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苇子这篇小说,有两方面的感想。
一是关于小说的驱动力的。之前我有一个想法,有一些驱动小说的动力是简单的,比如政治驱动力、正义驱动力,为了这些东西写小说是难度的降低。我还认为,应该去寻找一种只属于你自己的,难以捉摸的驱动力。这种驱动力来源于你的难以理性分析的那部分,如果你提供了这种东西,就可能提供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西。这种驱动力才是作者应该选取的驱动力。
这篇小说我看过两稿,我看到了作者一点点推进,使用技巧的过程。这个过程让我感到愉悦。就好像打磨一件物品让它变得光滑的愉悦。这个过程还让我感到心安。
是的,这篇小说的驱动是老的,是常见的。但我现在觉得,在老的简单的驱动下,做打磨工作,对于写作者来说,是很有好处的,一方面是技术的提高,另外一方面,这个过程也是写作的吸引力的一方面。而我之前一直要去寻找不确定的驱动的想法,毫无疑问会丧失这两方面的益处。
也许这种写作,是每个写作者都需要大量进行的?
还有这种驱动和作者的距离,平时我读的还有想的,老是那些近的,就好像一个人在下午,用鼻尖贴着客厅里的一幅画入神,却忘了身后的庞大和遥远。而这篇小说是远的。这篇小说是苇子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我之前看过他的小说,都是近的那种。这次突然往后退了。
另外一个感想是关于素材的来源。我设想这篇小说的来源,是亲眼所见。我想得出来,苇子若干次出行中的一次,碰到了这对父子,碰到了中年妇女,碰到了大学生情侣;他把这些记了下来,变成了这篇小说。当然他记下来的还有车厢、站台、抽烟的人、茶叶蛋,等等。想到一篇小说这么产生,让我觉得挺好的。就好像契诃夫在信里写的,你如果要学写小说,就去坐那种穷人坐的交通工具,去你没去过的所有地方。我希望这样写小说。当然,也许这一切都是苇子想出来的?我希望不是啊。谢谢李苇子,这篇小说触动了我。
最后吹毛求疵一下,就是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有点太正经了,没有试图走歪。也许走歪一些,就会有另外的东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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