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革 命
那扇折叠气门“咝”地一声关上了。我看见一条湿漉漉的手臂在窗外左右晃动,仿佛一根刮水器。但那人还是被甩在后面,过分喧哗的雨声湮没了他的呼喊。
我望着前面的投币机,忽然想起自己刚进门时还没投过硬币。我挪了挪身子,打算去补上,但我很快又懒得动了。我总是很容易原谅自己的疏忽。车上坐满了乘客,其中并不排除可疑的人。我压低帽檐,向四周扫视了一圈,唯恐忽略掉一个最不该忽略的。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看,有时是为一个明确的目标而看,有时却是为看而看。
我可以确定,那个跟踪我的人已经被这辆车远远甩在后头了。我松了口气(但也只是稍稍松了口气),又开始留意起身边那些乘客。我背后的一对青年男女正在用本地话交谈,他们涉及到公共领域的话题时,声调就维持在一定高度,但过了一会儿声调就降低了,也许其中夹杂着某些私人领域的话题。前面两名妇人也正谈得有滋有味。她们的语气是平和的,语速是均匀的,让人感觉不出哪句是重要的,哪句又是次要的,或者哪个时候是兴奋的,哪个时候又是低沉的。她们好像是在交换对家居生活的某些看法。隔着一条过道,跟我坐在同一排的是两个老职员模样的人,一个肥头大耳,一个尖嘴猴腮。后者长着一个锥形的脑袋,紧缩的下巴看上去尖而锐利,因此每点一下头都像是用锥头敲击什么。他的点头频率也可以表明他与旁边那个人之间具有领属关系,对方说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带有权威性。坐在我身边的,是一名戴眼镜的女生,手中捧着一本书,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我猜想那是一本十分轻松有趣的小说,因为她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会心的微笑。这样,我绷紧的身体在那一刻也就放松了许多。
现在我可以带着愉悦的心情打量那个站在中间过道上的女人了。她的身段着实不错,站立的姿势也很优雅,一只手抓着一根镀镍的横杠上的吊环拉手,露出腋毛刚刚刮过、还泛着淡青色光晕的腋窝。我的目光随风飘落似的往下滑移:她穿着一条吊带衫,弹力超短裙。裙子紧绷着,使她的臀部极富肉感;裸露在裙子外面的大腿分布着纤细的静脉,颜色深浅不一,长短也不尽相同,但每条拉到一定长度,就自行中断了。与这样一个女人同车,会让任何一个男人感到旅途愉快。女人前面的大块头下车后,上来的是一个蓄“飞机头”的年轻人,前额的一撮头发被雨打湿,软蔫蔫地垂挂下来,呈现出遵循地心引力的梳向。“飞机头”绕到那个女人身后,刚好挡住了我的视线。我闭上了眼,脑中闪现出刘丽亚的身影,好像是从刚才那个女人的身影中分离出来的。我说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从一些酷似她的女人身上常常会想到她,却不会从她身上想到那些酷似她的女人。
我睁开眼时,发现那个“飞机头”已经绕到女人左侧背后,因此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以及距离所造成的暧昧氛围。他满可以退到身后更宽敞的过道,却非要挨她那么近。他的身体倾向于与我同排的那个瘦子,从我这边来看,他歪斜的身体刚好与前面那个女人呈锐角(也就是说,现在那个女人的臀部再一次落入了我的视线);但如果从瘦子那个角度来看,“飞机头”瘦削的臀部刚好取代了女人那个丰满的臀部,他的左手支着瘦子前面那个座位的椅背,就好像要搂住那个女人的细腰。这辆车经过一条人群拥挤的街道时经常消消停停。每次刹车,“飞机头”都会趁机向前面那个女人的身体靠一下,而那个女人的身体有时也会向后微微一仰,那时“飞机头”总是不失时机地做一个扶持的动作;有好几次,前面那个女人都回过头来瞥他一眼,“飞机头”咧开嘴,露出表示友善的微笑,而那个女人也只是释然一笑,好像经过几次轻微的碰撞,双方都有了默契的感觉。于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也相应地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飞机头”的手指有点不太安分了,两个手指并拢,在她臀部只有两三公分的地方游移着。
这时,一起发生在十字街头的交通事故使车上的乘客都为之哗然,他们的目光转向窗外,估量着血迹的长度。“飞机头”的脑袋也转向了窗外,但他的手在底下仍然保持着动作的连续性。也许他并不满足于那种仅仅能够激发想像力的猥亵,还会进一步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我这样揣度时,“飞机头”的两指之间忽然亮出了一柄明晃晃的刀片,仿佛是直接从他的手指间延伸出来的。这时我才注意到,那个女人的背后斜挎着一个包,黑色漆皮垂挂下来,遮住了其中微凸的部分。“飞机头”手中的刀片向她的皮包一点点推进,这就说明他并不是以触摸她的臀部为最终目的。我屏住呼吸,目光在刀片与皮包之间游移,仿佛我也参与了整个行窃活动。随着这辆车猛地颠簸一下,他的两根手指迅速插进了皮包的切口,然后,又迅速抽了出来。他的手指没有握成拳,表明里面并没有她要得到的东西(或者只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车到了第三站,“飞机头”前面那个女人下去了,他身边那个瘦子也下去了。“飞机头”在瘦子坐过的那个位置坐下,身边就是那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到了第四站,“飞机头”起身准备下车。我重重地咳嗽了一声,“飞机头”侧过脸,朝我微微一笑,仿佛是在跟自己的同谋打招呼。
这辆区间车并没有开出多远,与我同排的胖子突然站起来,向车上所有的乘客宣布:他遭窃了。他让司机停车,打算回头去追赶那个“飞机头”。司机望着他肥嘟嘟的身躯说:“算了吧,人都跑远了,你还追赶得上么?”但胖子坚持要下车,司机只好把车停下。折叠气门“咝”地一声又开了,胖子打了个趔趄,险些从车上滚下来。我想,假如胖子肯舍得花钱去搭一辆出租车,假如今天不穿西装(而是穿一件皱巴巴的夹克衫),假如他的口袋在左边,假如他的右边是一个空位置,假如他在上一站就跟那个瘦子一起下车,假如他不急着回家,或者仍然呆在办公室里消磨一段时间,那么,他就不会遭窃了。然而,就有那么一种叫不出名儿来的东西在捉弄着每一个人,上一刻安排一个小偷和你在一起,或者下一刻安排一把刀和你在一起都是不无可能的事。这使我每时每刻都没有放弃警戒。我从车窗里探出头,看见胖子茫然地站在路侧,在抱怨、在叹气、在期待行人说几句表示同情的话。于是我又想,假如此刻不是他在叹气,将会是另一个人,可能是一个钱包更丰的人,也可能是一个已经改行的小偷,当然,也有可能是我。
郑 亮
我从车上下来,拍了拍口袋。其实我想拍拍干瘪的肚子。
我一直惊讶于自己的直觉,当我的身体告诉大脑:不妙。不妙的事情随后就真的出现了。眼下的情况就是这样。我在大街上闲荡时,双腿突然产生了奔跑的冲动。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都涌到了两根细瘦的肉腿上。我跑得飞快,风都快长出棱角来了。我在街头奔跑时,后面总会跟随着一伙人。这一次也不例外。我一边奔跑,一边回过头来仔细点数,发现身后总共跟随着七个人,他们也许是互不认识的,仅仅是因为我而使他们临时组成一个运动团体,在我看来,他们只不过是以我为共同的参照物,进行一次非常规的赛跑。跑在最前头的是一名年轻的警察,尽管他远远落在我后面,但奔跑的速度比起上一次,要算进步得多了。多少年来,我一直被人们归类为那种喜欢给警察添点麻烦的人。我父亲就是一名自以为非常神气的警察,我给他添的麻烦,妈妈说,垛得像柴堆一样高。十多年前,这个穿制服的老家伙追打我时,街坊邻居竟然毫不动情,也不上来劝阻,甚至还夸他是一个好父亲,称职的警察,擒拿功夫了得。在他身上,坏脾气与非比寻常的腕力总是那么相称地体现出来。他终于把儿子像一条野狗那样治住了,有好几年都不敢犯上。可是,自从医生告诉他,他身体里有一块石头,他强壮的身体一下子就蔫掉了,没过多久,我们家后山的几块石头就永久保存了他的身体。他死了,死透了,多年来我对他的恐惧却一直在那些穿制服的家伙身上延续。现在一见到警察,我总想跑几步。我不知道是警察在追赶我,还是我父亲的鬼魂在追赶我。
有一种蓬勃的力量在我双腿之间循环流动。我跑出很长的一段路之后,回过头看,那名年轻的警察已经落在六个人身后;我又继续跑出了一段长路,发现后面只剩下四个,警察已经不见了。那时我几乎忘记了奔跑的目的,开始玩味起整个奔跑过程给我带来的愉悦。我的腿弓间似乎安装了弹簧,一伸一缩,很有规律,一点也没有松弛下来的意思。第四次回头时,我发现后面只剩下一名高个子。我停下来,站在斑马线的另一头,向那人招了招手。中间相隔着来往不断的车流。高个子也停了下来,弯着腰,双手支撑着膝盖,一边张大嘴喘着粗气,一边拿铜铃般的眼睛瞪我,仿佛是在对我说:你小子有种。
我转过身,仍然在大街上奔跑着。我把这一次奔跑当作一次寻常的晨练。
刘 丽 亚
我拎着两份早餐上楼时,房东老大妈刚好从楼上下来,她告诉我:她那个房间的铁栅门昨晚被人撬了锁,幸好里层还有一扇铁门,三道防盗锁,被打开了一道,小偷没耐性,只好放弃了。苜蓿街一带是杂居区,小偷多,活动频繁。最近警察在这一带加强了警力,也不见得管用。那些小偷,报纸上说,就像皮肤病患者身上的痒,到处都是,即便在这儿抓住一个,那儿很快又会冒出一个。房东老大妈朝我房间里张望了一眼,说:“你一个独身女人,可要防着点,他们不但会偷东西,还会偷女人。”她跟房间里面的敖姬打了个照面,才算满足了自己的窥探欲望,挎着垃圾袋咚咚地下楼去。
敖姬趴在床上,脊背上是三道不规则的抓痕,昨晚我用红汞给她的伤口消过毒,因此结痂的地方仍然留着红色印记。敖姬对自己受伤的原因一直讳莫如深,我也没有多加盘问。自从离婚后(我甚至不知道她以前的男人是谁),她就学会了抽烟、酗酒、说粗话、用让人舒坦的手法榨取男人的汁液和钱包。男人们喜欢她喝酒后疯疯癫癫的模样,喜欢听她混合着酒精的尖叫。有那么一次,她在酒吧里喝醉了酒,就直接用自己的身体付掉那笔酒资。我劝她说,你这样子会把身子弄垮掉的。敖姬却一脸漠然地说:“这没什么,你吐过一次就不会对恶心的男人产生呕吐感了。”但是,我对她说,一个女人是经不起那么多次呕吐的。
敖姬坐在床上吃稀粥时,手机的铃声突然响了。她打开手机盖子,里面传来含糊不清的声音。敖姬毕竟是场面上的人,一听声音就能知亲知疏。她说了几句自轻自贱的话之后,又用本地话狠狠地骂了几句。敖姬向我数落他的客人时,常常会夹带几个新鲜而又粗俗的词汇。她说男人不知有多贱,只要让他们图个快活,你说话无论怎么难听他们都不会介意。当然,粗俗也仅仅是适可而止的粗俗,它属于调情的一部分。在交谈中,敖姬故意拖长每个字的尾音,以表明她的厌倦与冷淡,而对方显然是在柔声柔气地讨好她。谈妥了价钱,敖姬就挂掉了手机。她突然问我,你知道对方是谁?我摇了摇头,自顾吃粥,懒得打听。敖姬指了指天花板说,是楼上那个死老头。田贵生,我说出这个名字时,松花蛋粥差点要从嘴里喷出来。
敖姬背着亮光坐在梳妆台前,又开始给自己涂脂抹粉了。我问敖姬为什么要在闹市区里开设店面,她颇为自得地解释说:闹市区里大伙各忙各的,没时间去琢磨别人的营生;而冷僻的街区就不同了,那些碎嘴子女人喜欢搬一条凳子懒洋洋地坐在门口,东张张,西望望,尤其喜欢对我们那些进进出出的客人说三道四。
她用褐色唇膏涂满下唇,盖住了嘴上那些由于过敏而呈现的黑褐色条纹,接着用银灰色唇膏涂在下唇的分界线上,最后,她涂了一笔重重的唇彩。她说,男人都喜欢性感的嘴唇。
我说,你都这副模样了,还要出去?敖姬放下画笔,没好声气地问我,你是嫌我老了?她这样说时,我才注意到她的脸,这是一张对生活充满厌倦的脸,上面已经出现了皱纹。日复一日,这份职业带来的劳损是多么可怕地呈现在她的脸上。就像一个原本漂亮的花瓶经过几次震荡后并没有立即出现裂纹,但天长日久,一条条不规则的裂纹就毕露无遗了。敖姬每每见到脸上多添一条皱纹,就会产生近乎神经质的恐惧。以至看到墙壁、浴缸、洗脸池上的裂纹,都会引发同病相怜之感。那时我想,一个漂亮的女人对于衰老的恐惧要远远大于相貌平平的女人。
“男人们总是这样,”敖姬说,“一看见你脸上出现了几条皱纹,就死也不肯往你身上添钱了。”
田 贵 生
敖姬替我脱下袜子时,从我发黄的脚跟上发现了一圈皱裂的表皮。她跟我说,这是衰老的标志,报纸上是这么说的。我知道,我已渐入老境(衰老是无法阻止的),而我身上的力量也像黄昏的光线一样,正一点点变得微弱。在我精力最旺盛的那段年龄,我总是渴望把自己的身体打垮,可现在不同了,我必须小心翼翼地把力量贮存起来,绝不会像年轻时那样胡乱挥霍。年轻时,我对“力量”这个词是熟视无睹的。
“你不在乎我的年龄?”我问敖姬。她轻描淡写地回答:“年龄不是问题。”“你这是违心话,”我说,“事实上,你也已经有了年龄上的危机感,你这样安慰我就等于安慰你自己。当你看到那些小白脸搂抱着那些比你年轻的女人,你心里一定也是酸溜溜的,是不?”敖姬听了我这番话突然发火了,脸拉得老长。我想女人真是水做的,火一烧就变成了一壶热开水,滚烫的。敖姬昂起头说:“假如老娘还只有二十出头,她们就别指望得到小白脸的欢心。”这是真的,我看过敖姬年轻时的照片,那时她长得真好看。
敖姬也问我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跟老伴分居?我很坦白地告诉她,我的女人早已经不能受用了,更何况,她自从动了乳房切除手术,整个跟宫廷里的阉人毫无二致,看了会让人做噩梦。敖姬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她指着我说:“你现在难道不像个阉人?”我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身体依然像面条一样柔软。一个人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对于伸手可及的东西他却无力触及。眼前这个看起来有失体面的物体,并没有从我的身体中挣脱出来,它缺乏向上的力量,它更缺乏深入的力量。我所能期待的,就是在平静、缓慢的抚摸中获得一点想象性的快乐。老年人总是一再被人告知:要把快乐从某个固定的点上转移到整个身体上。这也是我目前所能接受的一个悲哀的事实。我现在热衷于打桥牌,就是最大可能地实现力量自下而上的转移。
我向敖姬承认:“对于男人来说,女人就像一座山,年轻时候可以接连翻过好几座,到了老年,就只剩下登山的欲望,却没有登山的力量了。”敖姬笑了,这是一种表示理解的微笑,而我仍觉羞惭。
敖姬在我脚底抹了一层油。她指着几个足穴,充内行地告诉我这是什么穴,那是什么穴。我让她重复一遍,她马上就说混了,甚至把脚前的穴位名称说成是头顶的。她接着拿出一根长约十五公分的木杵,在我脚板上往返挤压,然后问我,有感觉?我没吭声,敖姬忽然使出了更大的手劲,我痛得嗷嗷叫起来。“痛,就表明你的经脉不够畅通,”敖姬又指着我的某个足穴说,“这儿,对,这儿直通你的肾。你的肾坏掉了。”敖姬这样说时,我的身体居然有点发硬了。我想是我的肾上腺已经受到刺激了。我把敖姬的脑袋按了下去。
敖姬吐出了舌头。她的舌头真长,几乎可以舔到自己的鼻尖。
时间到了。外面有人提醒道。我突然意识到,在这儿每一个人的快乐都必须接受钟表的管辖。让我忽然想起桥牌的规矩:每轮打二副牌,限时15分钟,打三副牌限时20分钟。
“能不能再延长一点时间?”
“那么你就得付更多一点的钱。”
郑 亮
我带着一份生日礼物来到刘丽亚的住处。她给我开门时,只穿一件单薄的睡衣。她的乳罩是透明的,隐约露出饱实的乳房,就像是透过橱窗可以直接看到里面的奶油蛋糕。生日快乐,我递上礼物说。
“他妈的,”刘丽亚兴奋地说,“我居然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眼前这个女人,也许是她说粗话的模样迷住了我。
她向我表现出来的,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种亲热,而是平常的热情。请坐。请喝茶。如此而已。然后她就斜靠在床头,抬高一只胳膊,用一枚小镊子小心翼翼地夹着腋窝里的毛根。我明白自己需要做点什么。我走到床前,搂住了刘丽亚,但她使劲推开了我,迅速转移到了床的另一头。我在若有所失的感觉中晃荡了一下。刘丽亚见我满脸尴尬,就带着歉意说:“今天不行,我二姨妈来了。”每次到关键时刻,她总会找借口拒绝我。但我是可以容忍的。通常情况下我还是可以容忍的。
现在她坐在梳妆台前,一边照着一面小镜子,一边继续用小镊子夹着鼻子上几颗细微的黑头。仿佛她从事的是一项瓷器活,极力要把每一个细微之处打磨得光滑,不容一点杂质出现。每天,她都要花大量时间挑剔身上一些她认为必须挑剔的东西。除此之外,她似乎也没有什么癖好折磨自己。夹完黑头,她又开始用小剪刀把头发上分叉的部分剪去,有条不紊地堆放在一张散发着油墨香的报纸上。报纸上是一张笑得十分灿烂的明星脸,几乎占了整个版面的三分之一。不久之后,那张笑脸就被一堆柔软的发丝覆盖了。我斜靠在床头,懒洋洋地看着,随手打开床头柜上一盒巧克力豆,捡了一颗抛进嘴里。她对着镜中的我说,别吞下,这是眼影膏。但我还是把它吞进了肚子。她应该明白,这是一个被她长时间忽视的人所作出的小小的过激行为。她应该有所表示了。但是没有 。
她继续对着镜子,从纸包里掏出一张粉红色纯棉纸,蘸了一点水,轻轻地拍打着双颊。我第一次发觉她的脸有点不太对称(也许是睡眠过多导致双颊浮肿的缘故)。我忽然想到了早上一对男女在吃早餐时的谈话。
刘 丽 亚
郑亮冷不防问我一个问题:你是否认为对称的脸比非对称的脸更具吸引力?我说是的。其实我也可以说不是。郑亮接着告诉我:通常情况下,面部对称的人失去贞操的时间要早一些,而他们身边的性伙伴也会多一些。我觉得郑亮的话无聊而又有趣。我问他,你是从哪儿听来的?郑亮说,吃早餐时就有一对男女在我旁边讨论这个问题。我说真无聊,无聊透顶。其实我也可以说真有趣。
经郑亮那么一说,我也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墙上的明星写真(我无聊时,就喜欢在想像中挑剔我所喜欢的那几个男明星的长相),汤姆?克鲁斯的左脸和右脸显然是不对称的,因此他拍照时常常会举起左手,在脸上投下一道阴影,以掩饰脸型的缺陷。我一度被他举枪的手势迷住,现在却觉得有些厌恶。
我又想到那个举枪的男人了。一条丧家之犬,至今去向不明,我也懒得去打探他的消息。那座城市里的人都管他叫王革命,而他悄悄告诉我他的原名其实叫王格。我说你叫王革命更合适。这个名字,充满了火药味,跟他本人一样。一个人时常带着手枪,几乎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子弹是没长脑子的,我说它总有一天会冲他而来。他就是听不进我的劝告。干其他事有什么不好?邮递员、司机或者油漆匠,都是一份蛮不错的职业。可是他却不愿意这么平平淡淡地过日子,非要拿着枪去寻死觅活。他曾对我说,完成了这桩事,我就带你远离这座城市。我问他究竟是指哪桩事,他却笑而不答。他总是这样说,快了,快了,我们就要过上幸福的生活了。这种听起来悦耳的话他已经向我说过很多遍了,后来就让我觉得厌烦。有好几次我把他的枪藏起来,但每次他都能凭着嗅觉找到它。事情坏就坏在他手中这个家伙。有一天,人们告诉我,他在一家地下赌场用一把六四手枪击倒了一名赌徒中的老大。正如报上那个杀人犯所说:他必须用枪口表达自己的愤怒。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在那座城里至少有十几名赌徒发誓要杀掉王革命。但也有人夸他的枪法准,他们会对那些玩枪的小毛头们说:王革命在这儿你就不敢出风头了。那个胆敢效仿他的小毛头后来竟死在别人的枪下。我说这是自讨苦吃。
当你口中的一枚蛀牙彻底烂掉,只剩下牙龈时,你仍然会认为它完好无损地存在。只有当你牙龈隐隐作痛时,你才真切地感到它已经彻底地烂掉了。你一次次想拔掉它,却始终没有勇气。
有好几回,我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忘掉他了,但没过多久,他就会在我梦中杀了回来,他让我的梦境乱了,让我的心乱了,最糟糕的是,他让我的整个生活都乱了。
我想我注定要爱上这个卑鄙无耻的男人了。
王 革 命
她打开房门乍见我时,没能及时控制住脸部的慌乱神色,就像不速之客进他的卧室时,她一时间无法收拾好床上的凌乱衣物。定了定神之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伸手去关门,我用手把门挡住,没等她开口,我就进了房间。里面站着一名小个子男人,蓄飞机头,我一眼就把他认出来。我同时还注意到了床上的一片压痕,范围不那么大,可能是他们刚刚坐过,或是其中一个斜躺过;床单的其余部分是平整的,没有那种翻滚过后的印痕。我们三个人:我、刘丽亚、“飞机头”,站在三个互为对角的位置。刘丽亚还没有完全从一种慌乱的感觉中脱离出来,眼神迷乱,表情费解,她似乎正在琢磨着应该如何应对这种局面。事实上,真正处于对峙状态的,是我和“飞机头”。碰到一些拔刀子不能解决的事,我会冷静下来思考。我会在不失风度的情况下让对手安静地离开。“飞机头”的嘴角掠过诡秘的微笑,我也以微笑回敬他。我的目光落在他肘边桌子上的礼品盒,包装精致,分量似乎不轻。我猜想那是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我把它掂在手中,问刘丽亚,这是他送给你的?刘丽亚的脸部肌肉紧绷着,双唇也是紧紧闭拢,只让两个鼻孔小声出气,一副少气懒言的样子。我转而对“飞机头”说:“我今早在车上发现你的手不太干净,因此你的礼物肯定也是不干净的,你拿回去吧。”“飞机头”被我这句话激怒了,但他心里应该有数,凭他这副体格,并不适合用男子汉的方式解决问题。他把脸侧向一边,似乎不想让我和刘丽亚看到他此刻的窘迫。刘丽亚从我手中夺过礼品盒,抱在怀里说:“即使不干不净,我也喜欢。”这话让我一下子怔住了。我想,了解一个身边熟悉的女人有时会比了解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陌生女人更困难。我的惊愕很快就转变成了愤怒,一句粗话冲口而出。
我好像是这样对她说的:“你他妈的真像一只鸡。”
刘丽亚竟摆开了斗鸡的架势说:“我是鸡又怎样?!我是鸡又怎样?!”
这么说,我一直都是在跟一只鸡生活,而当初我还以为是在跟一只天鹅比翼双飞呢。
我好像是在这种有失风度的情况下扇了她一巴掌。“飞机头”随手操起一张小方凳,要向我劈头砸来,但他举到半空时,双手突然凝滞不动了。这种吓唬人的小把戏对我来说早已过时了。我相信他不会跟我相持太久。刘丽亚没有及时出面喝止,让他反而有些为难(立即放下凳子,他也许会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但他还是放下了。他继而转身去搬那张体积较大的沙发,他举了几次,都没能举得起来。我等得不耐烦了,拔出手枪顶住了他的脑门。我一直对自己右手的控制力缺乏信心,我害怕这一颗子弹会背离我的意图蹿出来。结果是刘丽亚上来拽住了我的手臂。她对我大声嚷道:“你疯了,你真的疯了!”
其实我一点也没疯。我之所以没有扣动扳机,仅仅是希望这一晚能睡得踏实一些。“飞机头”趁我犹豫之际,夺门而出。他逃得飞快,似乎是训练有素的。我没有追出去,只是在门口冲他的背影吼道:“如果是在以前,老子非一枪毙了你不可!”
郑 亮
我从刘丽亚的房间退出来,浑身疲倦,有一种刚从女人身体中被迫退出的感觉。
刘 丽 亚
他希望我这段时间的情感生活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男人插上一手;可是,他似乎又希望从我的谈话中进一步确认,我的生活中是否还存在过一个可能的男人。他就带着这种矛盾的心理向我盘问,使用的是一半带审讯,一半带闲聊的语气。他的提问有些咄咄逼人,那时我想回避都是不可能的。每一个词都像是有一个心怀叵测的人在我身后穷追不舍,直到抓住了我,让我完全放弃了抵抗的力量。他一边听我毫无保留地讲述,一边察看我的脸色、眼神,揣度我的语气变化。而我的回答显然是让他满意的,他的语气转向柔和就说明了这一点。接着,他就使用抚慰的语气跟我交谈,就像一个人把掐住喉咙的逼问动作变成了轻柔的抚摸动作。
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他擅自打开了郑亮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里面除了一只名牌手表,还附有一张生日贺卡,上面写了几行歪歪扭扭的字。中学时代的老师曾告诉我们:这就是诗。那个年代,诗歌还勉强可以哄骗那些没脑子的女孩子上床。这是诗,我用很识货的口吻对王革命说,但我内心没有升腾起一种圣洁的感觉。他居然会写诗,他居然掌握了不少形容词,他居然还懂得使用比喻,这就有点不一般了。王革命把我手中的生日贺卡夺过去,瞥了一眼,说了一句带有挖苦性质的脏话,然后当着我的面大声朗诵。
“‘刘丽亚,我想请你看黄昏七点钟的月光。这他妈的是一句货真价实的下流话。”王革命说完之后,突然大笑起来。我也笑了。我的笑声好像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他的喉咙。我只不过是把他的笑声延长了几秒钟,没有别的意思。我对眼前这个男人再了解不过:无疑,他是那种血性很旺的男人,跟别的硬汉子一样,发起狠来,愤怒也是一步到位。可是,他也有另外一面。我知道怎么哄他,让他开心。
王革命突然抱住我说,我也送你一份生日礼物。说着他就借助整个身体的重力顶住我。他弯腰时我听到了骨节错动的声音,好像他的身体一直紧紧地绷着,现在终于可以松弛下来了。
“我终于可以松弛一下了。”他是这么说的。
我对他说,你弄疼我了。他却装作没听见,仍然在炫耀他的力气。我用膝盖顶住他的腰部说,我要是跟你一辈子非要死在你的手里不可。他没有停不来,反而露出了得意的微笑。其实我要的仅仅是一双坚定的手,而他给我的却是整个笨重的身体。
一股甜蜜的仇恨在我血液里蔓延。我拧住他的耳朵说:“你听见了吗?你弄疼我了。”一枚硬币忽然从他的耳朵里掉了出来,落在枕边。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把硬币搁在耳朵里,也许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癖好(他的耳朵有一小块烟蒂似的赘肉,恰好可以挡住一枚小小的硬币)。我把这枚硬币夹在拇指与中指的指肚间捏来捏去。他问,你发现这枚硬币有什么特异之处?我拧着他的耳朵说,你的耳朵倒是有些特别。我一定是把他的耳朵弄疼了,否则他不会龇牙咧嘴,像要吞掉我。那一刻,我感到肚皮下有什么东西突然需要尖叫了。我用手中这枚硬币堵住了他的耳朵。
郑 亮
我握着一把水果刀又悄无声息地杀了回来。但我还没有到刘丽亚的房门口,就已经听见了房间里传出嬉笑打闹的声音。我一下子怔住了。刘丽亚对那个男人说,我只想过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我要的就是一点点———我知道她下面要说的是“自由”,但她的声音突然被迫中断了,好像有一只手压住了下面的“自由”,或者是整个身体。让我无法容忍的,并不是那个男人的粗暴,而是刘丽亚那种不知羞耻的尖叫。对于女人我以为是弄明白了,其实是自以为弄明白了。那一瞬间的痛苦,齐眉及顶,差不多要把我击昏。但这算不了什么,我只要一转身,就能忘掉。
我照样可以哼着口哨,走上街头。我甚至希望那名毛手毛脚的年轻警察此时能够突然出现,跟我再玩一场追逐的游戏,否则我的快乐就会稍欠完整。大街上是日常的纷乱,这符合我的口味。有几个女人在当街兜拦生意,我没有兴致过去,但我很得体地向她们表示歉意。后来我走进了一座街头厕所,躲在某个隐蔽的角落,干完了那桩对我来说早已习以为常的事。一直以来,我都以为那桩事是近乎美妙的。但今天有点不一样,我本能地意识到,那瞬间的快乐是模糊的,也许根本称不上快乐。
我懒洋洋地从厕所中出来。一个外地贩子正在厕所对面的一株大榕树下兜售几种仿真手枪。他向围观的本地人介绍说,这种仿真手枪的最远射程是50米,能打穿4毫米厚的玻璃。几个掂量过仿真手枪的本地人簇拥着他,七嘴八舌地跟他砍价。外地贩子表示,只要他们出得起价钱,他愿意免费在这把枪上镌刻主人的名字。这年头,只要手头有点儿钱,什么东西都是可以拿来把玩的,花28元就可以把自己的头像印在邮票上,花100多元就可以拥有一枚专为个人设计的14K刻名金首饰。那个络腮胡子只花了58元就买下了这把仿“六四”手枪。他模仿美国西部牛仔的模样,举起手枪,瞄准厕所门口,一名刚刚整好裙摆的妇女从里面出来时,吓得尖叫一声。她的眼睛睁得圆鼓鼓的,仿佛眼前是一头凶猛的庞然大物。正是这种惊悚的眼神,使我决意购买一把仿真手枪。
我记得刘丽亚身边那个男人曾威胁我说:如果是在以前,我非一枪毙了你不可。
我不知道他从前是干什么的。
王 革 命
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我们这伙人的标准形象。我所说的“我们”,指的是跟我一样替老板卖命的六个人。我们的名字通常是连在一起的。六个名字,就像六发子弹,响亮、有威力。那座城市的硬汉,从来不敢跟我们较量。后来,老板唯恐我们的势力日益壮大,硬是把我们拆散,分派到三个不同区域的地下赌场,我们的任务就是维护秩序,把那些违规的人,按照行规清理出人群。我在地下赌场混了个把月,很快就具备了一条恶棍的全部特征:嗓门大、会说黑话、会动粗,有时表情冷漠,有时则目露凶光。那些在我们面前耸着肩膀、紧握双拳的人,与我对视五秒钟之后,就会胆怯地离开。我认为,我之所以能恫吓他们,还多亏额际那条清晰可见的刀疤。
我要说的是那一天傍晚,大约六点钟,我吃晚饭时不慎打翻了手中的饭碗。以后来回想起来,我觉得那件事似乎与随后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有着必然的联系。按照南方人的迷信说法,打碎饭碗会是一个坏兆头。
也就在我捡拾饭碗残片的那个当儿,一名客房服务生过来告诉我,他发现304客房有人正在鬼鬼祟祟地摆弄电视机。我带着两名助手冲进了那间客房。里边那个人吓得从椅子上弹跳起来,面前一台电视机的屏幕上显现的正是四个人围桌打牌的场景,他们打的是桥牌,北家是一个小胡子男人,他触摸着自己的纸牌,不露声色,他关注的似乎只是赌具本身,而不是对方的叫牌情况。我看到电视机旁边的信号放大器和解密器,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很快就找到了屏幕上显示的那个包厢,那时北家正在按顺时针依次从左到右发牌,我对桌上的纸牌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这些纸牌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小胡子男人竭力跟我狡辩,但不敢显得过于外露。为了证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站到桌子上,拧开吸顶灯的灯盘,里头是一个烟感报警器,被一层又一层的硅胶粘着。那名小胡子男人见事败露,就想开溜,但被其他几名赌客一把抓住,摁倒在地。我取下报警器,打开,里头露出了一个微型摄像头。我用手铐把那两名作弊的赌徒铐在一起,让他们在众人面前作个检讨。这是铁定的行规。那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几个女赌客据说曾被他们骗个精光,最后不得不用身体作为赌资押上,结果自然是照输不误。她们愤愤不平地说:“这两个人精耍了我们。”她们上来就是兜头吐一口唾沫,然后狠狠地踢了他们裤裆一脚。为了平息众怒,我让两名赌徒各自留下一根手指。
事情就这样接踵而来。几天后,一个绰号叫“公牛”的街头痞子来到我们这儿闹场。他是为那两名剁掉手指的赌徒打抱不平而来的。“公牛”对我说:“你剁掉他们的手指,这无可厚非,但你让几个娘儿们当众羞辱他,就不可原谅了。”为了这一点尊严,“公牛”要为他的弟兄向我讨个说法。就这件事而言,我认为自己打理得明白无误,因此我也摆开了架势,毫不示弱。在这个城市混日子,学会几个架势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在那个关键时刻,你隔着一张桌子与对手面对面谈话,身体必须向前倾,让双拳抵住桌板,而双臂必须离身侧更开一些,肘部微微弓起,让前臂的青筋暴露出来,这是一种随时要掀翻桌子干一场的架势,它的威慑力量不言而喻。“公牛”嘴里嚼着口香糖,用蔑视的目光看着我。就在这一触即发的时刻,我的老板出现了。假如不是他出面打圆场,我们早已大打出手了。“公牛”大摇大摆地离开时,我对着他的背影说:“明晚六点三十分,假如谁还敢过来闹场子,我一定会准时取消他的一只眼睛。”次日傍晚,身高一米八五的“公牛”和一把三十公分长的马刀同时出现了。随他同来的还有几个装束怪异的小毛头。在场的工作人员和赌客全都避开了,只剩我孤身一人。几个小毛头围了过来。我对“公牛”说,我没有别的要求,仅仅是希望他们能给我让出一条道来。“公牛”作了一个摩拳擦掌的动作,准备给我迎头痛击。我被身后几个小毛头扳倒时,“公牛”已冲上来,我迅速掏出手枪,顶住了他的裤裆。我对“公牛”说,想试一试他的威力?黑洞洞的枪口,深藏着一道可以想像的力量,谁蔑视它,就等于蔑视死亡。“公牛”不敢怎样,他双膝一软,就跪倒在地。我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却没料到“公牛”会在伪装怯懦使我放弃警惕之际,突然从小腿部位抽出一柄匕首,向我握枪的手臂刺去。我本来只想吓唬一下他,但子弹比杀人的念头更快地冒了出来。我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所有的人都一哄而散,因此,我估计自己已经打中了“公牛”。我说过,我愤怒的时候,他们必须给我让出一条道来。
我离开那座城市之后才得知,“公牛”的命硬,居然死不了。子弹进入他的眼眶,被眼眶骨挡了一下,继而滑落,击碎第一颈椎骨,医生必须切开喉咙5厘米才能取出其中的子弹。但手术不太成功,“公牛”从此半截瘫痪。他常常坐在轮椅上无缘无故地咆哮,发誓要在有生之年看见我死在他的跟前。他碰到每一个认识我的人都会发狠说:“你去转告王革命,他非死不可。”他要让我知道:我即便摆脱了他,也不可能摆脱他的威胁。我眼下好像还是完好无损的。
郑 亮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进来。我的手在门把上转动几下时,双腿有些迟滞。但我还是进来了。落地窗帘被风吹得微微鼓荡起来,这说明窗户是敞开的(也许是为了驱散房间久积不散的气味)。窗帘只拉开一半,一缕阳光斜射进来,光柱间飘荡着纤尘,看起来仿佛一个风尘仆仆的外乡人,要进来驻足片刻,带着一种陌生的热情,却没有搅扰屋子里的宁静。整个房间分割成半明半暗的两块空间。阳光照亮的木质物件反射出金属的光泽,但此时显得有些淡漠而幽寂。也就是说,光线已趋于微弱,房间里的黑暗很快就会到来,与另外半边暗影重合。那缕日光指引我的目光移向窗外。太阳已经偏西,对面的楼影差不多要盖住半边街道,因此行人大都喜欢在街道那边的阴影中行走,这边的行人十分稀少。刘丽亚与她的男人就坐在街道对面的小餐馆里。他们靠近临街的落地玻璃窗,相对而坐,中间的餐桌上只有两碟冷菜,主菜还没上来,他安详地等待着。刘丽亚摆弄着手腕上的一串琥珀色的陶珠(她没有戴上我送给她的那块手表),陶珠似乎比手腕周径要大一些,因此她把它摘下来,打开结扣,再度抽紧松紧绳。坐在对面的男人作了一个提示动作之后,她就把露在外面的绳子收头处转到腕底,显然是为了美观起见。她反复端详着陶珠,间或向那个男人露出甜蜜的微笑。
刘丽亚喜欢吃的南瓜饼已上来了,还有两份牛排也上来了。我在心里盘算着他们吃一顿饭大约需要多少时间。我转身的一瞬间,脑子突然变得空荡荡的。我不知道自己进来要干些什么。我的目光很散漫,在凌乱的衣物之间游移:床上、椅子上,胡乱堆放着T恤衫、平脚内裤、牛仔裤,里面还混合着女人的透明镂空内衣、长筒丝袜、胸罩;一只高跟无后帮拖鞋搁在床头柜上,另一只却甩到了梳妆台上。我能想像得出他们在此之前所经历的那一种狂欢。现在刘丽亚应该已经吃完了第一块南瓜饼。然后是第二块,第三块。
我打开梳妆台的抽屉,里面除了一些小件的日常用品,没有别的。我又继续打开折叠式衣橱,我送给她的那条褶裥裙竟然连商标都没有剪掉,那个男人随身携带的衣物还没渗透到这些更深一层的地方(他是那种看上去随时要动身远行的人,不会把太多的东西保存在这儿)。我发现床底下露出了褐色的皮箱的一角,我把它拖出,打开,里面的衣物竟然充满了灰尘与樟脑丸混合的呛鼻气味,看来全都是那个男人的。皮箱盖反面的一个小布袋里是一大堆车票,有硬座客票、软座客票、软卧客票、简易车客票、市郊单程客票、普通加快票、特别加快客票,这些车票上的红色专用章标明的地址不尽相同,但日期较为相近。因此我推测那个男人在近段时期一直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我又接着翻开底层的衣物,手指忽然触摸到一件硬邦邦的东西,凭直觉,我认为这是一把手枪。我把它掏出来,发现这是一把“六四”手枪,真家伙,外形跟我口袋里的那把仿真手枪一模一样。六发子弹都已上膛,箱子底下还有十几发备用子弹。这时,门外的楼梯上响起脚步声,缓慢滞重,间隔均匀,脚步声从一楼一级一级地往上升,应和着我的心跳,仿佛是踩着我的肋骨上来的。那人在平台上站立了一会儿,继而掏出一串钥匙。我迅速闪避到门角,等着那串钥匙插进锁孔。我觉得手中的冷汗正一点点地凝固起来,手掌发硬,几乎握不住那把手枪。但那人只是停顿了几秒钟,就继续以原先的均匀速度向楼上走去。
就差几分钟,落日就会沉没。有一点灰暗的东西在我的内心一点点弥漫开来。
我能感觉得到,阳光离开身体后的那种深邃的孤寂。我站在窗口,突然想朝街上的行人开一枪。那一刻,我被自己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吓了一跳。
我没有开枪。我从刘丽亚的房间里跑了出来。穿过僻静的巷角时,我忍不住向地上一只水表的铅封开了一枪。我觉得这一枪击中了某个潜在敌人的头颅。我在想像中解决了他。
邹 杰
苜蓿街治保小组副组长田贵生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街区水管员又惹麻烦了。
我接管这个街区时,所长就曾告诉过我:这个街区的问题大得很。我来了之后才晓得问题究竟有多大。苜蓿街的几宗重案永远轮不到我插手去管,而我每日处理的,通常是一些琐碎之至的民事纠纷。所长说:“冒烟是着火的先兆,苜蓿街出来的大问题,往往起因于小问题,所以你不可以对那些小事掉以轻心。”单凭那些小事,就足够让人头疼了。而苜蓿街总会出现一些叫人头疼的家伙。
我把车停在街角。巷子里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几个揎拳捋袖的小毛头显然是要为水管员撑腰。见我来了,就退到一边。我沉下脸对那几个小毛头说:“我已经向你们警告过三次,但现在我还要第四次警告你们———”说诸如此类的话时,我很注重自己的发音窍门。我知道在什么场合用什么口吻说话。
小毛头们被我一下子就镇住了。那个水管员的火气也降了不少,他开始表现出“让大家评评理看”的态度。而抄度员原先慑于对方人多势众,不敢把架势摆得太大,见我来了,他的一肚子窝囊气就激发出来了,随着嗓门越来越大,手势的幅度也越来越大。我从他口中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原来是有人打碎了这里一只大总表的铅封,以致他现在无法统计出确切的用水量。按照抄度员的推测,大总表是在几天前被打碎的,而水管员却知情不报,因此不排除嫌疑的成份。我眼前这个水管员,他有着把水费挪用的坏名声。他遭到质疑,并不值得我惊讶。但水管员陈述理由时认为,他是在这之前才听到大总表被砸碎的消息,他怕人家对他起疑心,当即去查看,发现九枚度数指针已被人拔掉了六枚,分别是标明大度数的十万吨、一万吨、一千吨不等的黑色指针。随后抄度员刚好也闻讯赶到,反而咬定他是在贼喊捉贼。双方陈述的理由都十分充分,他们用信任的目光看着我,好像这条街上的事都是由我说了算。
水管员拽着我的手,非要我去检查大总表,帮他澄清事实。我说:“浊者自浊,清者自清。人家不会平白无辜地诬蔑你。”水管员指着砸碎的大总表满脸委屈地说:“你瞧瞧,我再愚蠢也不会做出这种胆大妄为的事来,我可是学过法。”事实上,水管员是在看守所里被迫学过一点民法知识。他把“我可是学过法的”这句话反复说了几遍,以表明自己现在有着极强的法制观念。抄度员索性挑明了说:“倒拨几十吨的事以前并非没有发生过,我特地加了三层铅封。可现在反而变本加厉,有人居然用枪打碎了这只大总表。”我问抄度员,你有证据?抄度员掏出了一枚子弹,交到我手中。我脑中立即闪现出最近发生的一桩枪杀案:一名二十多岁的矮个子,用一把“六四”手枪杀死了他的情敌。原因很简单:那个人太高大了,总是要挡住他的视线。凶手至今下落不明,局里的刑侦警察忙乎了一阵,现在也不见下文。假如他们能放下架子向我请教,我或许还能为他们提供有关的线索。可是,他们有他们的傲慢。
我捏着手中这枚子弹,用所长的口吻对大伙说:“看来这条街区的问题大得很。”
田 贵 生
我跟老伴仅仅是为了几滴水而引发争吵。类似的争吵已不止一次。她是那种抓住一点饶头就不会轻易放手的女人,这种性格把她训练成一名偷水老手。我说她这辈子偷得的自来水简直可以填满十个游泳池,这话丝毫没有夸张的成份。近些日子我得了失眠症,彻夜不断的滴水声总是纠缠着我,我几度动手要去修理那个坏掉的水龙头,都被老伴及时阻止。她的理由是:水龙头漏水时,水表的指针纹丝不动,这水不偷白不偷,你又何必去修理它?那天傍晚,我趁她不注意,偷偷旋开龙头把手下的六角螺母,在把轴上缠绕了几圈塑料带。水龙头不再滴水了。我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发现老伴已经抽掉了把轴上的塑料带,但她拧紧螺母时,水龙头却冒出了大量的水。我赶紧跑到楼下去关总阀门。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看见巷角有个挺熟眼的年轻人掏出一把手枪,朝地上那只大总表开了一枪,枪口还飘荡着几缕蓝烟。那人朝枪口吹了一口气,握枪的右手停留在空中,双眼露出几乎是兴奋的光芒。他似乎被自己的这一举动陶醉了。那一刻,我只是作出本能的反应:软腭上提,喉头下沉,轻轻地喊出了一声“啊”。那人回过头来,他看了一眼我,走开了。我赶紧跑到墙角,撒了一泡尿。回头去察看那个大总表时,发现它已被砸出一个大窟窿。我四下里张望一眼,偷偷拔掉了其中四枚(也许是六枚)指针。
今天上午,警察小邹找到了我,问我前些日子有没有听到一声枪响。我承认听到了“砰”的一声,但我告诉他不能确定那是枪声。而且,我说,我还不能确定,这事发生在前天,还是大前天。小邹继续盘问时,我岔开了话题,扯一些别的事。我没有说那些多谈无益的话题,后来,我感到舌头干燥,就说了一个让自己满嘴生津的笑话。
田贵生的女人
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嫁了一个毫不在乎我相貌的男人,我这辈子最不幸的事也莫过嫁给这样一个毫不在乎我相貌的男人。这事说来话长,你叫我怎么说呢?你是警察,也该管一管我家这个天杀的。他在暗地里干了些什么丢脸的事,我都一清二楚,他还以为我一直蒙在鼓里呢。他打牌赢了钱,还不是全撒到了女人身上?我没有把家丑扬出去,是因为我始终相信,老天有眼,他那根不肯安生的东西迟早会把他的身体拖垮掉。什么?你对我谈论的这些不感兴趣?实话告诉你,上午你跟我家老头子谈话时,我对你们的话题也不太感兴趣。我听了一刻半会,就转到里屋看电视去了。电视里每天都是热热闹闹的,有看头。看什么?你问得也真够详细。我看到了两个光着膀子、戴着皮手套的年轻人在台上打架。另外还有一个中年男人在劝架,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两个年轻人被拉开之后,又扭打成一团。处于劣势的那一个拳头竟像打蔫的喇叭花那样垂挂下来,只有挨打的份。台下那么多人竟没有一个上去劝架,反而吹着口哨瞎起哄。这种人我可见得多了。昨天傍晚,我正要下楼时,看见五个壮汉正把一名蓄着飞机头的小个子男人从二楼房间拖出来,一直拖到楼下的天井里。如果我不是担心那几盆花被他们弄坏掉,我才不会下去看热闹。五个壮汉把那个小个子逼到一个死角,个个都摆出一副很有两下子的模样。我也不记得他们的模样了,但我记得他们是并排站着的,像五根竖着的手指,踢得最凶的那个,又矮又胖,就像五根手指里的大拇指。我说你们别打啦,可是没有人理会我。说真的,我不希望有人在我家楼下吵吵嚷嚷。我那些邻居都在一旁观看,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劝架。这算什么世道?后来我听到有一个声音从人群中猛地蹿出来:你们都站到一边去。我被前面一群围观的人挡住了视线,没法子看清那人的面目,但我猜想那人一定是长得人高马大,要不就是在那群人中有着非同寻常的地位。出于好奇,我想挤上去瞧个真切,却总是被围观的人挤到一边去。什么?有没有枪声?没有。我只听到两记声响。第一声是清脆的,可能是那人给对方一记耳光;而第二声就显得沉闷了,可能是一脚或一拳击中对方的心窝。没过多久,前面的人群自动退到两边,让出一条过道来。我看见那个小个子男人从人堆里爬出来,满脸是血。你问我认得他?我当然认得,有好几次他来找那位租我二楼的女人,每回都跟我碰个正着。我那小孙女也认得他。我小孙女说,有一次他闯进了我的房间,刚好被我小孙女撞见,我小孙女吓得哭起来,他却告诉她说,他不是坏蛋,而是不小心落到这间房子的外星人,我小孙女信以为真,把他送到门口,还掰给他半块巧克力。他为啥会挨打?这个我也不晓得。我只听到那几个凶巴巴的人说:他们要找他们老板的女儿刘丽亚。
王 革 命
桥牌室。发牌者依次轮流发牌,每家十三张。我是第二家,发牌者的下家。我的搭档是发牌者的上家,我们相识没多久。我的牌风很好,因此他们逐渐放弃了对我这个外乡人的戒备,谈话也由严肃而变得风趣。这样,我就可以旁敲侧击地打听一些与本城假币制造案有关的事。打第二轮时,我发现,我的上家正在用手指跟自己的同伴打暗号:他的手在牌背后露出三个手指头,这一回不是分开的,而是紧紧并拢。如果是在以前,我想我会按照“王革命的方式”剁掉他的手指,但是现在,我完全可以将计就计,或者索性睁只眼闭只眼。我的计算才能使我获得了良好的牌感。我估计了一下自己的得分比率,那可是一个“魔机数”,因此我可以采用稳妥的叫牌和打法。
我旁边那张牌桌上坐的全是老人。他们把澡堂、厕所里的聊天话题都搬到了牌桌上。“打完这一轮,我要去敖姬那儿放松一下了。”坐北家位置的老人打出一张牌问,“你们要跟?”东家说:“我跟。”南家和西家也说要跟。然后他们一边打牌,一边拿敖姬这个名字开一些低级玩笑。
敖 姬
那些发生在床上的体力活,很快就会过去,我也很快就会忘记那一切,我说过,我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健忘。缺点也是。尽管他们给我留下了各自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但对我来说,记得这些会是一件很累人的事。何况,他们的名字和面容总是易于混淆。那些随随便便进入我身体的,只有一个名字:男人,最初的,也是最后的。
刘丽亚说我是厌世的、玩世不恭的。可我还是要坚持说这样的话: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女人天生就是完整的,但也是容易破碎的,男人只会加速她破碎。我说女人并不是因为破碎之后才重获完整的。
就在昨天,那个离开我长达18年的男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真的,我真想狠狠地咬他一口。他希望我冷静下来,要“考虑考虑”。我作了个免谈的手势。他甩出了一捆钱,脸上露出暴发户的狂妄神气。我毫不犹豫地把钱推开。他又接着甩出一捆钱,问我,这够吗?我把两捆钱全部推到桌子底下。对待钱,我从来没有这么傲慢过。那个姓刘的男人离开时,干笑了一声,对我说,他迟早会找到我的女儿。
我在刘丽亚这个年龄的时候,就有很多男人在疯狂地追我。那个姓刘的男人就是其中的一个,也是脸皮最厚的一个。夏日的夜晚,他时常会陪我坐在板凳上看星星,死也不肯离开。后来,他居然说自己对星星已经有了感觉。我不搭理他,我坐得端端正正的,但我知道自己的内心已经失去了平衡。他没完没了地向我献殷勤,给我说一些坏蛋的故事。我允许他替我捶小腿,是因为我吃不准他要干什么。慢慢地,我的身体似乎从自身的控制力下滑溜出来,任凭他的摆布。他在这方面有一手,而我缺乏开始的经验。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掉那个夜晚。他的手引导着我的手,完成了简单而复杂的程序。他懂得怎样将一个正经的姑娘调教成一个荡妇。以后我看见他,总觉得他像一个阴险而狡诈的教唆犯。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怀上了孩子。而他就在那个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我们的小镇,有人说他跑到沿海城市做走私生意,也有人说他被关进大牢。但是没有一个人给我一个确凿无疑的消息说他死了。那时我还是个小姑娘,想到那些摆动小尾巴的蝌蚪有朝一日会变成一个活生生的孩子,我吓得大哭一场。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我的一块心病。我的罪过大了。我经受不起神经的刺痛,于是我选择了一个好天气,约齐了几个好朋友到我家中,我就这样开始表演我的荒唐的绝活了:我活动了一下筋骨,爬上了阳台的栏杆,吸气,展臂,纵身一跃,落向了一楼的平地。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但她们都错误地领会了我的决然之举,以为我想轻生。其实我的真实意图是想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遗憾的是我干得并不漂亮:我没能顺利地流产,却折断了腿骨。命运再一次嘲弄了我。
我的事终于露馅了。我没法子再呆在那个被闲言碎语包围的小地方了。那时,我遇到了一名专门帮人偷渡国外的蛇头。他对我说,只要我付给他两万块钱就可以把我弄到美国,他说他还可以帮我申请“计划生育政治避难”在当地获得合法身份,他还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尿布和奶粉是可以免费领取的。我动心了,给了他两万块钱,准备豁出去了。可事情并不像我想像的那样简单。出国的日子一拖再拖,每次我问那个蛇头:“我啥时候可以出国?”蛇头总是这样回答:“你急什么来着,办这事不像站在红绿灯路口,等一两分钟就可以通行。”我催得紧了,人家反而说我是土包子,不懂事。后来我才知道自己上了那个人精的当。
我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呆在乡下把孩子生下来。那些本来可以分摊给我的男人的惩罚,居然全都落在了我的肩膀上。那是一段多么难熬的日子啊:孩子的尿屎、半夜的啼哭、上个月拖欠的房租、非婚生罚款单、来自邻居的窃议、杂七碎八的药费,这些好像都约好了在那段日子里一起夹攻我,我只差跪下来祈求上苍不要再拿什么东西来折磨我了。
在我眼里,我的女儿就仿佛是远道而来的客人,我对她的冷漠日甚一日。有一次我竟莫名其妙地用一枚针刺她的小胳膊,她只哭了一会儿,我却哭了三天三夜。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女儿终于变得让我可以忍受了。不能说我没有从她身上获得快乐,看着她一天天长大,我也感到了几分欣悦。从她成长的过程中我似乎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从游动的小蝌蚪,到爬行的小蛇到直立的猴子到蹦跳的小猫到奔跑的小马驹,想到有一天,她还会长出翅膀,远走高飞,我的情绪就坏掉了。
我的女儿把我分成了两半:她带走了我身体中纯净的一部分,却把污秽留给了我,让她的妈妈在污秽中生活。她站在我面前就像过去的我,让我无比羞愧。多少年来,我尽量避免跟她同时在大众场合抛头露面,甚至不敢在她面前大声地宣称:我就是她的亲生母亲。很多年前,我女儿问我,她的妈妈去了哪里?我指了指天上的星星,我说她飞了,飞得很高很高,再也不会掉下来了。打那以后她常常倚在窗口仰望星空。在她的想像中,她的妈妈应该是神圣的、完美的。而她在骨子里是鄙视我的。刘丽亚在骨子里是鄙视我的。
今天中午,无风,闷热。刘丽亚找到了我。她说要走。“要跟那个来路不明的男人?”我问。“我不也是来路不明的?”她说,“我跟他能走到一起,也算是同一路人了。”为了感谢我这么多年来对她的养育之恩,她在告别时,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现得就仿佛向遗体告别一样难过。整整一天我的情绪坏极了。我好像接连打碎了好几个茶杯。姐妹们说我简直疯了。我想正是这个坏天气助长了我的坏脾气。
但是,我还得留下少许的笑意给我的客人。我的目光越过玻璃门上一个斗大的“发”字,落在那条把美容厅与电影院隔开的大街上。有人在门外探头探脑,好像要挑肥拣瘦。田贵生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田贵生进来之后,附在我耳边轻声说,这个月的房租费又要交了。他乜斜着眼,目光中流露的,是那种生活空虚的老男人常常会有的贪婪。我说我已经让刘丽亚把钱直接交给你老伴了。田贵生说,那么下个月的房租费呢?我说,刘丽亚要搬走了,下个月我来住的话,自然会再交。田贵生捏了我一把说,不如现在就交吧。我把他推开说,别烦我,找你家的黄脸婆去吧。田贵生没动气,涎着脸,牙齿啮在嘴唇外边,用哀求的口气说,我很渴。他说自己很渴,并不是说自己需要蓄水池那么多的水。他知道自己需要点什么,并且知道我会给的。
我们来到阴暗的地下室。田贵生让我屈身,我却没有这么做。并不是我不屑于屈身,而是没有屈身的力气。真的,那一刻我累极了。
田贵生又把我的头按下去,我看到他身上那块多汁的、丑陋的肉,突然感到十分厌恶。
邹 杰
那天下午,一桩发生在苜蓿街的丑闻,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传开了:苜蓿街治保小组副组长田贵生的鸡巴被鸡叼走啦。我来了之后才知道,所谓“被鸡叼走”是一种形象而又饶有风趣的说法。经我调查,它是被一个名叫敖姬的外地女人咬掉的。谁都不知道田贵生是怎样被咬掉的,但他们可以在真相之外发现真相。内容真实与否并不重要,街上的人仅仅满足于口舌之乐。有人提着水果去医院看望田贵生,其实只是为了打听一些如何被咬的细节。细节,他们需要的是那些让人羞于启齿的细节。田贵生有什么理由不满足他们的需求呢?
我来到敖姬的美容厅,里面的人早已逃光。附近的人围上来,他们告诉我,这个女人的精神可能出了毛病,近段时间接连出现了两起异常行为:一次是,她在按摩过程中让客人张开嘴,突然朝他嘴里吐了一口唾沫;还有一次,有个外地男人没付钱就开溜,后来她在门口一边给那人烧纸钱,一边诅咒,化过钱后她又操起了皮肉生意。因此他们认定敖姬咬掉田贵生的鸡巴并非偶发性的事件。与我同行的晚报记者从腺体水力学的角度分析了这种现象:他认为那个女人当时体内流动着两种腺素:一种是使她亢奋起来的性腺;另一种是肾上腺素。当后者分泌过多时就压住了性腺,把原本用于下体来发泄的愤恨转移到了嘴里。
根据一名按摩女提供的线索,我找到了一个据传是敖姬女儿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刘丽亚,田贵生的女人曾跟我提起过她。那会儿她正在收拾行李,仿佛要远行。我在纸篓中翻捡出一条凝结着血块的毛巾。我把它拎起来问:“这是什么?”刘丽亚的脸上突然泛起了一片红潮,她低声咕哝了一句:“我的二姨妈来了。”她身边的男人见我仍然要盘根究底,就皱起眉头,没好声气地对我说:“你听见了吗?她说她二姨妈来了。”
郑 亮
王革命在临窗的位置坐下。四周的位置都空着。下午,酒吧的生意十分清淡。收银员伏在柜台后面打瞌睡,她身后是一个大酒橱,陈列着芝华士、马丁尼、人头马、XO、摩根船长之类的洋酒,这些只是作为点缀品,与门口的迎宾小姐一样,显得彬彬有礼。王革命拿着一份酒单,向侍应生指指点点。那本酒单精致、考究,倒像一本美食杂志,还有一缕缨穗垂挂着,随风优雅地飘动。侍应生走后,他放下窗边的落地窗帘,有一个窗帘的滑轮掉了下来,但他没在意。他侧身坐着,半张脸是忧郁的。另外的半张脸也是忧郁的。过了片刻,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注视着显示屏,半边脸上刚浮现的喜悦忽然消失了,另外半边脸上的喜悦也是这样消失的。他接听时,另外一只手指笼住一只耳朵,也许是为了避免室内音乐的干扰,或者是因为线路不太好。他把头俯在与桌子齐平的地方,脊椎骨弯曲成弓形。随着说话频率的加快,脖子一抽一抽的,忽然间又有一股反弹力使他的头猛地抬起来,动作有点失控,差点打翻桌子上的玻璃杯,他朝着手机使劲地拍打,然后又咔嗒一声关上。他把手机扔到桌子上,一只手支撑着下巴。他有一个棱角分明、坚毅的下巴,胡子刚刚刮过,在灯光下泛着淡青色。
这时从外面进来了一个头发半秃、略显富态的中年人,他来自另外一座城市,人们都称他“刘老板”。他环顾四周,就朝王革命的座位走去。双方互相问候了几句,但显得有几分冷漠。侍应生上来,分别为二人斟了一小杯红酒。他们正要开腔时,门外又进来了一对男女。他们审慎地看了一眼,接着就压低声音说话。
那对男女的年龄不太相称,男的大约有50多岁,而女的最多不会超过30岁,中年人用生硬的普通话跟这个女人谈话。他总是每隔半分钟提一个问题,因此可以判断出他们之间是刚认识的。而这个女人回答问题时总是牵涉到另一座他所熟悉的城市,因此又可以判断出她并非本地人。女人用虚弱的声音表明她孤身一人在外面是多么无助,而男人沉着有力的声音表明他会是一个非常可靠的朋友。他们刚开始使用的人称是“你”或者“我”,后来变成了“我们”,显然,他们为某一件事已达成了某种默契。男的向侍应生打了声招呼,要求提早买单,就这样,他们在这短短5分钟里就搂抱着离开了。
大厅里只剩下王革命和那个刘老板。话题的开头部分是在压抑的低声中进行的,而现在他们说话的声音开始提高了。从中间部分的几个关键词可以推测他们之间的争论朝哪个方向推进。他们的声音时而清晰,时而含混。当他们提到“刘丽亚”这个名字之后,一直围绕着几个有限的词汇进行解释、辩论,这个话题可能是无聊的,也可能是十分严肃的,他们之间谁也没有让谈话继续深入下去。这并非由于他们的词汇贫乏或故意限制使用别的词汇,而是双方都无法绕过那几个反复解释又解释不清的词。他们需要借助酒、音乐、整个酒吧的恬淡气氛,努力从各个角度、用各种方法与这几个词周旋、较劲,使彼此最终都能满意。但越是如此,这几个词越是滑向愿望的反面。王革命停顿了片刻(在这片刻似乎显得有些不耐烦),双方都希望用拖延时间来缓和紧张的气氛。
王革命只喝了半杯酒,脑门就开始变得又红又亮。让酒精参与他们之间的谈话是十分不利的。现在他们必须放下酒杯,继续听酒吧里的轻音乐,哪怕是装作听音乐也好。
刘老板从盒子里抽出一枚牙签,牙签的一头尖尖的,仿佛一枚微型的投枪,它刺中了牙缝间的一粒肉屑,把它剔了出来。
“走吧。”刘老板与王革命同时起身,向酒吧后面的一间杂货仓库走去。
王 革 命
仓库里站着我的五位弟兄,他们的脸色跟刘老板一样,十分难看。陈阿三举起我们惯用的那种手枪。直径9毫米的枪口对准我,像一只白痴的眼睛。那一刻我也许是笑了。我把陈阿三的手枪推开说:“阿三,你别犯傻啦。”陈阿三的嘴角泛起了略带嘲讽的微笑,他一字一顿地说:“不错,我们是被你当傻瓜看待了。”我说:“阿三,你跟我说话怎么也卖起关子来了。”陈阿三满脸严肃,吐出几个清晰的字句:“王革命,你出卖了老板,也出卖了众弟兄。”我骤然感到心跳加快,我说:“阿三,有些话你可不能乱嚷嚷。”站在我身边的王大饼像法官那样,竖起一根手指说:“我们已掌握了足够的证据。”
我没想到刘老板会是刘丽亚的生父,他站在一边,一直没吭声。假如他想移动半步,就决不会移动一步。好像他十分珍惜自己的力气。
“你还是自己承认吧,”王大饼说,“难道还要我们把你的底细捅出来?”
刘老板向王大饼招了招手,王大饼过去。刘老板用低沉的语气说:“你去告诉他,出卖自己的弟兄是要付出代价的。”王大饼点点头,转身对我说:“老板让我告诉你,出卖自己的弟兄是要付出代价的。”同样一句话经王大饼转述一遍之后,效果就不同一般了。老板,毕竟是老板,出来混日子,架子还是要的。有一段时间老板拿大的方式就是,故意表现得像一个面无表情的聋子。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紧握双拳,又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松开双拳。我就这样反复做了几遍,然后对他们说:“我没有出卖你们。”
刘老板又对王大饼招了招手,但他只说了两个字:搜身。王大饼和彭小海立即上来对我进行搜索。结果他们只搜出一包劣质香烟、几张皱巴巴的钞票、一个打火机、几张车票。王大饼从我暗兜里搜出一把手枪。刘老板说:“把枪给他,让他自己作个了结。”我知道这是行规。刘老板和弟兄们都等待着我以硬汉的方式解决这件事。也就是说,只要我用这把枪打在自己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就可以捍卫一条硬汉的名声了。
我放下手枪,对刘老板说:“我想知道,你们所说的证据究竟是指什么?”刘老板拿出一份材料,对王大饼招了招手说,你念给他听。王大饼拿着那份材料面露窘色,说:“我认不得几个字,还是让彭小海来念吧。”彭小海清了清嗓子,十分吃力地念道:
“王格,男,出生于一九七三年,汉族。早年父母双亡,中学期间,品学皆优。曾担任过团支书,篮球队队长。后通过努力,考取北京警校。毕业后即分配到渚城公安局刑侦科工作。下乡挂职锻炼期间,该同志爱本职、敬百姓、尊舆论、重信用,在当地口碑甚好。曾因多次侦破重案,记二等功。2006年王格化名为王革命奉命赴钵篮县调查一起假币制造案。卧底期间,该同志与组织之间一直保持游离关系,且私自涉足灯红酒绿之地,与多名作风轻佻的女子有染,后因殴打一名赌徒致残,与组织失去联系。上级领导念其工作期间有立功表现,故不予究其刑事责任,但为以儆效尤,兹决定解除其公职。”
这份简历不乏谬赞,也难免误解。听那语调,似乎出自一名老文书之手,有着语法正确、用词经济的特点。彭小海的朗读才能显然欠佳,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那几个对偶句所造成的节奏感。我是这样发表了我的意见:“文字本身无可挑剔。但我想知道,你们这份材料是从哪儿弄来的?”这一次,刘老板亲自作了回答:“自从我女儿刘丽亚跟上了你,说实话,我很不放心,我千方百计托人查清你的底细,谁知你竟然会是公安机关派来的卧底。现在你认了吧。”他说这句话,就像扔给我一把刀,告诉我:这就是你非接受不可的结局。
我觉得这件事从头到尾就像一种扑朔迷离的牌局,越到最后,出牌就越发困难,它已经脱离一个人的理性操作,被一些偶然的因素所左右,眼下,就只剩下几秒钟的时间供我拿定主意了。我举起手枪,对准自己的大腿,那时我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我狠狠地捏了一把,感到双腿上的血液开始缓缓流动。我的手指勾住扳机,只要轻轻一扳,大腿上的血液就会奔涌而出。我的五位弟兄似乎觉得我那一刻的表现有点不俗,他们都流露出同情的目光。在那一瞬间我差点要被自己的悲壮之举感动了。我不知道自己是以警察的名义惩罚一名恶棍,还是以一名恶棍的名义惩罚一名警察。
郑 亮
王革命即将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陈阿三突然按住了他的手腕。王革命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闭上眼睛,头向后仰了仰。陈阿三说:算了。老板仍然站在一边,没有吭声。
这时,有人突然一脚踹进了大门。进来的是一名年轻的警察,在苜蓿街上大伙都管他叫小邹。他一上来,就举着手枪,对里面的人厉声喝道:“举起手来,都不许动。”这动作像模像样,以前似乎对着镜子练习过许多遍。要是他选择上一刻进来,效果会更佳。但也不能说他现在来得不是时候。假如他能上来厮杀一场,那样的壮举,明天是可以见报的。
“快,蹲下,举起手来。”小邹抬起手整了整帽子,说出了一句颇有分量的话。也许是小邹这身制服引起了那些人的反感,他们注视他时,目光里充满了挑衅的意味。某种程度上,这身制服也使他们再度引起了对王革命的反感,好像他就是穿着这样一身制服混在他们中间。刚刚收住气的陈阿三瞪着王革命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把同伙招来了。但王革命竭力否认自己与警察小邹熟识,他解释说:“我已不再是一名警察了。”那个被大伙称为“刘老板”的中年人附在彭小海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小邹用枪指着他说:“你,给我闭嘴。现在决定发言权的是我的手枪,而不是你们。”小邹对自己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的威慑力量都显得十分自信。他高昂着下巴却没有注意到,有几个人已经把手伸向后腰,试图拔枪。现在,每一把枪似乎都有话要说。
在一触即发的时刻,王革命突然拔枪大喝一声:都不许动。他扣动扳机,朝天花板鸣枪示威。结果子弹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天花板,接着就像一只苍蝇似的掉落。陈阿三俯身捡起这枚子弹:“妈拉个巴子,塑料的,”他冷笑了一声,对王革命说,“你小子原来是在耍我们。”王革命一脸的愕然,不知该怎么解释。警察小邹显然意识到,王革命已经对他没有构成多大的威胁了。他把手枪指向另外几个人,电影中那些堪称典范的动作都被他派上用场了。但一把手枪可以控制那些人的手,却无法控制那些人的手枪。
他们还没有开火,我就已经闻到了一股火药味。那时我躲在窗户后面的槐树丛中,对仓库中发生的情景一目了然。我不知道王革命为什么会突然向警察小邹扑去。他们扭打成一团,难分难解。刘老板转身用命令的口吻对手下的人说:“别胡来,快走。”他们刚一迈出门,仓库里突然响起了“砰”的一声。然后是一片奇异的平静。一条槐蚕落在我的手中,惊恐万状地蠕动。
刘 丽 亚
上午10点:我听到了王革命被警察一枪打死的消息,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吃惊。我有什么可以值得抱怨的?说到底,每个人都是死在自己的手里。
下午14点:渚城公安局局长带着一拨人来到事发现场。奇怪的是,他们全都脱帽向一个被人们目为恶棍的人致敬。
下午15点30分:渚城公安局的宋秘书与几名警察来到我的住所。他们轮流跟我握手,选用最妥帖的词安慰我,好像我对生活不会再抱有希望了。宋秘书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讣告,递给我看,这是他用蝇头小楷写成的,墨气未消:
王格,男,出生于一九七三年,汉族。早年父母双亡,中学期间,品学皆优。曾担任过团支书,篮球队队长。后通过努力,考取北京警校。毕业后即分配到渚城公安局刑侦科工作。下乡挂职锻炼期间,该同志爱本职、敬百姓、尊舆论、重信用,在当地口碑甚好。曾因多次侦破重案,记二等功。2006年王格化名为王革命奉命赴钵篮县调查一起假币制造案。卧底期间,该同志意志力坚强,不辱使命———
那时我感到头晕,没有把讣告读完。宋科长问我,如何?我没有回答。站在一旁的几名警察竖起几根拇指说:“宋科长的讣告写得真好,这一手毛笔字也写得足见功力。”
郑 亮
那些日,刘丽亚几乎是作为英雄的遗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跟记者交谈时视线经常会凝在远处的某一个点上,好像努力回忆一桩相隔遥远的事。记者想更深入地盘问下去,却发现她总是那么嗒然若失,有时会不经意地回答一句:也许是这样的吧。而这样的回答等于是没回答。记者首先怀疑的是自己的话题是否过于沉重,或者是提问过于尖锐。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那名记者故意开了一个蹩脚的玩笑,继而没等对方笑起来,自己已抢先发出了怪异的笑声。我猜想刘丽亚是听到了笑声(而不是那个玩笑)之后才收回游移不定的目光。但她的目光有些慌乱,似乎一时间不知该怎样接过对方的话题,只好沉默着,等待下一句他究竟要说些什么。也许她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之处,因此略带歉意地朝记者微笑一下。记者释然一笑后,又继续向她提问。说着说着,她的语言就显得松垮、杂乱了,每句话之间的跳跃性非常大,让人捉摸不透。在一大堆不太连贯的谈话中,她又做了几个模棱两可的手势。搞不明白她是借助手势来补充自己的话,还是企图用语言说明这个手势的意义。出于尊重,她的目光没有离开记者那张长满疙瘩的脸。但倦意已经使她的脑袋低垂下来,她不得不用一只手撑住下巴。然后是双手。
田贵生
傍晚时分,我举着望远镜坐在阳台上看风景。直到我听到了一声咳嗽,才收回了目光。我以为是老伴,因此没有回头。这些日子她总是在我背后发出一阵阴冷的窃笑,与其说我是听到,不如说是感觉到:我仿佛看到了那张因窃笑而洞开的嘴。按照惯例我是不会回头的。但我背后随后又传来了一声重重的咳嗽,不,是两声,第一声表示提醒,第二声略微轻些,只是在惯性的作用下产生的,假如它也包含着某种意思,那就是表明对第一声的强调。我猛地回头,发现背后站着的是警察小邹。“看看,”我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向他解释说,“看看而已。”
小邹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也许是没穿上那身制服的缘故。我们都知道:小邹已被革掉了职务,现在已不再是警察了。但他跟我打招呼时仍然习惯于做一个整整帽檐的动作。“你知道租在你二楼的女孩子去哪儿了?”我摇了摇头。小邹递上一根烟,自己也点燃了一根,默默地吸着,他的目光落在我胯下的部位。那儿,有断伤。我十分自觉地把双腿并拢,活像个矜持的小妇人。我看着手中那根烟慢慢萎缩、变成短短的一截。我们谈话有一搭没一搭的。他竭力想从我口中获得一点与王革命有关的那些人的线索。他的语气一如从前,好像他并没有被革掉职务,仅仅是从自己的制服中脱身而出。小邹用发誓的口吻说:他一定要把王革命的那把真枪找回来,完成他的临终嘱托。将那把真枪献在王革命的坟头,是他所能表达的敬意。
邹 杰
一大早,苜蓿街治保小组副组长田贵生就敲开了我家的门。他的双手捧着一把沾满血迹的手枪。“这就是王革命的手枪,”他十分严肃地对我说,“我找到之后,顺便借它杀了一个女人。”他眼中布满了血丝,仿佛那个血腥的场面仍然滞留在他的视网膜上。他伸出双手说:“现在请你把我带到所里去吧。”
田贵生杀人之后,一直显得像喝醉酒一样头重脚轻,以致回来后敲错了家门,邻居打开门后,见他摇晃不定的样子,就扶着他说:“田贵生,你是不是喝醉了。”田贵生愣在那儿,把几个词的次序排了许久才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他是这么说的:“我没有杀人。”然后他就在沉重的飘忽中回到了自家的床上。那一夜他居然没有失眠。清晨起来洗脸时,田贵生恍惚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死鬼,把毛巾给我递过来。”田贵生回过头,却不见人影。那时田贵生立即放下手中的毛巾,决定去派出所投案自首。根据田贵生的陈述,他原本并没有杀人的动机,“是这把枪命令我杀掉了她。”他用近乎无奈的口气对我说。
那天傍晚,田贵生在公厕门口看见郑亮从里面出来,双手插在裤兜里,吹着口哨,一副心怀鬼胎的模样。田贵生对他起了疑心,就跟在他后头,一路上紧紧地盯梢着。(田贵生说,如果没有看见郑亮,那桩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后来他之所以要跟踪郑亮,是因为那一天他刚好也无事可干)。他随同郑亮折进了一条胡同。郑亮年轻,走得快,把他远远地抛在后面,然后,他的身影就在一个与胡同呈直角的拐弯处消失了。田贵生尾随进去,里头是一片杂乱无序的平房。他不知道郑亮进了哪一扇门,但他根据脚步声找到了一扇红漆的铁门。田贵生透过院子的铁门往里窥探,看见郑亮跟随着一个女人的背影闪进了里屋。没过多久,郑亮就出来了,怀里不知藏掖着什么,可能是急着出去要办什么事。田贵生闪避到一边的旮旯里,直到郑亮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之后,才探出头。他推开虚掩的铁门,蹑手蹑脚地走进那座院子。房间里只有一个女人,正背对着他换裙子。两幅薄纱窗帘被风吹得一开一合,仿佛变成了她身上一件撩人的衣裳。那个女人穿上裙子之后,就折进了另一个房间,在他的视线中消失了。这时,隔壁忽然响起了踩车床的声音,让人感觉连整个灵魂都受到了猛烈的震荡。田贵生捂住耳朵正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嘈杂的声音中传出狼嚎般的尖叫。尖锐的声音划破了夏日黄昏沉闷的空气。田贵生最初以为那个女人患有歇斯底里症。但他听着听着,就想到敖姬了。田贵生的几个牌友几乎都喜欢听她的叫声,他们还用叫牌术语给她不同的叫声命了名。(我怎么会转过身来了?田贵生说,如果我的耳朵再背一点,脑子再糊涂一点,也就不会转过身来了)。
田贵生只是为了检验自己的判断是否准确而上去敲门的。外面噪音太大,她无法听见。田贵生又重重地敲了几下门。里面那个女人开门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把枪忘在我这儿了。”开门的人果然是敖姬。
敖姬的面色由惊愕转为恐惧,她迅速退到床头,从床头柜的盒子里掏出一把手枪,指着田贵生说:“你要是敢上来一步,老娘非一枪崩了你不可。”田贵生露出一副苦瓜脸说:“我都已经是一条腿跨进棺材的人了,难道还怕什么死?”敖姬威胁说:“你不妨试试。”田贵生是见识过这把枪的威力的,他面带微笑说:“别误会,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你放下枪,咱们都是心地善良的人,这年头谁也吓唬不了谁,你说是不是?”田贵生说着突然跪下来,“我这人贱,被你咬了一口,还对你念念不忘,我这人简直比狗还贱。”
敖姬被他老泪纵横的样子弄得不知所措。田贵生趁她神思恍惚,猛得扑了过去,一把夺走她手中的枪。他把敖姬掀倒在地,左手掐着她的喉咙,右手用枪顶住她的胸口。敖姬挣扎了几下,但她的防卫本能所起的作用十分微弱。最后,他索性就一动不动了。“事情总该有个了断”的想法从田贵生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田贵生把敖姬绑在椅子上,就像对付一个正在发作的精神病患者。敖姬无法动弹,处于被动的平静。她对着他的裤裆盯了一阵子,嘴里发出了冷笑。田贵生发现,自己从厕所里出来之后,裤裆的拉链一直没有拉上(这是上了年纪的男人通常会犯的老毛病)。田贵生拉好拉链之后,敖姬的目光仍然没有离开他的裤裆。田贵生这时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身上缺了点什么。力量的匮乏,使他更迫不及待地渴望另一种力量的出现。“不许笑!”田贵生用命令的口气喝道。敖姬仍然咧着嘴冷笑,白森森的牙齿中间夹杂着几颗丑陋的蛀牙。田贵生忽然像想起了什么,转身走向厨房,找出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尖嘴钳。相对于枪,他认为自己更适合握这种笨拙一点的玩意儿。
踩车床的声音刺耳又单调,仿佛是从脑袋上空砸下来的。一声尖叫再次从敖姬嘴里放出来,田贵生捂住了她的嘴,把她当场击昏。(田贵生说,妇人的毒,全在那几颗蛀牙上。他是出于对它们的厌恶才会想到要“干掉她的牙齿”)。
不久之后,敖姬的双颊和双唇就凹陷进去了,好像在那一瞬间老去了二十年。她的头低垂着,似乎没剩一口活气了。田贵生向她泼了一瓢冷水之后,她才缓缓苏醒过来,血肉模糊的嘴里发出极其低微的、痛苦的呻吟。踩车床的声音持续不断地传来,犹如节奏强烈的摇滚乐,他有点喜欢上了。他收起了工具,用拌了盐的胡萝卜汁洗掉身上的血迹,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他对敖姬说:“我已免费替你拔光了蛀牙。但很遗憾,旁边那几颗好牙齿也不能幸免于难。”敖姬的嘴角抽动了一下,田贵生知道,这是神经自发性的抽搐,而不再是带着嘲笑意味的冷笑。她的脸色一片青紫,仿佛痛苦所呈现的就是这种颜色。田贵生把一根手指伸进她嘴里:“现在你再咬咬看。”敖姬的眼睛里忽然迸出一道白光,一口积蓄已久的血痰,“噗”地一下喷在田贵生的脸上。
田贵生说自己不知为什么竟会朝她嘴里开了三枪。田贵生后来认真地琢磨了一阵子,才算想通了。
第一枪,是为了洗雪胯下的耻辱。
第二枪,是全然借助手指的惯性力量,有着解恨之后的快意。
第三枪,田贵生说,是向这把枪的主人王革命致敬。
责任编辑 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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