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无论是在非洲丛林还是世界上其它地方,动物界普遍的情形是生存竞争。物种优化的法则,要求雄性动物必须通过较量甚至角斗来获取生殖权。通过搏斗和较量,总是那些最为强壮和勇武的雄性获得了雌性的芳心,然后结合,生下可能的遗传素质最佳的后代,以此来保持其物种的优化倾向。
这当然是足够残忍的。这意味着,物种当中那些相对弱小或不够强大者,将失去基本的遗传资格甚至生存权利,以此成为整个物种得以延续的代价。在北美的驯鹿种群的遗传过程中,我们甚至会看到,在角斗中失败的一方会“自沉”于冰冷的沼泽之中,以结束自己的生命来为这生存竞争画上富有悲剧色彩的句号。
某种程度上,這也构成了人类生存竞争中的原始样本。在动物时期,人类祖先的灵长类群落的生殖选择无疑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的,这在猴群、狒狒、黑猩猩等各种近邻的种群中都不难观察到。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后,这些丛林法则和残忍的竞争,一度是转化为了战争、王权以及权力制度等等形式,生殖的竞争转化为了各种社会行为,并且带上了不同“文明”的特色。有人认为,连现代的体育竞技活动,本质上也是古代战争的一种演化形式,是其无害化的替代方式,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优胜者获得奖励,被社会承认,其荣誉还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自然也会提升其社会地位,使其在两性关系中处于优越地位。这个逻辑同动物界和古代人类的生存竞争并无两样。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除了“比武”,还多了“读书”等形式——“才子”某种程度上比“英雄”出现得要晚,也来得更含蓄和文明。通过读书获得进身之阶,成为权力的拥有者。就像宋代那个真宗皇帝写下的那首庸俗不堪的“劝学诗”,其中留下了千古流传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样的俗句。今人当然觉其俗,但为什么宋真宗却大言不惭,古人的读书人也将之奉若神明?那是因为这样的意识在那时还没有完全“被压抑到潜意识之中”,还处在合法的层面。只是到了现代社会,人们才渐渐意识到这些观念与人类的进步价值的抵牾之处。但在隐性的层面上,这些东西仍然作为无意识,固执地留存着。
但这有一个过程。在传统社会中,人们是将类似的观念直接植入到文学叙事之中,“英雄美人”“才子佳人”的构造,刚好契合了物种的生存规则,是自然法则在社会伦理中的合法化——甚至演化为了一种美学。在现代社会或说新文学以来,这类观念虽然受到矫正、压抑和批评,但还是免不了改头换面,在各种叙事中潜藏下来。
当然,必须指出,我这样来分析“才子佳人”和“英雄美人”模型的原始构造,绝无将“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类的东西再度合法化的意思,而是试图越过伦理化和美学障眼法的阻遏,来从根部解释出这些原型结构的由来,其无意识的根源和人类学的基础。我所说的“潜结构”与“潜叙事”,归根结底是指隐藏在文学叙事内部的原型结构,其必有人类学意义上的来历,是个体或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对其作出解释,便不能成为令人信服的和哲学意义上的讨论。这是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在中国文学中,追溯“英雄美人”的最早原型,大约已很难界定源头了。有人说伏羲女娲,舜帝与娥皇、女英是最初的原型,自然都有道理,但真正称得上具有文学性的叙述,则要数到《史记》中的《项羽本纪》。其中“霸王别姬”的这段故事,虽然只有区区百余字,但却成为了后世演绎此类叙事的摹本和典范:
项王军壁垓下,兵少食尽,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重。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项王乃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王则夜起,饮帐中。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
或许这段描写中的虞姬形象并不甚鲜明,甚至也没有涉及项羽死后她的结局,但从历史到文学,后世用各种文体敷衍出西楚霸王与虞姬惊天动地的爱情传说。从《史记》到明代沈采所作的传奇《千金记》中的“别姬”一节、再到张爱玲的短篇历史小说《霸王别姬》、郭沫若的《楚霸王自杀》、李碧华的《霸王别姬》剧本以及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项羽与美人虞姬的经典形象一再被书写演绎。可见,作为“英雄美人”模型所派生的艺术生命力是内在和不竭的,其中所包含的“英雄救美,一见钟情”或“英雄落难,美人赴死”的叙事套路,也成为后世对此类故事的一种悲剧演绎的基本模型。
同样的故事在明清之际的白话小说中,可谓繁衍得非常之多。“英雄”一般说来,须孔武有力,又或义薄云天,又或仗义执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此才会赢得美人的芳心。武松作为“打虎英雄”出现在阳谷县时,不止被县令抬举做了都头,而且巧遇胞兄武大,其侥幸所娶的妻子潘金莲一见到这样一位壮士,便心生爱慕。只是碍于兄弟孝悌之礼,她的爱慕之意被武松正义凛然地予以拒绝。但这一戏剧性的插曲背后,无疑是有着“英雄美人”构造的无意识基础的,故而可以成立。只是在与武松翻脸之后,潘金莲才有些“破罐子破摔”式地上了西门庆的钩。但在《水浒传》过度的男权主义观念挟制之下,其中大部分男女关系都变成了灾难性的“红颜祸水”故事。
《三国演义》中女性人物还要少一些,貂蝉与吕布的故事是比较典型的“英雄美人”模式,貂蝉之所以与之一见倾心,除了其养父司徒王允的指使,父命难违,更重要的是吕布少年英雄的名声与气质的吸引。只是后来作者概念化地将吕布矮化了,王允用计离间董卓与吕布之间的关系,被作者设定为维护汉室除灭奸贼的正义之举,貂蝉便不止被从身体和情感上牺牲了,从道德上也被牺牲了。至于东吴将公主嫁与刘备,虽然在政治上可以解释为东吴设计讨还荆州的阴谋落败,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但吴家小妹之所以以青春妙龄之身喜欢上刘备,无非也是因为其是一个叱咤风云、堪争天下的英雄。
显然,传统社会中,妇女虽然并无自主的社会地位,但爱慕男人中的强势者,概出于女性的择偶本能。虽说此类事件常被伦理化为刚柔相济或者鸾凤和鸣的美事,但从人类学的根源上看,也是出于物种优化的原始冲动,作为无意识是源出于本能。只是在文明社会里这一切被改装为了社会习俗,尤其我们的先人更是喜欢将之伦理化和美学化,才慢慢形成了一个具有稳定的故事结构与美学趣味的叙述模型。
在西方文学中,“英雄美人”也是最早出现的男女故事原型。希腊神话中,天神宙斯与诸女神之间的恩怨纠葛,无不首先是基于其权力的至高无上。宙斯之权是人间诸王之权的最高形式,是集万权之力于一身的最高权威,所以其与异性的关系,自然是具有“任意之一”的性质。相形之下,女性之间便只剩下不择手段的争宠和与生俱来的嫉妒了。这一形式矮化为人间戏剧的时候,也是一个男权主义的基本构造,只是与中国文学相比,其英雄的主体意味与人文意义更浓厚一些,故事的形构趣味也更复杂一些。如欧里庇得斯的悲剧《美狄亚》中,不止彰显了伊阿宋王子的英雄之力,同时也突出了美狄亞烈火般爱恨交织的性格,在得知伊阿宋背叛之时,她杀死了自己与他生下的两个孩子,也用计杀死了伊阿宋的新欢,以此来对之施以报复。
美狄亚的故事是最具有人类学意味和原始母题性质的。之前,在与伊阿宋私奔时,美狄亚甚至杀死了父亲派来追赶她的弟弟,情感破灭之时,她又亲手杀子以向薄情者复仇,这些行为都是违反人伦的,但读这样的故事人们除了为之扼腕,却并未将美狄亚看作恶魔,而是在内心中给予其深深的怜悯。在动物界,只有生殖活动是永恒的,情感却不像人类这样复杂和高级,雄性动物在生殖本能方面的“趋多”冲动,与雌性在生殖过程中的“唯一”属性之间,永远是不平衡的。动物间为了达成繁衍生殖的目的,妒忌、角力、争斗、搏杀是常态,甚至杀子也是常态,狮子在交配完毕之后,母狮甚至会怒咬雄狮,而雄狮也绝不会对母狮信誓旦旦从一而终。所以,在人类的情感世界中,不免也会有这样原始动物性同人类情感伦理之间的复杂纠结与冲突。作为动物本能的薄情寡义,与作为人类的道德自律之间的矛盾,永远不会消失。
《荷马史诗》中的众多英雄都有爱情故事,阿伽门农与妻子克吕泰涅斯特拉和被俘的特洛伊公主卡桑德拉(作为女奴被阿伽门农带回希腊的迈锡尼)之间的爱恨悲情;墨涅拉奥斯和妻子海伦与来自特洛伊的“第三者”王子帕里斯之间的恩怨纠葛;奥德修斯与妻子佩涅罗佩和女神卡吕普索之间的悲欢离合,等等,都丰富着“希腊式”的英雄美人故事的内涵与形式。
中世纪的“骑士小说”继承了古希腊文学中的许多原型,并将之进一步固化了。一般来说,“骑士”作为“半神式英雄”的一种“降解式摹本”,其禀赋也传承下来,保有了希腊神话与史诗中英雄的某些气质,以及原始性的特征,如那些不惧生死、信守承诺、遵守规则的禀赋,但这一切往往又与一位贵族女性的爱慕不可分割。换言之,他们作为职业军人出生入死的根本动力,必然与爱情有关。这种模型成为罗马时期欧洲文学的一个流行样式。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是用同样模式的故事,颠覆了这类叙事。作为破落户的堂吉诃德,虽然幻想自己拥有骑士的荣誉和爱情,但他在已然时过境迁的时代,数次出行的经历都成为了笑柄,他幻想的与贵妇之间的爱情也终究化为泡影。
不止是在从“骑士文学”到浪漫主义的文学叙事中,即便是在现实中,也有着同样的范例。在法国作家安德烈·莫洛亚所写的《拜伦传》中,记载了当年拜伦作为英国上流社会的叛逆者,作为一位具有传奇色彩和东方历险经历的诗人出现在意大利的时候,受到了无数妇女的追捧。有的女性不止争相表达对他的爱慕之情,甚至指着自己的儿子冒充说是拜伦与之所生。对这位集才子与英雄于一身的诗人的崇拜可谓是古今奇谈,天下异闻。拜伦是如此,雪莱又何尝不是,他为了完成自己英雄的形象,甚至不惜冒险一人横渡亚得里亚海,结果失踪于一场途中的风暴。至于俄国的浪漫主义诗人普希金、莱蒙托夫,他们的死更是与爱情或名誉有关的“决斗”,这更几乎是“丛林角斗”的现代版了。
难怪青年鲁迅也无限膜拜这类“摩罗诗人”,他们身上带着英雄和反叛的气质,带着与生俱来的光环,在成为世人崇敬的对象的同时,也为异性所爱慕,成为另一意义上的“优胜”和“优生”的想象对象,也成为社会变革与进化的寄托。相信青年鲁迅的无意识中,也充满了类似的想象。
显然,浪漫主义的故事模型,与“英雄美人”的原型构造之间有着天然的内在关系。因此在左翼文学或革命叙事中,英雄美人一直有着最为频密的表现。而且有一个规律性的现象是,“才子佳人”常常是比较难于改造的,因为“才子”常常是文弱多病的,不那么容易改造为革命者;但是“英雄”与革命者之间却只有一步之遥,只要解决了政治上的归属,问题立刻迎刃而解。所以在《林海雪原》《红旗谱》《创业史》《铁道游击队》等长篇小说中,在孙犁、赵树理等人的中短篇小说中,都不难看到“美人”与“英雄”之间的搭配关系,看到故事原型构造的种种痕迹。
不过,革命时期的文学由于意识形态的需要,对于非理性和非伦理的故事总的来说是压抑的,社会学与政治学的观念,某种程度上都是排斥原始冲动和无意识内容的,所以我们只能看到“英雄美人”与革命者人物之间的暗通款曲,较少能够看到其赤裸裸的复现关系。但在八十年代之后的文学中,这些禁忌便都已解除。在莫言的《红高粱家族》中,可以看到余占鳌之所以与“我奶奶”戴凤莲一见钟情,与余占鳌身上携带着原始的“打家劫舍”之匪气的“英雄”气质有直接关系。很显然,在一个患了麻风病的男人和一个有着堂堂相貌、凛凛之躯的真男儿之间,仅从生殖选择的角度也不可能是前者。
某种意义上,《红高粱家族》这类小说的意义,就在于它重新拓展出了当代文学的“人类学空间”,自然也是英雄美人模型的绝佳样本。限于篇幅,这里不拟展开讨论,相信读者从后几篇文字中,对这一“潜结构”与“潜叙事”类型应该有更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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