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下来的时候有多小,母亲说得最形象,她说可以装在我父亲的鞋子里。出生的时候我只有三斤多,最后怎么活下来了,估计更多是靠的运气——“此乃天意,天不灭曹”。及长至五岁,就跟着两个哥哥去上学了。
我觉得那时候我是个最悲催的学生,说是跟着两个哥哥上学,俩人根本不管我。其实他们也是各顾各,如果其中一个人跟人家打架了,另外一个就会这样撇清:“你们该打只管打,只要不提名道姓骂父母,我绝对不会管!”没办法,江湖义气第一桩。
后来到了四五年级,我虽然年龄增长了,个子倒没怎么长。不管别的同学因为个子原因怎么换位子,我永远在第一排。很多人就爱欺负我,虽然不一定都是出于恶意,也可能是因为我个子小逗我取乐,但事后我总是哭着回去告状。母亲看着我可怜兮兮的样子,不但不安慰我,反而还要把我训一顿,说:“我不相信你不惹人家,人家会故意欺负你!既然你惹了人家,就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唉!跟“老革命”有什么道理可讲呢?等于在家里又白白受了一次欺负。于是我就躲在屋子里再哭一场,边哭边看《红楼梦》。我最喜欢“查抄大观园”那一段,看看人家探春,那个胆识!那个作为!那才是女儿啊,那才是女儿该有的底氣和阵仗!莫非我不是母亲的亲生闺女?
《红楼梦》里这一段是这样写的:
“谁知早有人报与探春了。探春也就猜着必有原故,所以引出这等丑态来,遂命众丫鬟秉烛开门而待。一时众人来了,探春故问:‘何事?凤姐笑道:‘因丢了一件东西,连日访察不出人来,恐怕旁人赖这些女孩子们。所以大家搜一搜,使人去疑儿,倒是洗净他们的好法子。探春笑道:‘我们的丫头自然都是些贼,我就是头一个窝主。既如此,先来搜我的箱柜,他们所偷了来的,都交给我藏着呢……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可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都在我这里间收着:一针一线,他们也没得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
探春说话如此有底气,也是其来有自。虽然她是赵姨娘的庶出,但一贯的“政治正确”,让她在贾府上下颇得尊重。她果断地舍弃生母赵姨娘和胞弟贾环,始终立场坚定地站在王夫人、宝玉一边,饶是如此,才可能“以姑娘之尊,以贾母之爱,以王夫人之付托”代理凤姐当家理事。当时面临的形势是:“奸奴蜂起,内外欺侮,锱铢小事,突动风波。”她大刀阔斧推行改革,在大观园兴利除弊,颇有建树。故而脂砚斋评点道:“每读至此,不禁为之投书以起,三复流连而欲泣也!”
探春不但说得出,也做得出。参与查抄大观园的仆妇王善保家的,仗着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也另眼相待,便拿腔作势地拉起探春的衣襟故意一掀,嘻嘻地笑道:“连姑娘身上我都翻了,果然没有什么。”
“一语未了,只听‘啪的一声,王家的脸上早着了探春一巴掌。探春登时大怒,指着王家的问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
通读《红楼梦》,探春这一巴掌要多响亮有多响亮,要多痛快有多痛快。要是人家欺负我,我也能够来这么一下子,该是何等地解气!姚燮说她之所以能“侃侃而谈,既无支离,亦无畏缩”,是因为探春之怒不为一己之私,而是对贾府面临危局的先见之明和切肤之痛,借着冲天一怒,以警醒浑浑噩噩的局中之人。
及至结婚生子,在生活的磨刀石上翻滚了半辈子,才知道探春这一巴掌有千钧之力,不是轻易可以打下去的。且不说需要多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阶级的支撑,如何能善后,也是一桩大事呢!像我们这些“草根”阶层,一巴掌能惹出多大的麻烦来,谁敢设想呢?所以等女儿上了学,受了委屈再向我诉说的时候,我除了好言相劝让她忍耐,也断断不敢擎出探春那一巴掌来。我只有安慰她,真正的力量不在于巴掌举得有多高,扇得有多痛快,而在于你对生活的忍耐和适应能力,不盲从,也不盲动。最后,我总是用罗曼·罗兰的话安慰她:“别用暴力去挤逼人生。先过了今天再说,一个人应当做他能做的事。竭尽所能。”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这未必是苟且,即使是,也是生活的不二法门。
其实,不管是《红楼梦》还是《金瓶梅》,作者对女性都抱有一种激赏的态度。这在中国的礼法制度之下,真是难能可贵。且不说《红楼梦》里的晴雯、探春、王熙凤、尤二姐,即使是《金瓶梅》中的潘金莲,那也具有响当当的个性。她几经转手,饱经磨难,嫁给“每日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只是一味酗酒。着紧处,都是锥扎也不动”的侏儒,但她并没有破罐子破摔,而是积极向上,一力想扶助大郎过好生活。当他们在紫石街受人骚扰,武大想租房搬家时,潘金莲说:“你赁人家房住,浅房浅屋,可知有小人罗唣!不如添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却也气概些,免受人欺侮。”当武大说没钱时,她果断地说:“没有银子,把我的钗梳凑办了去,有何难处!过后有了再治不迟!”果真是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也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的主儿。
即使温柔善良如孟玉楼,在关键时候岂不也是敢作敢为、杀伐决断?当听说她要嫁给西门庆,一心觊觎她财产的母舅张四过来劝阻。俩人那一番口舌,既绵里藏针也刀刀见血,真真是一场精彩的大戏。其情,其理,其分寸拿捏,丝毫不亚于诸葛亮舌战群儒。
“且说他母舅张四,走来对妇人说:‘娘子,不该接西门庆插定。还依我嫁尚推官儿子尚举人,他又是斯文诗礼人家,又有庄田地土,颇过得日子,强如嫁西门庆。那厮积年把持官府,刁徒泼皮。他家见有正头娘子,乃是吴千户家女儿。过去做大是做小?都不难为你了?况他房里又有三四个老婆,并没上头的丫头。到他家人多口多,你惹气也!”
母舅果真是设身处地替她考虑的,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孟玉楼不骄不躁:“自古船多不碍路。若他家有大娘子,我情愿让他做姐姐,奴做妹子。虽然房里人多,汉子欢喜,那时难道你阻他?汉子若不欢喜,那时难道你去扯他?不怕一百人单擢着,休说他富贵人家,那家没四五个?着紧街上乞食的,携男抱女,也挈扯着三四个妻小。你老人家忒多虑了,奴过去自有个道理,不妨事!”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且不管他西门庆、吴月娘有多难伺候,我先做好自己,他们还有什么说的?
张四又打出第二张牌,用过去的事实来恐吓她:“娘子,我闻得此人,单管挑贩人口,惯打妇熬妻,稍不中意,就令媒人卖了,你愿受他的这气么?”
孟玉楼自然有化解的能力:“四舅,你老人家差矣!男子汉虽利害,不打那勤谨省事之妻;我在他家,把得家定,里言不出,外言不入,他敢怎的?为女妇人家,好吃懒做,嘴大舌长,招是惹非;不打他,打狗不成?”
听到“打狗不成”,母舅还不知难而退,那就是不识抬举了。孟玉楼的话说到这个份上,其决心岂是三言两语所能撼动呢?可是他还不死心,继续自找没趣:“不是,我打听他家,还有一个十四岁未出嫁的闺女,诚恐去到他家,三窝两块,把人多口多,惹气怎了?”
岂知孟玉楼更是棋高一着:“四舅说那里话!奴到他家,大是大,小是小,凡事从上流看。待得孩儿们好,不怕男子汉不欢喜,不怕女儿们不孝顺。休说一个,便是十个,也不妨事!”
眼看理屈词穷,母舅只好声嘶力竭了:“我见此人,有些行止欠端,在外眠花卧柳,又里虚外实,少人家债负,只怕坑陷了你!”
孟玉楼则乘胜追击,一点不给母舅留有余地:“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就外边胡行乱走,奴妇人家只管得三层门内,管不得那许多三层门外的事,莫不成日跟着他走不成?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紧着起来,朝还爷一时没钱使,还问太仆寺借马价银子支来使。休说买卖的人家,谁肯把钱放在家里?各人裙带上衣食,老人家,到不消这样费心。”
果真,“这张四见说不动这妇人,倒吃他抢了几句的话,好无颜色。吃了两盏清茶,起身去了。”
这“起身去了”的张四,比起挨了一巴掌的王善保家的,可能更不堪,有苦说不出。不过还能坐得下吃两盏清茶,可见脸皮也真够厚的,肯定是一个难缠的主儿。如果没有孟玉楼这样的霹雳手段,这段姻缘很有可能一拍两散了。
丫头春梅是被西门庆收用过的,作为一个奴才,她始终保持自己的底线和尊严,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所以有论者说,她在《金瓶梅》里的表现,堪与《红楼梦》里的晴雯有一比。其实我觉得这个人物比晴雯刻画得更立体、更圆满,其心高志大远在晴雯之上。尤其是她在关键时候的表现,更能说明她骨子里的那种尊贵和智慧。
在“薛嫂月夜卖春梅”一回里,吴月娘要把春梅卖掉,而且吩咐贴身丫鬟小玉盯住她,让她净身出户,一件衣服都不能拿。春梅知道要打发她,一滴眼泪没流。看见潘金莲伤心地哭,她反而回过头来劝说她:“娘,你哭怎的?奴去了你耐心儿过,休要思虑坏了。你思虑出病来,没人知你疼热的。等奴出去,不与衣裳也罢。自古好男不吃分时饭,好女不穿嫁時衣!”然后走的时候“跟定薛嫂,头也不回,扬长决裂,出大门去了”。
《金瓶梅》的用词看着粗糙,其实是有着十分讲究的。这个“跟定”,既是一种姿态,也是一种决绝,更暗含了春梅扬长决裂的骨气和底气,春梅的形象在此定格。因此再回过头来看西门庆对她宠爱到“把他当心肝肺肠儿一般看待,说一句听十句,要一奉十。正经成房立纪老婆,且打靠后!他要打那个小厮十棍儿,他爹不敢打五棍儿”,也绝不是没有道理的。
责任编辑 张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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