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那年,杜甫从吴越和齐鲁游学归来,到了长安。本来靠着老爸的工资也能过两年首都生活,但没多久老爸就去世了,自己也两次落榜,找不到工作,特别穷。
众所周知,首都房价高,杜甫就在长安城南租了一间草房,白天到处投简历、面试,晚上回草房写诗,看到包租婆都不敢出声。
他当时主要的生活来源是一份兼职,就是到王公贵族的府上当“宾客”。贵族们經常搞各种趴,杜甫和他的同事们就会拿着请柬,写写诗、鼓鼓掌,结束了领个红包。外人看起来,还以为他混得风生水起,其实他是个隐形贫困人口。
后来爆发安史之乱,大唐一片哀鸿,尤其长安和洛阳。原来还能给他打赏的王公贵族现在自身难保,杜甫更穷了。
凭借靠谱的人品刷脸,杜甫的后半生基本都是在朋友的接济下度过的。那么,杜甫为什么会穷到这种地步?
安史之乱,杜甫投奔唐肃宗,碍了一个左拾遗的工作,虽然只是从八品的小官,但好歹是跟皇帝一起办公的,要是圆滑一点,安身立命也不成问题。但杜甫要为人民代言,“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组织、有计划地撕朝廷。甚至在《前出塞》里更是上升到国事,“君已富土境,开边一何多?”在那个朝廷掌握生杀大权的时代,这样写文章是很危险的。
当时四川有个牙将叫花敬定,这人很能打仗,但不是什么好人,趁着平叛的机会烧杀抢劫,坏事做尽。人也很猖狂,在家开派对竟然用朝廷的礼乐。不知什么原因,杜甫竟然出现在花敬定的宴席上,还被要求作诗来描述这个场面。
给坏人写诗是很讲技巧的,杜甫略一沉吟,“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有人说这是一首纯马屁诗;有人说这是讽刺花敬定私用朝廷礼乐;还有人说杜甫是被逼着写的,因为全诗不夸人、只夸音乐。不管怎样,有一点可以肯定,一首马屁诗被他写成了音乐赏析。
那年,有个姓韦的左丞相很欣赏杜甫,就给了他一个县尉的工作。不打仗的时候,县尉的主要工作是处理刑事案件;如果打仗,县尉就得干两件事——征兵和收税。
当时正值安史之乱,朝廷征兵,连未成年人和老头都不放过,收税更残酷,老百姓如果不从,就棍棒伺候,朝廷就是个合法的黑社会。杜甫说过“盗贼本王臣”,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这是个必须心狠手辣才能胜任的工作。
一个掌管别人生死大权和经济的基层官职,肯定是有油水的,但杜甫谢绝了,宁愿去做一个军队的仓库管理员。
《新唐书》里说他“数尝寇乱,挺节无所污”。所以这就是他能被称为“诗圣”的原因吧一一你可以在文采上超越他,但他的品格难以企及。哭穷也是要资本的,必须心怀慈悲、人品过硬、视金钱如粪土,才能穷得理直气壮,否则就赶紧搬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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