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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物事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文学 热度: 16887
⊙ 文 / 梁思奇

  年逾五秩,发白齿摇,新事不记,旧事难忘,尤其记得儿时曾打交道的各种动物精灵,人与自然日益疏远,不胜感慨之至。写成四章,幸有鹦鸣。

青蛙纪事

大约八岁还是九岁,反正没到十岁,我经历了一件让我一辈子都觉得最快乐的事情:我钓到了一只大青蛙。别人得鱼忘筌,我得蛙忘竿,双手捉住那只“有史以来”见过的最大青蛙跑回家。记得挑水的母亲正在往水缸里倒水,看到我急急忙忙跑回来,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赶紧把水桶放下来。

  我是在水井边的鱼塘钓到那只大青蛙的。塘里长满做猪饲料的水葫芦,我放学后要去钓“蛤咩”——一种钓来喂鸡的小青蛙,试着将饵在水葫芦中间乱点,完全是无心插柳,突然间感觉沉得不行,像挂住了什么东西,提起来居然是一只肚子雪白的“大蛤乸”——我们把青蛙叫“蛤”,大青蛙叫“蛤乸”。“乸”本应该是母的,比如猪乸、狗乸、鸡乸、鸭乸……无一例外,唯一例外是大青蛙都叫作“蛤乸”。形容一个人异想天开,就说他想“大街上捉蛤乸”;如果一个人摔跤,从来不说“摔了个狗抢屎”,而是说他“捉了只蛤乸”。

  那时候青蛙真的很多。农历四五月的晚上,月色溶溶,“捉蛤佬”背一只大口竹箩,用松明火或手电筒在插过秧的水田里照青蛙。青蛙们在田埂或秧根为爱情引吭高歌,却等来了走向死亡的命运。“捉蛤佬”将捉到的青蛙拿到街上卖。那时候“割资本主义尾巴”,每家每户只准养多少只鸡、多少只鸭,而且不能拿到市场交易,但没有规定不准捉蛤。每逢圩日,在罗秀圩街上都有人卖蛤,用稻草把它们扎成一串,盛在装着水的木盆里,夹在卖青菜、花生、绿豆、黄豆的地摊中间,至于价格,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那时候很少能吃到荤,青蛙是经常入嘴的野物。青蛙肉好吃,据说还特别有营养。青蛙跳得又高又远,村人认为“物近人形”,吃的东西像什么,就会拥有像所吃的东西那样的功能。青蛙活蹦乱跳,觉得人吃了青蛙,也像吃牛鞭、狗鞭一样,具有“吃乸补乸”的效果,如同青蛙般健壮有力。但人们吃青蛙却很挑剔,吃的一定是正宗的“蛤”:背部青绿光滑,肚子雪白,而不是生活在水塘边或竹林中的“塘跃”或“长足拐”。它们的差别是“塘跃”的腿比蛤长,背部黄灰色(过去男人穿的吊肩汗衫就叫“塘跃衫”,一个夏天下来,两边肩头、前胸后背印出一件与周边皮肤黑白分明的汗衫,看上去人就像一只“塘跃”)。

  我打交道最多的是那种长不大的小青蛙——“蛤咩”。南方农村恐怕没有几个人没钓过蛤蛘的。钓蛤咩的情形是我童年关于青蛙最深刻的印记,我可以像法布尔写《昆虫记》一样写一本《蛤蛘记》,包括蛤咩习惯藏在哪些地方,有什么颜色和形状,喜欢什么时候出来活动。钓蛤咩的袋子用衣袖筒加一个竹兜缝成,钓竿用那种两头一样大小的竹子,钓线最好不用尼龙的,用两根棉丝搓成,足够坚韧又不会打卷,钓饵就是折断的蛤蛘腿。钓蛤蛘是我的藏身长技,我能把一只蛤咩甩到两丈高,然后将从天而降、惊恐万状的它,准准地接进口子只有巴掌大的袋里。宝剑锋从磨砺出,良医门前死鬼多,练就这一“秘籍”是以无数蛤咩摔落地上作为代价。有一次为了接住蛤咩,我只顾抬头看天,一脚踩空扑在一蓬荆棘上,扎得满手是刺。

  蛤蛘也是我见识动物习性的启蒙老师。它们既愚蠢又贪婪。狗绝对不吃狗骨头,蛤蛘却对钓饵不加分辨。而且,如果钓起来时没叼稳掉下来,再下钓仍会毫不犹豫地扑过来。当然也不全是这样,个别蛤蛘掉下后你怎么引诱,也对钓饵视若无睹。为什么大部分蛤蛘如此麻木,有一些却如此警觉,莫非蛤蛘的智商跟人一样也参差不齐?

  作为小时候接触最多的野物,说青蛙伴随着我成长也不为过。村场前的田垌有两口池塘,长年长满浮萍,拨开那些浮萍,会看到无数黑乎乎的大头蝌蚪。我最喜欢做的,就是把蝌蚪捉到玻璃瓶里,看着它们摆着尾巴游来游去。父亲告诉我,青蛙就是这些小蝌蚪变的。我觉得太过神奇,这么小的蝌蚪居然能变成那么大的“蛤乸”?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我一直觉得,蛙声阵阵,萤火点点,炊烟袅袅,犬吠声声……它们是家乡这幅山水画中最浓墨重彩的乡愁。现在却是越来越黯淡了。在我大学毕业后没几年,那两口池塘已经变成了房子,蝌蚪早已不知何处去。村里人说,现在种田都用农药化肥,人们早已无蛤可捉了。

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我从清朝起就开始喜欢蟋蟀。——这话有歧义吗?清朝的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中有篇《促织》,一个叫“成名”的秀才捉到一只进贡的蟋蟀,被儿子弄断了腿,儿子怕被父亲责骂跳了水井,灵魂出窍变成一只蟋蟀,斗败了所有的蟋蟀,甚至能叮住鸡冠让公鸡惨叫求饶,赢得皇帝欢心,一家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父亲上课时给学生讲的这个故事,并没有让我们对封建时代过着骄奢淫逸生活的剥削阶级残酷压榨劳苦大众有太多感受,只是惊讶这种小虫居然有这么大的道场——原以为斗蟋蟀只是小孩“过家家”,竟连皇帝也喜欢。

  我原先一直把“灶公鸡”当成蟋蟀,在厨房里东寻西找。父亲看到我捉到的“蟋蟀”,哈哈大笑,告诉我蟋蟀是在野外生活的。直到读大学,我才知道父亲说的也不全对,屋里也有蟋蟀的,《诗经》里说:“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当然,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古人像我一样,把“灶公鸡”也当成了蟋蟀;一种是古人住的屋子是草棚之类,蟋蟀“登堂入室”钻到了床底下。

  我父亲是一个通才,也是个“老顽童”,有趣的东西他几乎都玩过。最“另类”的是他从南京步兵学校毕业,先转业后复员回到老家,居然还去钓“蛤咩”。父亲称得上鉴定蟋蟀的行家,而且所有的知识都源自实践,小时候到罗秀圩看人斗蟋蟀,从中知道蟋蟀的种种门道。

  父亲的“蟋蟀经”简单实用:一先看体形,就像《三国演义》里的“黄蜂腰”马超,看样子就知道孔武有力,擅长打架的蟋蟀都是方形身体,背部花纹有光泽,看上去闪闪发亮;二观颜色,“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最厉害就是红色或黄色的蟋蟀,牙齿暴出;三听声音,打架厉害的蟋蟀圆润硬朗,所谓的“有金属声”,大概就像《红灯记》里李玉和“洪钟般的声音”;四看“出身”,蟋蟀生活环境很关键,在石洞里的蟋蟀远比在草堆或泥洞里的能打,如果能在石洞里捉到一只与蜈蚣在一起的蟋蟀,谢天谢地,它将天下无敌。

  父亲的这套“蟋蟀经”,缘于好学不倦,还留下惨痛教训。他在罗秀圩看到斗赢蟋蟀的,当场把一担稻谷挑回家,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放牛的时候,捉蟋蟀成为必修的功课。有一天傍晚,在家里堆放粮食、什物的禾堂草堆,听到“有金属声”的蟋蟀叫,循声找到一个石头洞,刚好可以伸进去一个拳头,不假思索把手探进去,一条严阵以待的蜈蚣一口咬住他的中指。十指连心,父亲痛得“惨绝人寰”,差点没把中指剁掉。束手无策的祖母捧着父亲像发面一样肿起来的手指,急得火急火燎;祖父却威严淡定:“看你还顽不顽,这回要命了吧!”

  我猜想那只没有被父亲捉到的蟋蟀,一定跟《促织》里成名儿子变的那只差不多。藏身石洞,而且与一条蜈蚣住在一起,斗起来一定会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甚至能像书里那只一样,扑到公鸡头上,叮住鸡冠让公鸡求饶。成名因为儿子灵魂附体的蟋蟀,得到皇帝奖赏的金银财宝、绫罗绸缎,父亲要是捉到那只蟋蟀到罗秀圩比赛,一定能赢回一担稻谷来。

  父亲说捉蟋蟀一般在每年黑脚粟熟的时候。为了捉蟋蟀,我秋天放学后跟着祖母挖番薯、收花生。满头白发的祖母像愚公一样挖山不止,一锄一锹挖了好几块坡地。祖母汗流浃背地干活时,我却到处捉蟋蟀,这种情形充分暴露出我小时候的“纨绔习气”。但祖母并没有责怪我,锄头落处有蟋蟀跳出来,就喊我快快捉住。只是,往往大失所望,那些蟋蟀十有八九是母的。我转而在土壁的裂缝和洞里寻找,用草梗将躲在里头的蟋蟀驱赶出来,但同样极少看到公的。

  蟋蟀的公母比男人女人还容易辨别:公蟋蟀方头,个大,翅膀纹路粗糙,皱巴巴的;母的个小,翅膀光滑,尾巴拖着一根长“刺”,蟋蟀交配时母的会趴到公的背上,像“大人背仔”。当然最直接的区别是声音,只有公蟋蟀才会叫,因此循着声音捉到的都是公的。蟋蟀像人一样,公的喜欢打架。

  父亲给我做了一个蟋蟀笼,四四方方,一块小木板做底板,四周用修得光滑的竹扦做成栅栏,其中一面留了个小门,像一个袖珍鸟笼,我把捉到的两只公蟋蟀放进笼子里,它们果然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恨不得一口把对方吃掉。

  我见过公鸡打架,麻雀打架,狗打架,牛打架,相比之下,蟋蟀打架别有特色。它们格斗前像两名拳击手摩拳擦掌,翅膀一奓一奓不停地抖动。我猜一来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二来是为了恫吓对方。那两只蟋蟀,一只叫“曹操”,一只叫“刘备”,它们不停地转着身体,发出“蛐蛐”的声音。“曹操”突然跳起身,“刘备”也腾空而起。双方不停地跳起落下,落下跳起,不像打架,倒像是比赛谁跳得高。每扑在一起,立马像皮球一样弹开。几个回合之后,“刘备”垂头丧气地退到一边,“曹操”则振动翅膀,欢叫不已,一副舍我其谁、顾盼自雄的样子,像在向主人报捷。

  蟋蟀打架出于大多数动物的本性:争风吃醋,“交恶皆因争异性,不惜搏斗逞英雄”。父亲说小时候捉蟋蟀,一个洞里有的只有一公一母,有时则是一公数母,“一夫多妻”的似乎比“一夫一妻”的更耐打。但蟋蟀打架很有君子之风,虽然角斗非常激烈,但很少致命,失败的一方躲到一边,得胜的一方就会停止进攻。不像公鸡打架,输的逃之夭夭,赢的还“宜将剩勇追穷寇”。蟋蟀们似乎深得宋襄公“不重伤,不擒二毛”的真传。

  蟋蟀的寿命不过百日左右,斗蟋蟀都在秋天。秋风乍起,叶黄欲落,气象萧索,蟋蟀的叫声入耳入心。这些大自然的精灵,在秋风乍起的清寂中,在自己生命黄昏将至之际,奉献给人们快乐,颇有一些“桑榆虽晚,为霞满天”的情怀。有人玩物丧志甚至丧国,这并不是蟋蟀们的错。喜欢斗蟋蟀的明宣德皇帝朱瞻基其实称得上有为之君,与其父亲统治时期史称“仁宣之治”。现在一些地方斗蟋蟀蔚然成风,一只蟋蟀据说最贵可以换一辆汽车,有人为此一夜暴富,有人为此倾家荡产。鲁迅的百草园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不知道在蟋蟀的吟唱中,有没有南宋时“万金之资付于一啄”的旧时戏码?

  蟋蟀是诗人喜欢的小虫。农耕社会人们亲近自然,敏感于季节变换的物候变化,蟋蟀别名“促织”,提醒人们秋风已起,寒冬将至,记得织衣御寒,触动离人心事、诗人情愫。“回云随去雁,寒露滴鸣蛩”,“暮雨生寒,鸣蛩劝织,深阁时闻裁翦”。蟋蟀诗最“另类”的是鲁迅,夜里在野地散步,听到蟋蟀在野菊花下鸣叫,美景如斯,诗兴勃发,一下子冒出两句:“野菊性官下,鸣蛩在悬肘。”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在野菊花的生殖器下,蟋蟀正在吊膀子。这位伟大作家无伤大雅的“不正经”,透露出性格的幽默和敦厚。

  最著名的蟋蟀诗要算诗经中的《国风·唐风·蟋蟀》。该诗说的是,一个青年后生听到蟋蟀在堂屋里叽叽鸣叫,心乱如麻,想到光阴如水,日月如梭,又是一年过去,家里家外还有很多事要忙,自己跟自己说我不能太贪玩了,要打起精神做正事。蟋蟀在古人那儿,不仅不是丧志之物,相反还成了自警自勉、充满正能量的励志精灵。

捉鳝记

农历七月的夜晚,我们点着松明火把,或者拿着电筒,挎着大口鱼篓,在收了早稻重新插秧的田野里巡行,我们的目标就是捉青蛙和黄鳝。青蛙趴在田埂或秧苗下,声音洪亮地求偶,下颌一收一缩,在手电或火光的映照下,丝毫不知大难临头。黄鳝丝毫也不比青蛙聪明,在某株碧绿的秧苗下,透过清澈的田水,黄鳝像一条金色项链,懒洋洋地蜷着睡觉,我们欣喜若狂,急忙用夹子把它钳住。竹子做的黄鳝夹简单实用,能把滑溜溜的黄鳝牢牢咬住。不过只有夜里才会看到黄鳝在水田睡觉,白天它们都躲在泥巴下面。

  水田里的黄鳝洞一眼就能看出来,它们一般傍着田埂。直到现在,只要走在两边水质清澈的田埂上,我还会不由自主地寻找黄鳝洞,猜测里头黄鳝的大小。这是一门无师自通的本领。每条盘踞的黄鳝一般有两个洞眼,相隔三四尺远,它们的间距,告诉你里头躲着多大的一条黄鳝。如果顺着其中一个洞眼用手指探进去,你很快会看到,一截黄色的尾巴立刻会从另一个洞眼里伸出来。当然这是很少出现的情况。更多的情形是:你远远看到水田里的黄鳝洞眼,走近时其中一个洞眼突然凹下去,那是黄鳝准备逃走的信号。不过你不用担心,它并没有真的逃走,只是给你逮住它制造了一些麻烦。你只要在离两个洞眼稍远一些的地方,用泥巴与田埂围成一个半圆,然后用手舀干里头的水,一圈一圈往里挖进去,当包围圈缩小到只剩下一小块泥巴时,你把它一下子扒开,会看到一条黄鳝蜷缩在里头,仿佛连声求饶:“别抓我,别抓我!……我不跑了。”你气咻咻地一把将它连泥带鱼攥住:“我看你往哪里逃!”

  这样的对话是经常发生的。每个人的童年都与生俱来与万物对话的本领,能看懂鸡鸭猫狗的眼神,能洞察鸟兽鱼虫的表情。捉黄鳝更像一种有趣的游戏。如果田里的水太深,你根本无法用泥巴把洞眼围起来,就只能望洞兴叹。可是我七叔有将黄鳝手到擒来的本领。七叔捉黄鳝从来不用围圈舀水,他左右手分别从两个洞眼探下去,哪怕水深没膝,他也会像变魔术一样掏出一条黄鳝来。黄鳝滑溜溜的,经常抓到手里还滑脱逃掉,但七叔的手仿佛长着刺,食指与中指一夹,黄鳝就像粘在他手上。他还有一个绝技,从田埂上走过,两边的水田照影如镜,他忽然间用脚跺几下,一条黄鳝像听到命令从水里蹿出,被他俯下身子一把夹住。

  我们在田里捉到的黄鳝一般只有手指粗细,只有水塘里才会有大黄鳝。每年农历七月十四或者过年把塘水放干捉鱼时,会在塘边的木头护栏、石头护墙里捉到茶杯那么粗的黄鳝。这种情形让人“悲喜交加”,捉到这么大的黄鳝,人们奔走相告,兴奋不已,一些老人却忐忑不安。“树老成精,鱼老变怪”,捉到不同寻常的黄鳝,人们担心会惹来什么灾祸。其实,黄鳝是“和平主义者”。捉住黄鳝后,我们一般要用蕨车草梗从黄鳝的鳃部穿过嘴巴,草梗的杈将它牢牢卡住,黄鳝只会徒劳地纠缠在一起。我用草梗给黄鳝穿鳃时曾清楚地看到它有两排细细的牙齿,但它从来不咬人。农历四五月插秧耘田,常常会看到一幅独特的图景:傍晚时分田头收工的村民,提溜着用蕨车草梗穿着的一串黄鳝,让人馋涎欲滴。

  炎炎夏日,田水晒得发烫,田埂下的那些洞穴,成为青蛙、黄鳝、螃蟹、泥鳅、塘角鱼、菩萨鱼、白饭鱼纳凉的天堂,把手伸进去,常常有收获的惊喜。如果挖黄鳝时没有发现黄鳝的踪影,傍着的田埂恰好有一个洞,十有八九是黄鳝躲在里头,你成竹在胸地把手伸进去,洞中捉鳝就像瓮中捉鳖一样十拿九稳。

  我一直记得那次捉黄鳝的情形。我在田埂上巡行,透过清澈的水面,发现两个比脚拇指还粗的洞眼,我知道有一条大黄鳝藏在下面。我跳下水田,照例用泥巴砌起包围圈,舀干水,慢慢挖进去。当挖开最后一块泥巴,黄鳝无影无踪,却看到原先水浸着的田埂上有一个洞穴,便不假思索地伸手进去。我碰到软绵绵的一团,紧紧攥住拽出来,猛然间感觉不对头,黄鳝应该是滑溜溜的,而我抓住的东西手感又粗又涩,当我把它拽到洞口时,一眼看到它身上红色的斑痕,我像抓着一把烧红的铁钳一样,一下子把手松开,连鱼篓也不捡,连滚带爬从水田里爬上田埂,站在那儿浑身酥软,身子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被我死死攥住从洞里拽出来的,是一条一尺多长的水伏蛇。它吐着信子,扭动着在水面滑行了一阵,不久没入了水里。

  其实也怪我学艺不精。村里人后来跟我说,水田的洞眼表面上差不多,但蛇洞水清,洞口又大又粗糙;黄鳝洞水浊,洞口狭窄而光滑。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燕归何处?

燕子是我除了麻雀之外见得最多的鸟,记得小时候住的老屋里就有四个燕子窝。我出生的六雷村龙瑞庄是一座两进的青砖大屋,除了前厅、正厅,两个天井,两边还有阁楼、廊房。这座大屋是我祖父的曾祖父彩秀公建的,现在墙倾顶塌,已经看不出它的格局。但我小时候它还保留完整,气象俨然。

  老屋好像是我童年时翻得烂熟的一本连环画,赤脚走在厅堂那种凉浸浸的感觉还恍然如昨。我对两个厅堂的四个燕子窝印象很深,它们像几只粗糙的瓷碗分别扣在因年代久远斑驳黯淡的墙上,看上去就像正厅和前厅墙壁上长出的两对耳朵。

  老屋最多的鸟就是燕子和麻雀。麻雀在屋顶上争吵,经常像撒酒疯一样,翻滚着从屋顶打落到天井,羽毛纷飞。相反,燕子显得安静,你永远不会看到它们吵架或打架,每天飞进飞出,一副忙碌的样子。

  也许桂东南天气暖和的缘故,印象中似乎从四五月份到十月都能见到燕子们的身影,只有天很冷的时候,它们才去了更温暖的海南岛或什么地方。

  那几只燕子窝十分粗笨。从“工艺”来说,燕子显然不是好的建筑师,它们筑的窝比我见过的所有鸟窝都要粗糙,唯一的好处是结实,因为“外墙”都用泥巴作为材料。从小,父亲就教我读唐诗:“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燕子一生除了辛勤喂养后代,就是筑全家的安乐窝,简直就是农耕社会人的写照。难怪白居易看到秋天已到,燕子还在辛苦筑窝,触动心绪,感叹:“不悟时节晚,徒施工用多。人间事亦尔,不独燕营巢。”

  燕子几乎是唯一不会被人伤害的鸟,广东人“什么都敢吃”,但是没听说吃燕子。燕子不祸害庄稼,不糟蹋粮食,喜欢傍近人烟,在有人气的屋子筑窝。人们为了方便燕子筑窝,建新屋时往往要在屋檐下或厅堂的墙上钉两根竹扦,燕子“心领神会”在那儿把窝筑起来,好像主人分配给它们的单元房。而同样近人烟的麻雀完全是“另一路”鸟,偷吃稻谷,到处拉屎,有些地方因此叫它“老家贼”。我小时候如果在屋顶瓦檐口看到一绺稻草垂下,就会知道瓦道里有麻雀窝,找把梯子爬上去没准能掏到鸟蛋。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燕子没有丝毫势利眼,十分念旧,“栖息数年情已厚,营巢争肯傍他檐”。据说一些国家的人把狗当成家庭成员,在中国,我们也把燕子当作家庭的一员,所以燕子又叫“家燕”。它们早出晚归,捉了虫子回来,喂给那些张着大嘴、叽叽喳喳叫的乳燕。它们就像刚出生不久的婴孩吵着要母亲喂奶。

  燕子身形漂亮,圆头,短喙,一身黑色羽毛,尾部交叉,虽然劳碌得跟农妇一样,却又像穿着“礼服”的绅士。“从来赴甲第,两起一双飞。”燕子出入都成双成对。印象最深是清明前后,平野漠漠,暖气微微,远处青山隐隐,一层浅水照影如镜的碧绿秧田里,燕子成双成对翻飞,不时像闪电般掠过,或者在电线上排成一排歇息,喈喈和鸣。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的田园画。

  老屋里的燕子冬去春回。“似曾相识燕归来”,晏殊家一定也有这样的燕子窝。几年前回老家,看到青砖老屋的厅堂面目全非,安放祖宗牌位的神龛因为虫蛀腐朽欲坠,父亲几十年前所写的对联,红纸褪色变成了白纸,字迹还隐约可辨,一边是“宗祖高天常荫佑”,另一边是“儿孙前路日康庄”。我留意到大厅里的燕子窝还在,但灰扑扑的,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燕子回来住了。想起小时候坐在大厅的门槛,看着燕子飞进飞出,扇动翅膀给乳燕喂食的情形,不禁鼻子发酸,恍然不知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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