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 文 / 韩思越
我爷爷辈的人爱喝白酒,白酒清洌,性醇,能壮人胆。
我这代人大多喝惯了啤酒,泡沫绵软,不易醉人伤身,也就失去了老一辈的勇气。
一
炭火之上,羊肉冒出了油,油滴落到火里,白烟扑鼻,让人直咽口水。有人递给我一个纸杯,里面是未知的橙黄色液体,雪白的沫子刚刚消退,杯壁上覆满了缓缓向上移动的气泡。
我看不清他的脸,本想摇摇头说我没喝过酒,但还是抢过了纸杯一股脑地灌下。苦涩冰凉的液体和气泡破裂带来的触感,泡沫升腾的声音,人群交谈的声音,烧火的声音,都在离我越来越远……
“啪!”小七打了一个利索的响指,我被惊醒,我的视线重新聚焦在玻璃杯里的啤酒上。这是一家新开的火锅店,不同于那种充满了市井气息的热气腾腾的氛围,这里没有人侃山,没有店小二的吆喝,连水也是安静地沸腾,变成水蒸气悄悄溜进了上方的风口里。
“想什么呢?”小七又给他自己满上了一杯。我甩了甩头,将早已熟悉并且一度有些上瘾的味道送入口中。感受着它掠过我舌头,滑过食道,最后落入胃中的过程。
跳水运动员秦凯在三米板上完成他职业生涯最后一跳之后,他向何姿求婚了。
可惜我们俩的勇气都不敌他。
我放下玻璃杯,残留的几滴酒挂在厚厚的杯沿上。这回换成了小七笑着发呆,我知道他跟我想到同一件事了。“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喝啤酒吗?”小七嘴角弧度弯得越来越夸张,先是强忍着小声笑了两下,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我也跟着一起笑了出来。实在是太蠢了,当时,像一只鼓起来的河豚干了一纸杯啤酒,小七怕我第一次喝酒会捅娄子,下意识地抱住了我。而我只是咂了咂嘴,说:“好苦啊!”
“谁知道你竟然这么能喝。”
我苦笑,跟小七认识八年了,饭吃了不少,酒也喝了不少,我没见过他喝醉,自己也从来没喝醉过。这当然算好事,让女生安全了许多。但小七说,那一次吓得他差点放弃了表白的念头。
“彼此彼此。”我说。
二
光,二十岁,是家里的长子,或者说,曾是。
光是村子里有名的喝酒好手。从他第一次去吃表哥喜酒,就没人见他喝醉过,别人都说是因为他的父亲会酿酒的缘故。他家酿酒的陶坛就算空了,路过的风都要在那里停一停,再轻飘飘地带着醉意离开。
小时候,他父亲每年都从村民那里收粮酿酒。在小小光看来,父亲一定对着那些黑罐子施了魔法,因为再打开的时候,里面已经是芳香浓郁的好酒了。再长大些,他知道了酒曲,渐渐学会跟着父亲酿酒。也就是那时他便开始从长辈那里蹭酒喝,夏天解暑,冬天暖身。
一九五九年,光九岁。那年秋天,父亲没有收上来一粒粮食,整天对着酒坛叹气。光起初还不知道大人在愁些什么,他把头伸进酒坛,只看到液体回转流动,映着他自己的眼睛。后来,饥饿成为了他们全部的生活。他知道他吃的那点粮食是从父母嘴里省下来的,可他无能为力。最后,父母连同未出生的孩子,没有熬过三年,便成了天上的星星。村长王德顺是个好人,虽然有的时候爱赌个小钱,但膝下无子的他还是收养了光。
光也就把村长家当作他自己的家,夏天看着山野里的星星,偶尔还是会去猜哪一个是父亲母亲。
就这么过了十年。他经常在各种喜宴上陪人喝酒,但是后来,他开始觉得自己和喜庆气氛格格不入。幸好他不会喝醉,据说喝醉了会出现幻觉的,他怕看见母亲的眼睛和父亲会施魔法的手。
不知道今天村子里又要有什么事,村长让他赶紧换身干净的衣裳,晚上要开酒席。看王德顺的表情,光知道今天这个事肯定特别重要,十有八九会是大喜事。
江南的秋天接在梅雨季之后,秋风吹散了一直笼罩在天上的云。晚上应该会挺冷的,光想着,但还是只穿了一件单衣。
当王德顺赶着牛车回来的时候,果然起了冷风。牛车上坐着的那女孩,发丝被白嫩的手别到耳后又不安分地起舞,她另一只手摁着也险些起舞的裙摆。眼睛有哭过的痕迹,却没有什么特别悲伤的表情。
王德顺跳下牛车,刚准备把后面的女孩扶下来,她已经轻轻地一跃,落地站稳。
“乡亲们,这是从首都北京来的璟。她以后就跟乡亲们同吃同住,住在李大婶他们家。璟是城里头的文化人,大家平时多照顾照顾她……”
光第一次没有听清王德顺说的话,满心满眼都是秋风里表情淡漠的璟。
那天晚上,光喝醉了,眼前只有璟的样子。
三
我在一点点地失去意识,小七一直絮絮叨叨地不知道说些什么。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他。
初中,他是我吵吵闹闹的同桌。因为上课拌嘴被最温和的语文老师叫出去罚站。
高中,他是隔壁理科班的捣蛋鬼。虽然上课常常迟到,成绩却一直保持在其他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位置。
大学,他是经济学院的学霸,以当年最高录取分数线的成绩争取到了令无数人眼红的交流生名额。
可我直到现在仍然是一个没有远大理想的疯姑娘。
当年他靠着小聪明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和我一起留在了我们从小生活的北京。但只有我知道,他的心在远方,高三那年,小七第一次跟我提起,他想去香港上大学。“因为想学金融啊,而且不想再在同一个地方窝着了。”那天,刚刚擦黑的天空没有月亮,我看到他眼睛里闪着光亮。
我知道我们不一样。我安于现状,喜欢像树一样在同一个地方生长,而小七像不停行走的风;今天他把我的枝叶轻拂,可不一定能陪我过冬。
“老杨。”小七突然叫我。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昏昏沉沉的感觉也没有了。对面的小七看起来也清醒很多了,他用好看的手举起墨绿色瓶子,灌了自己一大口,打着酒嗝说:“我要走了。”
这又是一个新的小七,他说话从不犹豫。
我当然知道他要走了。所有手续都办妥那天他发短信给我,我盯着发光的手机屏幕不知道回些什么。其实我若是对功课用功一点,也能试着去申请交换生的名额。小七不止一次地问我为什么不试试,我的回答一直都是我不想离开北京,但我自己心里很清楚,是因为我觉得太累了。尽管我不会“一身套路,十条退路”,但是我也没有自断后路,破釜沉舟的勇气。
想了一会儿,我回复他:“那我请你吃晚饭吧,把我这么多年欠你的,全都还给你。”他却说:“是我欠你的。”
“嗯,所以我来送你。”我熟练地起开酒瓶,在悲伤到来之前先做快活状......
四
光又仰头喝了一大口酒,五脏六腑热辣辣的,头一年酿的酒还是太冲。他看了看酒壶,里面的酒水像他流不出来的眼泪,就像十五年前那个将空的酒坛一样,预示着他即将失去挚爱,却无能为力。
那天晚上的酒席,王德顺不胜酒力,他口齿不清地跟光说:“你跟璟一般大,多跟人家学学。人家是大城市来的,有文化。将来我也不想把你拴在我身边,你是我收养的,但不是为了给我养老。我虽然没孩子,但我现在也没老到要你小子操心。我收养你是因为你爹娘都是好人,酿的酒也好喝,我知道他们想让你活得更好,那你就争取闯到外面的世界去。还有,璟那丫头可真漂亮……”
光涨红着脸说:“是真漂亮啊,真漂亮……”
第二天光一直睡到快正午才爬起来,一边洗脸一边回想昨晚的事。洗完脸还来不及擦干净,就拎着小半筐鸡蛋往村东头的李大婶家跑去。
刚要推门,就听到李大婶的笑声不断。这李大婶膝下无子,又守寡多年,难得见她这么开心。光趴在门缝上偷偷往里看,璟在步履翩翩地走圆场。这才想起来,村长说璟一家原来都是唱昆曲的,只是在城里不能唱了,说他们宣扬的是旧社会的东西,被套上枷锁游街。她的母亲受不了侮辱,在一天晚上自杀了,父亲在不久后也被打死。光觉得他和璟的命运还挺像的,再往远想,不禁想红了脸。重把视线定回璟身上,不一会儿就入了迷,连提着的鸡蛋也忘了,差点摔在地上。
而这一看就是五年。只不过坐在她身边看比在门缝里看着还要美。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璟会好多好多诗,他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偏偏记住了这一句。他把璟写的这句诗收了起来,和自己攒下的钱放在一起。
光觉得自己是顶喜欢璟的。
听她说可以回北京的时候,他的心猛地紧一下。可他能做什么呢?他不敢挽留,也不敢去北京探望,他甚至不能说出那句“我喜欢你”。
“嗯,我知道了,”光笑了笑,“我会很想你的。”
那一刻,璟的眼睛里,写满感激。
五
有点起雾了,秋末冬初,风寒刺骨。
跟小七吃饭的地方选在中学附近,过去我从没想过,会在很久以后再次跟小七并肩走过这里,而且竟然是为了和他分别。
“那我就送你到这儿了啊!”我故作轻松地说。快十点的冬夜,西单地铁站的人依旧行色匆匆。我和小七都没有拉下嘴上的围巾,都不大擅长表演,围巾掩盖了难堪。
“嗯,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不用你送。”他试图调节一下气氛,可是并不成功。
我陪小七等着这班列车,根据头顶电视屏上的倒计时,算着余下的时间。曾经以为余生很长,不曾想也走到了“只能陪你到这儿”的地步。
我真的一度以为,我能和小七把故事讲到一个圆满的结局。
地铁缓缓停下,我看着他的脚从站台迈上车厢,没有犹豫,他背对着我坐下。我之前一直以为,只要我不去送,他就不会走。“你还会回来吗?”在车门即将关闭的时候,我冲他大喊,可缓缓合拢的屏蔽门和他刚刚戴上的耳机阻挡了我的声音。也许深夜离开的人,就不会再回来了。
我站在原地,无法思考。后悔刚才没有痛痛快快地喝个烂醉,然后一觉睡到天亮。呆立了不知多久,我也塞上耳机,准备离开。最大音量下随机播放歌曲。我向站外走去,像踩在了虚空里。
耳机里的歌,是某选秀节目的选手翻唱老狼的《虎口脱险》。这首歌似乎惊人地应景。很喜欢它,也是因为里面的一句“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我一直将它理解为,分别之后,曾经一起的像梦一样发生过的事情在眼前快速放映,一遍又一遍。可是当这趟列车顺着我行走的方向缓缓加速,最终消失在隧道尽头时,我突然明白了。看着地铁的消逝,那是一种想要跟着它走的感觉,是想要放下一切去追逐、在后面高喊“你等等我”的冲动。
六
“等等我!”光的酒壶掉落在他曾走过上千次的土路上,他不想再失去什么了。酒壶里不再会出现他迷茫的眼睛,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无能为力,他可以为了璟去冒险。他手里紧紧攥着火车票,布包里背着王德顺给他的十几块钱。多年前他没做到的勇敢,他要在这个挚爱之人身上弥补。
梅雨季节又要结束了,光在奔跑的时候明显感觉得到压在头顶的云层没那么厚了。他即将离开这个地方,去一个每天可以看着璟的远方。她粉墨浓妆,她唱腔婉转......这都是让人安心的、真实的存在,对光来说,就足够了。
在火车上颠簸了三天,他们来到北京。
在这个新生活即将开始的地方,他们感受到春的气息。
光没办法住到璟的房子里。他在大杂院里租了个小屋子,先是在一家酒厂打工,单位里一发奖准少不了一两瓶酒,光每次拎着酒就直奔璟家。她用小盅,他拿大碗;她唱“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他就接“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再后来,他们结婚了。
七
我从地铁站台冲上地面,即使在这个时候西单也不会褪去它的喧哗。我行走在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路上,眼前都是往日的岁月时光。
在这条路上,小七趴在我耳边说“新年快乐”。
在这家店,小七买了围巾系在我脖子上。
在这家店,我拍了一百多元的大头贴简直让小七崩溃。
小七特别喜欢吃大悦城超市的肉松饼,也不知道在香港他还能不能吃得到。
……
我想到在开始的开始,小七为我倒的那杯酒上面的泡沫。再漂亮的气泡,也终究会破裂成泡沫。我很想摸一下自己的嘴唇,那上面似乎还有挂着泡沫的感觉。
我居然抬不起自己的手臂,像有千斤重物坠挂着。噢,那就是人们常说的“碎片”吧?
碎片,青春八年的碎片让我无力。
韩思越:二〇〇〇年出生,北京人。曾获叶圣陶杯作文比赛一等奖。
⊙ 叶朝晖· 白鹭组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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