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红结婚的喜车排着长长的队伍,在人们的赞叹声中,缓缓地从我家门口经过。车尾腾起金粉般的烟尘,它们带着同样的风光,飘进我家的院落,隔着厚厚的玻璃,把我的眼睛迷得生疼生疼的。
我实在想不出桂红此时的感受,但我知道她一定把我忘到脑后头去了。这些天,我一直为是否参加她的婚礼矛盾着,现在才知道没那个必要了,前些天的邀请只不过是虚晃一招。
前几天,桂红的嫂子到我家坐了一会儿。她一边嗑瓜子一边说:“大姐,妹子问你一句不该问的话,你当年去救桂红,是碰到点儿上了,还是真心救她?要是换了我呀,我可没那么高尚!现在这个社会,你去做好事,人家可不会把你当成活雷锋,弄不好还得挨讹。”
桂红嫂子的话不像刀子,不像鞭子,也不像地雷,像一支麻醉剂,因为不止她这么问,别人也无一例外。一开始我还哭喊着为自己抱屈,后来就干脆保持沉默,让好事的人自己去嚼舌。如今那一幕情景早已灰飞烟灭,可是,许多人的质疑却深深地扎下了顽根,为我布下了数不清的埋伏。
我被大火烧伤后的那个模样,连麻雀都瞅着闹心,桂红的嫂子能来通知我参加婚礼也算是抬举我了。
我出院后和二叔二婶住在一个庭院里。这个院子有三间正房,其中一间是我的卧室,摆着木椅、书柜、一台旧电脑,还有一面美丽的道具——镜子。
二十年了,我没敢照过镜子,就连洗脸的时候都闭着眼睛,我害怕那水中的倒影。今天是桂红的好日子,不知怎的,我心中的一种情愫也跟着悄然悸动了,按都按不住。我羞怯地挪到镜子前面。镜子里不仅倏然出现了新娘子娇美的脸颊,而且那脸颊的小酒窝里还填满了另一个人深情款款的目光。那个人就是老马——马德华。
老马是我二叔的工友,他们一起在地里栽花种草。二叔曾对我说,在他和老马还没认识的时候,老马就凑到了他跟前,拿出自己的诗稿,连唱带念。接下来两个人谈得十分投机,渐渐熟识了。老马不光给二叔读诗,也会给别的人读。因此他在没有文化人的圈里获得了一个“魔怔”的绰号。我那时想,老马之所以和二叔投缘,肯定是闻到了二叔身上的腐书味儿。二叔一辈子只嚼一本老书,只会一个“名落孙山”的成语,在和人说话的时候,他还会骄傲地反复地运用它。
二叔曾向老马提起过我——一个曾经在本地周报上发表过浪漫诗篇的女诗人——他的已经启用了笔名的亲侄女。这引起了老马的高度重视。他马上让二叔把他的手机号抄到一大张稿纸上,同时还要了我的手机号。
也许因为他大我十来岁,也许因为矜持,也许还有别的缘故,老马迟迟没有和我联系。
难怪桂红不愿请我参加婚礼。我到场了,人们会瞩目哪一个?谁是主角?可我毕竟是她的救命恩人呐!如果二十二年前我不跑去救她,她一个只会哇哇大哭的孩子,在那一场野蛮的大火里……是我的巨大牺牲才换来了她今天的一切。我,理所应当是她婚礼上的贵宾!
当年我住在医院里,全身被绷带裹成了蚕蛹,头上戴着头套。桂红的父母把三岁的她抱到我的病床前。桂红好奇地问她妈妈,躺着的这个怪人是谁?她妈妈流着眼泪说:“从今往后她就是你的亲姐姐!”桂红嘟着小嘴问我:“姐姐你受伤了?你疼吗?”我一动不能动,疼得想喝一瓶剧毒农药,可我咬着牙对桂红说:“姐姐不疼,一点儿也不疼,看到你好好的就更不疼啦!”桂红扑闪着晶亮的大眼睛,兴奋地说:“姐姐我摔倒了都不哭,你也别哭。我会经常来陪你,经常来……”
小桂红的一句话融在我心里,像阳光那样清澈和温暖。那时候,我觉得我应该战胜所有的痛苦,坚强地活下去。
门外有踢踏的脚步声。我一把将镜子倒扣到柜子上,脸也贴上去,装作睡着的样子。我想,可能是桂红的家人来邀请我了,我得拿着点啊,不能随叫随去啊。新娘的亲朋好友应该一大早就被接到了男方家,都这个时候了才想起我?可是,人家在这个节骨眼上非请我去,非要在新婚庆典上给我鞠个躬,感谢我的大恩,我也不能不识抬举呀!
我等了一会儿,外面的动静忽然没了。也许人家在思考这个时候怎么能请动我呢!像我这样的人,自尊心特别强,一般的场合绝不肯露面儿。哎,算了,别拿着了,给人家出什么难题?该去就得去,婚礼是大事情,图个圆满吉祥。那么大的火灾都活过来了,婚礼上被众人“瞩目”一回又能怎样?再说了,不是因为救人,我能变成这副模样?想到这儿,我抓起新预备的假发,对着镜子便往头上扣,还没等戴好,有个人就已经进了屋。那人是冲进来的,进了屋,二话没说,把一个喜包扔到了柜子上,然后怎么冲进来的又怎么冲出去了。好像送来的不是喜包,而是点了捻子的炸药包。
我的手一下子变僵了,随后整个身体失去了平衡,连假发也趔趄着摔到了地上,像一颗被砍刀剁掉的人头。不知过了多久,我困难地脱掉了昨晚就已经穿好的新衣服,然后爬到炕上,一头栽下去。我的身下真切地出现了一个无底的深渊。正当我朝深渊下沉的时候,一阵刺啦刺啦熟悉的脚步声传进我的耳朵。是二叔回来了!
也许桂红的家人都忙得晕头转向,错过了接我的最佳时间,最后只好让二叔来替他们解围。想到这儿,我慌忙将身体烙饼似的翻了个面儿。二叔掀门帘儿的时候,我平平展展地躺着,脸上盖着一本厚厚的诗集。
我的一只眼睛在暗处瞪着,鼻孔尽量平和地吸着气,上牙紧紧地咬合着下牙,唯恐一颗心从嘴里跳出来。二叔进了屋,脚步轻得像安了肉垫的猫爪。他一句话没说,只在炕沿上唰啦一声放了一张报纸,然后就掀帘子出去了。
原来二叔不是替桂红家来请我的。我翻了一个身,正对着一堵墙,我用指头拼命地钻着墙皮,一下,两下……,墙上出现了三个洞洞,那正是我恐怖狰狞的翻版,我的头狠狠朝我“自己”撞去……。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地平静下来,淌在眼角的泪已经凉透了,凝结了。我闻到了炕沿上那张报纸传来的墨香。
我的手颤抖着去够那张报纸,这时,门帘外忽然传来一声干咳,我的指头像触了蒺藜般立即缩回。“咳咳,这回又名落孙山了,没登就没登吧,你不用急,名人都被退过稿的。”原来二叔就在门外。
没有人知道,为了在报纸上发表一首小诗,我付出了多少心血。我想,假如铅字的小诗像一艘航船载我远行,我要去见的第一个人就是马德华!尤其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里!熬过了今天,我一定要早日与他相见!桂红,你结你的婚吧,即使你亲自请我我也会不识抬举了,总有一天,我会和你一样做上新娘,得到做女人的那份尊严!直到今天,我才彻底脱掉了英雄的外衣。想到这儿,我悄悄地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了一块肉,把一口腥咸的血拼命地咽到了肚子里。
“你给马德华打个电话吧!”精明老练的二叔隔着帘子也能看见我的心思。
给马德华打电话只需要几秒钟,而对于我来说却像几万年那样漫长。我龇着牙想哭,脸上蚯蚓似的疤痕狠狠地牵拉着我的肌肉,我习惯地用手捂着,制止了它对我无情地惩罚。
二叔在他平时随身携带的挎包里翻了又翻,说:“马德华今天给你捎了一封信,就在我的包里。”我咕哝着嗓子说:“什么马德华不马德华的,连个面都没见过,提得这么勤,他又不是电视上的刘德华。”
二叔被我的话逗乐了。他知趣地放下挎包,躲到外面去了。
我扬起胳膊,那张周报就像恋人的分手信一样飞到了墙旮旯。曾经登过报的小诗离现在也太久远了,作为女人的我已经面目全非了,只有近期发表一首诗歌才可能得到马德华的好感,那是我远航的唯一船票啊!
过了好一会儿,我捡回报纸,就像对待被我吵醒的婴儿,一下一下地摩挲着它,展平后小心翼翼地压到枕头底下。天空的阴翳善解人意般溜走了,一道和煦的阳光重新打到幽静的窗台上,温柔地抚摸着一摞摞诗集。下一次准能登上周报的想法习惯性地填补了我心中的黑洞。想想离我不远的那个马德华,我像一只冬眠梦醒的青蛙,一蹬腿跳下了炕。
一道亮白的阳光如针一样刺中我干涩的眼角。我眯缝着双眼,好像一个不小心从外星球坠落的童子,好奇地睥睨着一个新鲜的世界,我已经很久没有走出过我的公主房了。
老马的魔怔形象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啊。我恍惚觉得我们正在互相靠近,他举着他的诗篇,我举着我的诗篇,我们彼此欣赏,相互勉励。他走进了我的意境,我也融入了他的章法。我们心有灵犀,我们对俗人的看法通通油盐不进,一笑置之。当然,我想的还不止这些。
我警惕地朝门口望去,大门被二叔掩了。于是,我开始翻找二叔的挎包。挎包里有一张午休用的塑料布,一个兼当水壶和杯子的大个头饮料瓶子,还有一个脏兮兮粘满黑手印的长方形饭盒。二叔说过,老马也有一套如此这般的行头,走到哪就带到哪。
我终于找到了老马的信!它没有直接放入信封里,而是卷成一个硬邦邦的纸筒,不知用了多少胶水。可见他是相当心细的,任何人在太阳下或灯光下都别想偷看一个字。
我动用了各种小工具和所有的耐心才剥开了纸筒。行文用钢笔书写,下笔很有力。信的内容是这样的:我是马德华……由你二叔转交给我的你的诗篇佳作让我如获至宝,拜读数遍,惊叹不已……我几十年从未间断写诗,现在已有二百四十多首,但从未发表过……顺便寄去我的五首小诗,请你在闲暇时间给予指教。
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老马的诗稿,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远处走来,走到近处,我发现那个人不是老马,是我毁容前的男朋友,他气度不凡,英俊洒脱,是我曾经做过的最美的梦,那个梦被一场大火烧成了烟,烧成了雾,或者是蒸发到天上去了,所以每次下雨,我都会以为他回来了,就站在窗外或者门前,我怕他淋湿了,慌忙推开窗户,打开门,把他拥进来,从头到脚地擦拭一遍,像捧着一块绝世无双的宝石。我的热泪不小心烫在宝石上,他就不见了,就像他当年离开的理由:不想再一次看到我流泪。这个理由多么美丽,堂皇,得体,就像一句伤感的诗,让我一辈子都会带着遗憾反反复复地咀嚼,吞咽,肝肠寸断……
我没有给马德华回信。
天逐渐变冷了,二叔身体不好,但他实在不舍得丢下外面的活,他说一天可以赚六七十块钱,相当于一个中级知识分子的收入呢。再说了,还有老马比着呢,人家都六十的人了,干起活来比半大小子还猛。
二叔的话再一次把老马推到了我的心坎上。我停下笔愣愣地想事。二叔接着说:“老马经常在我跟前夸你呢。”我说:“夸我啥?”二叔笑了:“夸你写得好。”我心里甜滋滋的,几乎是无意识地问二叔:“老马近来怎么样?”二叔说:“他呀,越发的魔怔了。对了,老马的诗给编辑看了吗?要是发表个一篇半篇的,他还不得阳光灿烂?”我心里好笑,表情却淡淡的。两个多月了,我的诗不断地被退稿。如果老马的诗先发表了,会不会助长他的骄傲呢?
二叔颇有兴致地掏出手机,摆弄起手机中的相册。他把手机里的一张照片递到我眼前,说:“这张照片里的人全是我的工友,你看看哪一个是老马?”
照片里的人横七竖八地睡着午觉,睡得相当踏实,在我的眼里只比木头多两条腿罢了。他们满身泥点的衣着要仔细地看才能分出男女。有的人枕着手套,有的人枕着烟盒,只有一个人很矫情地枕着一本书。我想那个人一定是马德华。他穿着一双军绿胶鞋,没穿袜子。他的手拘谨地放在胸前,大概梦中也在推敲他的诗篇吧。他睡得很沉很沉,高高的鼻梁最显眼,有点像外国男人。
看过了照片,我的心像发生了一次地震。我冲动地拨了老马的号码。电话刚打过去,他便接听了。从有点结巴又竭力克制的话语中,我看到了他激动不已的模样。不过,他仍然保留着矜持,只说他和我二叔是如何认识的,希望今后我们常常联系。我也同样矜持地和他聊了聊关于现代诗歌的一些小感受。然后,我们十分客气地道了再见。
和老马第一次通话感觉很愉快,我在心里侥幸地盘算,幸好我的声带没有被大火烧坏。二叔反倒不以为然。他一反常态地说:“老马这个人越来越魔怔。”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老马现在负责记工时,大伙让他照顾照顾,他根本不搭茬。工友对他都有意见了,说他瞎认真,纯粹是个书呆子,魔怔!
我对二叔讲,老马是对的。老板的眼睛是那么好糊弄的?老马要是不认真,给这个多记,给那个多记,到最后,你们这些不受待见的五六十岁的老民工一定被炒鱿鱼。
二叔听罢,别过一张黑黢黢的长脸,讪讪地笑了。我狡黠地说:“二叔,你手机里的垃圾短信太多了,我帮你删除一下。”二叔嗯了一声,就回屋睡觉去了。整整一夜,我都浮想联翩地握着二叔的手机,直到手机的温度和我的体温一样。
天越来越冷了,转眼就到了元旦。我一大早就起来整理去年的诗稿,一共写了六十多首诗,没有一篇受过编辑的好评。我目光发直,额头发烫,沮丧透顶地想,以前那些发表过的诗是怎么写出来的呢?难道我已经江郎才尽?这时老马忽然打来一个电话。他首先祝我元旦快乐,然后说他昨晚写了一首新诗,到现在已经改了七八遍,要给我念念,说是念念,实际上是早有准备地极富激情的朗诵,声音远比内容有感染力。
朗诵完,他马上问我写得怎么样?我说很好。他嘿嘿地嘿笑开了,足足笑了二十多秒,像拉不住闸的老水车。我的心噗噗直跳,我听出那首诗是专门为我写的,我说话的声音也哽咽了。他还说我们已经是难得的朋友了,等过完正月让我去他家,他想和我好好地聊聊……。电话挂断了,我的快乐变成了喷泉无法制止,电话中嘀嘀的忙音一直响着,就让它一直响着吧。
以后的那段日子,我心猿意马地写诗,写完之后不等天亮就发给编辑,结果我的诗稿仍然如石沉大海。
春天又一次降临了。春暖花开,绿意婆娑。可对于某些诗人来说,春天并不代表着希望,恰恰相反,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忧伤。我的稿子在忧伤的气氛中再一次被编辑退回。挫败感使整个房间显得非常压抑。我的诗稿一篇也没有发表,见老马的事对我来说就只不过是个多情的肥皂泡罢了。
没过多久,二叔打来了电话,他说他遇见了老马,老马气哄哄的,说以后不再联系我了。本来以为正月过后我会去他家,他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可是我没有去,连电话也没打一个。说到这,二叔的语气变了,我知道我伤了他的工友,他的脸上挂不住了。我赶紧向他承诺,说无论如何都得去见见老马。
二叔大概把我的承诺转达给了老马,因为第二天我就接到了老马的电话。他带着歉意说,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生病的事情,要是知道了早就来看我了。我揣度着肯定是二叔对他撒了谎,于是,我圆了二叔的谎言并向老马道歉。老马孩子似的伤起心来,他如实向我坦言了他在二叔面前生过我的气,还发火说以后不想联系了。请求我原谅他。我说,你一点都没有错。老马更感动了。他自信地给了我一个百病不侵的药方:笑对人生。我说记下了。他又嘿嘿嘿地笑起来,好像获得了一次很大的成功。
打完电话,我辗转反侧了整整一夜。我决定暂时搁笔,我要为老马办一件很大的事情。
我对二叔说,我要读老马所有的诗,你把老马所有的诗都捎给我吧。二叔同意了,很快就把老马写满诗行的本子都搬到了我的书桌上。这是老马几十年的心血,那些旧的诗稿都已经发黄了,上面的许多字也洇得模糊。我想,老马写了大半辈子诗歌,把诗歌看得那么亲近,为什么他从来不着急发表呢?
在之后的漫长的时间里,我守在电脑旁,静静地读着老马的诗,每读完一首,就把它输入到了我的电脑里。当所有的诗都读完也都输入完,长年幽居的我,就被一股力量牵着,跑到了外面的打印店。我把老马的诗全都打印出来,并装订成一本厚厚的册子。封面是用彩印机打的,诗集的名字是“诗意人生”。
二叔知道了这件事,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讲起了老马的事。他说老马一辈子无儿无女。听说他年轻时就好写诗。本来舞文弄墨的人是受欢迎的,因为谁家有个喜事丧事都用得着。可马德华不捡有用的写,单写些没用的。写完了还要念给人家听,最后,小孩子见了他都跑得远远的。他也曾有过一个妻子。他们冬天结的婚,春天就离了。离婚那阵正是抢种的时候。马德华随身带着本和笔。小媳妇累得快直不起腰了,他却不急,撒几粒种子就掏出小本记点啥。身后的花喜鹊扒拉地里的粮食吃,他还不让小媳妇拿土疙瘩轰。忍了很久的小媳妇动怒了,她不耍不闹,而是卷着包袱回娘家去了,一去就再也没回头。小媳妇走后,马德华没有再娶。如今他当年啥样现在还啥样,即使给人打工也还偷偷带着本和笔。
不久我收到了老马的一首诗,又是写给我的。“忘年之交天赐缘,一本诗稿神交间。陶醉诗词共婵娟,文思涌泉欣欣然。知汝待吾情意重,不是亲人似亲人。寻觅半生遇知音,柳暗花明万象新。”
读了老马的诗,我决定再为马德华做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原本会让我担心和忧虑,但屡次的退稿使我改变了主意。
决心已定,我又开始了废寝忘食地写诗投稿。每次投稿我都把马德华的诗歌放在上面,把我的诗歌放在下面。这“一上一下”多像两个喜枕头亲密地摞在一起。
我用二号黑色字体在邮件的结尾署了我的笔名,然后沾沾自喜地,满怀希冀地点击了发送。
功夫不负苦心人。我忙活了一年,终于在周报上看到了马德华的诗。那篇诗的题目像最强烈的光束一下子射中我的眼球。本想再畅快地欣赏一遍,可我拿着报纸的手不停地抖动,眼泪奔涌而出,模糊了我的眼睛。害怕报纸会飞走似的,我抖动着手小心翼翼地把它折好,放进了档案袋里,之后又搁置到屋里最高的地方。然后我如梦如幻地平躺到炕上,从早晨一直到晚上,眼睛都一眨不眨地欣赏着档案袋。虽然我的诗歌没有登上周报,但我终于有了一个见老马的理由。我激动地给老马打了电话,告诉他我明天要去见他。
第二天天没亮,我就穿戴整齐,佩戴了一副镜框很大的茶色眼镜,急匆匆地出了门。
外面北风瑟瑟,调皮的小雪粒从灰蒙蒙的天空不住地往地上磕着,在我的围巾上和身上噼噼作响。想到前面会有一个朝思暮想的人儿等我,我一点都不畏惧路有多滑。我一向是孤单忧郁的,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在将要见到老马的时候,我才不再感到暗无天日,才如梦初醒般地认识到自己是个还有价值的人。
我一路换了三次公共汽车。桂红结婚的场景在颠簸中断断续续地在我的大脑里回放:新娘子打扮得耀眼夺目,幸福地坐在装饰着玫瑰和彩球的婚车里。新郎西装革履,眉目放光……,那一切多么美好啊!它很快就要属于我了。
汽车终于快到约好的公交站点,我在座椅上有些坐不住了。我把口罩往上提了提,忍不住兴奋的心情,拿出了刊发马德华诗歌的报纸,准备再看一遍。然而我无比痛心地发现,那首诗的署名居然不是马德华,而是我的笔名……
车就在此时到站了。我抬起头,隔着车窗望见了马德华,他正站在站牌下伸着脖子。他的脸上挂着凝固的殷勤的微笑。车门打开的同时,一朵散乱的雪花扑到我眼前的车窗上,它冰冷,灼烫,苍白,鲜艳。
责任编辑 王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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