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歌唱
牧人行走在天地之间,广袤的原野从他的脚下延伸而去,一直到遥远的天际。牧人把一只手搭在额际,举目眺望,他看到在原野的尽头,蜃气像流水一样浩荡地流淌着,让远处的一切变了形,走了样。原本坚固挺拔的山峦变得就像是一种流质的物体,在蜃气中时断时续,忽隐忽现。牧人感受到了巨大的自然的力量,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而像自然力一样巨大的孤独也时刻不停地向渺小的他袭来,他觉得应该找一个安全的处所藏起来,比如帐篷的火塘一侧,抑或是阿妈满是汗渍和牛奶的膻腥味道的皮袄怀抱,但这一切只是从脑际里一划而过,可望而不可即。
因为他已经长大了。
写下这段文字,忽然发现那个虚构中的牧人,就是我自己。
记得在小时候,在放牧的路上,每当别人家的牧羊犬——一只藏獒愤怒地狂吠着向着我奔跑过来时,我心里充满了恐惧,而这恐惧,与此刻的我——那个牧人心里的孤独何其相似。
记得,我第一次遇到一只藏獒,拽脱了拴着它的铁链,向着我冲过来时,我的阿爸及时赶到,一把拽住正准备落荒逃去的我,定定地站立在原地。因为有了阿爸,我心里的害怕立刻减损下来。那只藏獒冲到离我们大概十步之遥的时候,停下来了。它不断地叫着,做出要冲上来的样子,却没有再向前靠近。“不要跑,要停下来,必要的时候要迎上去!”阿爸说。后来,阿爸的这句话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经验,从此,我有了对付草原上的野狗、野狼,甚至一些困境和劫难的经验——虽然,我后来的生活,从我原本的轨道上偏离出来,完全告别了草原,成为一名在城市里求生的人。
记得我刚刚开始发表东西的时候,有一家报纸采访我,并写了一篇有关我的新闻通讯,题目是《栖息在城市的游牧灵魂》,第一次看到这个标题,我心里就有一种被钝器击中的尖锐的疼痛,我感知到了这个题目的锋利,如今,时过境迁,我依然能够感觉到。那时候,我曾写下一首诗,收在一册多人合集的诗集里,我还记得那些稚嫩的诗句,却也是我至今不能释怀的一种感觉:
难以言说的世界
枯黄的牧草覆盖草原
离我攀缘的楼梯
是一片苍茫的怀念
秋风以外
一只野鸟啁啾着往事
暮色里
撒欢的牛犊忘记了回家
怀念因此苍茫啊
因此苍茫
驻足于楼梯回望
如一匹孤兽
回望着不复存在的森林
我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习惯,走在风里的时候,便张开嘴,让风刮进嘴里,我控制着口腔——张开或微微闭合,同时不断收紧和放松两腮,并灵巧地运用舌头——不断地吐出来或缩进嘴里,如此,风便开始在我的嘴里唱歌,低吟出我会唱的某首歌的旋律。在这种时候,我会暂时地忘记孤独,进入一种自我迷醉的状态。但孤独还是会忽然跳出来,立在我面前,让我大吃一惊。每每这个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大叫一声,一如我虚拟的那个牧人。
此刻,牧人面对巨大的孤独,他忽然想起了早已去往西方极乐世界的阿爸,想起了阿爸说的那句话——我阿爸去世时我19岁,他在病床上给我说,我还没给你娶个媳妇儿呢,没完成任务啊!至今,每每想起这句话,心里立刻充满悲凉——他停下来,向着自己的周围看去,他看见流水一样的蜃气在他的四周涌动着,他完全被淹没在蜃气形成的看得见却摸不着的流质之中。他忽然大叫一声,接着又大叫一声,并向前走了几步,“必要的时候要迎上去”,阿爸的这句话闪现在他的脑际里。就这样,他把他的声音续接起来,慢慢地,他发现他是在歌唱,一首牧歌在他的头顶盘旋着,就像是一只苍鹰。他也真的觉得不再那么孤独了。
后来,唱歌成了牧人消解孤独的一种方法,他发现,孤独是害怕他的歌声的,只要他唱起来,孤独就会躲开他。于是,每次出牧,只要离开帐篷,只要走上原野,他就开始唱歌。而歌声也从当初的咿咿呀呀的无词之歌慢慢地有了几个简单的句子,而这些句子,则是他依据自己看到的东西即兴随意地添加进去的,比如,刚刚下了一场暴雨,此刻一道弯弯的彩虹出现在天际,他就唱道:五色的彩虹搭起了帐篷。再比如,盛夏季節,灿烂的野花盛开在草地上,便唱道:大地的头上插满了鲜花。他就这样唱着。偶尔累了,便停下来,说说话,他对彩虹说:白云是不是要到你家帐篷做客啊?他又对大地说:你难道是农区来的那些种青稞的女人吗?头上还戴着那么多花!
后来,这样的情景,被我写进我的小说里。记得,我曾写过一篇小说,叫《光荣的草原》,其中一个情节,便是小说里的主人公与白云说话,甚至与一群蚂蚁吵架。这些都不是虚构的,是我小时候的真实写照。记得小说发表后,一位素不相识的评论家写了一篇评论,题目是《当孤独成为一种审美》,最初看到这个题目,我心里同样尖锐地疼了一下。这个题目一如那个《栖息在城市的游牧灵魂》一样,对我,也是锋利的。
这时候,牧人忽然发现,这天地之间,虽然就只有他一个人,但这并不妨碍他说话,他可以和任何一样东西对话:原野上的花花草草、天上的飞鸟、河流里的小鱼,甚至一块石头,一堆干透了的牛粪。牧人一眼可以看出,这一堆牛粪是去年冬天的,冬天没有那种吃粪的飞虫,这堆牛粪因此保存得非常完好,加上它的外皮呈现出一种铁青色,而不是常见的黑色,种种迹象都表明了它被一头牦牛留在这里的时间——小时候,我在家里的工作,除了放牛,就是捡牛粪,至今,每次到了草原,看到某片草原上到处是牛粪,我就会有一种停下来捡拾的冲动。的确,我也真的可以一眼看出一坨牛粪的季节和时间。
牧人发现,除了他,在原野上喜欢唱歌的还有一只野百灵。它对唱歌的热情与执着,比起牧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正是一只凤头百灵的歌声,打断了牧人的歌声。牧人循着歌声举目看去,他什么也没看到,那声音充满了整个天空,也充满了整个草原。牧人猜测,这只野百灵,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孤独。
牧人想到这儿,心里有了一种类似同病相怜的感觉,于是他噤了声,认真地听起来,他听到了草原上几乎所有的鸟禽鸣叫的声音:鹰隼、大雕、黑颈鹤、戴胜鸟、地山雀、雪雀、啄木鸟、红尾鸲……不论是候鸟还是留鸟,凤头百灵把它们的叫声贯穿在一起,让人恍若走进了一个交响着各种鸣禽的歌声的百鸟园。
后来,我从一个退休后侍弄鸟儿的老人那里知道,一只被养在鸟笼里的百灵鸟,有十三口,意思是需要叫出十三种不同动物的鸣叫声,例如猫叫、小狗叫等等——我难以想象一只百灵鸟去模仿猫狗的声音,那是多么无奈,那是一只已经远离了草原,失去了自由的百灵鸟在人类的驯服下的屈服与妥协,已经不是一只自由的野百灵在它的天地之间,由着自己的性子无遮无拦地肆意鸣唱的样子了。老人的话让我想起了一个曾经在我的家乡青海无人不知的“花儿”唱家,她从草原田野间自由随性地唱着“花儿”“拉伊”走来,歌声里自然带着青稞野性的馨香和酥油奶茶特有的膻腥味儿。在那个电视还没有普及,网络更是一种谁也没有听说过是什么魔法幻术的时代,她的歌手通过广播,传遍了青海的草原田野。后来,她的声音从广播里消失了,那些每天期盼着听她在广播里“吼上两嗓子”的牧人和农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后来,大家才听说,因为她唱得好,国家把她送到了上海、北京,让她在那里的音乐学院里深造,让她唱得更好听。后来她回来了,可是,那些牧人和农民发现,她已经不会唱歌儿了,歌声里没有了青稞野性的馨香,也没有酥油奶茶的膻腥味儿,就像被什么洗去了一样。于是,有一句来自民间的,对这位女歌手的评价便在我的家乡传开了:“唱家是好唱家,学上坏了!”
——那只凤头百灵,还模仿了它的近亲——角百灵的叫声,牧人心里想,单单从鸣叫的本事去看,如果凤头百灵是一个在草原上声名远播的歌手,那么角百灵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学舌者,大可不必去模仿它。
那时,我是草原上的一个小牧童,也像这个我虚构的牧人一样,经常听到凤头百灵婉转又悠长的歌唱,当我听到它像唱一首如今叫作“串烧”的歌曲一样,把许多鸟儿的鸣叫声串在一起,其中也有角百灵的声音时,我也会产生和牧人一样的想法。如今,经常看到电视节目里各种模仿秀,他们极力去学那些比他们有名的歌手的声音,穿上和他们一样的衣服,留着和他们一样的发型,甚至不惜把自己的名字也改成与那位名人歌手接近的名字。看着他们,我也会想,比起他们来,百灵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模仿高手,每一种鸟类的叫声,它都会惟妙惟肖地唱出来,但它从来不会改变自己,也不会只去模仿那些有名的鸣禽。它的歌声随性而又自由,它就那样其貌不扬而又我行我素地歌唱着,歌唱着它自己的精彩。
弟弟的角百灵
说到这些,我就会想起我的堂弟,他叫生来。在我小时候,是我最好的玩伴,也是和我玩得最长久的一个人。那时候,我们几乎整天厮混在一起。初春的时候,我们到小牧村边缘的小溪旁去挖蕨麻——这是一种委陵菜属的植物的块根,俗称人参果,是一种味道极其鲜美的野生食材,在藏族餐饮中经常作为各种荤素菜品的配菜。那时候,我们就像是两个老到的农民,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挖蕨麻的经验,单凭目测,就知道哪些地方的蕨麻多、个头大。采挖蕨麻的季节,我们各自拿着一把头抑或一把小铁铲,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挖蕨麻,一挖就是一整天,一日三餐全部以挖得的蕨麻充饥,即挖即食,一直到太阳要落山时才赶回家里。记得我家隔壁,居住着一家牧民,依照当时的成分,他家是牧主,这个牧主分子幽默风趣,他分别为我和生来取了绰号。我叫“丹卡”,意思是泥嘴——那完全是挖蕨麻吃蕨麻的结果,而我堂弟生来叫“然久”,意思是蓄小辫子者,生来幼时多病,在他之前所生的孩子也曾夭折,为了能够存活,幼时便留了辫子当女孩子养活——这是故乡的习俗,幼时多病者,男孩子假以女孩子养着,或以小猫小狗命名,总之,使其身份从名字和性别上“低贱”下来,便能够存活。
等到了母牦牛产下牛犊,我和生来的活儿就是每天放牧小牛犊,小牛犊出生后,要和母牛分群放牧,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人类可以从牛犊口中掠夺它母亲的牛奶。看管小牛犊的,往往是家里的半大孩子。
牦牛生下牛犊开始产奶的季节,恰好也是草原上各种鸟儿产卵的季节。
我们共同喜欢的一个游戏,只属于生活在草原上的孩童,那就是在这个春末夏初季节,在草原上寻找鸟巢。我敢说,在寻找鸟巢这一点上,我们具有堪比鸟類专家一样丰富的经验——我曾经是青海一家媒体的记者,有一年初夏,我和几个同事前往青海湖南岸的江西沟草原采访,当我们的采访车路过一片盛开着棘豆花的草原时,我让开车的同事停下车来,我说:这里一定有鸟巢!车上所有的同行都很意外地看着我,以为我是在信口胡说,想找个理由让车停下。当车停稳后,我走下车,走向那片草原,并很快在一簇棘豆花下,找到了一个鸟巢——在棘豆花的枝叶的遮掩下,用草原上常见的干枯的牧草搭建的圆形鸟巢,精致得一如是人工所为,两枚鸟蛋安静地卧在鸟巢中,这是角百灵的鸟巢,也是在草原上最容易寻得的鸟巢。
我和我弟弟生来,每年到了草原上的各种鸟类,特别是那些留鸟产卵季节,便开始四处游荡,一边放牧,一边寻找鸟巢,我们找到的大多数鸟巢,便是角百灵的鸟巢。那时候,我们每个人会找到三四十个鸟巢,然后会在鸟巢附近做一个记号,我们会把记号做得看似不经意的样子,只有我们能够辨认,以免让其他人看到——在我的家乡,那些专事捕捉野狐狸或者其他小动物的猎户,也有事先踩点,做好记号之后再去捕捉的习惯,我们生怕引起这些人的注意。做记号,还有一个原因,角百灵的鸟巢,搭建在草原上,所用的材料是就地取材的枯草,也就是说,它们利用大环境的色彩,完全把自己的鸟巢隐藏在了其间。美国自然主义作家约翰·巴勒斯曾经讲过一段故事:他和友人在牧场上发现一处刺歌鸟的鸟巢,却在他们走出三五步时“得而复失”,再也找不到了,“这个小小的整体,与整个牧场成功地融合成了一个整体”。他说。他对刺歌鸟鸟巢的描述,与我小时候经常见到的角百灵的鸟巢是何其相似,发现一处鸟巢,转眼间却再也找不到,这是我们少年时多次的经历。
约翰·巴勒斯在描述刺歌鸟的鸟巢时,用了一句诗歌一样精妙的语言:辽阔隐藏了渺小。他通过观察发现,刺歌鸟泰然地把鸟巢建在辽阔牧场的中心,利用牧场上常见的枯草筑巢,小小的鸟巢就那样被草原遮掩,而它的雏鸟羽毛的颜色几乎也与枯草一模一样。刺歌鸟就这样凭借成功的伪装,把鸟巢建在一览无余的牧场。
小时候,我们从来不会拆毁发现的鸟巢,拿走鸟巢里的鸟蛋。这倒不是说,我们从小就具有环境保护或动物保护的理念。那时候,我们已经懂得大人们口中的杀生是一个可怕的词,也是一種可怕的行为,如果做了杀生的事,不单单是掠夺了那些弱小的生命,而且也会殃及自己的生命、运势,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命数。
那时候,我们发现了鸟巢,做好记号后,就会隔三岔五地来探望,直到鸟雀在刚刚搭建的鸟巢里产下鸟蛋,趴卧在鸟巢里一天天地孵化,直到有一天,一对儿,或者三只尚没有长出羽毛的,闭着眼睛的雏鸟破壳而出——我们把这样的雏鸟叫作净肚郎娃娃,这是一句青海汉语方言,原本指的是出生不久,没穿上衣服,还在襁褓里的婴儿。当雏鸟破壳而出,我们的探望就会频繁起来,几乎每天都会来看,俨然就是一个痴心于野外观察的鸟类专家,直到雏鸟的羽毛一点点地丰满起来,直到它们慢慢庞大起来的身躯不能安放在小小的鸟巢里,直到它们的父母带着它们飞离鸟巢。
那时候,一年里的每一个季节我们都在忙碌着,捡牛粪、拾蘑菇,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要做而且也喜欢做的劳动项目。那时候,我们的玩具是劳动工具,而我们的游戏,则就是劳动,寓“劳”于乐,我们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在这个游戏里,我和弟弟生来最喜欢的游戏内容,就是将各自发现的鸟巢指认给对方。这种时候,一般都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的。
那时候,堂弟生来家的生活条件比我家的好,他不时会有一颗水果糖或牛奶糖含在嘴里,我对此垂涎三尺,看着他因为嘴里含着糖而鼓起来的腮帮子,口水就会忍不住地流下来。有一次,我和弟弟生来正在放牧小牛犊,又看到他嘴里含了一颗糖,听到糖在他的口腔里愉快地滚动的咕咕声,我有些受不了,于是我给他说:“生来,我领给你一个大百灵的雀儿窝,我抿一下你的糖。”
生来同意了,他从嘴里吐出已经被他含在嘴里变得很小的水果糖,递给我,说:“那你抿一下。”
我立刻把嘴凑过去,接住了他伸到我眼前的水果糖。
抿,青海方言,指的是把食物含在嘴里,用舌头的味蕾感受食物的味道。那一天,我抿着生来塞到我嘴里的糖,那香甜的味道,似乎至今还留在我的舌尖上。
那时的我们,尚不知道贪婪,我抿着弟弟的水果糖,但也克制着自己,只抿了一会儿,便又吐出来还给了他。
作为抿了他的水果糖的报偿,我当然要履行带他去看一个鸟巢的承诺,而这样的鸟巢,一般不会是角百灵的鸟巢,因为角百灵的鸟巢太常见了,而是一个不容易找到的鸟巢,一个在我看来比较重要的鸟巢,比如被我们叫作大百灵的蒙古百灵。
我的弟弟生来长大后,和他的母亲,我的伯母一直生活在青海海西。有一年,我去看望伯母,弟弟一直陪着我,我们聊及小时候一起找鸟巢的事儿,说到动情处,他对我说,一定要再一起回到小时候居住过的草原找一次鸟巢。他还笑着对我说,到时候我带上水果糖,给你抿!
我们哈哈大笑着,便这样约定了。可是,就在那一年,他生病了,当时,我远在北京,听到他病重的消息,我放下正在忙碌的事情,从北京赶往青海。在首都机场等候飞机的时候,我心急如焚,悲痛难忍,一种难以发泄的情愫拥堵在心头,不知道如何释放。我便给刚刚认识不久的著名藏族歌手容中尔甲发去短信,诉说心里的悲痛。容中尔甲即刻回复我,说了许多安慰的话。自此,我和尔甲成为无话不说的挚友。
普天下的雌鸟
我对表现亲情的画面和文字没有一点儿抵抗力。春节前夕,央视做了一些公益广告,主题是家人团圆,一起过节。其中有一段广告是,正在急急等待着在外打工的妈妈归来的女孩儿,回头望向屋门时,刚好看到母亲推门走了进来,便高喊着“妈妈”,飞跑着迎上去扑进了妈妈怀里。还有一段,女儿要回家过年,不想飞机晚点了,便打电话告诉家里,吃年夜饭时不要等她。年夜饭的饺子上桌了,父亲却没去吃饺子,而是穿上棉衣走出家门,到路口去等女儿……因为是广告,不断滚动播出,我也是一遍遍地看了好几遍,但每次看到,我都会流出泪来,不能自已。
2017年的夏天,我的家乡,青海湖畔的铁卜加草原一带曾经降下一场冰雹。大概是第二天吧,就有一个视频开始在微信朋友圈里不断转发。画面里,是一只已经死了的角百灵雌鸟,当镜头慢慢推近时,一只手伸进了画面,把角百灵雌鸟的身体扒拉了一下,就在那可怜的母亲的身体被扒拉开的瞬间,画面上出现了原本被它的身体所遮掩住的一个小小的鸟巢,鸟巢里是几只尚未长出羽毛的幼鸟,因为忽然有了动静,这些幼鸟就像是忽然醒过来了一样,个个伸长脖子,张大了嘴喙,把嘴喙高高地升向空中。它们饿了,饥饿地等待着父母衔来的吃食。天哪,它们还不知道,在冰雹来临的时候,它们的母亲扑向它们,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护住了它们,一直到冰雹把自己砸死,也没有挪动一下!此刻,母亲已经死了,而这些幼鸟却浑然不觉。当我看着这个画面,泪水一下子涌出了眼眶,再也不敢打开这个视频,再多看一遍。我不知道这些幼鸟的父亲,已经失去了妻子的那只雄鸟,会不会单独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把这些幼鸟拉扯长大,但依照角百灵的习性,雄鸟是会放弃对它们的养育的,这些可怜的幼鸟,最终也会随它们的母亲而去!如此一说,就觉着这只伟大的雌鸟死去得不值。可是,当一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即将遭遇不测时,保护孩子,便是她本能的选择。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母亲会毫不犹豫地做出这样的选择吧!近日听到一个故事,说深圳有一位母亲为了给儿子治病,从容地跳楼自杀了,原因是她有一份保险,如果她死了,家人会得到一份赔偿,这份赔偿可以让她的家人缓解给儿子治病的巨额费用。可是她不知道,保险公司对自杀行为是不予赔偿的!这种行为,与那只角百灵雌鸟何其相似!
普天下的雌鸟啊,普天下的母亲啊!
美国自然文学作家约翰·巴勒斯在他的一篇文字里描述了一种叫三声夜鹰的鸟儿,他描述这种鸟儿的一种“异常”行为:当作者靠近三声夜鹰的鸟巢时,受到惊扰的雏鸟跳跃了一下,接着便安静下来,闭上眼睛,完全不动了。“在这种场合下,那亲鸟做出疯狂的努力,试图把我从它自己的雏鸟那里骗走,它会飞出几步,匍匐地掉在地面上,抽搐着,犹如死了一样,有时还会震颤着它那伸挺的翅膀和俯卧的身体,同时它会敏锐地观察自己的诡计是否得逞,如果没有得逞,它会迅速恢复过来,在附近移往别处,试图一如既往地吸引我的注意力。当我跟随它,它就总是歇落在地面上,以一种骤然的特殊方式坠落下来。”美国作家梭罗在他著名的《瓦尔登湖》里描写了他在丛林里看到的山鹬一家:一只山鹬雌鸟带着它的几只幼鸟觅食,“母鸟发现了我,于是它从幼鸟身旁飞开,围着我周旋起来,越转越近,在四五米处,假装折翅瘸腿,诱使我注意,让它的孩子们趁机溜掉,那些幼鸟已经在它的计谋下跑出了池沼”。在我小时候,在凤头百灵身上也看到同样的行为。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情景时的样子。有一天,我和堂弟生来一起放牛,当我们把牛群集中起来统计数字时,发现少了一头,显然,又是我家那头白牦牛。小时候,我家里有一头腹部些微有些黑色的白牦牛,因为它与众不同,它的名字反而简单,就叫白牛。白牛不在牛群里,我和生来便去找它。正是盛夏季节,草原上的牧草长得很旺盛,我俩经过的地方,是一片高草区,一种被我们叫作“孜多”的纤维粗硬的牧草淹没了我们的膝盖以下。当我们走到高草区的中心部位时,忽然,一只凤头百灵飞了起来,但它明显受了重伤,垂着头,耷拉着翅膀,只飞了几步远的地方,便硬生生地掉落在地上,我和生来不约而同地去追它,就在我们就要靠近它的那一刻,它又重新起飞,但依然不能很好地飞翔,它吃力地扑棱着翅膀,飞了几步远,又落了下来。就这样,我们一直跟随它走出了高草区,它这才像伤势忽然痊愈了一样飞走了。我们回家后,就把路上的所见说给父亲,父亲听了说,遇到这种情况,说明凤头百灵的雏鸟就在附近,它是为了保护雏鸟才假装受伤的。果然,第二天,我和生来再次到那片高草区,那只凤头百灵重蹈覆辙,为我们上演了它身受重伤的骗术,我们也很快找到了它的鸟巢以及匍匐在鸟巢里的几只雏鸟。后来,我多次遇见同样的情况,亲鸟假装受伤的异常动作反而提示我去寻找它的鸟巢,几乎无一例外,都能在它起飞的地方找到鸟巢或者它的雏鸟。那时候我就想,它的这一伎俩,可能会骗过那些以鸟为食的猫头鹰或者藏狐狸什么的,但对人类,反而会暴露目标。后来,我在电视里也看到过类似的画面,介绍一种同样有这种佯伤行为的鸟类,不是三声夜鹰,也不是凤头百灵,这种鸟儿被解说者称作是北美鸻鸟,但与我所知的鸻鸟却大相径庭,它便用这种行为,骗走了接近它的雏鸟的一头笨狼。后来我专门查阅资料,并根据资料判断,电视画面中那只亲鸟,那只勇敢可爱的妈妈,应该是斑麦鸡,它很像鸻鸟,但不是同一种鸟。
掩去身份的歌者
我发现,在我身边的人群中,大多数人对鸟儿是视而不见的,由此我判斷,他们对其他事物,比如对野花也是同样的态度。我曾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一组蝴蝶的照片,标明这些蝴蝶都拍摄于我生活的城市西宁,有人看了便问我:西宁还有蝴蝶吗?看着这个坦然得没有一丝不好意思的问题,一下噎住了我。我想象,久居城市的人们走在路上的时候,目光之内只有路标与方向,行人和车流也只是路标与方向的另一部分,他们不会在意和他生活在一起的还有许多鲜活的生命。这些人无法也懒得去分辨此鸟与彼鸟的不同,在他们眼里,所有飞过他们眼前,瞬间影响到了他们视线的鸟儿都是麻雀。美国自然文学作家约翰·巴勒斯也发现了这一点,他说:我想象大多数乡村男孩都认识泽鹰。这句话所透露的信息是,只有乡村这样一个更加接近大自然的所在,以及生活在这里的男孩这样一种对大自然还尚充满好奇的少年,才有可能认识野生鸟禽,即便是这样一个地方的这样一群人,也只能去想象他们对鸟儿的热情。书写了《沙乡年鉴》的美国作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对这样的人们充满了意外和惊讶,他写道:我曾经认识一位很有教养的女士,她佩戴着全美优等生荣誉学会的标志。她告诉我,她从没听过,也没见过,那些一年两次在她的阳光充足的房顶经过,以昭示季节交替的雁群。这位作家写到这个情景后,忍不住批评道:难道,用意识换取只要些许价值的东西的过程就是所谓教育吗?若是这样,那大雁用意识换取的,不过只有一堆羽毛罢了。
约翰·巴勒斯曾经流连忘返于哈得孙河流域,在那里与那里的鸟儿们生活在一起。他沉迷于各种鸟儿们婉转悦耳的鸣唱之中,用深情的文字描绘了那些鸟儿的鸣叫声。他试图用文字去接近声音,让人们通过阅读这种视觉的手段去抵达听觉所能享受到的美妙。他发现了这其中的艰难,他也发现“造物主拒绝把所有亮丽的色彩赋予它们,相反却把美妙而悠扬的嗓音赋予它们”。他用这句话描述了白喉带鹀、雀鹀等像他一样徘徊于哈得孙河畔的鸟儿们。而他的这句话放在我家乡的百灵鸟——凤头百灵、蒙古百灵、短趾百灵、云雀等身上,却也是那样的恰如其分。几乎所有的百灵鸟都其貌不扬:头部带有装饰效果的白色条纹和基本是白色的腹部,作为鸟类最为重要的翅羽和背部颜色则是含混不清的棕褐色和黑色间杂的斑纹,嘴喙和双爪是暗淡的灰黑色和棕褐色。记得我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我在我家乡的小寺院——尕日拉寺附近拍到的百灵鸟图片,便有一位作家朋友表达了他的失望:“这就是百灵鸟啊?好失望,或许这就是人生吧!”他留言说,并附上了三个哭泣着的小人儿的表情。看着他的留言,我心里也微微有些失望,我的失望来自于他以及和他一样的人们对百灵鸟的浅显认知,我知道,我是无法表达我对百灵鸟的热爱,并把我的热爱传染给他的,抑或说,我无法让他明白我对百灵鸟歌声的迷恋,使我已经对它的体形颜色忽略不计了。好在,他的情绪,并不会减损我对百灵鸟的热爱的一丝一毫。
其实,其貌不扬是百灵鸟出奇制胜的防弹衣,它就是凭借着它的其貌不扬——平庸的鸟巢,混杂的羽毛,保护着自己,保护着自己的雏鸟,保护着自己的后代。
还不仅仅如此。
即便是百灵鸟,它的雏鸟却是不发出声音的——雏鸟还没有长出羽毛之前,它们的眼睛也还没有睁开,感知这个世界,它们是全凭着耳朵的。记得小时候,当我们每每从一处孵出了雏鸟的角百灵的鸟巢旁走过,听到声音的雏鸟便以为是它们的父母为它们衔来了食物,便纷纷昂起脑袋,张大了嫩黄的嘴喙,单等着父母把食物放入它们的嘴喙中。看到这个情景,年少的我们便觉得非常可笑,不由扯开嘴大笑起来。角百灵雏鸟的嘴喙似乎与它们的身体失去了协调,每当它们的嘴喙大大张开的时候,整个脑袋似乎就剩下了一张嘴喙,而脑袋部分几乎是整个身体的二分之一。人们形容一个人嘴张得很大,就说这个人一张嘴能看见他的嗓子眼儿,这句话放在角百灵雏鸟的身上,却一点儿也不夸张,真的可以一览无余地看到它们的嗓子眼儿。它们的嗓子眼儿虽然很大,但它们发出的声音却很小。当它们确认来者不是它们的父母的时候,甚至再也不发出任何声音了,高昂着的脑袋也会耷拉下去,不再有任何动作,只能看到它们频繁快速的呼吸让它们的身体微微震颤。那时候虽然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却从来没去考虑过其中的原因。一次闲读美国自然主义作家约翰·巴勒斯的文字,才恍然大悟。巴勒斯在他的文字里说:在隐蔽处或者围起来的地方筑巢的鸟类的雏鸟,像啄木鸟、莺鹪鹩、金翅啄木鸟、黄鹂的雏鸟发出的叽叽喳喳和啁啾声,与大多数在开阔地和暴露之处筑巢的鸟类的雏鸟的沉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巴勒斯认为,这是那些处在生存危险系数相对较高的鸟类的一种天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啊,在这种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面前,即便是作为有着“草原歌唱家”之誉的百灵鸟,在它们的雏鸟时代却选择了噤声,把鸣叫和喧闹留给了那些筑巢在隐蔽和相对安全的地方的鸟儿们。
所以,百灵鸟,还留给了自己一个其貌不扬的童年。
我忽然间明白,百灵鸟,这些精灵,它们小时候的不歌唱,恰是为了长大后更加自由、更加纵情地歌唱。为了这个目标,它们从搭建自己的鸟巢开始,便开始了准备,这是一个长久而又缜密的准备——它们把自己小小的鸟巢隐藏在广大的辽阔之中,让自己有更多活下来的空间,它们以不会唱歌的小时候,让所有人永远也发现不了它们的歌唱天分,它们还用含混不清的毛色,让自己永远躲在“草原歌唱家”这样的称誉之后,就像是一个深藏不露的世外高人,以褴褛的布衣以及脸上肮脏的灰土有意掩盖自己的高贵,但内心却装满了不容侵犯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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