留在屋内,九爷要给七爷擦洗身子。九爷的神情凝重,他显然是把给七爷擦洗身子这件事当成了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

  九爷只是在按照他的人生经验,提前给七爷擦洗身子,他不忍心让七爷带着一世的尘垢和一身的麦土穿上寿衣。怀想起七爷在过去的七十年里,他都是将一身衣服穿脏,只换洗衣服,而从不肯既洗澡又换洗衣服。褪去七爷身上那些衣服堆放在炕的另一边,那一脏堆衣服放在一起依然是七爷的样子,这个一辈子不肯再多洗一次澡的老人,身体却是干净的,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热水,清澈见底,给七爷擦洗完了身子,毛巾依然白净,水依然是清澈的。九爷一把抓起那一堆脏衣服扔进盆里,满屋子就全是七爷的味道,四下飞散。

  七爷的寿衣一共八件,五件上衣,三件下衣,贴身穿的是白色棉布质地的衬衣衬裤,棉衣棉裤都是新棉芯,红色绸子面料,棉衣裤的外套依然是绸子面料,却是青蓝色的。长袍一袭蓝色,最外面穿黑色的罩衣。寿衣上的纽扣考究,全都是用绸子手工缝成的纽扣,绸环为扣,绸盘为纽。一顶瓜皮帽子,里衬是白色的棉布,外面是黑色的绸子,戴在七爷皮包骨的头上,大小正好。一双圆口的千层底布鞋放在枕前,鞋底白净,一根指头粗的红布袋子缠在鞋上,屋里顿时散发出新布的幽香。

  七爷一直处在昏睡之中,浑身烫得像一块烧红了的铁。九爷攥着七爷的手,不肯撒开,仿佛一撒开手,七爷就会燃尽。

  穿戴好后,七爷安静了下来,像是经过一场跋山涉水的远足,太累了,静静地熟睡着,脸上也渐渐有了血色。所有在场的人都是在尽心尽力地挽救着他的生命,同时,也都在理智地为他准备后事。医生和我们都不熟,他把我当成了七爷的儿子,拉着我的手躲在柴垛后悄声说,准备后事吧。这时候,对七爷而言,我们请来医生,并不是为了将他医治好,而只是让医生确认一下,他是不是得了老病。

  人一旦活到了七爷这个年龄,就像七月的麦地,麦子熟了也是熟了,死了也是熟了,七月,在农人的心里,是麦子收获的季节。像七爷这样年过七旬的老人,得了重病,儿女们请来医生,如果医生说老人得了老病,然后听天由命,人人都是这样说,却没有个标准,先是儿女们给亲戚朋友说,老人得了老病,然后一传十,十传百,所有的人就都以为老人得了老病。

  九爷的话很灵验,北民凌晨三点进门,七爷立时就咽下了气。正如九爷所说的,北民是七爷在这个世上的唯一的眷恋,他噙着一口气不咽,就是为了看北民最后一眼,或者是等着让北民见他最后一面。

  七爷咽气的时候,没有过多的痛苦和挣扎,好像只是将一直噙在嘴里的一口水“咕噜噜”地咽进了肚子里。九爷这才松开七爷的手,抬手轻轻地闭合好口和眼,顺手从枕头边将缠在鞋上的带子取下,穿上鞋,将带子系在七爷腰中,他仰起头,大半天,硬是把眼泪咽进肚子里,挥手示意让北民抬着七爷的头,其他的人抬着脚,狭小的屋门,忙碌的人们侧着身子出进。婶子辈的妇女们移桌换凳,在主桌后腾出一门板宽的地方,铺上麦草,众人移尸于麦草上,七爷头枕着浸过冷水的红砖,脸上盖着一张麻纸,一地的人围在屋内,北民哭天抹泪地抱着几袋冰扑通一下跪在七爷身边,给七爷的衣服下塞上冰块。九爷站在当地,梗着脖子对北民说,你不能哭,大事小事得你做主呢,你趴下哭去了,谁做你的主。北民就从草铺里钻出来,红着双眼,不哭了。婶子端来倒头饭供于桌上,九爷带头跪在供桌前,一把黄裱在烛火上点燃,纸火映红了七爷脸上那一张平展的麻纸,火焰跳跃,七爷纹丝不动地躺在那里,我觉得七爷脖子上的那根凸起的血管依然在一闪一闪地动着。

  九爷扇了我一巴掌,我才发现先前和我跪在一起的人都立在我身边,只有我还跪着,索性就多跪一会儿。九爷吩咐我去报丧,他当着众人的面夸我机灵,会说话。九爷的话令我心头一热,便接着九爷的话茬进言,正是用人时节,不如打个电话,省事省时。九爷立马就拉下了脸,这么大事,怎么能如此草率,他命我务必赶在中午前将信送到。我知道失言了,便按着九爷的吩咐,请阴阳先生在白纸上书写帖子。帖子送于七爷的娘舅家,一共七户,令我犯难的是,七户人家能找得见的只有两户,其他的人都跟随着儿女外迁了,我问九爷该怎么办,九爷说,把七份帖子送给能找见的两户,让他们各自再想法通知。我倒是省事了。阴阳先生教于我的“节哀顺变”之类的话,我说不出口,见着了人,一支烟递到手,顺手再递上帖子,我不用多说话,他们自然明白。

  清晨,亲戚从四面八方赶来,七爷的外甥和女婿手执一领猩红色的铭旌,在挂鞭的爆裂声中挂上墙头。铭旌垂展,众人瞻仰,七爷劳碌一生的主要功德全在用金粉书写的字上闪闪发亮。

  “恭铭:大德望刘公讳韦德字安堂生平务农有功教子有方寿享七十整卒,不幸身患痨疾寿终正寝驾鹤仙逝(外甥、女婿名)沐手敬铭。”

  从七爷倒在麦地的那一刻开始,留在世上的事情,似乎一下子变得简单了,他留于世上的事情就剩下这么多了,干一件就少一件,我怕稍有懈怠,就再也没有机会为七爷做什么了。想来也挺奇怪,在七爷颤巍巍地来到地头上的时候,原以为会像往年那样,我要帮他收获、犁地、晾晒、堆垛、碾轧、归仓、精选、加工,再为他备好来年的种子……

  一班子匠人全副武装进驻到院子里,拉开架势,摆开排场,众人就围了过去看,闹哄哄的,当热闹看,看木匠破木造材。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样,说说笑笑,只顾着看破木了,竟把七爷还倒头睡在堂屋里忘得一干二净。木头是现成的,七爷六十大寿过了,北民就从外面拉来了柏木,藏在粮房里,村里人没见过柏木,都围过来看。看一眼,却不免有些失望,就一截子白刷刷的木头,灰头土脑的,放了十年了,没啥可看的。

  北民拖着长长的孝衫迎上来就跪下,在匠人的斧子下塞了一个红纸包,匠人忙搀扶北民起身,说几句安慰的话,伸手抓起斧子,向掌心里很响地吹唾一口,斧子就扎在了滚木上。

  柏木、松木、柳木一字排开,匠人扛起一人高的大锯,将柏木竖立起来,绑在桩上,你拉我推,破木成板。只半晌,棺木已成大样,用木橛铆合,柏木为盖,松木做围,柳木板为底。柏木不仅结实,而且防鼠虫。柳木板落土后容易腐朽,寓意早日化土,早日超生转世。

  请来漆画高手油画装饰一番,材头画上院落房屋,门旁有金童玉女。材侧板绘书八个寿字,谓之“八寿团”,材脚则绘上莲花、云纹,寿材即成。

  七爷走得很安静,仿佛是走了很久很久的路,实在是太累了,就安然地睡了。老人安详的面容和往常一样,就像是听着雨水敲打窗棂的声音,闻着泥土被雨水打湿的气息,安心地进入了梦乡。

  一辈子,七十载春秋,两万多个日日夜夜,一辈子的事情,一幕一幕,近了,又远了,直到远得让他实在是无力将它们再挽回的时候,他决定将曾经所有不愿放下的一切从心里彻底地放下,然后在这片曾经为生计让他奔波了一辈子的土地上好好地睡上一觉。

  七爷的茔地选在东山的一块苜蓿地的中央。说好的,五个人看守坟坑,我们就是管家安排在坟坑上的几个明显的标识物。村里的野鸡、野兔或者田鼠冒失且都不知人间事,需要几个人守在坑外,防止它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跌入坑内。我在黄昏时依然是闲人,而其他人都要忙各自的事情,担水的、饮牲口的、割草的,他们各自都有借口,便齐刷刷地向我请一个小时的假,我被众人临时推到了领导的位置上,我想拉下脸来说我家里也有事,可是,我还是没有拉下脸来,只好随他们去了。

  当顶一片云飘过,大雨倾盆而下,我从挖坟的人在中午时搭起的帐篷上扯下一块塑料布,苫住坟坑。我第一次一个人被差出来做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这样做,我觉得应该将坟坑苫住,我不忍心让老人在明天下葬的时候落在湿漉漉的雨水里。

  好在云过雨就停了,雨水早已将我单薄的衣服全都淋透了,我一把揭过苫在坟坑上的塑料布,看到坟坑里依旧干爽,我觉得我是对的,尽管后来来到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对我所做的事情进行任何评说,当我看见经过雨水冲刷的苜蓿,越发显得嫩绿了,叶尖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仿佛在对着我笑。

  那天夜里,我第一次和村庄里四位看着我长大的老人在茔地里整整守了一个晚上。整整一个晚上,我们一直在说话,与村庄有关,与老人有关,与我们有关……

  七爷下葬的时候,我的身后,在东山和西山之间的土路上,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正背负着半尼龙袋子秋粮种子,急匆匆地赶往自家等待着下种的土地。而我的面前,七爷却背负着五底三盖的棺材,在亲人们难舍难分的哭声里,体面地走了。北民面朝亲朋跪在坑沿上,手挽孝衫盛上一锨土;第一锨是吉祥,再盛一锨是如意,第三锨是幸福……众人齐起,锨锨泥土,锨锨情意,众人热火朝天地将七爷盖进了土里,回填下去的土高出地面而成了土堆。七爷把土替换出来,让土替他在世间里抵挡风吹日晒。

  这个夏天,离去的七爷就安睡在茂盛的苜蓿中央。苜蓿的花季已然来临,新生的花芽正在苜蓿的枝头上悄然绽放,一朵苜蓿花开了,又一朵苜蓿花开了,苜蓿花争相开放在坟茔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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