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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雪芹所在之地

时间:2023/11/9 作者: 十月 热度: 13821
李敬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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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荒山在哪儿?青埂峰在哪儿?无稽崖在哪儿?崖下那一块补天所遗之石有多大?多么高多么宽的一块石排得下七十万、八十万、一百万字?

  ——皆为愚蠢的问题。不会有人真的相信《红楼梦》是创生于一块石头。石头里能蹦出猴子,石头上不长小说。但曹雪芹不管你信不信,《圣经》记创世,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这是神的自我显现自言自语,至于这话是谁听见是谁记下,你问神去。无中生有、横空出世,曹雪芹循環虚设的天才直追《圣经》。在《红楼梦》的世界里,石上这部书并非出自外在的作者之手,石头就是本源是主体,《石头记》是石头之“我”的自记、自写、自成一世界。

  现代小说的根基正在于这种“我”的僭越,假冒为神,以“我”的光照亮“我”的世界。指着自己讲“我”的故事,在如今小说里不过是家常日用,但回到18世纪,在中国小说中,这是前无古人。

  那一日,雪芹忽然想起,这一部书原来是一块大石一枚宝玉自述身世,他猝然发明了、打开了一个“我”,当其时也,昆山玉碎凤凰叫,石破天惊逗秋雨,雪芹决然而飞,抟扶摇而上九万里,按下云头,四顾茫茫,忽见那边走来一人,矮而瘦,上唇的胡子成隶书的“一”字,原来这是1918年,此人乃是鲁迅。

  鲁迅先生正在北京城里S会馆寂寞钞碑——石头上有字,有人钞石头上的字。忽有金心异来访,说:“你钞了这个有什么用?”

  “没用。”

  “那么,你钞他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什么意思。”

  “我想,你可以做点文章……”(《呐喊·自序》)

  鲁迅想了想,翻出旧友日记二册,“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遂“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这就是《狂人日记》,正是: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后有《狂人日记》,前有《石头记》,当胡适等人认定《红楼梦》是“自叙传”时,这绝非寻常判断,而是于文学史中牵一条草蛇灰线,蜿蜒千里。

  看官想必记得,1927年胡适得了甲戌本,喜不自禁给钱玄同写信报喜,而钱玄同正是那位金心异。新文化运动高潮中,林琴南先生别调独谈,捍卫道统,发一篇小说题为《荆生》,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把《新青年》各位编者暴打一通。胡适、陈独秀当然跑不了,另外一个挨打的名叫金心异,那便是钱玄同。此人去找鲁迅,也是为了给《新青年》约稿,文学革命,同去同去。那一年玄同先生三十一岁,正立在时代的风口浪尖,手把旌旗岂不湿,时有吓人一大跳的激进高论,比如要废除汉字代之以罗马字母,比如“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枪毙”。这位“新青年”,贾宝玉附了体,认为四十以上,不论男女,皆不免油腻,实是世间污浊的根源。“四十萧然太瘦生”,四十岁时,曹雪芹都死了,你不枪毙还等什么。贾宝玉没有枪毙人的豪情,只在大观园里守着一个反成长的青春乌托邦,而钱玄同和他的伙伴们要改造世界,要创造一往无前、不断更新的青春中国——贾宝玉注定悲剧,钱玄同他们非常成功。这件事唯一不太完美的是,玄同先生自己在四十岁时并未被毙或者自毙,食言而肥发了福,设摆筵席庆寿诞,远在上海的鲁迅闻听,哂然一笑,作诗嘲之:“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教授杂咏》)

  鲁迅先生眼毒、记性又好,惯会提不合时宜令人扫兴的问题,比如娜拉出走以后怎样?比如钱先生四十以后如何?……依此类推,其实还有一个鲁迅式的问题,就是贾宝玉长大以后怎样?贾宝玉四十、五十以后怎样?——这个问题鲁迅没顾上提,我的朋友李应物好像不知在哪儿阴阴的有此一问。

  其实,不待应物兄有此一问,曹雪芹早为此深自苦恼。《石头记》早期抄本中,第三回凤姐初见黛玉,“问妹妹几岁了。黛玉答道‘十三岁了。”宝玉比黛玉大一岁,应是十四岁。好吧,十三十四,一见倾心,肯定是早了些,只要不耽误学业也就罢了。问题是,按这个年龄写下去,越写越不对了,反复披阅增删,架构不断调整,规模不断扩展,写着写着小说内部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八年,贾宝玉都二十多了,还在大观园里混着。乾隆盛世,平均寿命都等不到枪毙,顶多也就三十几岁,二十多岁的人早该娶妻生子赶考中进士,怎么好仍守在园子里和姐姐妹妹厮混,就算他是个幸运的呆子,姐姐妹妹们也不能就这么陪着。没奈何,贾宝玉的年龄不得不掉过头去往下减,初见黛玉时从十四岁减到七八岁,这样,写到八十回应该是十七八岁。

  一个作家,写一部长篇,其过程好比崇祯当皇帝,按下葫芦起了瓢,东边平了西边反。作家要建构一个世界,把各种相互冲突的力量调和在一个严密的结构里,少数人干得好,严丝合缝,海晏河清,比如福楼拜,他把《包法利夫人》治理得如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还有另一种极少数,他是秦皇汉武,本领太强,规模太大,野心如万里长风,成就一番伟业为万世法,但也终不免种种顾此失彼、种种补救不及。如此这般的小说家,史上不多,曹雪芹肯定算一个。而且他和别人不同,他的前边基本上没有经验可借鉴,全靠他天纵之才,是汪洋恣肆,也是在黑暗中摸索,所以他的《石头记》注定写得难写得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那是取其整数,其实何止十何止五。革命,再革命,再革自己的命,撒手而去时,革命尚未完成。

  而眼下一个小小的年龄问题,真要下手,却原来也是抽换一块砖、塌了一座桥。雪芹的命意是“木石前盟”,神瑛侍者、绛珠仙子,必是不讲道理、一见倾心,必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今日只作远别重逢,未为不可”,这是两个饱满具足的生命的重逢。现在,不得不变成七八岁的孩子,若等着两个鼻涕虫慢慢长大、情窦初开,木石前盟又如何成立?

  真正的困难在于,雪芹其实是18世纪中国的一个现代人。即以年龄问题而论,青春一词古已有之,“青春作伴好还乡”,但此处的青春仅仅是生命的自然节律。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人是越老越值钱,离真理越近。但是,在现代逻辑中,此事根本逆转,青春被赋予了绝对的价值,它不再自愧于经验,它体现着几乎所有根本的现代价值:活力、更新、进步、未来和对传统的弃绝。“五四”孕育于《新青年》绝非偶然,而贾宝玉那不妥协的青春乌托邦,上承晚明李贽“童心”之风,下开现代之先河。旧时文学中,固然不乏才子佳人,谈情说爱,但是,还从来没有人如此明确和彻底地把青春作为对抗性价值。

  先锋青年曹雪芹,他开启了20世纪文化政治的一个重要方向,直到此时,我们仍在他的延长线上。作为深思熟虑的小说家,他当然力图为他的乌托邦壮举在18世纪暮气沉沉的社会条件下建构起现实合理性,但同时,他必是直觉地意识到某种巨大的革命能量,他不能退却,不能放弃他所痴迷的构想:这将是一个有着自觉意识的主体作出的选择和对抗,他不能把贾宝玉合理化为一个天真未凿的孩子,给他时间让他慢慢成长,雪芹在根本上反成长,他完全不信與他同时代的卢梭那一套,他知道,所谓合理的成长几乎无法推导出我们后来熟知的这个宝玉。怎么办呢?左右为难之间,他只好如现在这般“烟云模糊”,七八岁含糊过去,然后,按下加速键,初试云雨情,已经十二三了。

  而20世纪初的玄同君生当天地翻覆,按了加速键的不是小说家,而是整个时代。此人才分二流,运气一流,他在他的时代狂飙突进,虽说难免翻车,但总能在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朽的节点。比如他正好见证了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两个重要的现代事件:鲁迅把一个封禁于无声中的“我”打开、放出,现代的、启蒙的逻辑由此获得了一个阿基米德式的支点;然后,胡适等人发现和认定,那个“我”已在大荒山无稽崖下那块废弃的石头中孕育和显影。两件事,皆为大事,胡适先生苦口婆心,反复呼吁海内文豪,多谈问题,少谈主义,但没有主义,何来问题,此时大喜之下,也是作法不自毙,忍不住就“主义”起来,手忙脚乱中奉送《红楼梦》一顶大帽子,正是彼时日本转口原产法国的时髦货,合适不合适先扣上,就叫做“自然主义”。

  从胡适到玄同,是弄潮儿,却也是老实人,老实人的标准配备就是一根筋、一条线,整理国故,就是要把国故分拣一番,看能不能挂在西方文学(别号世界文学)的那条线上,流水线很忙,合适不合适来不及想,至于在中国,是否存在不同于西方现代性的现代性,那根本没想到,不同于西方的现代性就不是现代性。于是,胡适对《红楼梦》的评价是:

  《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红楼梦考证(改定稿)》)

  这个说法显然不合“自然主义”的本义,胡适的自然主义其实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写实主义——还没到现实主义。读古今第一不老实书,最后得出“老老实实”四字,此人可真是老实。“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等等,雪芹自己说,脂砚斋等几位《石头记》批者也反复申说,这是雪芹和他生前寥寥几个读者的共识,但由此你就真的以为读者之心就是雪芹之心,这就老实得近乎于呆。

  同样的意思,胡门弟子俞平伯比老师说得更有风致:《红楼梦》本旨是“由盛而衰,由富而贫,由绮腻而凄凉,由娇贵而潦倒,即是梦,即是幻,即是此书本旨,即以此提醒阅者。”它“和一切中国文学——诗、词、曲——在一个平面上”,其“性质亦与中国式的闲书相似”,“其用亦不过破闷醒目,避世消愁而已,”“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在世界文学中的位置是不很高的” 。(《红楼梦辨》)

  俞先生是好学生,顺着老师的意思一路发挥,殊不知车开得太快,有翻车之险。照此说来,胡适先生于文学革命中拼命揄扬《红楼梦》是为了什么呢?他们几位于自叙传中于石头中发现了那个“我”,过节一样欢喜,结果,原来那个“我”仅仅是与古典诗词中的抒情主人公“在一个平面上”,那他们喜从何来?

  雪芹何等人也,石头里蹦出齐天大圣,岂是胡博士的帽子扣得住。一曲《红楼梦》、一部《石头记》,从18世纪读到21世纪,一代一代读者都在它这里证明了自己的有限。当你指认它是什么时,它就偏偏不是什么,它是也不是,它不是也是,它永远在路上,永远在难以界定的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间状态。眼前这块石头,它与大观园里那个贾宝玉重合却又并不重合,它指涉着、映照着贾宝玉的“我”,但同时,它又超出了这一有限的“我”,它是“超级我”——在卢梭式的现代图景中,只存在纯粹独一的“我”与社会的理性“大我”,而这块石头,它不仅指向独一个人之“我”,也指向了在卢梭式图景中被忽略的中间地带,那是无数千姿百态、无限差异的复数的“我”。这块石头,它是人,它又是物,它超出此生此世,指向石头所在的无始无终的永恒大荒,由此,它也逃逸出它所在的有限的历史时间。

  此石何其重,此石何其实,但它又何其轻何其虚,轻到了、虚到了可以补空无之天。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天之茫茫,其为石哉?雪芹痴迷于此石,直到他死,他写的并非《红楼梦》,他写的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2



  可能一切都起于一次决定性的回望。

  我唯一一次造访黄叶村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那里据说是雪芹在西山所居之地。1987年,李国文先生就任《小说选刊》主编,编辑部在香山饭店请一群作家开会,我一个小编辑,只记得如雷贯耳、目不暇接,如今竟想不起与会者都是哪位——应该有张洁,她写了《爱,是不能忘记的》,后来还写了一部《无字》,武则天的无字碑,石头上空无一字。会后参观雪芹故居,在那时,已经是青砖大瓦房,俨然很地主。当然,此处的一砖一瓦我都不信,我确信它们和我一样没见过雪芹。

  很多年过去了,然后,有八年时间,因为工作,一年一度盛夏暂住西山。不听人劝,每天爬山,膝盖不磨损留着当传家宝么?那一日,行至半山,忽逢大雨,一个人在山里,那就不是雨,那是山要翻身是天要塌,这狂风这暴雨就是冲着你来的就是要枪毙你,天地间的愤怒和敌意对着你一个人倾泻,只有在山里、在如此的风雨中,你才能感到古人的恐怖和畏惧,你无可选择你只有狂奔,你不能在树下停留,雷会瞄准了劈你,你不能站在路边,山上随时有洪水泻下有泥石滚落,就是为了淹你埋你,天地于你无情,你就是一匹兽,凭着本能喘息着狂奔。终于,你奔到了山顶,你看见守林人的小屋,恰这时,雨停了,这无常的天地之怒,一霎就收了。

  现在,雪芹站在这儿,向东向南望去,一往无前,浩浩荡荡,极目便是那茫茫大城,乌云如风樯阵马,奔腾而去,天光在云层的缝隙间下泻,让那大城闪耀着幽亮、静谧的光,似乎在那一刻,大城屏住呼吸,准备着承受倾泻,海中有巨鱼,鱼之大如大城,静静地浮出背脊。他望着,在这一瞬间,雪芹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他忽然意识到,没有过去,没有未来,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他看见,在大城之中——不是之中,而是在大城的千门万户和天上星月云彩之间,飘浮着永恒大观之园。

  

3



  大观园到底在哪里?北京,南京,苏州,杭州,甚至还有人说在西安。

  大观园当然在《石头记》里,也只在《石头记》里。而当人们在地球上四面八方地定位大观园时,这一地鸡毛啊,鼓荡着民间学术旺盛的荷尔蒙与多巴胺,也得到现代小说观念的强力支持。从胡适所说的自然主义—写实主义,到现实主义,我们都几乎不言自明地认定,小说必须和我们共享一张地图,或者说,小说的空间应该在实存的地理空间中得到印证。小说之“真实”,这是另一个不言自明的现代价值、而且更具根本性,构成这种“真实”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小说对于地理空间的确认、描述和重建。亮出你的行踪或空空荡荡,空空荡荡是可疑的,最好有健康码以顺利通过真实性的验证。于是,老舍在北京,沈从文在湘西,茅盾和张爱玲在上海。而想象改造现实,反过来,小说和文学也会参与构造客观地理空间,成为建构地方风貌和特性的重要因素。

  现代主义造现实主义的反,两边打架,烟尘大起,有不共戴天之势;但仔细看去,上半身双拳挥舞,但下盘甚稳,两边都踩在地面上不肯飞起来,现代主义画地图有时比写实主义—现实主义还要认真,乔伊斯《尤利西斯》几乎可以作为都柏林导游图,每一条街道的地理方位皆有精确展示,福克纳说一句“我的邮票大小的故乡”,在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文学中几成金科玉律,在它的中国阐释中,深刻的、地理的故乡认同,不仅关涉真实,而且关涉意义。于是,如我这般自幼跟着父母在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下迁徙调动,并没有什么故乡认同或故乡感的人,看央视五套《文学的故乡》,就只有自卑,知道世界虽大,自己并不拥有一张邮票,没有高密没有延津没有铁西区,此身无处投递,在文学上除了写闲文谈《红楼》还能有什么出息?

  当然,事情没那么简单,《尤利西斯》固然死盯着都柏林,但也同时影射着远方流浪的《奥德赛》,福克纳的约克哪怕他发,是在故乡,也是失故乡。文学的地理执念,本就是现代危机的表征:空间正在坍缩,在黑洞中打捞和确认的,是空间,也是质量。

  而曹雪芹,此人竟是无故乡、在他乡。曹家从河北丰润流落关外,变成铁岭人,加入汉军八旗,从龙入关,在北京停留了些年,然后下江南,在南京、苏州织造任上前后五十六年,最终灰溜溜被解回京师。这个家族在历史大变中、在大地上流徙不定,他乡即是故乡、故乡反是他乡。

  雪芹死于1763年乾隆二十七年除夕,而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曹家阖家被逮问回京。照此说来,他在北京待了超过三十四年,敦诚那句悼诗,“四十萧然太瘦生”,假定四十为实数,那么由此倒推,离开南京时雪芹只有五岁。如此一来,胡适先生就麻烦了,如果曹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好日子雪芹从生下来只过了五年,那又何来“自叙传”之说?胡適当然看出了问题,胡先生必须拯救自叙传,这是新红学的招牌,没奈何,只有拼命给曹雪芹长岁数,相应拉长他在南京的时间,“四十萧然太瘦生”,如果是四十五呢,那不就十年了?但胡先生的弓也顶多拉到四十五。古人以老为尊,你要是四十六七,肯定四舍五入到五十去,断没有往下说的道理,那就该“五十萧然太瘦生了”。周汝昌先生也是信自叙传的,大概觉得胡先生的办法十步笑五步,解决不了问题,索性再起北京自传一说,曹雪芹所叙所忆的不是南京那段,是北京那段,曹家虽败,在北京还是有些年死而不僵,直到1739年,乾隆四年,由于至今不明的原因,才真正败了个干干净净,这一年,雪芹十六岁。这个岁数应该也可以自传了。

  ——甚好,先生们高兴就好。

  总之,北有北京,南有南京,雪芹一生,尽在此南北双城。没有证据表明他还去过别的地方。但对他来说,或许是,双城皆空。

4



  南京,金陵,又名石头城。当年孙权垒石为城,从此后,此城是雄图霸业,虎踞龙盘,此城是折戟沉沙,霸业成空。

  雪芹一生,必定无数次地遥望金陵、梦回金陵。哭向金陵事更哀,这是他对王熙凤的预言,想起金陵,雪芹何尝不哀,就在这座城中,曹家历经四世,赫赫扬扬,在此起高楼、宴宾客,在此呼啦啦大厦倾。

  五岁或十岁,金陵是否在他的记忆和经验中刻下了烙印?也许有,必定有,《石头记》早期稿本中无疑有南京口音,这很可能是不自知的习惯,后来,在漫长的修改过程中,他着意洗去这个声音,他要让金陵仅仅成为一个名字。

  那是金陵啊,对一个18世纪的中国文人来说,金陵这个词携带着历史、文化和情感的庞杂力量,它是霸业,是兴亡,是繁华,是衰败,是流连,是叹惋,六朝金粉,风月无边,隔江犹唱,堕落无底,它是黍离麦秀,是人世和历史的豪迈与大悲。少年时我读《金陵春梦》,说的是国民党政权种种八卦,最后金陵梦断,作为贫下中农后代,我认为那根本是必然是活该;晚清时也有索隐派断定,曹雪芹遥望金陵,有反清复明之意,真是想多了,曹家世代从清,就算走投无路也绝想不到要复明。于雪芹,金陵是身世之悲,更是江山天地之悲,用一个王国维特别爱用的词,他于金陵是超越身世的“宇宙”之悲凉。

  雪芹如果是王,他或许就是失去金陵的李后主。王国维曾极赞后主:

  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戚,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也。(《人间词话》)

  道君皇帝,宋徽宗也。《燕山亭》词,徽宗为金兵所掳,北至燕山而作。固然是凄怆悲凉,但读之却无法与之同情共感,身为君王,担荷天下,如今天下陆沉,君王兀自自怜,比起李后主确实是小,但后主之大应该也没大到“释迦、基督”。观堂先生早年,读了一堆德国哲学,霜刃未曾试,提刀心茫然,不免以屠龙刀杀小动物,后主境界确实远高徽宗,超拔于个人身世之痛而有江山岁月之悲慨。而雪芹,他与后主不同,他所失去的,是他不曾拥有的。胡适以降,都在极力证明他曾经有,因为他们确信,只有从有中才能生出小说。他们至今不知,小说可以生于有,亦可生于无,对雪芹来说,对未有而永失的一切的遥望和回想,使他本能地、直觉地超越个人身世之悲,超拔于“一切中国文学——诗、词、曲”的平面,而达到一种世界性的洞见。中国文学中,或许只有杜甫与他遥相对峙,杜甫担荷唐宋之变,下开近世之心,而雪芹,他竟遥知天地消息,直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

  “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宝玉的姐妹以春字排行,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特意解释为何这诗书之家起个名会落此俗套:“只因现今大小姐是正月初一日所生,故名元春;余者方从了春字。”但雪芹心中所思,其实是三春过后,春去也,诸芳尽。我们常常以为,雪芹古人也,我们忘了,雪芹生于1721年,他比卢梭还年轻十岁,他们是同代人;程甲本《红楼梦》出版于1791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已经两年;程乙本1792年出版,次年,马戛尔尼使团来访大清。我确信,这无边大地、这小小寰球,总有一二人能从青萍之末见出将起的狂风,从花之坠落听见远方的惊雷,他感受着环球大气的流动,感受着无名的大悲和大力,他难以命名他之所思所感,他艰难地为他心中的景象赋形,他就像罗丹的某一座雕塑一样,从无始无终的石头中生长出来、挣扎出来,奋力成为一个“我”,但在路上、在中途,猝然停住了、定住了,他是未完成的,这是不幸这是大幸,对中国人来说,他的未完成,构成了一个本源性的现代之问。

  要等到很多年后,才有另一个伟大读者把雪芹这部书深刻地嵌入了中国的现代进程:“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不是帝国主义,历来受人欺负。工农业不发达,科学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文学上有部《红楼梦》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论十大关系》),《红楼梦》被视为构成中国现代境遇的一个要素,同时也就成为了20世纪中国革命的重要想象性资源。

5



  1728年,雍正六年,继任江宁织造的隋赫德向皇帝禀报查抄曹家的成果:

  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

  此外,还有在外放债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总之,这如果是个企业,现金流已近枯竭,离破产不远。《永宪录续编》所述更为凄凉,抄了个底朝天,“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曹家当了几辈子肥差,居然内囊净尽,一穷如洗,雍正皇帝倒未必恻然,但肯定扫兴。

  然后一家几十口发回北京,皇上开恩,在宣武门一带拨给几十间房屋安置。在雍正年间的北京,这恐怕也算不上富贵人家。

  所以,周汝昌先生的北京自传说,反正我是不信。百足之虫,或许死而不僵,从五岁或十岁进京到十六岁彻底败了,雪芹的日子有可能衣食无忧,但必定是暗淡惶恐。这个孩子、这个少年,他人在北京,但其实是生活在他的亲族、一群南京人中间。漫长的时间里,他们无事可做,除了像一切破落户一样堕落下去之外,他们只是等待,天旱盼下雨,失意待皇恩。这钟鸣鼎食之家、诗礼簪纓之族,他们同时又是世代的包衣奴才,他们时时窥伺着紫禁城的风吹草动,梦想着有朝一日重获圣宠。这个家族的命运完全系于他们与皇帝私人的主奴关系,雪芹的曾祖母就曾是康熙的奶妈——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家族记忆之伤,《石头记》里的奶妈形象竟一概都是老厌物,贾宝玉十多岁时,他的奶妈居然已是老妪。

  人还在,心不死。这群人,他们注定、也只能活在过去,一天天、一年年,昔日的好时光在追忆中重新生长、重新绽放,目光越拉越长,往昔被修改被创造,每一个人都在篡改自己的命,每一个人都在回望中一遍一遍地重新活着。

  也就是说,雪芹在北京,雪芹更在昔日金陵。少年雪芹必定生活在一个记忆、想象的共同体之中,这是一个由近亲、亲族、故旧构成的小世界。其中有些人,成为了他最初的、仅有的读者和批评家:脂砚斋,可能是他的从兄弟或堂兄弟,甚至可能是被他写成史湘云的女人,可能是他后来的妻子;畸笏叟,可能是他的叔叔或堂叔,在脂砚斋死后,他成为《石头记》早期抄本整理和流传的关键人物。

  这个小世界塑造着雪芹,它让他生活在别处不是此地的地方。雪芹是否爱这个小世界,后人永远不知。但作为《石头记》三遍、五遍的读者,我确信,当黄叶凋尽,当水落石出,当雪芹一个人走向茫茫群山,那时他悲欣交集,他失去了一切,他终于解放了,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

6



  然后,他开始写他的书。很可能,他并不知道这是一部什么样的书,他只是要在书写中重新活一遍。

  再活一遍何其艰难。甲戌本第一回,在“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一页上有很可能是脂砚斋的朱笔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在早期,在决意写《石头记》这样的巨构之前,雪芹很可能写过若干小规模作品,其中就有《风月宝鉴》,此书很可能以宁府、秦可卿及凤姐贾瑞事为线索,后来被并入《石头记》。雪芹号芹溪,梅溪很可能是棠村别号,显然他也是围绕雪芹的那个小小共同体的一个早期重要成员,该老弟大概也是个方正的老实人,对饱含道德训诫的《风月宝鉴》情有独钟,雪芹将他放于东鲁,送一个姓曰孔,或许是学了鲁迅之于金心异,是亲昵的嘲讽。

  ——可能、很可能,或许。谈《红楼梦》、谈曹雪芹,方正谨慎如我,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反复犹疑。而曹雪芹,他于世间万事偏喜可能与不可能,破落户大家族里活出来,他深谙人之可能,他更喜人之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把故事讲下去让人在不可能中活下去安知不就是可能?贾宝玉是“假”吗?所谓“假”,作为经验和艺术的判断不就是不可能吗?贾宝玉不正是偏让这不可能这假变成了真变成了可能?

  鲁迅嘲钱玄同之诗,头两句是“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下边还有两句:“何妨赌肥头,抵挡辩证法。”是何典故,实在不知。知网上搜索一遍,无所获,在朋友群里向几个鲁迅研究学者请教,没人理我。只好按百度的说法:他老人家曾在北大发狠:头可断,辩证法的课不可开!以此人之一根筋认死理东鲁孔梅溪的性子,不喜辩证法其实不奇怪,辩证法爱好者有时纯出天性,比如曹雪芹。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总批开首,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首联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此联赅警,直指雪芹根底,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亦作如是观。雪芹若在今日,必从苏格拉底读到马克思,从马克思读到《矛盾论》,从《矛盾论》狂奔而向德里达,他是“肥头”挡不住的辩证法艺术家。

  

7



  一部《石头记》,两件事难言矣,一件真与假,贾宝玉与甄宝玉;另一件此与彼,此地之北京与彼处之金陵。

  《石头记》中始终遥指金陵,但金陵,这石头城,其实是一座空屋,一个空无而封闭的能指,拒绝进入。只有一瞬间,有人到金陵,那是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雨村道:“去岁我到金陵地界,因欲游览六朝胜迹,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大门前虽冷落无人,隔着围墙一望,里面厅殿楼阁也还都峥嵘轩峻;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树木山石也都还有蓊蔚洇润之气。哪里像个衰败之家?”

  只此一回,依然空屋,冷落无人,还是回忆是转述,然后这金陵就再也没人去过。

  而对此时此地,这大观园所在之城,雪芹竟连能指、连名字都含糊其辞。他告诉我们此为天子之邦、天下之中,但他回避指认和命名,他从不曾把这里叫做北京。甲戌本《凡例》中,脂砚斋郑重其事地就此发言: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脂砚斋的发言是写了发言稿的,他究竟是想澄清规则还是要进一步制造混乱?既然“以中为尊”,那就不该写“长安”。而书中行文,实际上也并非全照《凡例》。张爱玲晚年,深陷于《红楼》,这写了香港—上海双城记的人,面对雪芹的空无所指或随手乱指,大感茫然:“书中京城从来没称“中京”,总是“都”“都中”“京都”。只有第七十八回贾政讲述林四娘故事:“后来报至中都”,也仍旧不是“中京”,……唯一的一次称“长安”,是第五十六回宝玉梦中甄宝玉说:“我听见老太太说,长安都中也有个宝玉。”(《红楼梦魇》)

  揣一座大城东躲西藏,偏不肯说这是北京。为什么?仅仅是为了政治上的避讳吗?此种避讳难道不是掩耳盗铃吗?无论乾隆朝还是21世纪的读者,除了想把大观园搬到家乡去的,几乎无人被他绕晕瞒过,都能够直接、确切地推定这就是北京。为什么雪芹偏要近乎自欺地拒绝给出确切的指认和命名?

  读遍《石头记》,你会发现,除了荣宁二府,除了大观园,你完全无法指认这座大城的形貌和地理,雪芹手里,根本就没有一张城市地图,他的地图丢了。贾宝玉经常出门,但我们完全不知他去了哪里。林黛玉千里来京,18世纪中国,来一趟北京何其难,来过北京的何其少,这难道不是大做文章的好机会吗?难道不该借黛玉那江南的、姑苏的眼好好看一看天下之中、帝都形胜吗?难道不该像雪芹的同代人吴敬梓写南京那样一口气浩浩荡荡气象万千吗?难道不该让林黛玉从通县到崇文门,进了城一路向着前门楼子走一趟吗?

  然而,雪芹竟只是淡淡地说:“自那日弃舟登岸时,便有荣国府打发了轿子并拉行李的车辆久候了。……自上了轿,进入城中,便从纱窗向外瞧了一瞧,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自與别处不同。”

  “向外瞧了一瞧”,“自与别处不同”。如此而已,似乎那只是一座抽象、普遍的城。然后,就到了。就看见宁国府的门,进了荣国府的门。进门之后,心蓦然打开,眼蓦然睁开,手机掏出来,导航定位摄像拍照功能全开,你感到,门里是他的世界,门外是陌然大荒。

  这座大城,雪芹是真的不肯写,不是为了避讳,他把此在的一座城尽付于不写之写。

8



  大荒山在哪儿?石头在哪儿?曹雪芹在哪儿?

  在乾隆盛世的大清,在18世纪的地球上,这个人要写一部书,一部可能在也可能不在的书,他意识到,一切皆从他在的地方开始,一切皆从他不在的地方开始……

  责任编辑 季亚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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