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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即异邦

时间:2023/11/9 作者: 十月 热度: 14771
刘大先

  大雾迷蒙的早晨,我和父亲一前一后走在荒野小径上,说着闲话。难得的亲密时刻。我从小出门读书,很少回家,假期回来彼此交流并不多,父子间轻松漫散地一起去赶集的场合很少,更别说聊聊家常了,所以此刻我的心情很愉悦。湿气弥漫,四周苍茫一片,影影绰绰地什么也看不清,上坡转弯的时候,迎面遇到了表姑妈,父亲的表姐。见到她,我和父亲都很高兴,父亲迎上去招呼她。表姑愣怔了一下,惊讶地望着我,又回身看我父亲,慢慢流下了眼泪。我很奇怪,表姑妈转过来对我说,你爸爸还不知道,他已經死了啊。

  这个时候,我的心里晴明起来,在怅惘中慢慢醒过来,想起来父亲已经去世快六年了,而我在他去世后就再也没有走过家乡那条去集镇的道路。外面天色浓黑,可能是凌晨的某个时分,我在黑暗中坐起来,下床,走到外间的阳台,点了支烟。从十五楼的窗户看出去,青黑色的苍穹笼罩在灯火明灭的北京,城市如同坚硬的礁石,纹丝不动地伫立在幽蓝广袤的大海之上,只有远处高楼顶端的红色航标灯闪烁不定。



  人们同自己家乡的关系,往往混杂着普遍的矛盾:甜蜜温馨的记忆似乎并不能阻止冷酷无情的离别。只有眼界狭隘、抱残守缺的人才会觉得家乡完美无疵,而那些出走他乡之人的赞美与缅怀尽管可能是真诚的,也难免打上了时间与空间的滤镜。坚强的人四海为家,而最高级的灵魂则认识到个体情感与认知的局限,从而太上忘情。圣维克多的雨果会保有此种清晰的观念,一般人顶多做到随遇机变、惟适之安,而将家乡作为安放怀旧情绪的处所。在这么做的时候,他们或多或少带有逃离者的歉疚和窃喜。当家乡成为故乡,意味着家乡已经同他隔离开来,曾经的联系变得愈加稀薄,它慢慢隐退为一个审美的对象。

  背井离乡、触景怀乡的故事并不新鲜,桑梓之地或者成为一世的守望,或者成为衣锦荣归的故里,但前现代时期因为羁旅、游宦、战争、行商的漂泊,并没有形成家乡与故乡的割裂。故乡大规模地被抛掷在身后,成为一个只供怀想而不再期盼回归的地方,无疑是现代以来的景观。村社地理、熟人社会、血缘与宗族所形成的诸种共同体,在工商业与城市化进程中纷纷土崩瓦解,人们为了谋求想象中更美好的生活不惜远走他乡。

  我想我属于那种将家携带在身上的人。从识字之始,家乡的长川丘陵就开始渐行渐远,新鲜的外部世界洞然敞开,无数新的经验纷至沓来,让人根本无暇回顾那并不愉快的乡村生活,更遑论有闲情逸致去沉思过往。这倒不是一种个人主义的逃离,而是生活的巨大压力。这样的乡村青年一定不是少数,牵连着我们和故乡的可能只有亲情那唯一的线索,但我并不想从社会结构和流动的层面进行浅薄的分析,毕竟个人经验参差不齐,有的人对任何地方都无意流连,他们不一定是有世界的胸怀,纯粹就是情感迟钝而已。

  2013年正月初六,我在北京短暂处理一些事情之后,又回到六安,回到我曾经以为很熟悉实际上已然陌生的故乡。不是欢度春节,而是陪伴父亲度过他一生最后的时间——事实上,我也知道,这也将是自己在故乡度过的最后光阴。

  节后春运刚刚开始,但是从大城市到小地方的车票还算容易买。我先到合肥,然后搭乘上海至武汉的动车,准备半路在六安下车。合肥离六安很近,高铁只要半个小时,人情风物已是家乡的氛围和感觉。火车站的人并不很多,很多农民工要过完十五才出门。我背着包在候车厅里找落脚的地方。旅客虽然谈不上拥挤,但有人把包搁在身体两边的椅子上作为垫靠,斜倚着,所以竟然没有空闲的位置。踱到大厅一侧时,我看到一个双眉紧蹙的中年人在阅读一本商务印书馆版的那种世界名著翻译本,仔细一看是亚里士多德的《巴门尼德篇》。那个人看上去有些落拓,像个平庸而不得志的大学老师,眉宇之间有种让人讨厌的瞧不上任何人的神情,在这种吵闹的环境中读这样一本书,未免有些牵强,就像他的眉头。我想我在此间别人眼中也就是这种角色吧。

  从六安南站出来直接坐公交车去西站,打算搭乘下午三点钟往郭店方向经过火星和黄台的私人巴士——这种私家公交车是县乡一带的地方特色,并不由市里的公交公司统一管理,而是私人拥有的中巴运输车加盟到公交公司中去的,缴纳一定的管理费,但自主性比较强,所走的路线不固定,是根据乘坐人员的多寡决定走哪条乡间小路——那些路是在“村村通公路”工程中修建的,就是在原有自然形成的泥巴路的基础上铺上沙石修筑的非常狭窄的双车道水泥路。

  六安的公交车我几乎没有坐过,上车才知道是自动投币一元。我翻了翻钱包找不到一元钱。找个身边的人询问想换一下,也没有。我就先到后面坐下,打算定定神再找人兑换。这时候坐在我前排的瘦瘦的青年给了我一块钱,并且不要我给他的十元钱。他晃了晃手中的一瓶凉茶说:“我也没有零钱,这是刚才在底下买了瓶水换开的。”他随身带了只青黑色的大旅行箱,可能是大学生,更像在外面打工回乡过节的青年,还没有在都市竞争的生涯中变得油滑和冷漠。

  西站的车是对霍邱、叶集、固镇方向的,非常混乱,往我家的方向最合适坐的是到小镇郭店的一路车。往这个方向在这个季节有三班车,只有下午三点的一班经过我家所在的黄台村,否则就会从广庙村那里岔路开往另外一个顺河镇。我清晨五点起床,从北京赶到此时,水米未进,已经疲惫得很,懒得张口问人,就背着包在乱七八糟、破烂肮脏的中巴车中间寻觅。正巧听到司机拉客,有乘客问路线,就坐了上去。陆续有人上来,我看到一张认识的脸,是一个远房堂哥。两家离得并不远,但是我们这一辈来往不多,我们至少有十几年没有见过了。他长了乡村中年人的乱蓬蓬的头发,面上已经带有农民常见的沧桑表情,不过我很快就认出了他。他显然没有认出我,咕哝着向司机老婆——也就是售票员——确认这个车子的确切路线。这辆车原先是走丁集那条线的,如果走那条线,我回家就麻烦了,需要再步行十里地。幸运的是,那条线的乘客被上一辆车抢走了,这辆车为了揽客只好临时改走火星镇这条路。这个对我的幸运,对于司机夫妇无疑是不幸,他们等候了半天的乘客一下子被卷走了,所以泼辣的售票员一路骂骂咧咧,跟乘客数落前一辆车车主的不地道。司机偶然故作宽容地让她别计较了,但是可以看出他自己心中也大为不满,只不过一个男人的面子阻止了他的破口大骂。

  乡土的伦理礼仪也就是在他这样年近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身上还残存着,二十年来的外出务工潮流和近十年内的城镇化进程,已经极大地改变了地方的道德生态。这个季节,年轻人大部分已经奔往江苏上海一带,他们在冬季时回来,带回的不仅是金钱,更多的是新学会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和城市生活方式,与观念。我在父母那里听闻这个远房堂哥也曾经在外面打工多年,这几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待在家里。他的父亲和母亲都在苏州做清洁工扫大街,每个月收入约三千,那样的收入比在农村种田强。下车的岔口路西引水支渠上搭建的是一家杂货铺店,兼卖自产的豆腐,我打了十五斤豆腐提着,想着家里可能需要。店主认识我,就问我是不是从北京回来,我说是的。他叹道,那路费要不少钱啊!

  父亲已经是癌症晚期,医院放弃了治疗,现在家里等死,这里面的无望和恐惧,让家里笼罩着挥之不去的抑郁情绪。我怕父亲的心智已经糊涂,就坐到床头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当年当兵时的部队番号,他说是南京军区直属独立炮九师十四团二营六连,番号6413师6457团56分队六连。这让我又莫名其妙地宽慰了一下,同时陷入一种难以说清楚的惆怅中:那是父亲一生最风华正茂的年代,他当然记得清楚。2009年夏天,我路过江阴出差的时候专门找到了父亲年轻时代生活过的那块驻地,部队已经撤走,番号早就不存在了,但是留下了几门对着长江的大炮,藏在杂花生树中间,成为偶然到来的游客们的猎奇之物。我在一个防空洞的坑壁上用石块刻下了父亲的名字。

  夜里忽然天阴下雨,然后就变成大雪。我乡的农谚说:“正月雷打雪,二月雨不歇。三月抄干田,四月秧上节。”此时下雪意味着三月会干晴,对春耕不好。第二天雪还在下,雪里听到门前河汊中发动机的声音,那个用电动船在河中打鱼的人想趁着雪捞一笔。父亲被疼痛折腾了一夜,白天开始睡觉,我松了口气,骑着摩托到乡医院去拿些药,回来的路上踏着荒村中平滑的雪地到河边去看那人打鱼。白雪无声落在水中,倏忽地消失不见,仿佛河流是个无穷无尽的黑洞。那个电动船则是游弋在太空中的飞艇,给寂静空旷的天地带来一丝活气。

  师弟刘汀写过一本书叫《老家》,他说:“当我谈论故乡的时候,我说的只是老家。”然而,我并没有老家的观念,和那些拥有可以在故乡静谧生活的人们相比,我们这样的乡土少年注定要在这个迅速变革的社会中离家出走。很多时候,故乡在心中只是幻化成某个具体的意象:童年的明媚夏天,村庄东面的断河,青翠而酸涩的杏子,老屋后的竹林和大橡树……故乡是属于童年无风的岁月的。它和热情的七月有关,和七月傍晚烟霞中的蜻蜓有关。那时的天空无比晴朗,空气清新透亮,万物充满生机,大地一片绿意。我踩着翠绿柔嫩的鸭舌兰,拨开蒲草,脚下的沼泽噗噗作响,一个个欢快的气泡喷涌而出。天地间充满氤氲的气息,一如太古的初蘖。那时候我的眼睛明亮,血气充盈于胸间,现在却身心俱疲。我的脸庞因为长期的失眠而枯黄,我的胡楂如同茅草般涌起,我的面孔变得越来越模糊,失去光泽,没有力度。我想象在一根铁轨上描刻下七月蜻蜓的形象:灵动、鲜红的、充满生机。那段铁轨因为年久失修,锈迹斑斑。我的手指在上面滑动,咯咯作响,铁屑散坠于草丛中。雾霭渐起,我的双眼蒙胧。许久以后当我跌跌撞撞地走回到那段童年的铁轨时,发现那段铁轨已被洪水冲走。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那一年的洪水特别多,空中老是飞舞着淡紫色的尘。我不知那是什么,大概是蝴蝶大批迁移时遗落的花粉。

  那些鲜明而生动的意象是无可捕捉的精灵。我一直想把它们固定在文字中,但是每当面对电脑键盘的瞬间,心灵干枯得挤不出一丝水分。那时候,只听到思绪的碎片纷纷剥落,摔在地上泠泠作响。是什么使我汗流浃背、疲惫不堪,文思阻隔、不着一字,让我陷入长久的失语和无端的惘然?

  我想,之所以无法在文字中铭写下那些意象,那是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一厢情愿的悬想,被净化了的幻象。如同决绝而去不再回头的少年,故乡也同时拒绝了我们的回返。浪漫主义之后,知识分子的“返乡”几乎形成了一种原型母题,自我反思型的现代个体再重回故土时候往往会经历桃源不在的感伤式怀旧。记忆中渚净沙明、清新修洁的地方已经被现实涂抹得脏乱不堪,外在的风景如同破旧的衣服一样凋敝,人情风俗也变得面目全非。他亟待救赎的情感找不到落脚之处,只能仓皇逃离。但这个故乡其实是心造的故乡,正表明了这个人与他的乡土的割裂,他从中生长出来,并且日益壮大,最终离去,故乡成了一个忆念中的存在,它与现实不再发生联系。所有的故乡在这个时候都成了异邦。



  “人死了就跟这些烂芋头一样。”

  堂哥说这个话的时候,踢了踢脚下那堆被寒冷天气冻糠心了的红薯。我们俩站在松树下,讨论即将到来的葬礼该如何处理。父亲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他自己应该也明白,只是人总归有着求生的欲望,所以我们也竭力避免谈论生死的话题。但我却不能不考虑即将到来的葬礼问题。

  按照大多数亲戚的意见,土葬是最佳选择,但是火葬的政策在那里,偷着埋了也不是事情,如果有人告发,挖出来遗体再倒上煤油烧——此前有过类似的例子,那就麻烦了。堂哥是一个受过现代医学教育的理性主义者,他的意思就是烧了算了。

  过了两天,在上海的二弟也请假回来,但是劳累奔波中发了烧。我坐着看护了父亲一夜,六点多钟二弟起床下楼来替换我。我睡了两个小时起床,吃了碗面收拾一下往丁集走,准备去那里乘车到四十公里外的市里采办一些物品,以招待家中来访的客人,当然更主要的是需要计划办理丧事时的用度。丧事与婚礼是乡民生活中的两件大事,前者尤为重要,必须早作打算。我希望运气好能够遇到镇上来接送四散于乡村的学生的私人面包车。如果没有车子,只能步行这十里地,然后在丁集镇找车去市里。

  马店小学门口停了辆双排座小车,但是门口的小商店大门紧锁,车中也没有人。我只能继续往前走,心中有些发毛,真要这么走下去,到丁集也该快十二点了。好在刚过马店不多久,背后听到车响,一辆紫色小车子跟过来了,我招手上车,果然是到镇上接学生放学的山寨校车。我和司机聊起来,他很热情地把我从丁集新区送到大路。丁集新区其实就是平行着老街修建的一片规划很齐整的住宅区,清一色的四層板楼。这些新修建的房屋目标客户是附近乡村的农民。大部分农民都出门打工了,留下的多是老幼病残,农忙时才有少数打工者回乡劳作。我乡农民多去往江苏苏州、昆山以及上海一带,这几年产业转移,苏州的一些服装厂与婚纱厂搬迁到了丁集,季风式的民工也随之迁回,成为私营企业中的工人,无论如何,他们与土地的亲缘关系已经终结。这无疑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现象:农民的土地和他们的居室分离,他们的劳动与栖息之地也发生了分离。

  地理空间与身体行为之间的分离隐含着心理的分离,生活在家乡的农民在价值观上已经悄然被外部社会和新兴媒介所改变,表征了中国偏僻角落最基层的共同体单元出现了离心。在市场经济大规模到来之前,至少20世纪80年代前期,农民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束缚,很少有离乡离土的经验。父亲因为入伍当兵,属于为数不多有过外地别样生活的经历,但他那点微不足道的过往很快就在90年代以来大规模的外出潮流中贬值了。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流动。新生代的农民主动或者被动地被新的离心力甩出了原先的凝聚性结构,如同宇宙原点发生的大爆炸,还在膨胀过程之中,星云与星体尚未冷却形成。身体从其生成空间中剥离出来,却又无法摆脱周期性的复归——毕竟能够扎根于都市的是极少数,所以总是像候鸟一样在春节时候返回到乡里。他们的精神处于摇摆型的动态割裂中:每当割裂的伤口即将痊愈或者遗忘时,对于故乡的回归再次将其撕裂,因而这种伤口成为一种周期性发作的病痛。伴随着乡村土地的资本化,归园田居也失去返回的道路,故乡日益形象模糊,与之并行的是传统、习俗、心灵和精神的重新结构。

  在丁集街头的风中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下起了小雨。我跑到一家店铺里躲雨,条凳上已经坐了两个老几(我们方言中叫中年人为“大老几”)。一个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中年人,穿着笔挺的西服套装,皮鞋都一尘不染,完全不像是刚从乡下上来的。另一位则是典型的农村老头,和这个小集镇的气氛和谐一体。老头穿了件宽松的黄军装外套,劳保棉鞋。我们交谈了几句,立刻打消了可能产生的对于乡土社会逝去的多愁善感的念头。事实上,新一代的农民(工人)只是如同任何历史上的潮流一样,内在包含着相当复杂的成分,利益诉求和生活追求也参差百态。与土地的分离自然而然地发生,并没有带来剧痛——哀悼沦陷的村庄更多是有闲者的怀旧与忧虑。也许是因为农民的短见和缺乏全局和统筹式的眼光,之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如今满足于工商业溢出红利,他们对现状并没有表现出杞人忧天的不满。这里面的复杂性不是任何个体浮光掠影的观察所能涵括,而遍布在中国大地上的多元性也使得任何个案都不能提供整体性的结论。这涉及一个经久不衰的知识分子难题:需不需要代言,究竟由谁代言,社会不同群落的共同福祉究竟如何确定。

  从马店到丁集,司机收了我十块钱,钱集过来的公交车从丁集到六安也是十块钱,后者的路程大约是前者的三到四倍远,这就是地方上根据朴素的经济学本能依照供求关系发明的定价机制,大家都没有异议。从公交西站出来看了一圈,没有找到要去的市场的公交车,就招手喊了个的士,又帮司机招揽了三个人坐后排,我一个人付十块钱,后面三个一起付十块钱——这也是心照不宣的惯例。在市场购买葬礼接待吊客需要用的鸡鸭鱼肉以及纸竹鞭炮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荒诞感——我东奔西走操持这一切都并不是为父亲在做什么,而是为了活着的人,当他还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操办他的丧事。

  我和母亲、二弟日夜换班轮流看护父亲,身体和精神在压力下都濒临崩溃。垂死之时,人总是会感到恐惧,父亲一定要两个人守在自己身边,仿佛要抓住人间最后的依恋,这时候他显示出孩童一样的执拗。癌细胞扩散带来的剧痛让他无法以一个姿势躺太久,一会儿就要我们抱着他翻个身,一边哎呦皇天地呻吟。我和二弟整夜坐在床边束手无策,常常是在凌晨三四点最困的时候,他叫我们打电话给堂伯打电话来打杜冷丁镇痛。堂伯以前是乡村医生,如今我的堂哥子承父业,但是因为堂哥自己胆子小,夜里不敢出门——我想这也是一个托词,可能他也被父亲弄得疲沓了。他很冷静:“你们也不必过于难过,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这一遭。”

  我对父亲一生并不熟悉,只是感到他很聪明,多才多艺,身上有一种我和弟弟都匮乏的理想主义和行动的激情。在亲友们罗生门式的片断叙述中,我只得到一些零碎的信息,了解的事情并不多。我知道他做过侦察兵、司机、榨油作坊的主人、农技站的会计,没有一项是长久的。在最后一个职业上干了几年,没有顶职就回乡自己养鱼——20世纪80年代还有“接班”这种做法,即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顶替父母的职位参加工作。父亲雄心勃勃,不想在爷爷的单位中做个处处掣肘的小职员,回到黄台村雇用全村人拦着河汊打坝围成一个池塘。“专业户”的短暂生涯是他一生中最顶峰的时光。有了点钱,还主持修订家谱,这是他做过的最为得意的事情,鄂豫皖苏四省方圆几百里的人都来寻根问祖,记得那时候家中老是宾客盈门,门槛都快被人踩坏了,那是80年代后期。那时候,他还有闲情在无聊的时候画一笔在我看来几乎可以乱真的齐白石式的虾,拉几下胡琴唱《红灯记》,或者跟我们谈一谈《红楼梦》。

  1990年的洪水是个分水岭,从此以后他的命运就急转而下。在那之前,父亲养鱼已经有几年的时间,几年都是积淀,91年这年的鱼长得最好,膘肥体大,数量也壮观。偏偏是涨了洪水,将一塘的鱼都漂走了。我当时在外面住读,两个弟弟亲历了整个过程,我后来在二弟的一篇文章中看到他的回忆:“洪水漫过堤坝,妈妈用铁锹扶泥,做成小堤坝,我跟在后面看,后来水涨高过堤坝足有一米,无可挽回。那时太小,不知道心疼,直至后来每每说起也没有太多的感觉。可是近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回忆起这些,就隐约能体会到爸当时是有多心痛,91年之后,再也没有养过那么好的鱼了。提起安徽经历的洪水,人们往往记起的是98年的那场洪灾,但真正对我们家造成重创、对爸和妈造成沉重打击的是人们及媒体上没怎么提过的1991年的那场洪水。”大水先是淹没了池塘,直到次年家中还没有缓过劲来,第三年的大水又一次冲到了家门口。那一年的夏天我上初一,放暑假回到家,大雨滂沱中,父亲躺在床上背对着我,没有回身。我站在门槛里,用脸盆舀门外的水洗手。本来信心十足的父亲,经过如此三年,此后陷入了颓废之中。

  一般人都会觉得家是个温暖的地方,在我和我弟弟的经历中却是截然不同的体会,至少我从来没有觉得家是港湾。也许是酒精的影响,颓废了的父亲常常会有无名的暴力,那些遭受暴力的戏剧化场景,亲历者后来回想都有种似真似幻的感觉。我曾经在“豆瓣”看到有个“父母皆祸害”的小组,心中虽不以为然,但也承认确实存在这样令人费解的亲情关系。现在我和弟弟在父亲榻前照料,随叫随到,已经毫无怨恨,这全然在个人的情性,也许民间流传多年的“棍棒底下出孝子”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两个弟弟都是学理工科的,与我性格爱好差异很大,但是我们都喜欢《燃情岁月》(Legends of the Fall)和谭家明的一部电影《父子》,这都是关于父子的故事,内在里应该隐含了潜意识中的缺憾与想象。我们是在乡土伦理中长大的人,在后来的教育中也接受了个体道德的现代观念,但无法完全分开个体与家庭之间清晰的界限,那种更久远的关于情感与孝道的认知并不与理性相连,而是根植于血肉心灵深处。

  坐在垂死的父亲的身边回想起少年事,我和弟弟都平静得很。那些曾经让我们在无数无法入眠的深夜中翻肠搅肚的痛苦,如今都好像已经是别人的事情了。我无法理解身边这个垂危之人幽暗的心灵,就像我无法参透人性数不清的秘密。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代人,他经历过最为激进与疯狂的乌托邦岁月,而我和弟弟则成长在改革开放与个体化时代。五六十年代与八九十年代之间的代际差别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但并没有完全断裂,那种藕断丝连才真正让人痛楚。我们似乎“脱嵌”了,但并没有真正的“拔根”,有一种更为恒久的情感沉淀在心灵的深处。

  父亲已经十几天没有吃东西,只是喝水,不知道为什么还会有粪便排出来。但是他的肛门括约肌已经失控了,必须用手把粪便抠出来。父亲一生强悍坚硬,此时却已经没有了尊严。他自己用手抠出来两团硬邦邦的屎给我们看,还说肛门烂了,然后毫无羞愧地让我们摸他的尾骨,说那里发热。这在外人看来肮脏可笑,在亲人那里则是深沉的悲哀。那些时不时会过来看望一下的亲戚与邻居们都已经不耐烦了,他们像是等待着父亲的死亡,以便尽到情义。父亲已经脱形了,腮帮完全瘪进去,使得嘴巴前凸出来,像个骷髅,眼睛深陷在眼窝里直瞪瞪地看人,模模糊糊地没有光彩。这是一副将死之人的面孔,让人难以直视。每次打完杜冷丁他略微安生的时候,我观察这样的一张脸,心中都升起浓郁的悲怆。他已经不像他自己了。但是他自始至终没有改变的强硬性格,完全没有任何影视剧中那样的感伤情境中的温情,带给我的只有卑琐、愁闷和焦躁。

  不好过呐!父亲带着哭腔说。每隔十几分钟就让我们给他翻个身,为膝盖怎么摆放,会折腾几分钟。我和弟弟都不胜其烦,但是也无能为力。这是一个濒死之手,徒劳无功地试图紧抓着人间的一点点东西,浑然不顾其他。死亡的阴影很早就开始笼罩在他的头上,当还能自己上下走动时还可以玩笑说置之度外,真的事到临头,人类的恐惧本能就輕而易举地俘获了原本就虚张声势的坦然。这种看透了的感觉,让我产生出一种浓郁的悲凉。

  灯光照在院中的葡萄架上,旁边橘树的叶子显出一种跃跃欲试的青葱。空气中是油菜花的清新香气,与田野中的蛙鸣形成了完满的初春之夜。星空黝蓝,松树的浓黑阴影投在地上,我站在阴影里撒了泡尿,河道吹来的南风已经褪去了冬日的寒气,让人精神一耸。时间在悄然流逝,它催逼着衰亡,也孕育着生机。

  有一天父亲对着窗户外面说,楸树发芽了!我今天感觉不错,也许这个病到春天会好呢!我才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枯黄落叶的树木居然都泛青了,我们不知不觉已经在屋里待了三个多月。他说这个话的时候的神情带着渴盼,希望我给他一个肯定。那是一种悲怆的留恋,带着侥幸心理,其实是根底里的绝望。我不敢回应他充满期待的眼神,无法欺骗他。我选择了沉默。这种无情无义的举动深深地伤害了内在的情感,让我在许久之后依然会梦见这个场景,看到他期盼的眼神,然后在内疚中醒来。



  对于逝者,除碎片拼接,没有其他记忆方式。故乡的远去与亲人的死让我们的生活无法再完整,从此只能碎片地体验生活,像蜻蜓点水,当蜻蜓不再能飞了,腐烂化身为浮游生物,生活在水面底下,而事实上每部分水面也都只不过是片段。

  2013年4月1日是平常的一天,我原以为父亲还会撑几天,因为他的神智依然非常清楚。他执意要求医生加大杜冷丁的剂量,但是医生怕过量会导致他长眠不醒,不敢承担这个责任。我也拒绝了他,同时我也担心这些本来就不是正规渠道来的杜冷丁一旦用完,新的接续不上,无法阻止他下一次的疼痛。但是,我没有想到那次就是他最后一次打杜冷丁。日后在一些偶然的瞬间,我会忽然想起他临终时候的面孔,并且为自己没有能够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而懊悔不已。

  他半张着嘴,眼睛看着斜前方的某个地方。我摸了摸他的头,还是温的,但是呼吸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他平静地离开了人世。在家乡的风俗中,死者的妻子是不能在他断气的时候在身边的,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过还是遵从了习俗。我让母亲上楼去喊熬了一夜正在睡觉的二弟,然后,掀开被子把他抱了起来。虽然很瘦,但是他的身体还是出乎我的意料有一定的分量。床的另一边地上早已铺好了稻草。我把他抱起来,轻轻放到草上。这次他是真正在民俗意义上去世了。这个过程叫作“落草”。

  这个时候二弟已经下来,喊了附近的亲戚过来。我们一起帮父亲脱去衣服,用清水擦拭他的身体,换上寿衣。这个过程他的身体一直没有冰凉,以至于有个瞬间我觉得他没有死。我试着喊了他两声,爸,爸!但是他没有应,一点反应都没有。三姑父说,你把你爸的眼睛合上吧。我用手掌拂拭他的眼皮,把他的下巴也托着,抿起了嘴唇。

  葬礼在乡土中国应该是最重要的事情,比婚礼还要隆重。我不懂这些习俗,完全听命于亲戚的指示行动,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既没有伤恸欲绝,也没有如释重负,非常平静,就像面对不得不面对的命运本身一样。接下来的各种琐碎的事情让人根本没有心思去悲伤,当你无法改变的时候,你只能去承受,这个时候的号啕与泣泪反倒有些不合时宜。它们是旁观者的抒情和表演,于死者和死者的至亲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是下午四点多,仲春时节的暮色很快就要降临。我和二弟分头打电话通知嫡系亲戚,一边放鞭炮告知乡亲,点上供香,在瓦盆中点着路头纸,一边叩头迎接前来吊唁的亲友。乡里管民政的部门可以租到冰棺停放遗体,此际的天气并不炎热,但按照亲戚的指示还是打电话租了,这些事情是做给外人看的,必须让死者有尊严,生者才有面子。大姑先从市里赶回来,晚上七点多三弟从合肥赶回来,这时候院子里已经在亲友的帮忙下搭起了临时的孝棚,拉上电线电灯,摆上桌子板凳茶水香烟。姑父和二舅分头开车去集市采购明日接待宾朋的果蔬鱼肉,妯娌婶娘们则开始清洗碗筷、杀鸡切菜。凌晨时分,小姑一家从上海开车才到,我和弟弟、表弟四个人围着遗体铺上草守在棺材旁边“焐材”。

  按照姑妈的意思,不想过于草率,所以第二天要停在家中一天。这一天我找风水先生勘察了地,据说太岁西南,所以选了东北方高岗上黎家的一块老房基地做坟。黎家两兄弟是外来户,老二家全家已经打工进城买了房,原来的老房子推倒,只剩下一片废墟和房前屋后的稀疏竹林。地点就在竹林前方的地里,现在这块地是黎家老大所有。“秀才学阴阳,不要一晚上”,风水我也略懂一点。这块地是好地,用阴阳先生的话来说是“前有来龙,后有靠山”,就是前面对着大河,后面则是高坡。他其实还没有看到地的两侧是两道“冲”,也就是一级一级的梯田递嬗着延伸下降到河流的洄湾处——这种地形唤作“白鹤亮翅,步步高升”。不过,风水也总不过是自我安慰的意思,整个世界都已经祛魅,怎么还会留下一块怪力乱神统治的土地呢。

  一位叔伯让我带上一条烟两瓶酒和他一道去黎家老大那里去求这块地。我乡的风俗,如果丧家看上了那块地,主人一般都会直接奉送,不去计较,但是出于礼仪,主家还是要上门磕头求地。我从高岗上下来,沿着用耕田机翻过的玉米地往下走,这块地已经被承包,都种上了油桃树苗。旱地坡下的水田也干涸皲裂,布满收割后经冬变成惨白色的稻茬。爬上另一面的高坡就是黎家老大的家,我有孝在身,不能进别人家门,就在外面等候,叔伯去洽谈。事情很顺利。三弟也打来电话,说八名“举重”找好了——“举重”就是抬棺人,是葬礼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们负责打井(挖坟坑)、抬棺、烘井(就是用茅草和草纸在坟井中焚烧,烘干土里深层的水汽)、落棺、包坟。这些召之即来的人们是皇天下后土上的人间厚道。

  回到家里,竹马纸轿之类也都送来了。这些东西本来应该“五七”过后上坟时候烧。但是,过两天就是清明,我们这些从外地赶回来的孩子也无法一定能在一个多月后再聚齐。所以决定先烧了。这些纸做的物件包括高头大马、楼台亭阁、丫鬟小厮之类,寓意着逝者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生活。现在与时俱进了,除了原先那些东西,还有纸电话、纸电冰箱、纸电视之类。这在风俗中叫“烧灵”,同时还要用逝者的裤子装满草纸扎起来一起烧掉,其他的衣物则丢弃在旁边。烧完“灵”,几个儿子要飞快地跑回家用孝巾擦拭棺材上的灰,这被称作“拭材(财)”,谁先跑到棺材那里谁先发财,谁擦的地方大,谁发的财就越多。这些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传统,不过我和弟弟还是遵循了,也许我们的子女一代就不会有这些繁复而又充满讲究的风俗了。我们会直接从医院进火葬场,然后被装入一个小盒子,送进公墓,再后来可能会在晚辈的遗忘中被弃置到垃圾处理中心。

  第三天凌晨四点,我们起来洗脸准备早饭招待一起去火葬场送葬的客人,大约有几十辆车,父亲一生孤傲,不怎么与邻居亲友来往,这个季节村中人大多出门打工了,不知道怎么还来了这么些人。有的不熟悉的亲友是闻讯从外地赶回来的,生死事大,他们要送一送也许同样并不算熟悉的故人,然后离开。这是礼俗社会根深蒂固的传承,即便在更年轻一代那里有所淡化,也并未全然消逝,所变的只是形式。敬天法祖,慎终追远是上古以降的传统,但民众的祭祀从来也不过五服三代——活着的人有自己的生活,他们回眸过往,却不会长久停留,而是收拾行囊,再次踏步向前。

  送葬风俗是先有一辆车开道,运送冰棺的车其次,其他车跟在后面浩浩荡荡。这是为一个人一生中最后一次送行,所以无论认识不认识,平素有无交情往来,车队经过时,邻路开门的人家都有义务放一挂鞭炮,这是风烛残年的古老乡土依稀尚存的深情厚谊。因为原先计算过路上经过时候的人家,我们准备了一辆车大约七十挂鞭炮和几条烟——人家放炮送的时候,亲属这方要放一挂鞭炮还礼。放鞭炮有堂哥和三叔专门负责。我作为长子,则要下车磕头拜谢,并送一包烟。车子开过傅家、横大路杨家、上庄子我已经不知道姓氏的人家、白土岗辛家,最后上了大道才少一点。十里外的火星镇是我祖母的老家,父亲有几个表兄弟早在街头迎着,又六十里,过了窑岗嘴大桥,市里的表叔的车也停在路边候着了。沿路的鞭炮声让人间恍若节庆。

  一路到火葬场,已经七點多,办理手续,骨灰火化出来的时候,我和三姑父、二弟进去把骨灰收拢起来,分头、身、腿三部分用红布包好,装入预先准备的纸箱子中。二弟撑着伞遮住我抱着的纸箱子,走出来上车回家。即便是火化了之后,骨灰依然要装入棺材埋入土中,这是转型中国最诡异的政策应对方式,也是中国民众最深沉的乡土眷恋之情。

  八位“举重”在我们去火葬场返回的过程中已经按照方位挖好了长方形的坟井。入棺也有仪式,骨灰放入后,要再放一些剪去扣子的死者衣服。我和二、三弟是儿子,每个人要脱下左脚的袜子放进去,还要脱下一件贴身的衣服放入。封好棺,先要斩一只活公鸡,然后八人齐声吆喝上肩。我扛着连夜托人赶制出来的招魂幡在前面引路,弟弟扶棺,堂兄在一路放鞭炮,绕道从大路往坟地走。一路上逢到拐弯上坎后的平坦地方,领头的“举重”就带头“显叫”,类似于劳动号子,“嘿呦嚯”,其他人和“嚯——”,连喊三声,继续前进,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气氛。我也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也许是为死者壮行的意思。

  整个葬礼的过程,妇女都无法参与,她们只能戴着孝布帮着打杂,临到最后坟包好后,才大家一起来放鞭炮、烧纸、磕头。入土为安,最后连众人送的花圈都一起放入火中焚烧,仿佛一个终结的仪式,一切都归于尘土。但是,当我试图像一个民俗学者或者人类学家一样详细记录葬礼的程序与环节时,我发现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永远无法描绘,所有的只是阐释。那些仪式是过去的惯性,延伸到当下,已经出于各种便利的考虑而简化,它们既是旧俗,也是新变,或许传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生生不已的。我只是受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教育,它让我知道那依然活在大地上的传统具体而微的所在。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亲身参与的葬礼,故乡的风俗我和弟弟都不甚了了,只是按照长辈的吩咐照猫画虎,从中也可以感受到那种在都市里暌违已久的乡里的古道热肠。那些自发来帮助打杂的邻居,在自家门前放炮送行的陌生人,他们知道逝者的儿子终生也不会认识他们,他们只是尽自己的心,所有的举动都成为他们自己的凭吊。我和他们原先就不甚熟悉,以后也终究还是陌生人。故乡的土地埋下了我的父亲,后来又埋下了我的祖母,我的祖父,但是不会埋下我,不会埋下我的弟弟。和故乡的联系终究将一点一点地切断,最终丧失殆尽,它会退化成内心中看似鲜明无比其实不过似有若无的一个意象。那个时候,只能以回忆风景的眼光去忆念它了,它会完全变成一个异国他乡。

  又或许故乡和父亲都早就死了,但是我们都还不知道。就像我在北京深夜梦见走在乡间小道上的父亲,热情洋溢地给他的表姐打招呼,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去世很久。我从来没有理解过故乡,就像我从来也没有理解过父亲。只是他的幽灵会不时造访,提醒我一次一次回返那已经远离的故乡,让我明白夏多布里昂所说的箴言:“每一个人身上都拖着一个世界,由他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看起来是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旅行、生活,他仍然不停地回到他身上所拖带着的那个世界去。”

  多年后春日的一个上午,偶尔读到远藤周作的《深河》,小说的开篇是一个医院的场景,癌症晚期的妻子将脸转向病房窗户,望着远处枝繁叶茂,宛如怀抱着某种东西的巨大银杏。她告诉丈夫:“那棵树说,生命绝不会消失。”我想起父亲临终前看到楸树发芽时所说的话,泪如雨下。

  是的,父亲以另外的方式存在,故乡以异邦的形象出现,而生命绝不会消失,它们都背负在前行之人的身上。

  责任编辑 季亚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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