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影
梦境般的往昔永诀不复,唯有时间像囤积在筛网中的沙垒,筛选着其中有价值的颗粒。历史诞生的过程是一个选择惊叹号与问号的过程。昨日已逝,留下无数美好、罪戾、被隐瞒的谜语、战争制造的废墟、灭绝物种的化石以及巧夺天工的艺术品,所有这一切停留在筛网表面,被后人记住、看见或猜测。然后它们(事件、人物、书籍、讲稿、传闻、信笺、乐谱、谈话录乃至掘墓而得的古籍)被分门归类,构成洋洋大观的档案库——电影的卷宗被安放在最底层的抽屉内,是一本散发着油墨香味的银色笔记。
由古至今,从未有一种文艺样式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得到如此大的发展(中国皮影戏是原始的电影?)。自从那位“门罗公园的天才”(美国人对爱迪生的昵称)将法国人普拉多根据“视觉暂留原理”(物体消失后仍会在视网膜上滞留片刻)发明的“诡盘”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活动影像”,白驹过隙的百年电影所向披靡。
电影的出现使世事范围迅速变小,灵感的海市蜃楼不再成为奇观。更重要的是,它击穿了保守思维,使艺术家真正百无禁忌,往常属于痴心妄想的构想不再被认为是愚人做梦。电影带来的人文价值远超其娱乐属相,也为它带来无可比拟的荣耀。
日隆的声誉使之野心勃勃,变得主观而目空一切。在科技辅佐下,仅仅用一块银幕,造梦术与现实并置成多维世界。由于流动影像的先天传播力,事实上排挤了其它艺术的市场份额。电影作为占据庞大话语权的新兴工业(一种类意识形态的软工业),收获并影响着大宗文化消费受众,在一次又一次得逞的同时,伪作劣作席卷而来。更多的电影变得媚俗不堪,对视觉的过度偏爱,令故事和逻辑陷入迷失。从艺术观念上,它引领潮流又被潮流左右,猎奇与凭空杜撰成为其看家法宝。这样,它终于从理想的殿堂滑离出来,渐渐变得面目可憎。
道 具
对一个试图从画面里获得启示的人来说,一个精彩的道具几乎就是下次提及影片时打开记忆的第一把钥匙。当然,这其中有着不可忽略的两种类别:真正的道具和形似道具的物件。
前者是指导演或饰演者在拍摄过程中刻意创制出的符号(可能具有深意,隐含某种内蕴,亦可能信手而得)。事实上,我们经常被这样一些道具所感动——一把过街人挟着的伞,一块粘在窗台底下的口香糖,一些风中飘扬的黄丝带。另外,缓慢奏响的音乐,街头被冻死的野猫,房檐上的风铃,黄昏暮色中响起的丧钟,或者喜欢露一把老脸的导演在镜头里转瞬即过。每每这些,不必猜测便可获得结论:点亮主题和转换情节的暗示。
而后者,那些形似道具的物件,如同窗帘背后变化的光线,本身只是被湮湿在画面之中,未被添上情绪和灵感,却经过镜头的过滤,奇迹般高耸出画面,变得极富道具感(是的,道具感,而非原始意义上的道具)。这一类物件,成了锦上添花的配饰(如同凝固在墙上的一块光斑,照耀着你日后的记忆),而对创作者来说,那是不费工夫得来的馈赠与果实。事实上,对一个观摩者来说,一部电影留下记忆的,除了主人公的角色塑造以及故事的轮廓,可能就是那些经意或不经意的道具。
音 乐
某种意义上说,音乐称得上是电影忠诚的灵魂。在通常情形下,一部记忆中的影片与一段著名的旋律是息息相关的(我们的记忆常常被那些耳熟能详的乐曲声催醒)。它们水乳交融,音乐在画面中流动,它并不自始至终贯穿银幕,只是在情节召唤时才涌现(犹如受阻于岩石的时断时续的山泉)。而片尾曲——那些与观众告别的咏唱,那些琴弦余韵——释放了全部剧情,使电影的情绪聚拢起来,变得不再语焉不详,也不再被故事所禁锢。
电影的主题曲成为一个故事的概括,动人的旋律克服着人的遗忘本能,在恒河沙数的影片面前,我们或许无法用片名映照出某个已遭淡忘的故事,却能从熟悉的旋律中获得猝不及防的灵犀的恩赐(一团乐谱织成的锦绣),音乐扎根在内心深处,供我们聆听和联想。
除了为电影度身定做的音乐,有时导演也会选择业已广泛传播的名曲,甚至流行歌曲,来作为贯穿情节的主题曲。这些耳熟能详的旋律,成为唤醒观众思绪的一把钥匙。运用得当,不啻是一种独特的连接电影气韵的方式,但毕竟不属于原创,只能偶尔为之。
电影音乐中,我们陶醉于梦境与现实,仿佛品尝着用幻觉酿成的昨日之酒。在虚构的剧情中,音乐是真切情愫的回声,作为影片不可割舍的一部分,它指代了甜蜜,渲染了苦难,解构了那种模糊的悬念。在它娓娓的伴奏声中(如同倾述),幸福的阳光同噩耗的闪电交错而过,给我们的视听以一致,而在那些久违的用旋律编织的音乐片和歌舞片中,忧伤或美好的音符更是覆盖了几乎全部的镜头,盛开在人们耳朵里,仿佛移动的花丛。
象 征
假如把象征这个词和意蕴联系起来,我们就会发现,电影中典型的意蕴即是对叙事中的典型现象做出象征(这个象征时而被浓缩时而被放大)。典型的象征折射了自然,以及它的某个局部(模拟的个案)。那么,另一种绝对的象征则隶属于艺术而有着其特殊的提示性——画面对另一个画面的提示,或者画面对其自身意蕴的提示:电影艺术的小图腾。
象征是对松散的不便阐析的情节内核进行凝聚,于是,象征物的地位明显高于一般的道具,象征物作为可供联想的实物或其投影,在转移的过程中被加以分析,它具有意味(这是关键所在),但对平移或摇晃的镜头而言,它却是导演臆想出来的乌托邦。
象征以其独特的联想成份增加了画面的重量(寓言是通篇象征),是对情节的明确意图进行模糊表达(间接和概括的)。这使原本平凡的情节变得有趣,它是委婉的抽象和指南:一个不经意的转移的方式。
然而以松柏对英雄的致敬,玫瑰对爱情的依恋,旭日和希望一同升起,浪涛和心绪一同澎湃——拙劣的象征(它们本身或许并不拙劣,其拙劣是丧失了新意的雷同造成的),于借鉴乃至抄袭的同时,被观众的审美抛出了银幕,它们不是动人的象征和象征物,而是留在电影表面的伤疤。
幕 布
电影通过运动的画面将视觉影像投映到一块本身没有变化的幕布上(幕布是被迫的),如果我们将幕布说成是一个目光的载体的话,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把影像说成是电影的载体呢(这个论点似乎也可以反过来诊断)?
幕布没有记忆,一部电影结束,就立刻整个儿抹去了它(当影片再次显现的时候,也不能说是幕布的记忆起了作用)。事实上,我们的视线只会去关注那些镜头的表面(斑斓的虚影),我们只需要那个故事。至于幕布,它仅仅是物理意义上一个被放映机点亮的发光体罢了。
当然,幕布无法责怪别人对它的忽略,在放映机那束神秘的光柱抵达之前,它的确不能被赋予特殊意义(它甚至不能明确地指代电影的技术特征),它孑然孤立,光秃秃只是一块布而已。它是视线的一个终止(目光拐不了弯),是一堵墙(背后是什么呢?),更是一部影片的终点站。
观众怀着期待而来,但这份期待并不属于幕布(它甚至连故事发生的可能性也不是),尽管即刻开映的电影将在上面呈现。
流动的画面在幕布上铺叙,观众兴致勃勃地投入到假戏真做的情节里去,他们被故事所感动,把剧中角色当作现实中人来憎恨、怀疑或爱慕,他们完全被剧情控制住了,影院处于一种沉闷的喧哗之中。而原来就没有什么特别意义的幕布,更是连一块布的本质也遭到了遗忘。
字 幕
字幕最初出现在未经配音的外语片,在银幕下方,它渐次出现,复消失,以用于翻译语焉不详的独白及对话。很显然,作为一种媒介工具,字幕起到了诠释故事与对白的作用,在传播过程中,它很大程度保留了电影原来的形态(无事可干的配音人在暗中叹息)。当然,对熟稔外文的观摩者而言,字幕或许是多余的,甚至是可恶可恼的障眼物(最好用长条黑布遮住)。
不过能通篇流畅看完外语片的观摩者毕竟占小比例,多数观众仍须凭借字幕来完成对外语片的观摩。藉此,字幕不能简单地划归于画蛇添足。不知从何时起,字幕不再被局限于外语片,大量出现在华语片。明明是耳熟能详的语言,却徒然增添了一排排字幕,侵占了本就有限的画面,难道只是为了印证,中文不是语音文字而是形象文字?
细查,发现了合理之处。譬如,澄清多音多义,甄别生僻词句,乃至前后鼻音(某些演员的口齿和发音如同舌头生了锈)。譬如,照顾识字的失聪或耳背之人,一种人文关怀(西方某些电影为了听障者,考究到在字幕上标注各种画外音)。再譬如,照顾听力欠佳的外国观众(类似中国人的“哑巴英语”,外国人也有“哑巴中文”)——久而久之形成惯例,没有文字的银幕反觉别扭起来。既如此,看似多余的字幕便不是三纸无驴的废墨了。
录 像
作为一种被淘汰的技术,曾经,录像带神奇的拷贝功能使电影儿孙满堂(仿佛医学中单细胞繁殖的方式,克隆出基因一致的后裔)。在功能上,它简化了以往观影所需的繁芜过程(获悉新片即将公映,查询故事梗概,产生观摩期待,直至购券入场)。录像的出现,使观摩者看电影变得更加随机,逛街或者下班途中,经过某个街角,在租赁录像带的摊点驻足,被花哨的纸质套盒吸引,充满悬念的故事被植入长方形塑料里,支付少量押金就可以带回家。
录像带的优势显而易见,品种门类繁多,便于筛选,与摊主熟悉后,还能看到隐秘的版本:那些不便张扬的、带有禁书性质的电影(性、政治、宗教。好吧,还是性)。缺点是片源过时,不是时鲜货,画面也差强人意,音效像耳膜夹了一片毛玻璃。
录像带消磨了物质匮乏时代的寂寞,随即被更便于携带、画质音效更佳的光碟替代。光碟的片源宽泛,更方便批量生产,从内容来说,也常有时鲜货上架。各领风骚三五年,光碟的风头又被互联网下载以及在线观摩抢去了风头,观众选择片目有了相当的灵活与随意性(不用受制于影院场次的支配),足不出户便可以欣赏到自己所钟爱的影片。
录像带、光碟、在线观摩(鬼知道接下来是什么)的此消彼长使观众可以不必亲临影院。但宅在家里看片削弱了仪式感——影院的放映空间是人丁繁多的现场,公众沉浸在同一氛围中,被一种非物质的情绪所感召。这个现场,至少从表面上看,充满了仪式感(除了虔诚的宗教,又有何种感召力能使如此多陌生人集体静默)。
正是有了现场的仪式感(人真是孤独的群居动物),使录像带、光碟或者在线观影,永难真正取代电影。事实上,过程与结局同样重要,录像带们提供的便捷令电影变得不再新奇。当观摩者很容易得到一个梦寐以求的故事时,不但放弃了憧憬的乐趣,也放弃了与陌生人同醉的乐趣。
不 朽
米兰·昆德拉在他的同名小说里将上面这个标题给予两种不同的释义:一般的不朽(熟人之间对一个人的怀念),伟大的不朽(一个人活在不认识他的陌生人心间)。前一种是平民的不朽(任何人都可获得),后一种是名垂青史者的不朽(少数人才会有),也是希冀雁过留声者所追求的不朽。
这种伟大不朽是时间留给虚荣界的最大诱惑,对加冕的人而言,它不仅指代光荣,也是证实其曾存在过的唯一证据——生命如转瞬即逝的烟雾,本质上是虚无的(民间才有了“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这样的价值观)。暂且不提别的领域,单就艺术而言,任何投身于创作生涯的人都是追求这种“不朽”的理所当然的热衷者,没有一位画家、作家、音乐工作者或者导演、演员、摄影师会否认这一点。
此处没有揶揄之意,追求伟大的不朽非但没什么不妥,对一个献身于钟爱事业的艺术家来说,或许是一个高尚的愿望呢。
将不朽者载入史册的工作历来是由史学家和钩沉者完成(野史的传播更为广阔与隽永),需要指出的是,在传媒枝繁叶茂的时代,传统的编年法被部分篡改了,谁能归属永恒这个备注,不再单单依靠历史的书记员来完成。
更多可供利用的资源与平台,成为沽名钓誉者潜入历史的捷径。在人文及艺术领域,记者、批评家、社会活动家,拥有话语权的知识分子操纵着媒体(占尽风骚的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论坛、自媒体以及一切延伸媒介),频繁的社交使圈子汇聚成高朋满座的沙龙,情面和利益倾轧了客观。后世所做的工作在今天完成,媒体和名人录中遍布在世者的姓名。编年史提前了,活人看见了自己在历史中的位置——令人联想起某部影片中活人提前开追悼会的桥段。当今天在今天终结,历史成了人人都看得见生长的草(对不起帕斯捷尔纳克),许多名不见经传的角色一夜间变成了显赫人物,只要长袖善舞,平庸者也可能获得虚拟的伟大“不朽”(对不起米兰·昆德拉)。于是在光阴丧失了记忆的同时,伟大的不朽也被时间掐断,显得不再具有神圣的意味。唯一可以被证实的是,不朽只存在于有限的时空,每个生命需要被消灭两次,一次是肉身的死去,另一次则是随着最后一个缅怀者的死去而彻底死去。
禁 映
作为有争议的作品,被禁映的电影——与它相同命运的还有书籍、戏剧或歌曲中的一些确实是猥琐的、反智的、有毒的,而另一些却是被误读的、构陷的、封锁的,后者通常会在日后获得解禁,重新回到人类的精神餐桌。还有一种容易被忽略的情形,在相异的意识形态背景下,同一部作品受到并不一致的对待,往往一部在祖国遭到限制的作品却在异域被奉为圭臬。
一般而言,作品陷入囹圄的原因不外乎两种,最多的是道德上不合伦理,余下的则是:政治上的动机不良,种族或民族问题,对宗教的批评及冒犯,宣扬其他的危险言论,前者重获自由大多要用删节、改写作为代价,后者能否获得假释,则视情况而定。
大陆禁片更多是所谓的地下电影,即未经官方审查的作品。这些作品带有浓郁的亚文化特征,以天然叛逆的姿态不与体制合作。拍摄者在开机之前,就知道了作品必然遭禁的命运(却没有打退堂鼓)。须知,在严厉而机械的审查制度面前,折中主义是困难的。地下电影通过各自管道参加海外的大小影展,斩获金奖银杯,虽然在母国被禁止,但作品一旦面世,就具有了艺术的合法性,这个合法性大于任何意识形态,属于时间长廊。
颇具讽刺的是,被禁止的作品中出现经典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在全部名作中占上不小的比例——这并不是令人费解的吊诡现象,一部作品之所以引起争议以致被封杀,相通的一点就是其离经叛道的诉求。换一个角度:它必然彰显其独树一帜的一面。
随着时光推移,某些过时观念就像生锈的锁被润滑油浸润开来,人文思潮潜移默化的流变,政治转向开明甚至政体发生变化,曾经被禁的作品的评判标准随之发生变化。那些被禁之作,便以其卓尔不群的气质从同时代的庸常作品中脱颖而出。事实上,某些作品的开禁确实是时代进步的象征,是一种开风气之先。当然,解禁作品本身所具有的神秘感,也是成为公众焦点的附加理由。
角 色
我经常苦思冥想的一个迷惑是:演员被摄入镜头的究竟是故事的某个角色,还是自身的某个自我。也可以换算成:究竟是演员扮演了角色,还是被角色所扮演。这样的诘问如同摆渡人的船,此岸与彼岸,谁是谁的目的地?
另一个老生常谈的疑问是,在演员漫长的表演生涯中,一如既往地保持驾轻就熟的表演风格,还是改弦更张投入陌生的转型,是否也如同江舟的往返,何处靠岸才是归途。
或许,惯于指点迷津者会作如是答:转型意味着摆脱窠臼,使表演增加了更多可能性。这样的劝诫看似有说服力,却是蛊惑人心。事实上,许多冲着转型两字而去的演员,因为舍本求末的选择而功败垂成。倒霉的盲动主义使贸然转型者自咽苦果,某些原本尚属优秀的演员由于角色的张冠李戴——擅长青衣的改串花脸,娴于老生的去扮小丑——迷失在混乱之中。
纵观演技高超的老戏骨,往往并不刻意追求转型,甚至不在乎本色出演。身上有没有戏,何须用外在的、夸张的方式来结构角色,润物细无声处,便可识出火候:举手投足的凝练与控制,恰到好处的语速。置身角色,却有旁观者的冷静。哪怕一个细微的眼神,眉宇间的一蹙一展,便与人物融为一体。只是从本质上说,一个演员的可塑性再强,还是带着天然的镣铐在跳舞。
不否认存在为演戏而生的天才演员,具有百变造型的能力,可以令观众在一瞬间忘记他的真身——演戏的都知道自己在演戏,偏那看客却忘乎所以——对一个演员来说,爱惜羽毛的最好方式不是其他,正是拥有甄别自身擅长与弱项的判断力。而在一部具体的影片中,演员的表演只是完成导演的意图,换言之,演员的表演并不属于自身,而只是还原导演在这部戏中所需要的角色。
阵 容
一群在票房上执掌大权的电影人,聚集在一个假设的故事之中,做一道号召力的加法。当这些人是个体时,本身就熠熠生辉——一流的导演、演员以及大牌编剧、摄像师、作曲家——凡此人等,构成强大整齐的阵容,仿佛神话里被灵幡招来的各路大仙,归于投资人麾下(好戏开场了)。
完成这样的组合需要资本、耐心和机遇,并非唾手可得。明星名角档期不一,攒局不易。一旦团队建成,好处显而易见。至少,形成了类似“事件”的新闻要素,吸引媒体的报道冲动,舆情机器启动,对热衷追星的拥趸而言,有了崭新的期许。单就电影的卖座而言,似乎已稳操胜券了。但事物都有两面,大腕扎堆使摄制组出现群雄割据的局面,吃专业技术饭的尚好,只须各司其职(也有难伺候的主)。演员间的炫技则在所难免(谁愿意在银幕上被别人盖过风头),似乎这也不能说是坏事,至少,飙演技的结果可能不知不觉中提高了影片质量。但耍大牌和互相较劲如同微暗的火焰,内耗和扯皮则是扬起的灰尘。恃才傲物者是不能相遇的,凌驾于导演之上的传闻亦常常在坊间流传。
当然,只要阵容仍保持完整,合作者终究是一个联盟,在没有关机之前,他们是彼此的影子也是声音,创造一个优秀的阵容是难能可贵的,在这样一个团体里,情怀比技艺更可供珍惜,电影是合作的艺术,这使他们必须学会妥协。
随着电影的商业化日趋完善,在资本的召集下,如今这样的超级阵容日益增多,开过眼界的观众渐渐也不再买账。所以,这种方式已不再是票房成功的保障。而作为一个保守的理想主义者,我固执地认为,一个伟大剧本的价值依然大于花团锦簇的拼盘。
翻 新
为一部早年黑白片染上绚丽的颜色(电影之黄瓜刷绿漆),使其成为司空见惯的彩色电影。作为一个经过脱胎换骨的新产品,再度投放市场(故事仍是当初的那个故事,银幕上的演员却已白发苍苍或骑鹤仙游),不应否认,这是一个聪明的主意,它将唤醒与旧片同时代的观众的回忆(回忆是永远的草莓地,只要一息尚存,总有一些果实可以采撷);又能激发年轻人的好奇心。好奇心如同一株不会停止升高的树,费尽全力攀至顶处,却猛地缩成一截树桩。
被翻新的旧片是一粒怪味豆,故事、演员、台词乃至理念,均属于过去,却套上了光鲜时髦的外壳。观众蜂拥踏入影院(有人为了追回失去的岁月,有人为了恭候岁月还魂),喧哗热烈的场面掩盖了光阴的真相,翻新者会得意洋洋道:瞧,多么难得的景象!这正是诡异之处,如同一只艺术的月光宝盒,翻新成功地篡改了电影史?可是,这更像给黑白遗像染色,固然能够美化逝者,却难以借尸还魂。
严格说,翻拍也是一种翻新(老故事的新讲法)。从历史的库存中抽出一部分,加入与现世口味相一致的颜料,美其名曰符合了当下审美,而历史的连续及完整则无关紧要——故意忽略时间这个要素,给已成文化遗产的老片换上漂亮的衣裳。
除了染色,还有其他形式的翻新,譬如将老电影升格为时髦的3D电影,色彩被修饰得更清晰,光线也变得明亮锐利。只不过,一首改写的诗是否还是原来那首诗?侥幸的是,从市场的反馈来看,观众貌似接受了这种方式(虽然永远会有像我这样的吐槽专业户)。或许从专业角度来说,制片人和导演比观众更了解电影的真相,如果是科班出身,教科书也会梳理电影的来龙去脉,任何艺术的进化史如同一根环形锁链,抽去任何一节便会散架。广义而言,审美的伦理始终存在,但这并不妨碍黔驴技穷者在电影仓库进进出出,对穷竭的想象力而言,那确实是一座额外的富矿。
向 度
在商业的挤压下,电影迷失了明确的指向(它究竟是艺术,还是披着艺术外衣的软工业),它的人文准则被日益膨胀的功利所撑破,不再具有艺术的使命感(或者以艺术为标签变相媚俗)。每部作品只能完成属于它的使命,若准备以文艺的面目示人,则可以奔着影展得奖而去,发行不是第一考量。若定位是商业片,则须承担票房的压力。没错,确实有既卖座又叫好的电影,但这并非事先预测而得,而是天上掉馅饼。世事的常识是,不成功是必然的,成功是偶发的。一部作品想艺术与商业兼得,最大的可能反而是皆失。
过去(当然这里说的“过去”可以是指与时间相呼应的某种愿望的浓度),大陆观众不加选择地接受一部电影,他们缺乏选择菜单和食材的余地(虽然拥有购票权)。电影对观众来说,只是纯粹的消闲或打发寂寥的方式。他们步入影院,坐在规定的位置上看完一部影片(保留中途退场的权利)。他们之所以如此迁就,是因为缺少消磨光阴的办法,或者说,缺少划过快乐之涡的舟楫。
今天(这同样不是一枚仅仅隶属于时间范畴的指针),闲暇的生活不再是一面窄门,多束光线照耀着多余时刻,层出不穷的已兑现的梦想指南,所有新兴的游戏方式——人们掌握消磨闲暇的新玩意,越来越多的老玩具被摈弃或边缘化,几乎所有的传统文艺样式——严肃文学、戏剧、古典音乐、绘画——开始受到冲击。在这些老玩具中,电影显得半新不旧,其形式感尚处于变化之中,使之存在诸多可能,流动的影像可以更直观地抵达感官。
多数情况下电影被视作大众文化,但它又何尝不是精英文化——导演通常跻身艺术家行列,演员却被归于明星。电影的这一特征令其左右逢源,又两面不讨好。相比其他社科人文,其幸运在于,叙述语言能有效地规避晦涩,用通俗的方式传递出意味深长。但为了与随时变化的世俗审美和趣味保持吻合,电影过多地为了迎奉市场而揣摩观赏者的口味。当票房成了高于一切的目标,电影只能越来越贴拢商品的属性。事实上我们不能否认,一部电影史是由投资人、演职人员和观众共同体完成的,每部影片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但底线在于,操纵电影方向的主体不应仅仅是观众,换言之,厨师有权自行配切烹饪,端出菜肴,拒绝食客进入厨房。食客的权限在于对菜单进行甄别,或者换一家餐厅。这是两者的天然契约,一种消费伦理。
容 量
拷贝在铁盒中封存,按照档期,被分配给影院。然后被置入放映机中,投射至银幕上,告诉观摩者一个故事(虚构者的同谋)。此刻,影院顶灯和墙壁上的光芒同时熄灭,周围陷入了昏暗和沉寂。明亮之处唯有银幕(关灯的意图在于迫使观摩者不要东张西望,也可以这么说,观摩者正视前方是因为别无选择)。电影开始了,镜头悄然嬗变,情节和画面恍若有声的连环画在银幕上滑移。与此同时,各种角色、声音、光影、背景音乐将人们引入虚拟的世事之中,情不自禁被情节所牵引,深陷伪造的场景之中。然而当电影散场,白日梦结束,电影遗留下来又是什么,它仅仅是一束光线中变出的魔术么?
复活的胶片记载了观众的视觉与听力所能承载的所有图像和声响,被放映机唤醒(任何时刻都可以被唤醒),它的容量超出了幻觉本身,它是活的,一个活的神话和问号。还是一个活的模具,可以复制出模样完全相同的美女、永远不会相遇的岛屿、一次次穿过苹果的子弹,不断穿帮的瑕疵,荒诞、阴谋、咖啡馆、爱情、公路、谎言、欲望、启示录、语焉不详和故弄玄虚的情境设置——它究竟有无边界(在虚构的文学作品中,文字的还原能力是有局限的),或者说,镜头是否具有冲破边界的能力。
电影的容量并非不可知的存在,表面上看,它裸露在叙事中,完成导演的策略和意图。它具有弹性,却无法从银幕的囹圄中突围(它甚至连胶片的甬道也穿梭不过)。电影一如既往地讲述着它的故事,没有人知道它的想象力在镜头之中,还是画面之外。
枝 蔓
通常我们讨厌电影中那些牵强附会的细节,将其贬之为水分,在文学创作中,批评家对这一现象也有“多余的情节”或“拖泥带水”之类的微词。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它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像沙砾那样从作品里被剔除)。然而我们该如何去甄别精华与累赘呢?那绝非“瞬间”与“过程”的迷惑,维特根斯坦脑海曾跃出过一粒灵感的火花:“凡可被显示之物不可被讲述。”此语高度抽象了一个创作命题,只是幸好未被广泛用于望文生义的实践,不过我仍觉得它给人以突如其来的遐想,它至少说明,“显示”与“讲述”也许不存在互叛。在这里,我们姑且把一切作品描绘成一株藤,同时将情节比作必要的枝蔓,可以发现藤由数不清的纤细枝蔓组成,可哪些枝蔓是值得保存的,又有哪些该毫不留情地除去?于是手执绿化剪的园艺师走来了(就如电影的剪辑师),按照自己的审美和经验对藤进行了修饰,这样,一件类似工艺品一样的作品就诞生了。
遗憾的是,没有一件作品会因为删节而不存水分,我们必须知道的是,枝蔓和水分在作品中的关系仿佛“显示”与“讲述”,区分它们的方法简单而神秘,那就是能否从情节中寻找出一种必要的知觉,即通常所说的有没有意味。
而一个老到的“说书人”会认同一个秘密:用情节的东拉西扯,收放那些看似闲笔的枝蔓,从而对不可言说的事物提供暗示,对逻辑的走向提供更合理的出路。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模糊的美学精神。
遗 忘
从艺者的职业及其身份是一枚有形标识,在功利主义至上的今天,他们乐于暴露在公众的视线里,渴望被拥趸的目光包围(被喧哗与呼喊包围)。在这个领域,遗忘即意味着遭到市场的抛弃——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公众人物(作家、导演、演员、艺人、画家、歌星)突然间从媒介报道中隐遁,也没有绯闻之类的事件成为舆情的一部分——虽然这种被边缘化是可逆的,但保持持续的知名度对从艺者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般来说,只须较长时间不再有新鲜作品问世,知名度便折损大半,艺坛残酷可见一斑。
那么,可否据此而言,作品是荣誉的魔镜,令从艺者显形。从艺者用作品确定其价值,凭借作品谋取大众的注视。显然也不客观,好作品可以催化知名度,但滥作却适得其反。多年积攒的好名声被新作搞残的情况并不鲜见,知名度作为社会身份的附属价值,历来是双刃剑。
还有另一种反诘,一些热衷于曝光的从艺者同样遭到了世人遗忘(另一种遗忘),他们用各种吸引眼球的方式,用地毯式轰炸的曝光率使自己的名字或形象占据传媒介质(不放过任何露面的机会)。受众的厌倦终于导致麻木,神秘感的丧失使他们的身份消失了:名字与面孔因被过度消费而流于平常,变得毫不稀奇。知名度杀死了知名度,被遗忘的方式和被记住的方式如出一辙:他们重又变成普通人。
有一种人除外,他们的成就被盖棺定论,名字和作品紧密相连,成为他们那个时代的一部分。其中的某个人死去,往往被认为是一个时代的结束(虽然这在修辞上存在瑕疵,因为“时代”不会多次“结束”),成为象征和图腾受人尊崇。
使 命
对热衷于艺术的人们而言,使命感无疑是一束点亮征程的光柱。凡投身于艺术的人,或自以为投身艺术的人(天生的敏感者和自我怀疑者),使命感必将像手电筒一样随身携带。
不过我们知道,使命的果实虽然诱人,其外壳和内核可能并不匹配。是否具有艺术的使命,取决于情怀,而非对功利的觊觎。不乏打着使命感旗号,蛊惑观众、读者及其他拥趸,更使自身陷入迷醉(从艺者最容易被自己感动,起初是自恋式的暗示,继而将自己放大)。但是电影不是一个单纯的介质,它与观众形成同谋,观众的质量决定了电影的质量。没有一流的观众,影片的文化含量必然滑坡,哪怕出现像样的作品,也往往因知音难求,而被锁入电影史的深柜。
那些艺海的探索者,神圣的使命感与他们朝夕相伴,长久形成的心理训诫,产生异于常人的气质——我们常说艺术家是疯子,何尝又不是因为耽于幻想而给公众的错觉——“使命”这个词先天流淌着高贵的血液,那些自我膜拜的艺术家,只能用同样高贵的“手势”来彰显诚意。面对一部即将诞生的作品,使命感如同小型发动机装置在艺术家腹腔,除了才华、观察力和想象力,还需要守恒。在时间的泪滴里,小说、诗集、绘画、电影被炮制出来,艺术家的激情得到了宣泄,使命感——一种精神的指针——暂时停摆。此刻,作品和使命感画上了等号,只是这尚且不够,在剩余的生命里,永远会有未完成稿出现。折磨人精神的跋涉永远不会止步(不是其它,仍是使命感在作祟)。本质上,从艺者和吸毒的人没什么区别,一朝上瘾,便终身难摆脱“文艺”这朵罂粟花的纠缠了。
爱 情
不必说,爱情是最普适的文艺主题。这枚大众橄榄适用于各种样式的体裁。故事常说常新,经过光阴的浸泡,非但没麻痹味蕾,滋味反更为隽永。这是与每个成年人相关的事情,是心灵史诗的主题歌。在爱情这件事上,人永远处于青春期。除了极少数幸运者,绝大多数男女都在失恋中长大成人。几乎每个人都遭遇过爱情滑铁卢,它像死亡一样,集纳人类共有的痛苦和迷惘,也隐含了共有的情感输出。
所以,无论是文学、戏剧、音乐还是年轻的电影,都将爱情作为首选的主题。而声像兼备的优势,使电影更能具象地展示男欢女爱。爱情与电影的互相渗透使银幕显得无比浪漫,虚幻、煽情、伤别离、苦恋、有缘无分、阴差阳错、虐缘,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恋人,那些为情所困的情侣,那些反目为仇的俗物,那些马不停蹄的忧伤,电影的直面功能将爱情植入观众的精神迷乡,尤其让人缱绻的是,电影和爱情并不需要若即若离的技术基因,而被制成体裁的标本:具有个案特质的共同记忆。一百部电影中就有九十部甚至更多成了爱情光顾的旅店,两者可谓投缘。
世上的爱情故事诚然早已说完,但观念总随着时代演变,外部经验也在发生新的参照。关于男女关于爱情,有新的演绎,以及新的篇章——不同观念的矫治权被电影篡夺——在古典时代,爱情讴唱着美丽恋歌,而在骑士、仕女和忠诚都死去的当下,琴瑟还在深秋的楼台,可供弹拨的旋律却日趋稀少。爱情之于电影,电影之于爱情,既难意会也难言传。也许没有人意识到,你一生的爱情,正是一场没被摄影机记录下来的电影。
属 相
电影是否属于艺术?我不知道。那么先搁置这个话题,电影的属相首先是文化则无须商榷,亦就是说,文化包容了艺术(这同样不是新鲜的论断)。我们首先假设电影不是艺术,而是一种神似艺术的东西,这样的话,从事电影创作的人便不能被冠以艺术家头衔,显然这并不公正。按学术说法,艺术是“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的把握和反映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毫无疑问,电影符合这一阐释,电影工作者也遵循这个规律去完成作品。因此,第一种假设暂且被推翻。我们再假设电影是一门艺术(在大众传媒中被盖棺定论),那我们先探寻一下艺术的涵义。贝尔称它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杜威则将它理解成是一种“有条理的完整的愉悦的经验”。前者的论述属于形式主义美学,后者则归之实用主义美学,这两种说法既统一又相左,是扑展在艺术之侧的一双翅膀:一个为艺术而抽象,一个为生活而升华。
涉及到电影的归属,电影作为一个完善而独立的文化分支,形式感是它最大的特征——镜头的容量,银幕的边界,光影的变化、音效的转承,角色的塑造,叙事的节奏——与其诘问它是否属于艺术,不如分析一部具体的作品。
事实上,电影脱胎于剧本,这使它天然带有文学属性。但其流程又接近于工业化流水作业。具体到当下的中国大陆电影,无论是技术还是观念,抑或讲故事的感官还原,在实际操作中,均缺乏系统化,形不成工业标准。大量影片是水准之外的赝品,呈现出一种前工业状态。同样,在空洞的诠释中,我们选择具体作品而非过往的经验,也不必为“见仁见智”这个泛滥的词语背书。
视 角
字面上看,视角即观察事物的角度,指眼神不同方位的转移。在影院中,观摩者正襟危坐,左右或正中,凭借不同的视角注视着银幕(这里有一语双关的意思),目光汇聚处是正在播放的影片(它不会因观众不同角度的眼神而走样),胶片储藏的内容流淌出来与观众的注意力保持吻合(它不会因座位的差别而愚弄观众)。
然而,银幕上的画面并不因此而保持一种气息,不知不觉中,它开始了微妙的变貌,就像在一具身躯幻出了许多张脸,在不同的视角中显映出不同的形象。观众们神态专注,并不知道彼此眼睛中的差异,他们仍以为在观赏同一部电影(他们当然是在观赏同一部电影)。
一部作品的神奇与魅力(不限于电影)皆缘于此,在个体视角中,呈现出不同的解读。而银幕之内——它缘起于镜头的框格,它对观众的想象力产生事实上的限制。导演的意图(那些打开幻觉的钥匙)与观众的博弈,故事随着蒙太奇而延伸,假想的生活被移植在框格中,整个观影的过程其实就是在印证电影的不可解读性。
导演将分镜头组合成一部“完整”的电影,以一种完美的假相传递给观众。但毕竟,电影中的“生活”是高度抽象的,如此,观众的视角便透过瞳孔的表相,埋伏在自己预设的谜底里,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走入虚构,对世事的理解和洞察力是鉴赏的基础,同时也成了分析时的标准。正如半个多世纪前,齐格菲尔德·克拉考尔的那句名言:“电影是对日常生活的奇迹性的发现。”
责任编辑 王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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