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实玛利(Ishmael)
2007年4月中旬,我应邀前往美国纽约大学东亚系讲学。接待方将我安顿在华尔街近旁的一家旅馆里,并对我开玩笑说,他们安排我住在华尔街,是为了让我感受一下身处资本主义世界心脏地带的文化氛围。4月17日凌晨,我从电视新闻中得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内发生了枪击案,一名年轻的大学生在枪杀了三十二人之后饮弹身亡。由于电视新闻不断强调凶手的亚裔身份,而且据说“长得很像中国人”,侨居纽约的中国人以及华人朋友都对此案忧心忡忡,神色凝重。说是噤若寒蝉,也并不过分。这天中午,凶手身份最终被确定,这是一个名叫赵承熙的韩国移民。华人朋友们在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开始向我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个案件的诸多枝节。其中的两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赵承熙在死前留下一封信,信中有“结束的日子临近,该采取行动了”这样的句子;另外,他在自杀之后,警方在他的手臂上发现有用红墨水涂成的“Ishmael Ax”字样,但不知其意何指。
这几乎立刻就让我想起了麦尔维尔。
在纽约的那些日子里,我没事就去华尔街上晃悠。脑子里一直想着的,是麦尔维尔最著名的短篇小说《抄写员巴特比》——它的故事就发生在华尔街。当我的目光在那些鳞次栉比的建筑上逗留时,会下意识地去寻找巴特比所供职的那个阴暗的律师事务所,就好像它在现实中真的存在一样。而Ishmael这个名字,则不能不让人联想起麦尔维尔的长篇小说《白鲸》。
Ishmael中文译作以实玛利(或译伊斯梅尔),在《白鲸》中,它是叙事人兼主人公。众所周知,《白鲸》中的诸多人物都与《圣经》文本存在着或明或暗的对应关系,作者这么做,或许是为了增加作品启示录般的寓言色彩。当然,以实玛利也不例外。在《圣经》的叙事中,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与婢女夏甲所生的儿子。由于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对夏甲与以实玛利十分嫉恨,遂求丈夫将夏甲母子抛弃。因此,以实玛利成了一个弃儿。在麦尔维尔的《白鲸》中,以实玛利的弃儿身份是双重的。首先,他作为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儿,满世界游荡,就像一只漂浮在海上迷失了航向的捕鲸船,找不到抛锚的港湾。其次,他还是一个寻找生活意义并最终陷入虚无和绝望的“忧伤之人”。从《白鲸》呈现的诸多主题来看,后一点或许更为重要。
那么,在手臂涂上“Ishmael”字样的韩国青年赵承熙,是否读过麦尔维尔的《白鲸》呢?随着这人的自杀身死,关于这一点已无从查考。但我倾向于他是读过的。赵承熙在幼年时代(1992年)就移居美国且喜欢文学,在出事之前,他还曾创作过一部具有暴力倾向的剧本。就算赵承熙手臂上的Ishmael与麦尔维尔笔下的以实玛利没有任何关联,我们也不能无视两人在思想意识方面诸多的共同点。比如,他们都试图借助于《圣经》的宗教氛围,将现实中的某个行为或事件装扮成寓言,将它拉升到宗教启示的高度,将个人行为道德化、神秘化和历史化,并赋予自己的行为以某种意义。再比如,他们都将自己看成是社会的弃儿,伴随着强烈的社会和文化疏离感、末世的幻灭感以及自我毁灭的冲动。
不过,在探索人类心灵及其命运的道路上,麦尔维尔走得如此之远,这或许是作为枪击案凶犯的赵承熙难以想象的。《白鲸》中的以实玛利不仅是一个孤独的游魂,同时还是毁灭和灾难的目击者——实际上,大毁灭发生之后,以实玛利作为唯一的幸存者,也成了科耶夫或福山意义上的“最后之人”。至于最终遭受毁灭的是一条名叫“裴廓德号”的捕鲸船,还是它所象征的是美国社会或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甚至是宇宙秩序,这取决于我们在今天的现实语境中,如何去理解《白鲸》的深邃主题。
2.海洋与陆地
每当我觉得嘴角变得狰狞,我的心情像是潮湿、阴雨的十一月天的时候;每当我发觉自己不由自主地在棺材店门前停下步来,而且每逢人家出丧就尾随着他们走去的时候;尤其是每当我的忧郁症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以致需要一种有力的道德律来规范我,免得我故意闯到街上,把人们的帽子一顶一顶地撞掉的那个时候——那么,我便认为我非赶快出海不可了。a
这是《白鲸》第一章“海市蜃楼”开头部分的文字。这段内心独白,非常清晰地描述了以实玛利对于大海的渴望,其中暗含着陆地和海洋生活的鲜明对比——当一个人在陆地生活中感到病苦和忧郁、对陆地人际关系感到难以忍受,竟对死亡产生了向往的时候,出海就成了一种本能的选择。
在这里,海洋对于不幸的人而言,似乎就成了一个避难所。
在小说的第112章中,麦尔维尔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名叫柏斯的铁匠的悲惨故事。柏斯是一个技艺高强的手艺人,有年轻美丽的爱妻,有三个活泼健壮的孩子,有一个带花园的房子。柏斯在六十岁前几乎没有遭遇到真正的悲伤,他每个礼拜都会虔诚地去教堂。可是有一天晚上,一位夜贼,就像《天方夜谭》里从魔瓶中跑出来的魔鬼,闖进了他的家中,将巨大的悲哀投向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妻子死了,两个孩子夭折,房子被变卖。白发苍苍的柏斯成了流浪汉。在这个时候,柏斯听见了海洋的呼喊。慷慨豪爽、虚怀若谷的海洋,以及无数在海上游弋的人类和鱼群,邀请并接纳了他,使他成为“裴廓德号”捕鲸船上的一名铁匠。在麦尔维尔看来,从东方到西方,从每一个黎明到黄昏,整个世界都回荡着大海的亲切的呼喊,让一切“伤心的人们”投入它那温暖的怀抱。
在麦尔维尔笔下,海洋自有其与陆地不同的特殊性。归纳起来说,无非是以下几方面:
第一,陆地生活是易变的,充满了文明所赋予的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各种诱惑;而海洋则具有某种稳定感,朴素、简单、直接,亘古不变。在大洪水时代的方舟中,诺亚所看到的大海就是今天这个样子(第135章)。第二,大海是人类的母亲和故乡,它远比陆地要更为古老。第三,汪洋大海本身就象征着最高的真理,它像上帝一样高深莫测。(第23章)
麦尔维尔认为,人在陆地上的生活,充斥着种种幻象和不真实的慰藉,人在陆地上很难感受生存的真正的本体。只有当人到了野蛮、充满各种风险的大海上,把文明与人事的外衣褪下,并直接面对死亡时,才能获得真正的生存体验:
你听不到消息,读不到刊物;绝不会有什么额外惊人的日常琐事来使你引起不必要的激动;你听不到国内的苦恼情况;证券破产;股票跌落;也绝不会叫你因想到晚饭要吃什么而烦恼。(《白鲸》第 217页)
只有在这个时候,人才会获得对于生命的真正的反省意识。我们不难发现,在这里,麦尔维尔显然将海洋视为一个更为抽象,同时也更真实、更具有原始野蛮特征、更能体现生活的本然状态的境域。
在陆地与海洋的比照、互现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更隐秘、也更深邃的对比——那就是文明与野蛮的关系。麦尔维尔在描述这种对比时,语词颇多闪烁,但他对文明及整个文明史的看法是清晰的。我认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是弗洛伊德晚期思想的真正先驱——正因为海洋是自然和野蛮的象征,它可以成为一面镜子,来帮助我们重新审视文明的发生、发展以及最终的结局。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海洋视为失意、伤心的人类的避难所。实际上,麦尔维尔将海洋视为一个避难所时,是有附加条件的:出海这一行为本身,同时也是毁灭的开始。以实玛利固然为逃避痛苦、虚无、忧郁而本能想到出海,但紧接着这段文字的是这样一句话:
这就是我的手枪和子弹的替代品。(《白鲸》第1页)
而在第112章中,铁匠柏斯出海冒险的前提,恰恰是求死之心。换句话说,出海意味着另一种自杀。麦尔维尔显然认为,一个人要去海上冒险,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写下遗嘱,同时这个人也必须认识到,只有不怕失去生命,才有资格获得生命——这当然是源于《圣经》的古老教诲。对于麦尔维尔来说,世界上或许只有两种人:死者与幸存者。
尽管在《白鲸》中,麦尔维尔不厌其烦地渲染海洋在感悟人生方面的种种“优越性”,且不时流露出身为海洋捕鲸者的强烈自豪感,但如果我们据此轻率地认为,这反映了作者对陆地和农耕文明的轻蔑与贬损,则是完全错误的。在我看来,情况或许恰恰相反。麦尔维尔认为,整个世界其实是令人可怕的海洋所包围起来的葱翠的陆地,犹如大海中的塔希提小岛,亦如每个人心灵里的那个安谧、快活的岛屿——它被一知半解的生活中的一切恐怖所包围(《白鲸》第58章)。在《白鲸》中,麦尔维尔没忘记一次次向我们发出严厉警告:只要离开港湾、陆地和岛屿,就永远回不来了:
为了追逐我们梦想的这许多神秘缥缈的东西,或者为了苦痛地追击那种迟早要泛上一切人类心头的魔影——这样环球地追击下去,那它们不是把我们引向徒劳的迷宫,就是教我们中途覆没。(《白鲸》第334页)
在小说的第94章,叙事者以实玛利是这样界定他的“幸福观”的:
幸福并不是随便靠智力或者幻想就能获得的,而是存在于妻子,心坎,床上,桌上,马背上,火炉边和田舍间的……(《白鲸》第584页)
这是明确无误的对于陆地居家生活的礼赞。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白鲸》叙事中的一个明显的矛盾。一方面,作者不断劝诫我们安分守己,不要去追逐幻象,为了满足好奇心与种种功利目的,去海上冒险;与此同时,作者确实又在不断讴歌大海所蕴含着的激情与狂野,并不断激励我们到作为最高存在的海洋中去体验生命的壮阔与欢乐。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去理解麦尔维尔在《白鲸》中呈现的这种矛盾与分裂呢?
我的看法或许有些极端。如果我们将陆地与海洋的比照关系,置于自然与文明的关系之下来考察,这种矛盾不过是浮泛的表象。或者说,陆地与海洋的对立,在麦尔维尔那里,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换句话说,构成对立的不是海洋与陆地,而是乡野与城市。麦尔维尔在《白鲸》中的写作意图之一,是为了向我们描述现代文明与自然、传统之间的对立,以及由这种对立所导致的深刻忧虑。在他的另一篇小说《班尼托·西兰诺》中,叙事者曾这样感慨:大海与乡野好像是一对堂兄弟,两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相似性。a言下之意,大海所象征的,正是未被现代文明所玷污的乡村或乡野。由此,陆地与海洋在空间上的对比关系,最终为现代文明与远古“自然生活”的时间上的对比关系所代替。
我认为,在麦尔维尔几乎所有的作品中,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十分清楚明晰的主题:对于乡野、乡村以及远古生活的禮赞与向往,对现代城市文明的批判和忧虑。与同时代霍桑、梭罗、爱默生一样,麦尔维尔终其一生都在试图重返自然的最深处,重返那个充满耕种、打猎与垂钓之乐的甜蜜之乡。正因为陆地城市文明的加速兴起,生活在陆地的“忧郁之人”无法找到安宁栖居之所,才会向往辽阔的大海;正因为现代文明功利、平庸,遮盖了生活的原义和本真状态,具有原始魅力、且处处充满风险的海洋才会让人获得对人生的真正体悟,让人重新思考死亡,并进而理解生命。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麦尔维尔在描写大海美景时,会不断使用“鲜花斑斓的大地”以及“风光秀美的草原牧场”一类的比喻。
3.“裴廓德号”的航行线路
捕鲸船“裴廓德号”的出发之地,是小说中频繁提及的南塔开特(Nantucket)。它是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南角的一个小岛,英国人最早对它进行殖民统治,约在17世纪中叶。这是传统捕鲸业的重镇和起锚之地。作者在小说中提到的彼得·科芬,在历史上也实有其人。经过漫长的航行和惊心动魄的追击之后,“裴廓德号”最终在太平洋赤道线附近被白鲸莫比-迪克撞沉,葬身海底。
根据我们对《白鲸》叙事线索的分析,“裴廓德号”最终的沉没之地,应该在马绍尔群岛与波利尼西亚群岛之间靠近赤道的某个水域。以现在的航海线路而论,要从美国东海岸的南塔开特进入太平洋,最终抵达这片赤道渔场,最便捷的航线,应是由大西洋进入加勒比海,经过巴拿马运河而入太平洋。可是,在《白鲸》问世的那个年代(1851年),巴拿马运河还远未开凿。因此,“裴廓德号”要想进入太平洋,只有两条线路可供选择。第一条线路是沿大西洋往南,经由巴西、阿根廷的外海,并绕过美洲大陆最南端的合恩角,然后沿着南纬六十度线一直往东,进入太平洋。第二条线路,是经由北大西洋朝东南方向航行,沿着非洲大陆的西海岸,绕过非洲西南段的好望角而进入太平洋。本来,“裴廓德号”完全可以挑选第一条线路,绕过合恩角进入太平洋,但它从南塔开特启程时,由于时令和风向不利于绕过合恩角航行,必须等待下一个季节。(参见《白鲸》第281页)因此,急于赶往赤道线追击白鲸的船长亚哈,不愿错过所谓“赤道渔场的当令季节”,决定提前开航,并选择了第二条线路——即穿过北大西洋的亚速尔群岛和佛得角群岛,绕过好望角,进入太平洋。然后经由印度洋,驶入孟加拉湾,通过马六甲海峡而入南海,最后由日本海朝东南方向驶往赤道水域。
我们知道,“裴廓德号”沿着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兜了一个“U字形”的大圈子。从表面上看,“裴廓德号”这次航行的目的,是为了捕获具有高额利润的抹香鲸,但或许只有船长亚哈一人知道这艘捕鲸船的真实意图:地中海强风、阿拉伯热风、印度洋季风、彭巴斯草原风以及非洲西岸的燥风,都有可能把莫比-迪克赶到他所设下的巨大的包围圈中来——面对自己的宿敌,亚哈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太平洋中的孟加拉湾、日本海,特别位于赤道附近的东南亚海域,历来是猎获抹香鲸的传统渔场,当然,这一带也是莫比-迪克可能的出没之地,就小说的情节设置而言,这个航行线路,似乎没有什么疑问。不过,因为“裴廓德号”的航迹,与17世纪以来西方殖民者绕过好望角,进入印度和亚洲地区,进而“发现”东方的航海线路,是完全重合的,另外,这条航线由大西洋而入印度洋和太平洋,串联起了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和亚洲,几乎将整个人类世界都纳入到了它的视线之中,因此,麦尔维尔为“裴廓德号”设置的这一航路,其背后究竟含有怎样的历史和文化寓意,不免会给读者带来丰富的联想。
在《白鯨》的第24章中,叙事者曾用戏谑和反讽的语调,这样来罗列捕鲸船在现代文明史上的巨大功绩:捕鲸船为探索未知的新世界,为发现远海的陌生地域,起到了开路先锋的作用。它不仅为殖民者的兵舰开路,也曾帮助英国殖民者将智利、秘鲁、玻利维亚从旧西班牙的羁轭下解放出来,建立民主政体;捕鲸船紧跟在荷兰人之后,发现了澳大利亚,并将澳洲大陆带入文明世界;捕鲸船作为先导,将传教士和商人带到了世界各地,并开启了与日本的文化交流,让这个闭关自守的国家向世界敞开了它的怀抱。因此,捕鲸船不仅是殖民地的母亲,也是叙事者“我”的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白鲸》第150-156页)
叙事人的这一番陈词,让我们多少可以洞悉作者隐秘的文本意图。也就是说,作者让“裴廓德号”穿越五大洲、三大洋,并不仅仅是为了向我们讲述一个关于捕鲸的冒险故事,其中也暗含了作者在开放的地理历史时空中重新思考人类命运的抱负和野心。传统的商业捕鲸路线,同时也是由海盗和现代殖民者所开辟与“发现”的前往东方的航道,而后者恰恰预示着现代文明史的开端。遵循着这个线索,我们不难发现,与麦尔维尔早期沾沾自喜的冒险故事不同,《白鲸》或许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全新尝试。作者试图将现代地理、历史、法律、社会道德和政治秩序一并纳入其视野。麦尔维尔试图以现代社会秩序为基准点,向前追溯,同时也向后展望。向前追溯,无非是全部的人类文明史;而向后延展,则使《白鲸》具有了强烈的预言性。这样一来,“裴廓德号”已不再是一艘简单的捕鲸船,它同时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命运之舟。
另外,“裴廓德号”的航行路线,也可以被视为是作者(叙事者)从现代城市向着大自然蛮荒深处进发的漫漫旅程。在英国作家D.H.劳伦斯看来,麦尔维尔是一个厌世者,或者说,他无法接受人类,无法将自己归属于人类。对他而言,既然人类原本来自海洋,那么奔向海洋,即是重返家乡。对于现代城市文明,麦尔维尔感到格格不入、难以忍受,而传统意义上的家乡,也正在被急速扩张的城市所吞没,他只能在茫茫大海中寻找自己的栖身之地。劳伦斯认为,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词语,来概括麦尔维尔一生创作的重要主题,这个词就是“逃离”。那么,世界上的什么地方,才是他理想的逃遁之地呢?
D.H.劳伦斯的答案是太平洋。
他的理由是,太平洋远比大西洋和印度洋古老。劳伦斯所说的古老,是指“它(太平洋)还未被现代意识所浸染”a。世界现代史的奇特的震动,“把大西洋和地中海人震入一种又一种新的意识中,而太平洋和太平洋水域的人则一直在沉睡”b。毛利人、汤加岛人、马库斯人、斐济人、波利尼西亚人,都还处于石器时代。甚至就连日本人和中国人也在无数个世纪的沉睡中翻来覆去:
他们的血是古老的,他们的肌肤是古老而柔软的。他们忙碌的日子则是几千年前的日子,那时的世界比现在柔和得多,空气湿润得多,地球表面温暖得多,荷花成年成月地盛开着。那是在埃及之前伟大的世界。c
我们只要读一读麦尔维尔早期的小说——我这里指的是《泰比》(1846年)、《奥穆》(1847年)和《玛迪》(1849年),就会理解D.H.劳伦斯为何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劳伦斯的这一看法,对我们理解麦尔维尔生活与写作的奥秘,尤其是他对社会和人类的本能的逃离姿态,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但将太平洋视为麦尔维尔最向往的古老地域,显然太过牵强。此外,D.H.劳伦斯对于太平洋诸国的描绘和想象,也带有太多的“东方主义”的色彩。事实上,在麦尔维尔的其他作品中,他为自己远离人类的隐遁之路,设定了不同的息影之地——或者是人迹罕至的群山之中(比如《阳台》),或者是荒无人烟的孤岛之上(比如《魔岛魅影》)a。也就是说,麦尔维尔心仪的神秘之地,也许不一定是太平洋,但必须足够古老、蛮荒,远离尘嚣。
在《白鲸》中,麦尔维尔之所以将赤道以南的太平洋海域作为捕鲸船最终的覆没之地,或许仅仅是因为它是“裴廓德号”世界旅程的终点。更何况,麦尔维尔本人作为一名水手,在他的航海生涯中,曾在南太平洋诸岛做过短暂逗留。
4.“裴廓德号”的人员构成与世界秩序
按照《白鲸》第16章的描述,“裴廓德”(Pequod)是“马萨诸塞州印第安人的一个有名的种族,如今已和古代的米太人一样绝种了”(《白鲸》第98页)。据中文译者曹庸对该名词的注释,裴廓德部族原先生活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东部,以骁勇著称,但在17世纪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后,裴廓德部族即已被杀戮过半。麦尔维尔以早已灭亡的印第安部族名称,来为这艘很有象征意义的捕鲸船命名,显然并非无因。如果我们将这条捕鲸船看成一个微缩的社会,那么“裴廓德”这个名称就指向了这个社会最早的起源。当然,这个名称不光意味着纪念或缅怀,叙事者在此更想提醒读者的是,它是一艘幽灵之船—— “裴廓德号”在小说中第一次露面时,船上就笼罩着一种不祥的气息和氛围。
我们先来看看“裴廓德号”船上的人员构成。
法勒和比勒达:美国人。他们虽然最终没有上船,却是这条船法律上的拥有者,即老板兼经理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位船东的名字,均来自旧约《圣经》(《创世纪》及《约伯记》)。
船长亚哈:美国人。捕鲸船出港之后很久,他才在甲板上露面。这是一位忧郁、疯狂、病态且带有强烈神秘色彩的人物。他因为被莫比-迪克咬掉了一条腿,强烈的复仇愿望让他精神亢奋。虽然他的名字也源于《圣经》,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一个无神论者。
大副斯达巴克:美国人,南塔开特土著。桂克(教友会)后裔。此人极富理性,虔诚,为人耿直可靠,思路缜密。但内心深处极其敏感,且带有一点迷信。
二副斯塔布:美国科德角人。是个无忧无虑的乐天派,烟斗不离手,对任何重大和紧急之事都能处之泰然,即便到了生死攸关的境地中,也能无所畏惧、嘻嘻哈哈。
三副弗拉斯克:美国人。此人长得短小精悍,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他的勇猛中夹杂着愚蠢和无知,毫无想象力,只知道跟大鲸以死相搏:“在他那有限的见解看来,一条奇妙的大鲸不过是一种放大的老鼠”(《白鲸》第166页)。
以上人物构成了“裴廓德号”捕鲸船的上流社会。法勒和比勒达这样的船东或投资人自不必说了,船长亚哈是这艘船真正意义上的君王和灵魂。斯达巴克、斯塔布和弗拉斯克的地位亦举足轻重。比如说,当发现抹香鲸并展开追击之时,这三人分别统领一只小艇,与亚哈一起,组成联合指挥部,发号施令并身先士卒。
他们都是清一色的美国白人。
三位标枪手被描述为大副、二副和三副的随从,他们虽然也算是美国人,但却来自于不同的族裔。其中的魁魁格是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南太平洋某岛国酋长的儿子,跟随一艘美国船来到了文明社会。他的家乡科科伏柯,据说在当时的任何地图上都无法找到。这个野蛮的食人生番虽说是异教徒,信奉偶像,但却质朴、善良,有苏格拉底的智慧,堪称“野化了的乔治·华盛顿”。
标枪手塔斯蒂哥是该黑特地方的纯种印第安人,是红种人的后裔。他在来到“裴廓德号”船上捕鲸之前,一直在该黑特的原始森林里追逐猎物。
第三位标枪手戴古(曹庸将它音译为“大个儿”,陈荣彬则将它译为“大狗”)是高个子的野黑人。和魁魁格一样,他也是跳上一艘停泊在家乡的捕鲸船来到美国的。
这三个人作为标枪手,在追击捕杀白鲸的过程中,其重要性和关键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他们的身份和地位要明显高于其他下层船员——比如厨师汤团、铁匠柏斯、木匠师傅、看船的小黑人比普等等。但他们显然也有别于上层管理者,地位和阶层具有一定的暧昧性。举例来说,可以在“裴廓德号”上的船长室用餐的人,按规矩除了船长亚哈之外,还包括大副、二副和三副。进入船长室吃饭,得遵守一定的礼仪。船长本人在餐桌前坐定之后,大副、二副、三副才能依次前来并入座。而用膳完毕之后的离席过程,则遵循着相反的次序——最先离开的是三副,然后是二副、大副和船长。当这伙人全部离开之后,三个标枪手也被允许进入管理层专属的船长室,享用这些人吃剩的残羹冷炙。但标枪手们在吃饭时,可以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乃至纵声谈笑,完全不必遵守任何礼仪。
“裴廓德号”的人员一共30多名,除了船長、大副、二副、三副和三个标枪手外,剩下的二十多人,不是水手便是杂役。他们之中只有少部分的美国人,大多数都是来自世界各地,他们从天涯海角的各个岛屿汇聚到“裴廓德号”上,将自己交给命运难测的捕鲸事业。
在这些船员中,还有两个人物必须简单提及。
其中之一名叫费达拉。他成天扎着包头布,是个来自古老东方的祆教徒。至于他到底来自于哪个地区和岛屿,又是怎么混入“裴廓德号”的,他在船上的哪个角落藏身,小说中语焉不详。他在船上没有固定的工作,只是像个幽灵似的一步不离地跟着船长亚哈。随着叙事的推进,读者会慢慢发现,费达拉实际上是亚哈恶魔般的灵魂伴侣,或者说,他是亚哈的另一个自我,就像古老的帝王对待伶优和弄臣一样,亚哈对费达拉既充满蔑视,又与他形影不离,甚至完全受他的摆布与控制。
另一个人物就是小说的叙事人兼主人公以实玛利。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水手,但因为他是《白鲸》故事的讲述者,也是灾难的见证者和记录者,他的游手好闲是可以理解的。
现在,我们简单小结一下。按照作者的描述,在“裴廓德号”上的所有人员中,即便将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四个白人计算在内,美国人只占了不到一半。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捕鲸船有在沿途各国的岛屿或港口招募水手的习惯;另一方面,是由于美国人通常“只提供智慧,至于力气呢,则由世界其他各地去慷慨输捐了”(《白鲸》第168页)。麦尔维尔对“裴廓德号”捕鲸船人物序列的设置,难免给读者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从捕鲸船的人员构成来看,它很像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或象征。事实上,在《白鲸》的批评和研究史上,持这样观点的人并不罕见。D.H.劳伦斯和L.麦克菲(Laurence MacPhee)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例子。
劳伦斯认为,《白鲸》的故事可以简括如下:三个野人般的标枪手以及来自不同种族、民族的人,聚集在星条旗下,由一名发了疯的船长指挥,踏上了追击白鲸莫比-迪克的茫茫旅程。在这里,劳伦斯将“裴廓德号”视为“美国白人的灵魂之舟”,并将它称为“白种人的最后一个阳具”a。因此,《白鲸》也是一部末日之书:
末日!末日!末日!有什么东西似乎在极黑暗的美国之树里呢喃着末日。末日!
什么的末日呢?
是我们白人之日的末日。我们要完了,要完了。美国体内孕育着末日。我们白人的日子寿数已尽。
哦,如果我寿数已尽了,我的末日比决定了我末日的我更伟大。所以,我接受我的末日,它是伟大的象征,比我更伟大。
麦尔维尔懂这一点,他知道他的种族末日到了。他的白人灵魂的末日到了。他那伟大的白人时代末日到了。他自己的末日到了。理想主义者末日到了。精神要完了。b
问题是,在麦尔维尔写作《白鲸》的那个年代,两次大战还远未发生,这个世界还看不到临近末日的任何征兆。而根据麦克菲的描述,那时的美国,刚刚从1812-1815年的第二次独立战争中获胜。整个社会乐观、进取、情绪高昂,呈现出一派积极向上的勃勃生机。那个时期(十九世纪上半叶)的美国社会,既是一个加速扩张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高度认同奋斗、进取、勤奋的时代。伴随淘金热和西部开发,美国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精神普遍高涨,“那时的美国没有任何局限感;国民生活中也似乎找不到悲剧感”a。
如果劳伦斯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么,麦尔维尔无疑是站在日益高涨的乐观情绪的对立面,不仅与所谓的“时代文化精神”大唱反调,揭示出这个社会埋藏在个人内心深处的忧伤、绝望和恐惧,甚至直接宣告白人精神的末日或终结,这一切,多少显得有些奇怪和反常。
另外,从麦尔维尔的写作进程来看,《白鲸》的突然问世,也有些令人意外。我们知道,《白鲸》的写作始于1850年,与他的“波利尼西亚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玛迪》(1849年)之间几乎没有停顿。在“波利尼西亚三部曲”中,作者还热衷于向读者提供带有明显东方主义色彩的冒险、猎奇故事。尽管这些作品在美国,尤其是在英国,为他积攒起了相当的名声,但以今天的文学评价系统而言,他的早期作品似乎都可以被归入“类型文学”之列。
而《白鲸》的创作,则意味着一场突变。无论是作者的视野、想象力、思想的复杂性,还是其文体意识和完成度,与以前的作品相比,《白鲸》都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依照当今文学史家的普遍看法,《白鲸》不仅是美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长篇小说,同时也是麦尔维尔的创作走向成熟的分水岭——现在比较流行的一个说法是,即便我们将《白鲸》这部作品去掉,麦尔维尔在《白鲸》之后所创作的一系列小说和诗歌作品,也足以让他跻身于伟大的作家行列。
然而,对于19世纪中期的美国或英语世界的读者来说,《白鲸》毫无疑问是失败之作——只有好友霍桑等少数同行对它表达了敬意。从《白鲸》开始,麦尔维尔的文学声誉开始走下坡路,他的小说和大量诗歌作品遭到了读者和公众的普遍冷遇,他本人也渐渐被读者遗忘。到了1891年9月,麦尔维尔在贫病中离世时,美国读者的直接反应是震惊和恍惚——他们原以为这个作家已死去多年了。
那么,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在《白鲸》的创作过程中,究竟有哪些因素或事件导致麦尔维尔的小说风格发生了突变?我想其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事件,就是麦尔维尔与霍桑的相识与交往。我们不应忘记,《白鲸》这部小说就是题献给霍桑的。根据杨靖的考查,麦尔维尔与霍桑初次见面并订交,是在1850年8月5日。他们在律师菲尔德(David Dudley Field)举办的一次小型聚会上一见如故。b而十多天后的8月17日,纽约的《文学世界》杂志即开始刊登麦尔维尔评论霍桑的长文《霍桑与他的青苔》。在这篇文章中,麦尔维尔尖锐地批评了美国文学界对所谓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盲目崇拜,并高度赞赏霍桑从美国本土生活中取材,而非像欧文、库珀那样祖袭欧洲的写作姿态。他推崇霍桑为美国的莎士比亚,认为他的创作代表了美国文学的新方向。c另外,麦尔维尔与霍桑相识时,他正在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已经快要完稿了,然而正是在阅读霍桑的小说之后,“他不甘心做一名‘类型作家,乃决定重新构思,并在經过半年的修改之后发表《白鲸》。”d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与霍桑的交往,对霍桑作品的悉心研读,或许是促成《白鲸》的叙事风格摆脱“类型化”并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麦尔维尔反对沿袭欧洲文化,似乎确有与欧洲文学一较高下的冲动。但提倡原创和独辟蹊径,绝非意味着与欧洲文化一刀两断、划清界限,而是希望像霍桑那样,从美国本土经验取材,使得美国文学扎根于包括欧洲在内的人类文明的沃土中,从而获得一种更广阔的世界史视野,进而确立美国文学的主体性和独特风格。
“裴廓德号”确实是一艘美国船,这条船的人员构成,也确实会让读者联想起美国社会的特殊构架。从这个意义上说,D.H.劳伦斯直接将“裴廓德号”解释为美国白人的“灵魂之舟”,虽然太过情绪化,也并非没有依据。但如果我们仅仅将《白鲸》视为美国社会的象征或寓言,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至少,这种解释无法涵盖《白鲸》广阔的社会文化视野,以及深邃复杂的思想意涵,甚至,它与小说所设置的情节、结构方面的基本喻指也不相符合。
与D.H.劳伦斯相比,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对《白鲸》主题的理解更加公允,也更有说服力。在他看来,《白鲸》所描述的是一个微缩宇宙,如果说它是一个寓言的话,也是人类基本秩序的寓言。我对这样的看法不持异议,只是还要略微做些补充。
在我看来,《白鲸》所表达的,是作者对于人类进入海洋时代以来渐渐形成的资本主义新秩序的忧虑、反思和批判。伴随一种“还乡式”的重返传统和大自然的冲动,麦尔维尔也试图对这样一种新秩序的未来进行展望,并发出预警。如果说,这种思想意识,在19世纪中期的美国还是一个反常的新事物,那么,它在当时欧洲的思想、文化、文学和艺术界,早已是司空见惯了。
作者通过大量的议论和杂感,通过一系列的暗喻、反讽、象征,来构建世界史的图景,试图将人类整个的文明史置于自己思考的范围。比如说,对所谓“鲸类学”知识系统的考辨,涉及了神话、宗教、哲学、历史、地理学、动物学等诸多领域。但不可否认的是,麦尔维尔对现实的感知和文化思考,总体而言局限于欧洲历史内部。在《白鲸》中,作者与读者之间展开的复杂的对话关系,基本上也是以欧洲思想与文化为蓝本的。
《白鲸》的世界视野,主要表现在小说所设定的空间或地理关系上。当然,它仅仅是象征性而已。随着“裴廓德号”由北大西洋绕过好望角,进入太平洋和印度洋,在“桅顶瞭望者”的视线之下,整个世界一览无余。
我们知道,“裴廓德号”这艘美国船,在整个航行过程中没有停靠任何港口。它从南塔开特起锚之后,就直奔自己的覆亡之地。不过,它也并非是孤零零地在无际的大海上踽踽独行。如果我们将捕鲸船看作是微缩的社会共同体,它偶尔也会与其他共同体成员在海上相遇。
在《白鲸》中,这样的相遇一共发生了九次。
5.“裴廓德号”与其他捕鲸船的九次相遇
“裴廓德号”自开航以来,遇到的第一艘陌生的捕鲸船,名叫“信天翁号”。当时,“裴廓德号”正绕过好望角,向东南方向航行,驶往克罗泽斯群岛的露脊鲸巡游场。
这是一艘美国船,也来自“裴廓德号”家乡的南塔开特。如果我们认真读过小说的第42章《白鲸的白色》的话,那就一定知道,“信天翁号”这个船名,预示着怎样可怕的不祥之兆。这艘“外形好似鬼怪”的捕鲸船,在凶险无比的大海上遭遇过怎样可怖的事件,小说没有交代。但当它与“裴廓德号”相向驶过时,船长亚哈向“信天翁号”的船长喊话,问他有没有看见白鲸莫比-迪克,“信天翁号”船长还没有来得及回话,手里拿着的号筒,便当即被吓得掉入了海中。莫比-迪克虽然还没有露面,但似乎只要提到它的名字,就足以令捕鲸者闻风丧胆。两艘船相向而过,未作停留,更未遵守捕鲸船在海上相遇的传统礼仪和习惯——两船并拢停靠,交换携带投递的信件,举行船员联欢会。
因为好望角附近的海域,属于海上交通要道,过往船只很多,“裴廓德号”很快就遇到了第二艘捕鲸船“大鲸出来了号”。这艘捕鲸船的水手,几乎全由波利尼西亚人组成,这一次,两艘船停在一起,举行了联欢会。按照两船相遇的特殊习俗,水手们可以自由地互访联欢;两位船长如在一艘船上见面,两位大副则必须待在另一艘船上。
在联欢会上,“大鲸出来了号”上的一位白人水手讲述了这艘船上不久前发生的一个离奇故事:大副拉德尼与一个名叫斯蒂尔基尔特的水手发生了冲突,它差不多导致了一场骚乱或哗变。骚动在船长的弹压下最终平息,但事情并没有完。斯蒂尔基尔特因对大副的羞辱耿耿于怀,开始暗中酝酿对大副拉德尼的残酷复仇。就在斯蒂尔基尔特即将达到自己目的的时候,莫比-迪克突然出现了。于是,仿佛是出于天意,莫比-迪克很随便地甩动了一下它的尾巴,拉德尼就掉入大海并葬身鱼腹。也就是说,不用斯蒂尔基尔特亲自动手,莫比-迪克就替他除掉了仇敌。
这个故事是一段典型的“二度叙事”,并结合了“后事前提”的手法。实际上,以实玛利是在好几年后,在利马的一家“幸福客店”里,向几位西班牙朋友讲述这个故事的。这个故事中有兩点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作者讲述这个“故事中的故事”的时候,花了很大的篇幅来交代大副拉德尼和水手斯蒂尔基尔特两人不同的社会阶层、文化教养和文明习俗。因此,这两个人之间的冲突,既是身份地位、阶层属性所带来的“秩序政治”的冲突,同时也是文明、种族形态不能相容的冲突。而后者则是激起哗变与骚乱的主要动因。顺便说一句,“哗变”这个主题,在麦尔维尔的《水手比利·巴德》《班尼托·西兰诺》中都有充分的呈现。
第二,不论是阶级、阶层利益冲突,还是文明、种族之间的冲突,甚至是基于人性本能的攻击冲动,用弗洛伊德的概念来说,似乎都可以纳入“人际关系”或“人间秩序”的冲突之中来考量。但在麦尔维尔看来,还有一种冲突形式高居其上,但常常被我们忽略:我们可以将它称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或者说,个人存在与不可预知的命运之间的冲突。莫比-迪克既是自然的象征,也是命运的化身,严格地来说,它是不可战胜的。
因此,这个故事,虽然只是一段“插入性叙事”,也具有奇闻轶事的性质,但它在强化作品的主题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裴廓德号”在海上遇到的第三艘捕鲸船,名叫“耶罗波安号”。两船相遇时,“耶罗波安号”船上正在暴发恶性传染病。为了避免感染,两位船长只能隔船喊话交谈。令人奇怪的是,“耶罗波安号”上的实际控制人并不是船长,而是一个被称作“迦百列天使长”的普通水手。这名水手自称是海洋上的拯救者、五大洋的代理监督,而实际上是一个集诡妄症患者、精神病人、预言家、《圣经》阐释者于一身的狂妄之徒。和“裴廓德号”上的费达拉一样,这个人物也是“非理性”的代表。而麦尔维尔倾向于认为,人类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非理性和疾病支配的。在小说的第16章,叙事者也曾这样告诫我们:“千万要记住,年轻有为的人们,人类的伟大性,其实不过是疾病。”(《白鲸》第106页)
当然,“耶罗波安号”也遇到了莫比-迪克。大副梅赛不顾“迦百列天使长”的预先警告,放下小艇展开攻击。结果,莫比-迪克那“巨大的白影子”一晃,梅赛大副即被高高地抛向空中,最后葬身海底。
“处女号”是一艘德国捕鲸船。它的船长德立克是不来梅人。“处女号”与“裴廓德号”刚一相遇,船长德立克就乘坐一只小艇,手里擎着一只灯油壶,迫不及待地向“裴廓德号”驶来。原来是“处女号”船上照明用的鲸油耗尽,船长只得低声下气地来讨灯油。一艘常年漂泊在海上、以生产鲸油为其基本工作的捕鲸船,竟然会没有灯油,这在海上可算是天大的丑闻了,“处女号”之名(未能捕获任何一条抹香鲸)恰如其分。
德立克讨了灯油刚刚离去,两条捕鲸船就同时发现了一条硕大的、“年高德劭”的大鲸。两艘船的水手都立刻放下各自的小艇,竞逐争抢。“处女号”开始远远领先,但按照“谁先掷出标枪谁先得”的海洋竞争原则,“裴廓德号”后来居上,如愿以偿地捕获了这头犹如“行将告终的地球”般的老鲸。“处女号”一无所获,只得转而攻击一只脊鳍鲸去了。但德立克船长所不知道的是,脊鳍鲸是一种具有极强游水能力的鲸类,小艇根本无法接近。他们的追击注定徒劳无功。“处女号”的可笑境况,或许是德国、荷兰等欧洲国家捕鲸业日落西山的真实写照。叙事者对德国捕鲸船的冷嘲热讽,几乎不加掩饰。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为捕鲸业“后起之秀”的美国蒸蒸日上的豪迈与自傲。
不过,在这次相遇中,无论是船长亚哈,还是大副、二副和三副,都没有向“处女号”船长打听莫比-迪克的下落。这在“裴廓德号”在海上与陌生船只的九次相遇中,是仅有的一次。大概是“处女号”的捕鲸技术太过低劣——他们连抹香鲸与脊鳍鲸都分不清楚,更别指望他们能发现“莫比-迪克”了。
德国船如此,法国船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接下来,“裴廓德号”遇见了一艘来自法国的“玫瑰蕊号”(Bouton-de-Rose)。这艘船虽然有如此好听的名字,但四周却散发出难闻的臭味。原来这艘船的两侧各绑缚着一条大鲸。不过,其中之一是在海上寿终正寝的老死鲸,另一条则是因得了胃弱症或消化不良症而病死的大鲸。“玫瑰蕊号”上的船员从职业捕鲸者,变成了海上“捞尸人”,其中的反讽与讥诮不言而喻。一般来说,老死或病死的抹香鲸,除了可能制造疫病之外,连一滴油都榨不出来。最终,在斯塔布好意的劝告之下,“玫瑰蕊号”抛弃了这两头死鲸,让自己变成了“处女号”。
与德国、法国船相比,英国捕鲸船可就要专业多了。当“裴廓德号”遇到挂英国旗的、来自伦敦的“撒母耳·恩德比号”时,亚哈船长就急不可待地向英国船长打听莫比-迪克的踪迹。他听说这艘船不仅曾与莫比-迪克遭遇并展开激战,而且还让船长丢掉了一条胳膊,于是,亚哈便破例第一次乘坐小艇,去对方的船上向英国船长打听详情。
“撒母耳·恩德比号”是在赤道附近遇见莫比-迪克的。当时,他们正在同时追击四五条抹香鲸,莫比-迪克那可怕的白色不期然出现了。它露出乳白色的脑袋和脊峰,脸面布满皱纹,在鳍的地方还留有人类上一次攻击所留下的几根标枪头。它只是轻轻地甩动了一下尾巴,就将英国船长乘坐的小艇打成了一堆木屑,同时也顺便将船长本人从肩膀到肘腕的肉给捋了下来。船长的胳膊被锯掉以后,木匠给他做了一只假肢。
这一章的标题叫作“臂和腿”,恰如其分地概括了两位船长与莫比-迪克激战后所造成的损失。不过,与英国船长讲述莫比-迪克时的惊恐和胆寒相比,亚哈的情绪一直处于亢奋之中。因为他知道,莫比-迪克已经离他很近了。
在“裴廓德号”遇见的所有捕鲸船中,来自南塔开特的“单身汉号”无疑是其中唯一的幸运儿。它鸿运高照、喜气洋洋,不仅船舱里塞满了贵重的鲸油,甚至连甲板上都堆放着装满了鲸油的油桶。这艘满载而归的船,快快活活地顺风而行,踏上了返家的旅程。船员们一路上都在狂欢。这是一艘秉承着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捕鲸船,当亚哈向他们打听莫比-迪克的踪影时,船长根本没有什么兴趣。他的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尽可能地杀死更多的抹香鲸,为自己的船装满鲸油。
这次相遇,可以被看作是后文“终结之战”来临前的一次短暂小憩。
就在“裴廓德号”乘风破浪,赶往赤道与莫比-迪克厮杀之时,前面驶来了一艘名叫“拉吉号”的捕鲸船。它原先鼓胀的帆篷,像是突然炸了的气球,纠缩在一起,似乎刚刚遭受过沉重的打击。“拉吉号”的船长加迪纳也是南塔开特人,是亚哈的老相识。当亚哈向加迪纳询问,是否见到过莫比-迪克时,后者的回答竟然是“昨天”。亚哈抑制着内心的狂喜与激动,马上问了第二个问题:莫比-迪克是否已被打死?亚哈担心的是,如果莫比-迪克已死,“裴廓德号”在四大洋日夜兼程的追击,就将立即失去意义。好在“拉吉号”根本不是莫比-迪克的对手——它同时放下四只小艇(还搭上了备用艇)前去迎战,结果冲在最前面的小艇,好不容易将莫比-迪克拴住了,却反被它劫持。莫比-迪克将小艇拖向了很远的海面,逐渐缩成了一个小黑点。随后,随着一阵阵泡沫飞溅,小艇就不见了,大海就此恢复了平静。
等两艘船挨得很近了,加迪纳就从小艇上一纵身上了“裴廓德号”的甲板。他请求自己的老友亚哈将“裴廓德号”租给自己四十八小时(他情愿偿付高额的酬金),去寻找那只消失了的小艇。因为他自己的大儿子就在这艘小艇上。面对加迪纳的苦苦哀告,亚哈船长一声没吭,脸上一副冰冷的表情。加迪纳不得不向亚哈吐露另一个伤心的秘密:昨天在与莫比-迪克展开生死搏斗的那一刻,他在另一艘小艇上的小儿子也已经失踪,很可能已葬身鱼腹。他只有十二岁。面对同时失去两个儿子的这位可怜的父亲,亚哈船长一边向加迪纳船长发出逐客令,一边命令自己的大副,在三分钟内将所有的“拉吉号”客人劝走,然后扬帆疾驶,去追击莫比-迪克。
当两艘船朝相反的方向驶出很远了,“裴廓德号”上的水手仍能看见“拉吉号”在蛮荒之海中闯来闯去,形单影只地寻找着失去的小艇。不过,“拉吉号”悲伤的搜寻,也并非完全徒劳无功——等到“裴廓德号”在与莫比-迪克的激烈搏杀中沉入海底,“拉吉号”顺便救起了船上唯一的幸存者以实玛利。
“裴廓德号”最后遇见的捕鲸船名叫“欢喜号”。“欢喜”一词似乎有极强的讽刺意味。正因为如此,叙事者認为它取错了名字。亚哈照理要向船长打听莫比-迪克的下落,可“欢喜号”的船长对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了认真回答的兴致,他只说了两个字:“你瞧!”便不再作声——当时,“欢喜号”上正在举行葬礼。
这艘船刚刚与莫比-迪克鏖战过。整艘大船连同起重机横木上的破烂小艇,仿佛是剥了皮去了肉的骷髅。它失去了四个身强力壮、生龙活虎的水手,且正在把第五个水手的尸体抛入海中。船长对亚哈发出了两个警告:第一,杀死莫比-迪克的标枪还没有被铸造出来;第二,如果“裴廓德号”执意往前,那么它实际上是在五个水手的坟顶上航行。
俗话说,忠告少于红宝石。俗话又说,忠告虽然珍贵,早已供过于求。此时的“裴廓德号”似乎已别无选择,它只能驶向自己命定的死亡。
就《白鲸》的情节线索来说,这部作品可以分成两个大的部分:从小说的开头至第21章为第一个部分。这部分的文字,主要描述以实玛利来到“裴廓德号”之前所发生的事情。从第22章至第135章,小说讲述了“裴廓德号”由启航直至覆灭的全过程。而“裴廓德号”与陌生船只在海上的九次相遇,则构成了第二个部分重要的叙事标识,同时也是情节上重要的助推器。每遇到一艘捕鲸船,意味着“裴廓德号”离它的终极目标莫比-迪克就更靠近一步。随着螺丝越拧越紧,悬念的紧张感亦随之加深。
另外,既然麦尔维尔笔下“比陆地更为古老”的大海,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缩影,那么为了更好地展现这个世界的基本秩序,对陌生捕鲸船(象征着不同的社会共同体)的遭遇和其命运的揭示,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说《白鲸》中的这两个部分,有什么显而易见的共同点或联系,我认为就是对预言或预感的渲染和描绘。《白鲸》或许是世界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将预感放大至全篇、并弥漫于字里行间的长篇小说。也可以这样说,《白鲸》实际上只写了一件事:预感及其应验。因为这篇小说几乎每一个情节节点上都充斥着这种“不祥的预感”,“裴廓德号”与陌生船只的九次相遇,实际上也是在为这种预言及其应验逐步加力。关于这一点,我这里就不展开分析了。
需要注意的是,《白鲸》所谓的预言,不是某事即将发生的普通预感,而是对整个人类文明或世界秩序徹底覆亡的巨大担忧,其中包含了作者强烈的警告。那么,作者通过以实玛利的追述,究竟是在何种意义上向读者发出警示的?他的恐惧和忧虑又源于何处?这涉及“裴廓德号”这艘捕鲸船所暗示的人类文明进程的目的、意图和历史轨迹。
6.无主鲸与有主鲸
一般来说,隶属于不同公司或国家的捕鲸船,在地球各个角落航行,与对手展开激烈的竞争,最终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生存和获利,“裴廓德号”当然也不例外——至少对于投资商或绝大部分船员来说,他们出海的根本目的,与其他船只也没有很大的不同,尽管每一个登上“裴廓德号”捕鲸船的人,其动机意图和出发点都略有差异。
以实玛利是一个厌倦了城市、陆地生活,甚至有一点憎恶复杂的人际关系的人。如前文所说,他到“裴廓德号”上当水手,是为了逃避在陆地上日益严重的忧郁症。“裴廓德号”对他来说,无疑是个避难所。魁魁格这样一个野人,从原始部落奔向文明社会,本来是“想在文明人中间学得一些技艺,借此使他的同胞过得比原来更幸福”(《白鲸》第80页)。不料,捕鲸生涯让他很快明白,文明人的卑鄙与邪恶,甚至要远远超过他父亲统治的那个野蛮的异教社会。绝望之中,他有点想回到从前的那个原始部落中去。在返乡之前,他决定跟随“裴廓德号”去四大洋游历一番,见识一下更为广阔的世界。
在大副斯达巴克看来,捕鲸就是一项传统的职业和工作。作为南塔开特教友会信徒,他是一个虔诚的实用主义者。他所关心的,仅仅是捕鲸工作带来的利润和分账。二副斯塔布也是如此,于他而言,捕鲸只是一种简单的手艺,既不浪漫,也不乏味。既然他选择了捕鲸这个职业,他就“像个长年辛劳的小木匠”,乐天顺命,随遇而安地一直干下去。
而对于像厨师汤团、木匠、铁匠等小人物来说,他们登上“裴廓德号”,不过是为了谋生而已。
在所有这些人身上,我们或许能发现许多的共同点。比如,他们都是很有理性的普通人;他们都有那么一点热爱海洋,喜欢“捕鲸共同体”自由而无拘无束的生活氛围。当然,他们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动。就连以实玛利这样一个无欲无求的隐士,在与“裴廓德号”签合同时,也在内心暗暗希望自己能得到1/275甚至是1/200的红利折账——尽管船主只给了他1/300。
要获得丰厚的红利分账,取决于这艘船能够捕获多少抹香鲸、提炼多少珍贵的鲸油。敏锐的判断力、非凡的勇气、勤奋的工作、丰富的航海经验、娴熟的捕鲸技艺,都是获得利润的重要保障。当然,利润的多少,最终也受制于如何理解并遵从现代捕鲸业一系列的规约、法律和道德习俗。
按照作者在第89章中的描述,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唯一正式的捕鲸法典,是荷兰国会于1695年颁布的。当捕鲸者在海洋上的作业遇到激烈而恼人的纠纷时,该法典为合理地解决这些纷争,提供了法律依据。不过,随着美国捕鲸者的到来,他们立即制定了一套既简单又复杂的法理制度。说它简单,是因为它的律条只有两项:(1)有主鲸属于将鲸拴住的一方。(2)所谓无主鲸,谁先捉到,就归谁所有。(《白鲸》第552页)而说它复杂,是因为,如何界定有主鲸和无主鲸,是一大棘手难题。
麦尔维尔举了下面这个案例:
某艘英国捕鲸船(原告)经过千辛万苦的追击后,用标枪刺中了一条鲸,但在搏斗的过程中,因有生命危险,他们不得不暂时将它放弃。这条受了伤的大鲸,带着标枪、绳索和追击它的小艇逃走,被另一艘捕鲸船(被告)不费力气地捕获。那么,这条鲸应该归谁呢?按照传统的自然法,或者依照人类的理智、道德原则,两家或许可以坐下来讨价还价,友好协商。但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官和律师则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判决。
英国著名律师厄斯金在为被告辩护时,认为这条鲸理当归被告所有。他的理由源于这样一种类比:一位丈夫与妻子结婚,意味着他用标枪戳中了她,并将她拴住了。因此,妻子是“有主鲸”。但后来因为妻子与别人通奸,丈夫不得不放弃她。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丈夫开始了懊悔,试图将已另嫁他人的妻子索回,这当然是不允许的。因为一旦丈夫放弃了她,妻子就从一头“有主鲸”变成了“无主鲸”。当她被另一支标枪戳中时,理当归后者所有。
麦尔维尔在字里行间所展现的“幽默”,在今天看来,当然有些不合时宜。但他由此得出的结论却值得我们注意:关于什么是有主鲸、什么是无主鲸的复杂解释,是现代法律制度(特别是国际法)的两大支柱。他进而认为,美国的捕鲸法中,实际上暗含了这样一个赤裸裸的竞争逻辑:所有权优先,或者说,所有权等同于法律。而获得所有权的唯一途径则是强力和强权。而有了强力和强权,有主鲸也会变成无主鲸。麦尔维尔进而引申道,对于地主或领主来说,奴隶、奴仆连同口袋里的一个小铜钱,都是有主鲸;对于英国人来说,爱尔兰就是有主鲸;对于美国人来说,得克萨斯州就是有主鲸……
在这一章的结尾处,麦尔维尔如此感叹道:
美洲在一四九二年不就是一条无主鲸,后来经过哥伦布把西班牙旗降了下来,为他的主子兼主妇在那里插下了一个浮标吗?在沙皇眼中的波兰是什么呢?土耳其眼中的希腊是什么呢?英国眼中的印度是什么呢?最后,美国眼中的墨西哥又是什么呢?这些全都是无主鲸。
世界的人权和自由不就是无主鲸么?人类的思想和见解不就是无主鲸么?人们的宗教信仰原则不就是无主鲸么?在专门剽窃美丽辞藻的人们看来,思想家的思想不就是无主鲸么?这个大地球本身不就是无主鲸么?还有你,读者先生呀,不也是无主鲸又是有主鲸么?(《白鲸》第557页)
在这里,麦尔维尔的叙事人直接面对读者说话,他将我们所有的人都描述为既是无主鲸,又是有主鲸,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从最简单的层面来分析,或许可以这样理解: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是自主的、自由的;而从文明史的角度来说,我们又不得不隶属或听命于一个个有形或无形的团体组织或思想观念体系,受到它的限制或控制,并为它所驱使。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既是无主鲸,又是有主鲸。如果我们联系引文的前一个判断:“地球也是无主鲸”,这段话也可以在另一个维度上加以解释:从理性的原则来说,每个人的生存,都必然會有一个被宗教、思想、文化所阐释的目的或进程。也就是说,人服从于理性,它是有主鲸;不过,一旦我们越过了理性的边界——比如说,当我们将地球的存在视为一个纯粹偶然性的事件,那么,所有这些由文化或理性所赋予的意义,就会被立刻抽空,人就沦为了缺乏意义和目标的存在物,成了无主鲸。
在我看来,“裴廓德号”这艘看上去有点阴郁的捕鲸船,实际上一直行驶在文明或理性的边界上。作为船上的水手和船员,每个人或许都有自己的生存目的。但对于承载我们的“裴廓德号”来说,它也有自己秘而不宣的固定行程。
7.“裴廓德号”的隐秘意图
作为“裴廓德号”的灵魂人物和命运操弄者,船长亚哈曾经被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这是《白鲸》读者们人所共知的事实。身体上所遭受到的伤害,激起亚哈强烈的复仇动机——它像梦魇般紧贴着他,并最终完全控制住了他的行为。这种复仇动机,常常被研究者用来解释亚哈的疯狂、盲目和非理性的追击行为。为了使亚哈那种可怕的复仇行为更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有些研究者致力于搜寻莫比-迪克对亚哈身体伤害程度的更多证据。比如说,有人认为,莫比-迪克不仅咬掉了亚哈的大腿,顺便也咬掉了他的生殖器,并使他丧失了生殖能力。
这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身体方面的伤害,固然足以激起一个人的报复心,但在《白鲸》中,这种伤害并非促使亚哈追击莫比-迪克的唯一理由。举例来说,“撒母耳·恩德比号”的英国船长在追击莫比-迪克的过程中,也丢失了一条胳膊。但他最终选择接受命运,甚至劝告亚哈放下自己的执念。要更好地理解亚哈的疯狂行为,我们首先必须去简单地探究一下,在《白鲸》中,麦尔维尔是如何透过“作者意图”或“文本意图”,去设定这个人物的。
首先,我倾向于认为,相比于“裴廓德号”上的其他人物,亚哈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极富“智慧”的人。我这里所说的“智慧”,当然不是辩证地理解生命,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的那种智慧,而是深刻洞悉人作为“存在物”这一基本奥秘的那种认知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显然不是通过知识和书籍,而是作为一个水手,常年航行在大自然神秘心脏地带所获得的感知事物秘密的能力。或许毋宁说,亚哈船长对智慧的汲取,不是源于思考,而是源于直觉和顿悟。
在小说的第135章,亚哈曾这样评价自己:“亚哈从来就不思考;他只是感觉,感觉,感觉;对人类说来,这也就真够了!思考是种放肆的行为。”(《白鲸》第790—791页)这种认知能力,无视人类的宗教、神话、民间传说发出的严厉警告,在探察生存奥秘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使得亚哈一直徘徊于理性与非理性的晦暗地带。
在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中,堂吉诃德无所顾忌的冒险举动固然显得可笑,但桑丘·潘沙作为一种相反的力量,使得小说的寓意达成一种完美的平衡。我认为,堂吉诃德的冒险之所以还能以“喜剧”收场,恰恰依赖于这种平衡。《堂吉诃德》中所呈现的题旨,绝非一味肯定堂吉诃德的反常行为,而是将“追根寻底”定义为一种“非理性”行为,让小说探知事物奥秘的步履止步于“理性”的门槛之内。诚如小说中的一句西班牙谚语所说的那样:“你有了最好的,就不要再去追寻更好的。”对“更好的”事物的终极真相的追索,乃是上帝的事情。
但问题是,越过理性门槛的这一步,迟早是要跨出的。比如说,与塞万提斯同时代的莎士比亚,在这方面就走得足够远。而麦尔维尔从莎士比亚那里,也汲取了太多的东西。无论是思想观念,还是修辞技法,甚至是对世界的悲剧性看法,麦尔维尔都与莎士比亚一脉相承。当然,《白鲸》中所弥漫的浓浓的戏剧氛围,也直接来源于莎翁的剧作。因此,我认为麦尔维尔真正意义上的导师,并不是霍桑,而是莎士比亚。他推举霍桑为“美国的莎士比亚”,实际上他本人更配得上这一称号。
在莎士比亚之后,斯宾诺莎则严肃地将“上帝”与“存在者”完全等同了起来。用他的话来说,对上帝的规定就是对存在者的规定。这样,上帝就从一个绝对者,“降格”成了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而在康德看来,那个真正意义上的绝对者或必然性,正是理性的深渊。晚期的谢林也坚持把这个绝对者判定为“不能被思考的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存在者”的亚哈船长,也深陷于这样一个绝对者的深渊之中。他意识到了“绝对者”的纯然不可思,因此他求助于直观和感觉——从费希特、费尔巴哈到胡塞尔,他们所强调“理智的直观”和“直觉”,无非也是这样一种东西。
而要走出这个深渊,亚哈就必须把“自我”绝对化,也就是说,他首先必须反抗的正是上帝。
麦尔维尔有意构建亚哈与《圣经·旧约》中那个同名者之间的对位关系。他们对上帝的反抗与亵渎,都是通过引入异教来完成的——在《白鲸》中,与亚哈形影不离的费达拉,就是一个波斯拜火教徒。换句话说,像斯宾诺莎一样,他将上帝降格到了异教神、古希腊诸神“一般性存在者”的位置上,从而取消上帝的绝对性。从叙事策略上说,这样做还有一个道德上的优势:叙事者只要对异教(拜火教)的绝对性进行质疑、嘲讽、亵渎和反抗,实际上就已经将基督教的上帝暗含在内。当然,也有研究者指出,亚哈成为“绝对者”的强烈愿望,与正处在上升期的美国社会的扩张意识有着很深的关联。麦尔维尔有着一种尼采式的担忧:在人类丧失了整体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勇敢、意志、勤奋和坚韧不拔,恰足以泯灭人性,并加速最终的毁灭。
那么,亚哈在追击莫比-迪克的过程中,他对于自己最终必然灭亡的命运,是否有着明确的认识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正如前文所说,《白鲸》是一部将“预言”最大化的作品,小说中不厌其烦所设置的一切不祥征兆,都指向那个必然毁灭的终点。在与莫比-迪克激战前,“裴廓德号”在暴风雨中就已经开始漏油。避雷针、象限仪、罗盘针、测程仪尽数被大雨和雷电击毁,亚哈不以为意,视若无睹,他不仅拒绝让人修理,且显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和激动。
在小说第132章,在毁灭的结局到来之前的间歇中,亚哈第一次对他的大副斯达巴克吐露真言。他提到了自己在海上漂泊四十年的孤寂生涯,提到了自己年过五十才迎娶的妻子玛丽,提到了那个站在故乡的山岗上,期盼父亲的船回港的年幼的儿子。当然,他也提到了自己之所以四十年来持续追击白鲸的原因:笑容满面的天空和没有信用的海洋,已经使他变成自己的敌人,变成了真正的恶魔,变成了自乐园年代起便蹒蹒跚跚走了不知多少代的亚当。他只能继续扮演神秘的宇宙让他违反本意去扮演的角色。世界就是绞车,命运之神就是绞车上的木梃。毫无办法,他只能去追击莫比-迪克。最后,亚哈以少见的温柔,嘱咐大副斯达巴克,等到自己放下小艇去追击白鲸的时候,他最好留在船上。
从“裴廓德号”离开母港南塔开特的那一刻起,亚哈就完全知道了他自己以及全船的水手、船员在未来的命运。这是一个只有他本人才知道的秘密。他深知这个秘密一旦泄露出去的严重后果——随时都会出现的哗变,将会导致他的计划破产。为了维持“裴廓德号”的秩序,作为独裁统治者,他只有两个手段可以使用,那就是欺骗与驯服。一方面,他主动迎合所有船员对利润和分账的渴望,将自己伪装成与船员一样的贪利之辈,甚至嘱咐桅顶的瞭望者,即便是发现一只海豚也要向他报告。尽管他的目标是莫比-迪克,但遇到其他抹香鲸的时候,他也会故作姿态,将假腿固定在小艇上,身先士卒,率领水手展开追杀。另一方面,他将钉在罗盘上的一枚杜柏仑金币,作为第一个发现莫比-迪克船员的奖赏。这枚用最纯粹的黄金打造成的杜柏仑,堪称是“裴廓德号”的肚脐眼,铸刻于其上的黄道图案,象征着整个人类的生活史,其珍贵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亚哈也深知,人是最会出问题的动物。要在“裴廓德号”上维持良好的秩序,除了欺骗和诱惑之外,他还必须改造他们的精神,重塑他们的灵魂,以使他们彻底驯服。小说的第36章,对这样一种灵魂驯服过程,有过出神入化的描绘。他将自己塑造成古希腊哲人、上帝和超人的结合体,代表了一种脱离了肉体羁绊的“纯粹精神”。它既像上帝一样神秘、阴郁和深奥,又充满矛盾和悖谬。从后来的结果看,亚哈的策略显然取得了成功。就算大副斯达巴克洞悉了亚哈的真实意图,企图杀死他,他实际上也不可能这样做。因为他害怕亚哈,远远胜过害怕自己的命运。
讨论至此,我们突然发现,《白鲸》的主题或寓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微妙偏转。我们有理由认为,麦尔维尔实际上已经窥见了基础性存在的那个吞噬一切的黑洞——它是自斯宾诺莎以来,欧洲的虚无主义产生的最重要的内驱力。就《白鲸》而言,我们或许已经发现,“裴廓德号”上水手与船员们的生存目的,与这艘“着了魔”的阴郁之舟的实际目的,并不一致。换句话说,水手和船员们遭到了绑架和劫持。正因为如此,在麦尔维尔看来,生命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它不过是在遭到绑架之后暂时性的喘息而已。用他自己(或莎士比亚)的话来说,宇宙是一个大骗局,而生存不过是一个被更大的绝对者操弄的恶作剧;用利希滕贝格的话来说,生命实际上是一个非存在强加给我们的恶意的玩笑。
在这个问题上,弗洛伊德的表述略有不同:人为了驯服、对抗自然,从而建立了文明。但不幸的是,文明的目标并不是个体的目标,它另有企图。
8.文明的边界
博尔赫斯在一篇关于霍桑的随笔中,对弗兰兹·卡夫卡和霍桑的“离家”主题,进行了一番比较。需要说明的是,博尔赫斯是在象征性的意义上使用“家”这一概念的。他认为,卡夫卡与霍桑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热衷于描述“离家”这个主题。所不同的是,不管遇到何种命运,霍桑笔下的主人公通常在离家后仍有可能“返家”——《年轻的古德曼·布朗》《威克菲尔德》都是这样的作品。而卡夫卡笔下的主人公K,一旦离家,往往就回不去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霍桑成了西方文学史上最后一个奥德修斯式的“返乡者”。
麦尔维尔虽然一度将霍桑视为自己的文学导师,但他的作品实际呈现出来的状态,显然更接近于卡夫卡,或者说,麦尔维尔比霍桑更有资格成为卡夫卡的先驱者。在《白鲸》中,叙事者曾多次对读者直接喊话:永远不要轻易离开自己温暖的家。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你一旦离开,实际上就回不去了。
而“裴廓德号”正是这样一艘“不归之舟”。如果我们将“裴廓德号”视为文明秩序的象征,那么,这艘船实际上已经越过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临界点或平衡点。
按照伊格尔顿的看法,人类所创造的文化与文明,本来是为了保护人类免受自然的侵袭,从而与自然达成一种平衡。但不幸的是,文明和文化的发展,绝不会止步于仅仅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相反,它因其自身的目的和旅程,会持续不断地创造并繁殖新的欲望和需求,从而来打破这种平衡。换句话说,文化曾经保护并帮助过我们,而现在它终于变成了某种异化的力量。不光是伊格尔顿,我们此前讨论过的奥地利作家穆齐尔、日本作家志贺直哉,也有类似的忧虑。比如说,志贺直哉就认为,人类一旦踏过自然与文明的平衡点,实际上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从而必然会导致地球上“最后之人”的出现。
“裴廓德号”横跨四大洋,在地球的各个角落追杀那些本来无害的、对人类充满善意的白鲸。麦尔维尔为这样一种“商业行为”赋予了史诗般浓郁的悲剧色彩。当“裴廓德号”捕获第一头抹香鲸的时候,那头大鲸在标枪的反复刺扎下,“身体翻来腾去,呼吸急剧,格格发响”,“(喷水孔)迸射出陣阵凝结的红血,宛似红葡萄酒里的紫色残渣”,它“在血里滚动,鲜血在它后边涌腾达几英里长”,血光将捕鲸者的脸映得通红。(《白鲸》第402—403页)
在小说的第81章中,“裴廓德号”杀死了一条残废的老鲸。它默然无声地承受人类的攻击,在海底超常压力的作用下,它身上流出的血,像来自千山万岭的喷泉,狂泻直流:
(它)有气无力地击拍着它那只残鳍,接着慢慢地翻过来又转过去,像一只行将告终的地球。(《白鲸》第503页)
最后,人们从它的身体里发现了一段标枪的断头,被肌肉包得紧密无缝。在这截断了的标枪的近旁,人们又发现了另一个枪头,它竟然是石头做的——这说明,早在美洲被发现以前,它已经在与印第安人的搏斗中留下了伤痛的标志。接下来,麦尔维尔用充满反讽的笔调写道:
尽管它年纪很大,只有独臂,又是瞎眼,它却是该死该杀,该去照亮人类的快活的婚礼或者其他各种寻欢作乐的场面,也该去把庄严的教堂照得金碧辉煌,好让它永远向大家传布那绝对无害的福音。(《白鲸》第502页)
而到了小说的第87章,麦尔维尔传神地刻画了白鲸大群聚合,像国家一样歃血为盟,组成联合舰队来抵御人类攻击的情形。这样的计谋不仅是短智而徒劳的,而且正好给疯性大发的人类成批杀害它们提供了便利。“裴廓德号”在鲸群中心捕获的一大一小两条鲸,是一对母子,两条鲸之间尚有脐带相连。小鲸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仍对母亲做出亲昵之态。
最后,“裴廓德号”在自己即将陨灭的赤道附近,一连杀死了四条抹香鲸。最后那条大鲸是被亚哈本人杀死的。这条大鲸在临终之前,表现出了一个奇怪举动:在静谧的黄昏中,它的脑袋慢慢转向太阳的方向,安静而虔诚。仿佛在恳求曾经护佑它的太阳赐予自己最后的祝福。它就这样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喷血的大水闸关住了,它已听不到人间祸福的营营声。(参见《白鲸》第694页)
尽管抹香鲸在人类的攻击之下,显得悲惨而无助,但麦尔维尔深信,作为大自然的精灵,抹香鲸将会比人类活得更久。任何事物都会毁灭,但抹香鲸所代表的大自然本身是不朽的。麦尔维尔曾开玩笑地说,抹香鲸原本是柏拉图主义者,到了晚年,它又将斯宾诺莎收为自己的门徒,相信永恒的理念将超绝于具体的事物之上。它那昂阔的天庭,具有一种大草原似的恬静,同时又视死如归,将命运的账单悉数全收。(参见《白鲸》第74章)
巨兽莫比-迪克更是不可战胜的。而它的对手,代表着“疯狂人类”的船长亚哈,其实也深知这一点。他注定了要在将死之前最后流出一滴泪珠。据说,这滴泪珠大得连整个太平洋都无法装下。
在小说的第16章,以实玛利初次登上“裴廓德号”时,发现这艘船用大鲸的头骨、牙齿、下颌骨来做装饰品,与食人生番没有什么区别,这就使得整艘船看上去像一条大鲸的残骸。结合第3章“大鲸客店”的相关描述,我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裴廓德号”之所以“阴郁”,是因为它其实是一艘吞噬同类的船。也就是说,“裴廓德号”作为人类的象征,它疯狂的攻击行为不仅指向大自然,也同时指向人类本身。
弗洛伊德曾悲观地认为,尽管人类发展出文明,希望通过道德、法律及社会规约,甚至是意识中的检察官“超我”,来限制这种攻击性,但它最终是难以被消除的,它甚至不会屈从于任何社会变革。弗洛伊德不认为马克思所向往的共产主义世界所实现的财产平等,会有助于消除这种攻击性,因为在人类出现私有财产之前,这种攻击性就已经存在,且几乎不受约束地处于统治地位。a
就像亚哈源于死亡诱惑的行为所预示的那样,这种攻击性甚至超越了获利与占有的欲望。尽管如此,就“裴廓德号”捕鲸船而言,麦尔维尔也不认为只有船长亚哈一个人需要承担自己的命运。亚哈的命运之所以会成为每个人的命运,是因为“一切活着的人,都有一根缚住一大串人的暹罗索子”(《白鲸》第449页)。
我们都是“裴廓德号”上的水手。
后篇:麦尔维尔的其他作品
《抄写员巴特比》
英国作家毛姆在《巨匠与杰作》中曾说:“只有凭借《白鲸》,麦尔维尔才得以跻身伟大小说家之列”b。长期以来,毛姆似乎代表了专业学者和读者们的普遍看法,我相信对很多麦尔维尔的读者而言,除了《白鲸》之外,其他作品均未寓目。但最近一个时期以來,随着麦尔维尔研究的逐步深入,这种评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学者认为,即便没有《白鲸》,麦尔维尔凭借其中短篇小说和诗歌作品,亦足以置身伟大作家的行列。正如没有《尤利西斯》和《芬尼根守灵夜》,詹姆斯·乔伊斯仍然是二十世纪杰出的小说巨匠一样。在麦尔维尔的中短篇作品中,最近二三十年来,引起学术界、评论界巨大兴趣和反复讨论的,正是短篇小说《抄写员巴特比》。
对很多读者来说,麦尔维尔或许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海洋小说作家,当他突然把眼光投向内陆、聚焦于作为资本主义心脏的华尔街,讲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诡异故事,的确有些令人吃惊。当代名闻遐迩的学术大师,如德里达、德勒兹、阿甘本、朗西埃等人,都不约而同地对这个短篇给予了关注,并在哲学、社会学甚至修辞学层面上展开讨论。
在形形色色的语义学分析中,主人公巴特比那句著名的口头禅“I would prefer not to.”成了其中最重要的关键词,且有被过度阐释之嫌。比如说,麦尔维尔之所以用“prefer”而不是更为口语化的“rather”,是源于麦尔维尔早期就已形成的令人费解的用词习惯。他偏好古词和诗歌用词,一味追慕十七世纪弥尔顿,常常自造词汇,尤其偏爱来自分词的副词等等。c
也有学者将巴特比这个形象,与波德莱尔和本雅明的“闲逛者”联系起来,意在勾勒资本主义制度出现以来,基于“劳动异化”的个人抵抗史。当代西班牙作家马塔斯甚至用“巴特比症候”或“巴特比主义”来为个人与社会的疏离史命名。在他看来,像穆齐尔、福楼拜、杜尚、托马斯·品钦那样的隐士或离群索居者,毫无疑问应当归入“巴特比症候群”的序列之中。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巴特比”这个名字第一次与“恐怖分子”发生了关联。十年后,美国爆发了占领华尔街运动,在此期间,巴特比形象中消极、阴郁、病态和反社会、非理性的特质,被予以了夸大其词的解读。巴特比与社会不合作的怪异生存方式,在一些人眼中,似乎成了恐怖分子产生的渊薮。与此同时,在占领华尔街的运动中,也有一部分激进主义者,将巴特比视为解构资本主义、反抗美国政治制度的英雄,将巴特比的行为阐释为一种自由或解放的力量。关于这方面的情况,但汉松的论文已经做出了简明而充分的讨论与评价,d这里不再赘述。
巴特比这一形象,在当代社会中被临时“挪作他用”的现象,在文学的阐释史上一再发生——实际上,读者或研究者总是根据自己所处的特殊的社会和文化现实,对文学史上经典做出全新的解读。这本身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将《抄写员巴特比》这个作品置于麦尔维尔一生的创作历程中进行定位和评价,阐明不同的文本之间的联系或变异,从而揭示作者基本的世界观、文化立场、人生态度和修辞技法,仍是一项必要的工作。从这个角度而言,我并不认为《抄写员巴特比》在麦尔维尔的创作中是一个异数或特例。在我看来,这部作品是对《白鲸》中某些问题的深化和再确认。叙事方式或文体风格上的差异,也不能掩盖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我们知道,在《白鲸》中,以第一人称出现的叙事者以实玛利,与中心人物亚哈之间,构成了经典的明暗关系。也就是说,以实玛利是个“常人”,他的经历、思想、情感状态,对读者而言,是显豁而明确的。以实玛利的行为本身,没有任何令人费解之处。而亚哈则处在黑暗之中。用他自己的话说,因为他“在人间的阴暗面混得太久”,而理论上的光明面,不过是一束朦胧而不真切的微光而已。(《白鲸》第739—740页)对常人而言,亚哈的世界(尤其是精神世界)是暗昧、陌生而神秘的,且那种神秘性自始而终没有任何消耗和衰减。从根本上说,他像上帝一样缄默不语。常人若以常理去揣度这种神秘,则会遇到一堵坚实的高墙,所有的询问与猜测,都得不到明确的答案。
因此,在《白鲸》中,麦尔维尔已经确立起某种叙事定式,即以常人的目光去打量“超人”,用世俗道德去探寻超道德,用意识化的表象世界去窥视存在的根本奥秘。在中篇小说《班尼托·西兰诺》中,作为常人的德拉诺船长,出于仁慈和善意,上了一艘陌生的捕鲸船。这艘名为“圣多明尼克”的魔船,犹如一间巨大的密室。它仿佛是从海底突然冒出的鬼怪,带给人一种极不真实的恍惚之感。德拉诺船长被作者刻意塑造为一个温和、慈祥、见多识广且不乏道德勇气的访客,他身上的每一种特质都清晰而明亮,闪耀着令人愉悦的理性之光。但“圣多明尼克”这艘船则浸透在黑暗之中,不仅船只的外形装饰和规制给人以怪异的刺激,船上的每个人,包括西班牙船长班尼托、他的贴身奴仆、黑人水手阿土缶、船上的白人和黑人船员,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具有令人震惊的反常性。德拉诺登船之后遇到的每件事,都显得既不合常情、又不可理喻,一连串的怪事,使他心思重重,疑窦丛生。虽然经过了改头换面的处理,我们仍可以从这部作品中清楚地看到《白鲸》那种经典的叙事结构。实际上,在麦尔维尔早期的“波利尼西亚三部曲”中,这种叙事上的“定式”或习惯,已经初露端倪——比如说,两个白人潜入泰比食人族部落,以所谓的文明世界的眼光,去试图理解那个不可理解的野蛮或蒙昧世界。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在麦尔维尔的大部分作品中,都存在截然相反、彼此互映的两个世界。他所构建的明暗映照关系,显示出现实与存在、理性与非理性、世俗与反常、已知与未解、稳定的可以把握的过去与诡谲无常的未来之间的尖锐冲突。
《抄写员巴特比》也是如此。
小说的故事仍以第一人称展开。叙事者“我”是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律师,他是一个理性、审慎、做事有条理、生活满足、渴望安宁、具有残存的信仰且富有一定同情心的“常人”。他在位于华尔街×号建筑的二楼,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一个被隔成两个部分的大房间。与楼外曼哈顿灿烂的阳光相对应的是,这个房间阴暗和乏味:它一端正对着天井的白墙,而另一端的窗户,直接面对一堵年代久远的破墙,终年不见天日。这个逼仄、阴暗的环境所具有的一切颓丧和压抑感,似乎也投射在了律师的雇员们身上。
这个事务所除律师本人之外,原先只有三个雇员:火鸡、钳子和小姜饼。这些戏谑滑稽的绰号或代称,已经让我们隐约感觉到,这三个人似乎都有些不太正常。火鸡是一个年近六十的英国胖子,他的精力只够维持半天的工作量,一旦过了中午十二点,他的恶劣情绪即开始失控、爆发,显得“乖张、暴躁、混乱、疯癫而莽撞”,“办事能力严重失常”a。而另一位雇员钳子则与火鸡相反,他因消化不良而导致的情绪失控,通常只在早上发作,其症状表现为精神紧张、龇牙咧嘴地暴躁,牙齿磨得格格有声,骂声不绝,将办公桌弄得吱吱作响。而一旦过了正午十二点,他就会变得平和安静,工作亦随之变得高效。这两个人的发作时间正好错开,犹如卫兵换岗一般,此起彼伏,让作为律师的老板,不必同时面对两个人的精神失控。小姜饼是个只有十二岁的孩子,除了干点杂活(比如给火鸡、钳子去买小姜饼)之外,还暂时派不上用场。按劳动力的效率来折算,这三个人似乎只能当作一个半人来使用,这也是律师要去雇用第四位员工的原因。
不用说,新来的这位,正是巴特比。
从外貌和言行举止来看,巴特比是一个衣着整洁、脸色苍白而阴郁、略有些高傲、沉稳而安静的人。起初,他干起活来没日没夜,见到文件犹如饿汉见到食物,甚至晚上还要点上蜡烛,夜以继日。这使得雇用他的老律师心满意足,并对这位新人产生了这样的印象:巴特比这个安静的人,不仅工作卖力,而且有利于调和火鸡与钳子的情绪失控。但仅仅到了第三天,事情就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当时,律师请巴特比和自己一起校对一份文件。巴特比待在原地没有动,并且用温和而坚定的语调说出了他的那句名言:“我不愿意(I would prefer not to.)。”律师起先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又把他的命令说了一遍。可是,不管律师将他的指令重复多少遍,巴特比的回答始终如一。律师遂情绪激动地请火鸡与钳子来评理。
因为是在上午,火鸡情绪正常,钳子则处于发作期。因此,钳子的回答不假思索、火气十足。他建议老板立即将巴特比踢出办公室。
没过多久,律师第三次“请求”巴特比校对文件,却再度遭到对方拒绝,于是,他又一次请火鸡和钳子来评理。这一次,时间来到了下午。两人对此事的看法调了个过儿。火鸡大声咆哮着要把巴特比的眼睛打青,而钳子却在委婉地替巴特比辩护。这些叙述段落,显示了麦尔维尔非同一般的幽默感,但也并非没有深意——人们对某事发表某种看法,完全取决于情绪。而情绪的好坏,则取决于个人在资本主義社会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所承受的压力。
套用当今的政客们喜欢说的一句口头禅:“事情在彻底好转之前将会变得更糟。”巴特比的情况正是如此。正当律师不顾自己作为老板的尊严,打算接受现实,反过来去适应巴特比的怪癖(除了分内的抄写工作,绝不涉及其他额外事务)时,巴特比彻底中止了所有工作,并且拒绝辞职。在以交换关系为基石的资本主义世界的伦理和法律框架之下,巴特比既不工作、亦不辞职的行为,意味着一种冒犯或“逸出”。换句话说,这种行为看似微末,却在动摇整个资本主义大厦的根基。这让律师痛苦地意识到,事情虽说已经糟得不能再糟,却根本不存在好转的迹象。律师不得不重新来面对这样一系列严肃的问题:巴特比是谁?他来自何方?他为何会有如此不可理喻的怪异行为?他想达成何种目的?
我们在前文反复强调,律师是个常人,意思是说,他的生存本身,依托于以华尔街为象征的资本主义传统伦理体系,信仰、视野、个人生活均依附于这个系统。对于巴特比这样一个“逸出者”,他的思考注定得不到任何答案。对他而言,巴特比就是窗外那堵挡住他视线的高墙。因此,他开始将“巴特比是谁”这样一个问题替换成了另一个问题:拿巴特比怎么办?
律师首先想到的处置办法,是请巴特比自行离开。他结清了十二美元工资,并多给了他二十美元,甚至许诺巴特比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可以随时向自己求助。他将钱压在巴特比办公桌的镇纸下,嘱咐巴特比离开后,将钥匙放在擦脚门垫下即可。律师觉得,无论是自己的慷慨,还是解决问题的手法,都是无可挑剔的,甚至是“睿智的”,为此,他一直沉浸在自我陶醉中。可到了第二天,他来到办公室时,发现巴特比既未动他的钱,也未离开。在经过种种审慎的思索和权衡之后,他决定接受这一事实,将巴特比视为上帝为了达成某种神秘的目的,故意安插到他身边的人。至于上帝的目的是什么,他不得而知。他只是想援引上帝的律条(人与人彼此仁爱)来使自己恢复平靜,同时通过强大的意志力来进行自我说服。他开始阅读《爱德华兹论意志》和《普莱斯利论必然性》,并决定无视巴特比带来的困扰。只要巴特比愿意,他爱待多久就待多久。
律师的平静没能维持太长时间。当委托人与合作伙伴造访他的办公室时,律师发现,巴特比幽灵般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事务所的形象和商业声誉。另外,他也悲哀地想到,说不定自己死后,巴特比会依然待在他的办公室里。于是,他决定采取更为严厉、不同寻常的措施:将律师事务所搬离这个办公室。
临走之前,律师对巴特比的未来产生了隐隐的担忧,并为此受到良心的责备。接下来发生的事,证实了律师的预感:大楼的房东和新租户对巴特比没有什么耐心,他们先是将他逐出了办公室,接着,他们发现巴特比并没有真的离去——他白天在大楼里游来荡去,晚上就睡在大门口——便直接选择了报警。在巴特比被警察带走之前,律师再次回到华尔街大楼,试图对他进行最后的挽救。
律师尝试说服他接受自己的恩惠和帮助。他给巴特比介绍了四份工作,并让他做选择:去干杂店做店员、去酒吧当招待、去全国各地替商人收账或者去欧洲协助生意谈判。他见巴特比对所有的工作都没什么兴趣,便邀请他暂时住在自己家里。至于工作安排,以后再说。
他最后的建议遭到巴特比坚定的拒绝之后,律师的情绪反应如何,小说没有正面交代。但根据他“拔腿就跑”这样的本能动作,我们不难猜测律师的愤怒、无奈和委屈。
巴特比最后的容身之地是托姆斯监狱。律师仍没有放弃他。他甚至还给监狱的看守塞了几个银币,让他特别关照自己的这位朋友,为他提供最好的饭菜。可惜的是,那时的巴特比已经拒绝进食。
律师第二次去监狱看望他时,巴特比蜷缩在墙根下,眼神迷茫,已经到了弥留之际。
尽管律师对巴特比的宽容、同情和救助不乏虚荣乃至伪善(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再做详细分析),但就这一行为本身而言,用常人的标准来看,确实可算是仁至义尽。我认为麦尔维尔如此塑造律师这个人物,是意味深长的。律师作为常人的心理和行为,处处映照出巴特比形象的怪异、乖戾和神秘。换言之,在麦尔维尔所构造的明暗对照关系中,如以常人的目光视之,巴特比自始至终都是一个陌生化的存在。他的怪异无可捉摸,他的乖戾无从解释,他的神秘无法触碰。在巴特比岿然不动的高墙面前,律师的好奇和困惑,以及种种善意均没有用武之地。
在麦尔维尔小说所描述的那个世界中,巴特比显然超出了“常人”的红线,被稀释或降格为没有实体感的空洞之物。他已不可能依托于“常人”的思维逻辑采取行动。巴特比驻足的地方,从哲学上来说,是一个永久的危险之地。常人将在这个危险之地上建造屋宇以栖身,巴特比则让自己碎裂,停在终点之侧,将自己的立身之地变成无底深渊。“巴特比”这样一个安静、诚实的“逸出者”,已经没有了任何反抗的意愿。而正是这种反抗意愿的完全缺失,向他所处的时代,发出了最强烈的抗议。
不过,到了小说的结尾,对于巴特比难以理解的行为,麦尔维尔还是通过叙事者的交代,做出了一点暗示性的解释。
抄写员巴特比去世几个月之后,律师听说了一则传闻:巴特比来到华尔街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华盛顿“死信办公室”当过小职员,后因人事调整而去职。与亚哈船长一样,他在黑暗中待的时间太久,最终被黑暗所吞没。没完没了地处理、分拣死信并将它付之一炬,阅读、猜测别人的绝望故事,最终将他拉入了绝望的深渊:
一车一车的死信每年焚烧一次。从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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