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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望乌什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文学 热度: 14929
⊙ 文 / 戴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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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望乌什

  ⊙ 文 / 戴 来

  戴 来:一九七二年出生,苏州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人民文学》《收获》等刊。出版有长篇小说《鱼说》《练习生活练习爱》《甲乙丙丁》、小说集《要么进来,要么出去》《亮了一下》《把门关上》、随笔集《我们都是有病的人》《将日子折腾到底》等。曾获《人民文学》奖等奖项。

  乌什,在我的记忆里是一个温润、有水汽的地方,像是下了一夜的雨,早起推开窗,外面薄雾弥漫。睡眼蒙眬的人心思还停留在没有醒来的那半个梦里。远处马蹄声渐近,梦被叩醒。有马队正纵驰而来,凝神定睛,打首那面大旗上,是个硕大的“汉”字。诧异恍惚间,想要再细看,蹄声已远去,扬起的尘土里裹挟着千军万马的气势。

  五百多年后,还是马蹄声,从东边传来,但要舒缓得多,蹄声里还有清脆的驼铃声,不徐不疾。他们这是要往西边的别迭里烽燧去,接下来将会翻越海拔四千多米终年积雪覆盖的凌山(今天的天山穆素尔岭),穿过中亚各国,终点是他们心中的圣地——天竺。路途遥远,前方等待他们的与身后已经过的一样艰险和不可测。眼下,他们的粮草还算充足,最充足的给养是坚定的信仰。

  更多的人和车队从这个叫别迭里的烽燧经过。

  别迭里烽燧,始建于东汉,地理位置独特,是我国万里长城西部的最尾部,扼守经由此处翻越别迭里达坂北上中亚的通道。唐代以后,这里成为西行使者、商贩及僧人前往中亚各国及印度这一主要通道的重要哨卡。

  我最早知道乌什这个地名,是在金庸先生的《书剑恩仇录》里。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初中生,同时也是个狂热的金庸迷,热衷于将小说里的人物、情节与历史事件对号入座。对了,那会儿我最喜欢的学科是地理,本能地对一切地名怀有热忱。

  《书剑恩仇录》中第十三回,那个不喜食牛羊肉却爱吃花儿的香香公主对陈家洛说:满洲兵已占了阿克苏和乌什,木卓伦老英雄他们已退到了叶尔羌。

  我在纸上记下这三个地名,转身扑向中国地图。偌大的一张地图,我生生在上面找了半天,才在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找到它,东与阿克苏相邻,北边和吉尔吉斯斯坦接壤。对于一个没怎么出过远门的十四岁的少年来说,五千公里以外的乌什,无疑于天边。

  从我所在的东部城市向北飞,而后转向西,向西,一路向西。经停乌鲁木齐,再登机,大鸟依然向西。

  六个半小时的飞行,我觉得飞机和我拧巴的腰一样,都有些累了。在我的经验里,这样的飞行长度,应该已经飞出中国版图了。但飞机落地,还在国内,新疆西南部的阿克苏。再驱车向西一百公里,就到了乌什。

  乌什,曾经是古西域三十六国之一温宿国的都城。因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可以想象她当年的繁华热闹。西来东去的各色面容,各种口音,从事着形形色色的营生,汉服、胡服和袈裟同为街市的风景。也是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时常兵荒马乱。

  乌什作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与其有关的许多历史事件和人物都出现过在我们的历史课本上,被要求阅读,被强迫背诵,最后是为了应付考试。

  张骞,应该算是汉人同西域外交往来的第一人,是陆上丝绸之路的开创者,也是丝绸之路中道“温宿古国”的踏勘者。我记得他被匈奴人俘获后,还被迫娶了一位匈奴女子为妻。当然,这个没有写进教科书里。

  玄奘取经的故事家喻户晓,但大众传媒娱乐化的解读已经把他消费得不伦不类了。

  比较而言,我更佩服那个怀有激情和梦想的班超。两次出使西域,经历了各种险境,前后在西域待了三十年。平定西域五十多国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九七年,班超曾率兵七万到达里海,并派部下甘英出使大秦(罗马)。他这是想要干嘛?后人试图从各种史书里抠出他的动机,未果。

  乌什,在我的想象里充满了异域风情。无际的戈壁,炎热、干燥,荒凉,生性顽强模样古怪的胡杨,那是一个用马或骆驼出行的地方,一个空气里飘散着孜然味烤肉味的地方,还有迷人的胡旋舞和装在皮囊里的烈酒,也曾是男人纵横阖捭建功立业的沙场。

  然而当我游览过绿意盎然的柳树泉、燕子山脚下的九眼泉和沙棘林湿地公园后,我更愿意称呼她为戈壁绿洲。这个称呼一点儿也不新鲜,事实上,她早就有了更好的赞誉:塞外江南、中国西部生态明珠。

  作为一个江南人,其实不太能体会水的珍贵,尤其对雨水的情感更是复杂。在北方人眼里是情调的连绵阴雨,身处其中的南方人,看看阳台上总也干不透的衣物,再看看脚下湿答答的鞋子,难免心生厌烦。而对于西部地区,丰富的水资源无疑是老天的恩赐。

  乌什县境内山环水绕,植被繁茂,托什干河、库马力克河以及北山泉水,源源不断地滋养着这片土地。她完全不像我概念中的西陲小城,城内绿草茵茵,泉眼星罗棋布。一个地方,有了活水,她便灵动起来,便有了生气和柔情。水是最柔软,也是最坚硬的,只要它愿意,它可以抵达任何它想抵达的地方。

  乌什,在我的心里是亲切的,全无隔膜感。我从未想到会对一个距自己家乡五千公里、风土人情迥异的地方生出亲近感来。口音、面容是陌生的,饮食起居、宗教信仰是不同的,地貌气候就更不用说了,甚至当地人的表达情感的方式也让我觉得新鲜,可亲近感是真实的。

  离开乌什两个月后,有一天苏州落雨,我站在窗前,突然就想到了这个“半城山色半城泉”的地方,就像我从未离开过。而事实上,我在那里仅仅待了两天。是气息,我想是那种温润的气息打动吸引了我。

  有时候,乌什在我的记忆里是透亮的,就像是起锅前勾了芡的莴笋,但勾的是玻璃芡,薄薄的一层芡裹住了味道,锁住了水分,却让莴笋的碧绿透着晶亮和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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