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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点闪动

时间:2023/11/9 作者: 长城 热度: 14173
牛健哲

  A

  上个月我在一个常去的贸易城市逗留,希望能等来生意上的好运气。在无从进展时,我陪当地一个女朋友去逛了一个宠物展。我以为只要让她对那些动物兴奋起来,自己就可以享受一会儿安静和沉默,没料到她对它们太感兴趣,由头至尾她都晃着我的胳膊,几乎把每一只动物都指给我看,并且强迫我觉得它们可爱。我看见了无数条狗全身毛发被修整得像蒲公英一样蓬松,大大小小的猫穿着各式的花衣服,长相精明的啮类动物蜷缩在漂亮笼子里……。展会上有一条擅长接吻的杜宾犬,它跟主人唇吻时,会像人一样歪着头闭上湿润的两眼,一副陶醉沉迷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停步围观。

  离开后,女朋友后悔没有亲自去亲亲那条狗,说那是她见过的最特别的宠物。对很多事物她都爱给出近似这样的评价,包括对我。我没怎么迎合她,却在走神中轻轻笑了一下。说不清是什么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混迹在莫塔镇时的一段日子。

  B

  偶尔提起莫塔镇和我在镇里的生活,我只能煞有介事地说在那里我写了一本不愿示人的书。毕竟世人以虚度光阴为耻。实际上那一年多除了为镇里的人做过几次语言家教,我几乎什么都没干。在这个镇停留只是因为经历了几次变动迁移后,我对自己未来究竟该有何作为已经没了主意,而这里似乎是能容我以最慢速度花光随身钱财的地方。这样说来,廉价租给我房间的老曼尼是帮了我的忙的。

  直到现在我仍没找到满意的活法,可作安慰的是,听说很多人至死也没能找到。

  那时我知道老曼尼也刚搬来镇里不久。背后我一直这样称呼他,似乎对这个干瘦的老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轻视。我一度想改掉这一点,但别人向我证明没那个必要。“老曼尼呢?”他们不常提起他,偶尔提起时,准是这样说。

  我们住在莫塔镇的北沿,据说买下这房子和这大院子花费了老曼尼不少钱,可他对打理庭院并不热衷。偶尔我帮他剪剪草坪,他好像也不太买账,还说我弄出的声音可真不小。但他租给我那房间的价格确实很便宜。总的来说他挺慷慨,有时却会显得寒酸。比如我做他租客的第三个月,他突然要我多预付半年的房租。见我有些迟疑,他才解释说他的小狗最近需要多加照料。这之前我从没听他说起家里有什么小动物。

  当天我见到了那只有点脏的小狗,黑乎乎的,只有几个月大吧,可怜地睡在一个简易的笼子里。我想他刚刚捡了它,但出于尊重或者忽视,我没多问什么。拿到我预付的租金后,老头子就搞来了一些兽奶、另一些宠物食品和一捆钢材。一周后,他竟自己做成了一个敦实的大笼子。我认为他有点反应过度了,原来的笼子应该至少够那小东西住一年。我见过了它那两只黑溜溜的圆眼睛,不像会对人索取甚多的样子。

  后来我们东边的邻居哈维问我老曼尼最近在搞什么,我说没什么,只是养了条小狗。哈维从来不拜访老曼尼,当时我以为他听见过焊接笼子的声音才这么问的。

  C

  接下来的冬天,我过了莫塔镇外的那条河,在河对岸住了一阵子。当然是因为我认识了个女人。她让我退掉在老曼尼那里租下的房间,长住在她那里。幸亏我没有轻信她,我刚刚住了没多久就和她吵了一架,她把我赶了出来。远见让我避免了无家可归,又回到莫塔镇。

  重新躺在我原来的房间里,第一夜我竟然没有睡好。我确认自己下午过河的时候就把身后的女人淡忘干净了,这时失眠是因为楼上老曼尼卧室的方向传来呜呜的叫声和咕噜噜的喉音。这个大院子把我们和别的居民分隔开来,因此夜晚通常显得特别安静,这断断续续的怪声最开始让我汗毛倒竖。听了很久我才想起来老曼尼养着条小狗。我低声骂了一句,把被子拉起来蒙住了头。

  第二天将近十一点钟我才慢腾腾地起了床,身体懒得很,但我还是走上楼去。老曼尼的卧室关着门,我没去敲门,因为我提前闻到了一股腥臊味。在卧室隔壁的小房间门口,一团鼓囊囊的皮毛蜷在老头子自制的笼子里。看来这条小狗长大了很多,睡姿和我第一次见它时一样,但身体饱满得像是另外的家伙。记得几个月前它脏兮兮的,现在从它身体和露出的半边脸来看,简直肮脏得让人倒退一步。毛色深浅斑驳,像有污迹在身,也像被轻度烧伤过。我有一点不适的感觉,挥手扇了扇鼻子前面的空气仍然没能缓解,稍后我意识到自己是担心它在我离开前醒过来。

  “昨晚没睡好吧?”

  我急忙转身,两脚互相绊了一下。老曼尼在我身后说话:“你刚回来,你的响动和气息让丽莎觉得不太自在,过两天就好了。”

  “丽莎?”我朝笼子里看看。

  “它是个可怜的小姑娘,据说它妈妈那一胎生得太多了。”老曼尼说,“要不然,我现在让它和你熟悉一下?”他向笼子走了两步。

  “不用了不用了……”我尽量说得客气,“我要出去一下。今晚估计我没问题了。”

  他有点失望似的:“那好吧,就让丽莎再不安几晚,白天再休息吧。”

  再入夜,我喝了点酒才睡,睡得好多了。第三晚,上床后,我留心听了很久,觉得楼上的叫声和咕噜声微弱稀疏了,略感欣慰地合上了眼,意识模糊之际,突然听到了咯咯的尖笑声。这声音难以名状地刺耳,伴着铁链的响动反复袭来,使我腾地坐了起来,仿佛猛醒于荒野那样打起了寒战。每隔几秒钟尖笑声就发作一次,仍然来自楼上,可这回那简直就是人声,难道老曼尼突然疯癫了?

  住进来之前我对老曼尼有一点简单的了解,没发现什么让我不舒服的。他还保存着他前妻的照片,据说那女人冷然抛弃了他。在镇里他是一个平静而低调的老头,有人知道他曾是一家市立图书馆的馆员,工作做得每时每刻都井井有条。住下后,我更觉得他把日子过得平淡刻板,连戴着花镜阅读的姿势都始终规矩如一。他生日时我甚至想付钱替他找个女人来过夜,可我感觉他不会享受生活中的花样。随后,丽莎来了。

  我穿着睡衣满房间翻东西,终于找到了那把手电筒,里面还有一点余电。我点亮它,步子缓慢地走上楼去。这时算是午夜,上楼不是因为我勇敢,而是因为我明白自己没法在这笑声里熬过下半宿。

  身前的微弱光线游移到楼上,让我看见走廊里的两个身影,那应该是老曼尼蹲在出笼的丽莎对面。两者都弓着身子,瘦削的是老曼尼,两眼反光、发出尖笑声的是丽莎。看来老头子没事,但我难以安抚自己。

  黑暗中,老曼尼发现了踟蹰不前的我,唤我过去。我闻到了生肉味。他在给丽莎喂食,丽莎边吃边咯咯地发出尖音,没有兴致看我,因而我才敢于走近。一束月光透过一扇小窗,轻薄地照上丽莎的肩头和腰身。它被铁链拴着脖子,但后颈上竖着很长的毛,我意识到这不是一种适合抚摸的动物。与我见过的狗相比,它的耳根饱满宽大,五官可绝不疏朗,嘴拱在那堆生肉上时,低矮的眼睛周围都沾了血污。我看不清生肉,但从丽莎的咀嚼声中我猜它吃得很香,而且在不断淌出口水。

  老曼尼说:“你要不要亲手喂喂丽莎?你也算它半个主人了。”

  我没吭声,却悄悄把远端的一块碎肉踢到丽莎近前,然后盯着它看。不知怎的,我像是被迷惑住了,丽莎这么快就完成了它的丑陋发育,身上的气味也更加难闻了,但我一直注视着它啃食时那种贪婪放纵无所顾忌的模样,很久才回过神来。老曼尼仍蹲在一边,他的平静与丽莎的吃相恰成对照。

  D

  当时我以为有那种奇特感觉是缘于自己过于敏感,但用哈维的话来说,没有比我更迟钝的人了,离得那么近还没有觉出丽莎是什么东西。我辩解说那夜几乎没有光亮,直到老曼尼开始在院子里的草地上溜丽莎时,我才看清楚它的全貌,比如那前肩有多高耸、形成了一个夸张的前后斜坡,小扫帚一样的毛穗短尾有多滑稽,还有颈上放射状的浅色鬃毛看上去有多轻狂。我又反过来嘲讽哈维,他养的两匹马在他家里焦躁了几个月,他都没想到附近有一只猛兽。纳闷了很久之后,一天,哈维骑着他喜欢的棕色母马经过老曼尼的院子门口时,一声马鸣掩盖了哈维的惊叫,他摔下了马背。由于哈维向来以自己与马的亲密关系为骄傲,这次他不得不在家等着颧骨处外伤痊愈,半个多月后才出门见人。这其间他才猜到了问题所在。

  哈维是在老曼尼住院期间来找我的,他紧张兮兮地说想看看老曼尼的狗。

  老曼尼犯的是心脏病,据他自己说这几年发病越来越频繁了。他叫了救护车之后,困难地在呼吸间挤出说话的力气,嘱托我替他喂丽莎。哈维来时我正不情愿地要去干这活儿,我就让他跟我上楼帮忙。

  丽莎早不用它的笼子了,但它脖子上的铁链子有一条胳膊粗。我取出冷藏的生肉,按照老办法先从远处扔给丽莎两块,才拎着剩下的肉靠近。不需要我提醒,哈维一看见丽莎的样子就乖乖跟在我侧后方。像往常进食时一样,丽莎咯咯尖笑。此时哈维面色苍白,收缩了肩膀紧盯着丽莎。它正从乌黑的口鼻间频频露出白亮的尖牙。哈维曾经乐于教别人如何与动物交流,喜欢把邻家主妇举上马背,任其吓得哇哇大叫。但此时哈维一言不发。

  过了好久他才轻声跟我说:“我不认为丽莎是一条狗。”

  我说:“它的确够丑的。”我看了看丽莎,怕被它听懂似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而且,老曼尼确定它是母的吗?”

  “当然了,他还说丽莎的身形是怀胎的好坯子呢。”

  哈维只伸出短短的半截食指,指了指丽莎的胯下。我这才第一次看到丽莎两条后腿之间那一根加上一团明显凸起的器官,虽然色泽阴暗却饱含生机。我的眼睛犹如被刺了一下。想起老曼尼叫丽莎“好姑娘”的声音我甚至有点恶心。

  “真不明白,这个老头子……”哈维的声音在远离我。我扭头看见哈维边说边向后退去,自己也丢失了从容,学着他的样子面向丽莎倒退着走开了。等我来到楼下,先离开的哈维已经在院子里朝门口走去了,连再见也没说。看来他要看的东西,在很短的时间内给他留下的印象已经足够深刻了。

  哈维的话让我想到有那么几天,老曼尼常常请我帮忙提拿东西,理由是他磕伤了臂肘。我看他的右臂根本没法打弯,但他说只是小伤。一次他别扭地脱下外衣时,露出了肘部包扎的厚厚的纱布,血一定流得太多,那一圈缠得臃肿的纱布像一个只有零星白点的暗红色臂箍套在那里。但我想老头子心脏病发作与这次受伤无关,因为那几天他比较开心,包括因为臂弯疼痛而龇牙咧嘴时,他还少有地打出了几个欢快的电话。

  见识了丽莎的几天后,哈维给我看了一本图解食肉目动物的书,我从中找到了丽莎的家族。如果多一点见识我确实早该认出它,曾无心看过的野生动物纪录片里的几个镜头重回我记忆中,都与混乱和残忍有关。

  “斑鬣狗,俗称笑鬣狗和虎狼,鬣狗科最凶猛的一种。该科表面像狗,但与犬科无关,基因上更接近猫科和灵猫科。有极强的撕咬、消化能力,是高效的猎杀者和寻腐动物,非洲狮的最大竞争者……雌性通常大于雄性,并以外观雄性化的假阴茎在交配中占据主动……”

  哈维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们得弄死丽莎。”

  “我们?你养了马,当然不喜欢丽莎了。你不想每次骑马路过都摔下去,关我什么事?”我没有给哈维好脸色,实际上是因为心里有些乱,不想再谈这个了。我在那本书里看到了几条斑鬣狗把头伸进角马尸体的胸腔里挖吃内脏的照片,还有它们围绕在巫婆与火焰周围的一幅油画。

  E

  老曼尼出院回家后,一时体力差得很。他说过会减免一些我的房租后,我照顾他吃了几天饭,还为他读过几次书报。他选给我读的东西经常是各地的风俗和珍奇见闻,比如订阅的期刊《探寻者》和《世界角落》之类的内容。他说他年轻时读了太多老旧严肃的书,做人沉闷得惹人嫌弃。

  对丽莎,他似乎更加宠爱了。我给他读东西时,通常丽莎就被牵在他身边,它多半安静地卧在床边避光处,睡着了一样,这样的时候我就读得相对顺畅,不大结巴。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手里的书啪地掉在地上,蜷伏着的丽莎没有像狗那样腾地站起身,然后看看出声的方向发生了什么,而是由卧姿直接露着牙向我猛蹿过来,铁链绷直后拉住了它。我在椅子上收缩肛门的速度也不次于它。老曼尼告诉我没事,“这姑娘只是太寂寞了。”

  我也像他一样轻描淡写地咧嘴笑笑,看着丽莎回到让它舒服的阴影里,然后伸出我的一只脚,试图用脚尖弄回地上的那本书。

  一个中午我和几个邻居去哈维家看他的母马下小驹,是一次难产,据说从清早就开始了,母马一直在挣扎,小驹的半截身子在母亲屁股后边挂了很久,结果它一落地就是死的。湿漉漉的小东西并拢着两双细腿躺在地上,哈维心情坏透了,满嘴脏话。

  想不到晚上老曼尼听说这事后,竟然用还有些软的腿走出门去,要来了那马驹的尸体。其实哈维应该想到老曼尼要那个死驹想要做什么,不知这老头是如何巧妙地说服他的。这时由于主人的身体状况,丽莎已经几天没吃整块的肉食了。

  老曼尼仿佛一下子恢复了健旺,让帮忙搬运的小伙子把死驹放在院子内一面石桌旁的角落,潦草地送走了人家,然后就急着牵出了丽莎。我在房间里听见丽莎刚来到一楼就开始尖笑了。显然它和老曼尼都很兴奋。他们在地上那匹小马跟前低下了头,丽莎毫不耽搁,开始了啃食,老曼尼则是在出神地观看,谁都没回头看来到他们身后的我一眼。暗夜里我能看清的,只是丽莎甩动脖子撕肉时一次次露出的通亮眼球,但我能听见吸食意大利面条的声音,也能听到折断骨头的声音。老曼尼丝毫不想打扰丽莎,像在见证杰作诞生一样。我还从没见识过对完整尸体这样粗鲁的处理,白天时这匹小马只是没喘上气来,就落了这样惨不忍睹的下场。我又快要看得发呆了,但这气味太让人作呕。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准备好的晚餐倒掉了。

  第二天清早,我发现昨晚马驹尸体所在的角落,有一片被苍蝇围绕的血与脂油形成的污迹,还有几缕马尾,这说明老曼尼夜里欣赏过那场表演后,没有像往常那样打扫现场。以前丽莎弄脏的地方很快就会被他收拾干净,我觉得他昨晚是过于心满意足了。

  我屏住呼吸踢开了马尾,认出附近还有半个小马蹄,上面划满尖牙齿痕。不见其他的骨头。怎么,丽莎连马蹄也吃下了三个半?

  “怎么样,看清楚那是只什么样的野兽了吧?”哈维在酒馆问我。

  “你给老曼尼马驹难道是为了恶心我?”我皱眉问。

  “我得对老曼尼喂养小狗表示支持,”哈维抬起一对食指和中指弯了弯,做出个空中引号,把另一只手搭在我肩头,压低声音说,“然后我们再找机会动手……”

  “得了吧,我说过,别扯上我。”我扭开脸,自己喝酒。

  睡眠不好的日子,我喝酒就会比较多。这阶段每个听到丽莎尖笑的晚上,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猜想还有没有同样闲适的小镇和同样便宜的出租房间,继而想到迄今的空虚与失败,还有无可期待的未来,然后在听似尖酸的阵阵笑声中等待注定昏昏沉沉的新一天。这天从酒馆回来后,我觉得阳光甚好,索性把一把旧躺椅拖到院子里,仰躺在上面晒起了太阳。合上眼皮我也能看见一片暖色,舒服透了。我像个老年人一样睡着了。意识渐渐恢复时我觉得自己睡了很久,我把有点酸疼的脖子歪向另一边,完全想不起自己处在何时何地了,随后我明白这种浑然不觉其实是最好的美梦。

  右侧的腹股沟开始给了我知觉,抓痒似的。我睁开眼睛,看见丽莎正在用鼻子摩挲我的腿根。它的嘴唇还是那样黑而黏湿,牙齿还是那么狞白,可这一刻我才意识到它长到多大了。我不喜欢它这么主动,并立即做出反应,重又闭上双眼,把上下眼皮紧紧挤在一起。

  再睁开眼,我看见老曼尼坐在右边几步外的木凳上,上身趴在那面石桌上,也在瞌睡。丽莎脖子上套着那根链子,链子的另一端落在老曼尼身旁的地上。我尽量不振动自己的声带,想用气嗓叫醒老曼尼。我知道白天打盹儿对老头子益处良多,但我认为这次他必须醒过来。

  我脱险之后已经大汗淋漓。老曼尼起初安慰我说丽莎只不过是在向我示好,后来看看我湿亮的脸庞,他道歉了。我没对他说什么,也无话可说,他应该知道他睡得有多香,丽莎直到对我的身体失去兴趣后才自行走开,在我的裤裆处遗下一片涎水。

  哈维听说这事之后大笑了足足十五分钟。

  F

  “老曼尼什么时候走?”在酒馆门口,哈维边拴他的马边问我。

  我眼睛看着别处,简单地告诉他:“明天上午。”

  那头小马驹在丽莎嘴下消失之后,老曼尼就经常外出,带一些古怪的东西回来。镇里人对他的毫不关注还真是件好事。至少每隔几天他都要出去一次,搞到的一般是比较完整的动物尸骨,有牲畜的,还有鹿的。显然他是在跟附近乡村的人或者猎户打交道。但有一次他运回了一个麻袋,从里面倒出了十几个互相磕碰的乌龟,多数是死的。丽莎很聪明,先咬死了那几个活的。它咬穿龟甲,就像我们嗑开瓜子那么容易,不过最终它把它们连肉带壳都吃光了。一天老曼尼站在院子的草丛间,手里拿着一个石头样的白色球块,还几次用拇指擦下那东西表面的白色粉末来仔细欣赏。出于好奇我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东西,觉得并不坚硬,也学着他的样子把玩起来,直到他告诉我那是丽莎的粪便,因为吃下了足够多的骨头才变得这么漂亮。

  “方便的话,到时为我留几颗这东西。”老曼尼说。我没听懂,他笑了,“到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这次老曼尼出门后,我没有去锁好院门。我靠在房间的窗口向外张望,不久哈维就探头探脑地进了院子。他戴着胶皮手套朝窗里的我挥了挥手,就跑到一个墙角,回到我视线中时手里多了一团电线,看起来又重又粗,正被一圈圈放开。我在窗子里自己摇了摇头,就像我原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勾当似的。他说他以前是镇里的电工,可差不多用了半个小时,他才在草坪中央的水源处把一切摆弄好。

  他朝房子走过来,拉开门之前,牛仔似的对我点了一下头。我听见他穿着胶靴冷酷地上楼梯的声音,和一连串剧烈的呜呜声与咕噜声,然后是咚咚跑下楼的脚步声。哈维推开我的房门,气喘着说最好还是由我去把丽莎牵下来。事先他说过不需要我动手的。

  “帮人帮到底!”他几乎把我推上楼去。

  哈维的样子使我看起来很老练似的。我先把一块生肉拎在手里,努力放松下来,终于把丽莎的链子握住。关于下楼的节奏,丽莎就是我的老板,我迁就着它,自己走得磕磕绊绊。哈维跑在前面替我打开门。来到院子里,我看见水源处已经蓄积了一汪水,在午前的新鲜阳光下闪亮得晃眼。勉强又走了几步,我就松开链子,把手里的肉用力远远地扔了过去,在那汪积水中溅起慌乱的水花。丽莎尖笑着跑过去,身体起起伏伏,有些像熊的姿态。我很少看丽莎连续奔跑,但却不觉得它的跑姿陌生,它在方方面面制造的丑的感觉有浑然一致的味道,你看见它的任何一个局部或者瞬间模样都应该能立即认出它。也许这就是它如此令人迷惑的原因。

  丽莎朝水源越跑越近。我问身边的哈维:“你能确保几秒钟就能完事?”他兴奋地说电线连接着墙外的什么,肯定能行。随即他张大嘴巴一指前方。我赶忙闭上了眼睛,听见嘭的一声,紧接着又是更响的一声。我想场面一定火花四溅,但睁开眼睛后,我看到哈维抱着一块篮球大的石头冲了过去。丽莎单侧的一条前腿和一条后腿抬向天空,还在抖动,哈维在几米开外停下脚步,用那块石头猛地砸向它……

  正午时,哈维把车开到镇子东面的河边。我随他下车,来帮他最后一个忙。他从车后厢拽出那个带血的麻袋,一脚一脚地把它踹向水流。麻袋口没有绑紧,滚了几滚绳子就散开了,丽莎的大半个身子袒露出来,原本的黑斑点终于与真正的烧焦痕迹区分开来,它的头瘪塌了一半,那只眼睛与模糊的血肉混淆在一起。

  “你非要让我看到这个不可是不是?”我生气了。我想起老曼尼说过的话,他说我算是丽莎半个主人。

  哈维正踩着丽莎的爪子,在河边留下了几个爪印。“快了,马上我们就谁都不需要再看见它了。”

  毒辣的阳光下,哈维和我合力把丽莎甩进了河流中央。

  G

  这天老曼尼回来得很早,此行看来很顺利。他弄到了一头肚皮雪白的鹿,喊我来看个新鲜,他说这鹿到他手上还没断气,可惜路远,否则丽莎能吃到活的。

  吃力地安放好鹿后,他上了楼。我在院子里等待楼上的叫声,我忘了他是老曼尼,没人听过他大呼小叫。果然几分钟后他跑到院子里来,满头汗珠地对我说丽莎不见了,一定是他走时没有拴好链子。

  我开始陪老曼尼到处搜寻。他重新查看了室内两层楼的每一个房间和屋顶的阁楼,推开了每一扇门,他脸上被涂上层层失望,由此我能想象当年他刚刚发现妻子离开时的情形。回到院子,他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嘴里叫着丽莎,但似乎自己也不相信丽莎能听懂自己的名字。走到水源附近,我说这里的水阀坏了,我花了整个上午都没修好。但老曼尼并没有问过我地上的水的事,只顾怀疑丽莎是从堆放旧物的那面墙跳出去的,自言自语说早就该把围墙加高的。

  他要在镇里好好找找,我只好和他分头去找。他顺着路急急地向一边走了下去,背影愈显瘦弱。我则在另外半个镇子里没有目的地游走。经过哈维的院门口时,见他在院里深处打理他的马,并望见了我,我避开他的目光继续向前走,一时犹如真的在寻找什么。转了很久,后来天色暗了下来,我不知不觉走到那条河边,但只平行着河道徘徊,没有走近河水。

  太阳沉落之后,我看见老曼尼走过来,灰白头发汗湿凌乱。他对我摇了摇头,说如果丽莎走到这里,应该就不会回去了。他不再寻找踪迹了,自然也没走到丽莎的足印跟前。老曼尼只是无比疲倦地望着河的下游。阳光退去后,河水显得阴冷薄情。

  这个晚上,我们的整个房子里格外安静。没有了一丁点丽莎喉咙或者脚爪发出的声音,也没有了链子偶尔拖划地面的声音,老曼尼也没有起夜,像似一个完美的无声境界,在其中,我更严重地失眠了,极尽耐心才让自己留在床上。虽然我次日很晚才发现异常,可我觉得,老曼尼就是死于这个静谧夜晚的。一个环境里欠缺了原有的呼吸,绝对会给人以不同的感觉,但在当时我确实没想到这么多。

  H

  失眠后度过了又一个懒散的白天,我在外面混到天黑才回到住处。那头鹿还在院子里,我想去提醒老曼尼别让它烂在那里,直到上到二楼才意识到没人开灯。然后在老曼尼的卧室里,我看见他的身体斜在床上,头仰垂在床沿外。他的呕吐物沾染了丽莎原来栖身的位置和它的链子。他本来如此靠近丽莎,不该这么孤独地咽气。

  我留在莫塔镇的最后事由,就是帮忙料理老曼尼的后事。我以为自己会为这变故压抑一阵子,甚至伤感地过几天日子,但夹在几个邻居中间忙碌着,很快打消了这种多愁善感的苗头。大家是尽心的,可在做事间歇也会开开玩笑。以去世的老曼尼为主题,人们都聊不上多久。即使了解他来历的人,也只能重提他做图书馆员时如何兢兢业业。关于老曼尼的一切似乎只能供人们谈两三句,因而笑话和别人的趣事自然会冒出头来。我们呵呵笑着,间或惊讶于谁在荒郊的墓地里睡过几夜,谁在十岁前就有了成色十足的性经验,谁又计划早晚吞下一条活蛇。

  说笑间,我突然很想把老曼尼和丽莎的事讲出来。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但鉴于老曼尼从没对别人透露过半句,我忍住了。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取出一封还没有封好的信。这是我那晚在老曼尼的身体旁发现的,是一封简短而耐人寻味的书信。我没弄懂信文的涵义,所以擅自留了下来。我喜欢收藏自己不懂的东西,以免它们被别人先弄懂。

  我展开那张信纸再次过目,上面只写着:

  亲爱的马克瓦拉兄弟,我很伤心地告诉你们,丽莎丢了。我现在感觉不太好。我想再要一只,要大点儿的,别担心太多,时间可能不多了。价钱不是问题,请帮我!

  署名是曼尼·库珀,他生前我一直说不准他的姓。信封上的地址没有写好,看得出信是要寄到博茨瓦纳去的,但具体地址的条目被勾划过,又没有补全。估计老曼尼在写这封信时身体已经很难受了,而记性更让他懊恼。

  参加葬礼那天,我已经收拾好了行装。律师说,老曼尼早就把房子还有一条不见踪影的“丽莎”留给了他前妻,我没有指望新主人会让我以同样的租金住下去。而且我不太喜欢这个没见过面的女人。不过当我在葬礼上见到她时,我忽然明白了很多事。她确实很漂亮,比照片上神色凌厉,她的蓝眼睛似乎不会注视凡尘间的任何东西。她剃光了所有的头发,这让她显得脑袋略小,并相当高挑。她刚刚现身时,我大胆地盯着她和她的同伴看,并不担心失礼,因为在场的所有人都在望着她们。她的同伴是另一个光头女性,穿着硬朗的黑色皮夹克。她们青色的头皮上分别纹着两个字母,合在一起是那个粗野的脏词。只有那位前妻眼角的皱纹能表明她们老少不一。

  哈维说,这对女人是一本猎奇刊物的摄影与撰稿记者,他表示愿意让她们拍摄自己那几匹马特驯过的交欢场面,可这两个不识货的家伙像没听见他说话似的。至于刊物名称,哈维说好像叫作《探查者》,我纠正他说,应该是《探寻者》。

  在老曼尼直挺挺的身体旁,几个邻居作为相识者给出了最后的赠言。发言者们悉数提起了老曼尼的成熟与平静,似乎这些真的是某种美德。做图书馆员的曼尼是这样,来到莫塔镇的老曼尼依然如此。有人甚至巧言说,他就像一滴纯净的水,优雅地沉入了灵魂之湖。我听着这些故意放慢节奏的话,心里想到的是丽莎的斑点、利齿、通亮的夜眼和放肆的尖笑,还有老曼尼案头那些色彩鲜明的书刊。我为他读过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但他对每一段都听得很认真。看着他的棺木,我回忆起我读过一段关于“神鸟葬”民俗的记载,其中的土著民族会把去世族人的尸体置于鹰、鹫来往的高地,再动手对尸体的皮肤和骨骼加以剖割使鲜肉绽露,以鼓励那些食腐猛禽吃掉死者的皮肉和脏器,并视完成此举为圣美。

  “那么,尸体还是要由一群人来摆弄一番是吧。那些大鸟能吃掉人的骨头吗?”老曼尼听到这段时问我。我接着读了下去,还给他看了书中白骨扎眼的照片。“神鸟葬”者的骨头要由旁人来另作处理。记得老曼尼看过照片后欣慰地笑了,他抚摸着丽莎的鬃毛说,丽莎再稍稍长大些,就可以独自把骨头吃得一干二净。他的笑容如此诡谲。当时我心不在焉,但在葬礼上,在老曼尼的遗体旁,我仿佛开悟了一切,连那颗出自丽莎的白色球块也浮现在眼前。猜想有时令人呼吸粗重,我沉浸在这样的猜测之中,同时暗自欣赏着可能藏在老曼尼心里的主意。不知他是在一生里何等的沮丧压抑中,决定做一件令人刮目相看的事,并以此收尾平淡人生的,反正,我和哈维毁了他设想的惊世之举,也毁了他对这个世界和他所在乎的人的别致告别。

  老曼尼的前妻上前发言了,她谈吐随意,不时轻轻晃着光头,与横陈的被穿戴得笔挺的前夫的确犹如出自不同世界。我边听边摸着怀里老曼尼写给博茨瓦纳朋友的那封信,心情低落。这个光头女人对老曼尼的评价,居然与旁人的如出一辙,除了那一丝讥讽。

  “……一个一生规矩而可靠的人,尽管有点过于可靠。”她说。

  她提到了老曼尼给她的电话留言,在离婚多年之后他告诉她,他正在预备做一件能让她惊喜的事,他要送给她一份礼物。但她显然认为这是陈腐的婚姻感情的延续,而惊喜和礼物只是指房产的遗赠。遗嘱中的丽莎完全被忽略了。

  在葬礼随时可能结束之际,我像似受到了不明的鼓动,边起身边迈开脚步,走到还没有说完的光头女人旁边,在众目睽睽下高声开腔。我的声音压过了她的结尾句。

  “我相信你们都喜欢老曼尼,但我才是最近十几个月和他住在一起的人,今天我最应该当着全镇人和他本人的面说上几句。”我走到棺木边,心里明白不能说破一个已被破坏的构想。我拍了拍棺壁说:“你们知道,这种机会不多了,我是说我和他都要走了,去不同的地方。因而现在我可以坦白地说,你们根本不了解这个叫曼尼……曼尼什么的家伙。他很少和你们相处,是因为他的生活见不得人。太疯狂了,即使他不出事我也住不下去了——他有很多使人战栗的想法,尤其热衷于那种狗屁的尸体超度主义,其实简直是肆虐动物尸体成瘾!他像集邮一样收集各式各样生灵的死尸,用不同的方法凌辱它们甚至张开嘴撕咬它们,也许现在院子里还有肢解的痕迹呢。他那么娇惯他的小狗丽莎,可它一死他就下手了,干得毫不手软……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变态!我默默承受了太久,不得不在他入土之前揭穿他。别像傻瓜一样被他的表面骗了!”

  我用尽了脑子里的所有措辞,然后满意地看见面前所有人,包括那个光头前妻,都惊讶得张大嘴巴,只有躺在棺材里的老曼尼脸上隐约露出聊受安慰的微笑。这是我在莫塔镇做出的唯一一件像样的事。

  责任编辑 王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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